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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廣東省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廣東省财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關于發布提成方案的通知關于xx通知關于成立公司籌建組的通知關于紅頭文件的使用公開通知關于計發全勤獎的通知粵财外[2004]59号頒布時間2004-11-3發文單位廣東省财政廳各地級以上市财政局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編程規範下載建設廳規範下載仕學規範下載編程規範下載ABS規範下載我省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财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推動我省旅遊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根據省級财政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我們制定了《廣東省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向省财政廳外經金融處反饋2004年11月3日附件廣東省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第一條為規範我省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管理充分發揮财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推動我省旅遊事業的全面發展根據省級财政專項資金管理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省旅遊景點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景點資金"是省财政預算安排用于我省不含深圳市旅遊景點基礎設施建設和促進"走出去及假日經濟"發展的專項補助資金第三條景點資金分配原則按照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重點用于納入符合省市旅遊規劃的旅遊景區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兼顧自然旅遊資源豐富具有旅遊開發價值的景區配套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政府部門開展的"走出去及假日經濟"活動等旅遊宣傳促銷工作第四條景點資金申請條件一申請的項目符合省及地級以上市旅遊統一規劃并通過項目論證的要求納入省級旅遊發展規劃範圍的項目優先安排二項目申報程序符合要求開發條件具備配套建設資金落實三基層申請單位具有完備的項目法人資格及其組織機構四政府部門組織開展的"走出去及假日經濟"活動第五條景點資金申報程序一用款項目單位提交的書面申請及項目規劃書送主管部門加具意見報同級财政部門進行初審後逐級上報報送的項目規劃書内容包括項目名稱申請數額項目自籌和地方配套資金落實情況專家論證情況項目實施方案氣瓶 現場處置方案廣東省旅遊景點廣東省旅遊景點。

pdf氣瓶 現場處置方案 。doc見習基地管理方案。doc關于群訪事件的化解方案建築工地揚塵治理專項方案下載經濟和社會效益評價政策法規研究旅遊資源調查客源市場分析等二各地級以上市财政局根據景點資金使用管理原則對所屬縣區報送的項目篩選後連同項目規劃書等材料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财政廳外經金融處申報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省财政廳對申請項目資金100萬元以上的可采取委托專家組對申報項目在目标定位客源市場分析旅遊資源利用規劃合理性開發項目投資的經濟效益對環境影響評估等方面進行論證并按省财政專項資金管理審批程序最後确定支持的項目省财政廳不直接受理縣區财政局的申請報告每年各縣區原則上可申報一個景點項目第六條項目确定後省财政廳向有關地級以上市财政局發文追加預算并撥付景點資金地級以上市财政局收到文件後按規定負責對有關單位或縣區财政局辦文和撥款第七條用款項目單位須按照批準的用途和項目實施進度使用景點資金單獨建帳核算并将資金使用情況報同級财政部門第八條各地級以上市财政局應在次年3月底前将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報送省财政廳第九條省财政廳和各級财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财務規章監督檢查景點資金的撥付使用管理情況第十條未按本辦法規定使用和監管景點資金的省财政廳經調查核實後收回項目資金作出停止實施或整改後實施的決定涉及違反财經法規的問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國務院關于違反财政法規處罰的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第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二條本辦法由省财政廳負責解釋關于專項用途财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财稅〔2011〕70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項目進度計劃表範例計劃下載計劃下載計劃下載課程教學計劃下載單列市财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财務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pdf信訪條例下載信訪條例下載問刑條例下載信訪條例pdf》國務院令第512号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經國務院批準現就企業取得的專項用途财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通知如下一企業從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财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計入收入總額的财政性資金凡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一企業能夠提供規定資金專項用途的資金撥付文件二财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對該資金有專門的資金管理辦法或具體管理要求三企業對該資金以及以該資金發生的支出單獨進行核算二根據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上述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資産其計算的折舊攤銷不得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三企業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條規定條件的财政性資金作不征稅收入處理後在5年60個月内未發生支出且未繳回财政部門或其他撥付資金的政府部門的部分應計入取得該資金第六年的應稅收入總額計入應稅收入總額的财政性資金發生的支出允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四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執行财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二一一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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