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葫蘆與道家
道家與道教并不是一回事,但二者卻有密切的關系。先秦的道家哲學,是道教的思想基礎之一。要搞清葫蘆與道教關系的源頭,有必要先看一看葫蘆與道家的關系。道教奉老莊為其始主,并把老莊的著作作為自己的經典。在老子的《道德經》裡,我們并沒發現葫蘆的蹤影。但在莊子的著作中,卻多次出現了'壺'、'瓢'的字樣。最著名的,當然是《道遙遊》中的一段論述了。
惠子謂莊子日:'魏王贻我大瓠之種,我樹之成而實五百,以盛水漿,其堅不自舉也。剖之以為瓢,則瓠落無所容,非不枵然大也,吾為其無用而掊之。'莊子日:'夫子固拙于用大矣。宋人有善為不龜手之藥者,世世以不 纩為事。客聞之,請買其方百金。聚族而謀日:'我世世為講 纩,不過數金。今一朝而鬻技百金,請與之。'客得之,以說吳王。越有難,吳王使之。将冬,與越人水戰,大敗越人,裂地而封 之;能有龜手一也。或以封,或不免于 纩,則所用之異 也。今子有五石之瓠,何不慮以為大樽而浮乎江湖,而憂其 瓠落無所容,則夫子猶有蓬之心也夫。
唐代成玄英解釋雲:'刺莊子之言不救時要,有同此言,應須 屏削也。'認為惠子以大瓠作比喻,意在譏諷莊子的思想大而無 當,沒有什麼實際用途。在惠子看來,葫蘆雖然很大,用來盛水, 卻不夠堅固;剖開為瓢,又形平而淺,受水亦零落難容,隻能算是無用之物。惠子注意的是葫蘆的實用價值,并沒有包含其他的 含義。惠子是名家的代表人物,主張'合同異',認為事物的差别 都是相對的。他在這裡強調葫蘆的實用價值并不是偶然的,表現了先民早已形成的葫蘆觀念。莊子對惠子加以駁斥,是說惠 子'拙于用',并沒否定葫蘆的實用價值;恰恰相反,他以為可用 大瓠做成小船而遊于江湖之上,雖說意在表現他的人生理想,卻 同樣是基于葫蘆的實用價值。
有的學者認為在《莊子》《列子》中出現過一個名叫'壺丘子林'的人物,又稱'壺子',是列子的老師,似乎可以與道家挂起鈎來。在《莊子·應帝王》裡,壺子是個'凝遠神妙,難知本迹'得道極深的'至人'。但'壺丘'是複姓,而不是人名,有人把他說成是以葫蘆作為别号,不過是臆測之詞。
讓我們再來看《韓非子·外儲》中的一段話:'齊有居士田仲者,宋人屈谷見之日:。谷聞先生之義,不恃仰人而食。今谷有樹瓠之道,堅如百,厚而無竅,獻之。'仲日:'夫瓠所貴者,渭其可以盛也。今厚而無竅,則不可剖以盛物;而任重如堅石,則不可剖而以斟,吾無以瓠為也,曰:。然,谷将棄之。'今田仲不恃仰人而食,亦無益人之國,亦堅瓠之類也。'這裡反映出的觀念與莊子《逍遙遊》幾乎是相同的。韓非子雖然被司馬遷在《史記》中與老、莊列入同傳,但人們普遍認為他不是道家,而是法家。由此也可以看出,在先秦時朔,即使哲學觀點不同的人,他們的葫蘆觀念卻是完全相同的。這說明了什麼呢?
在遠古時代,葫蘆在人們的生活中曾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我們知道,《詩經》有多處提到葫蘆,但都是說的葫蘆的食用和器用價值,而沒有其他。如《小雅·南有嘉魚》說:'南有 木,甘瓠累之。'朱嘉注日:'瓠有甘有苦,甘瓠則可食者也。另外《詩經·小雅·瓠葉》還說:'幡幡瓠葉,采之亨之。'幡幡,枝葉茂盛的樣子。亨同烹,烹調的意思。這句意為将長得很茂盛的葫蘆葉子摘下來,烹調成美味的食品。到後來,葫蘆的吃法愈來愈多,元代的王祯《農書》說:'匏之為用甚廣,大者可煮作素羹,可和肉而作葷羹,可蜜餞作果,可削條作幹……又說:'瓠之為物也,累然而生,食之無窮,烹饪鹹宜,最為佳蔬。'
可見古人是把葫蘆作為瓜果菜蔬食用的,而且吃法多種多樣,既可以燒湯,又可以作菜,既能腋制,也能幹曬。葫蘆開口做成各種形狀的器具使用,也是葫蘆的最早用途之一。首先是用來盛酒。古代酒器繁多,葫蘆便很自然地被加工成酒杯。
《詩經》上說:'酌之用匏',匏就是指的這種葫蘆杯。古代有祭天之禮,也是使用葫蘆酒杯,稱為'鮑 爵'。《周禮》雲:'其朝獻用兩著尊,其饋獻用兩壺尊。'後代封建 王朝行郊祀禮,承古法仍用匏爵。古人為什麼如此看重'壺尊' 呢?《禮記》說:'器用陶、匏,貴其質也。'陶為土質,象征大地。匏,《說文》解釋雲:“從包從誇,聲包,取其可包藏物也。”古人認為“匏”與“包”音,取其可包藏東西之意,象征上天容納萬物,博大精深。用陶、匏祭祀天地,寄托着祖先希冀上天賜福于他們的美好願望。
至于葫蘆作為其他日常用具,更是人們所熟知的。總之,人們對葫蘆的最初認識是與它的實用價值緊緊聯系在一起的,葫蘆似乎還沒有産生抽象的其他方面的涵義。
有的學者把先秦典籍中對葫蘆的記載理解為一種崇拜,并且認為是一種生殖崇拜,鄙意以為大可商榷。對葫蘆的崇拜确實是存在的,但并不是因為曾經存在着“葫蘆生人”的觀念,而是因為遠古時代葫蘆的實用價值給人們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印象。
二、葫蘆與道教的最初聯系
人們公認道教的真正創立是在東漢時期。也恰恰是在此後,我們發現葫蘆與道教漸漸發生了聯系。《後漢書·費長房傳》有如下一段記載: 費長房者,汝南人也。曾為市掾。市中有老翁賣藥,縣一壺于肆頭,及市罷,辄跳入壺中。市人莫之見,唯長房于樓上睹之,異焉。因往,再拜奉酒脯。翁知長房之意其神也,謂之曰“子明日更來。”長房旦日複詣翁,翁乃與俱入壺中。唯見玉堂嚴麗,旨酒甘肴,盈衍其中,共飲畢而出。
費長房是大了《神仙傳》的,是著名的道教人物。他與葫蘆的這段神奇關系,可能是葫蘆與道教拉上關系的最早記載。《後漢書》最後成于南朝範嘩之手,但自東漢為未亡時就已經官修了記載本朝曆史的《東觀漢記》;三國之後,又陸續出現了多種記載東漢曆史的著作,或日《後漢書》,或日《續漢書》,或日《後漢記》。範嘩的《後漢書》是以《東觀漢記》為藍本,雜取各家而成的。《後漢書》雖為正史之書,但它出自私人之手,取材又雜,所以其中摻入了神異的内容。這種情況當然不止《後漢書》,《史記》、《漢書》乃到至前代的《左傳》等,都是如此,所以并不奇怪。《費長房傳》中出現的這段葫蘆故事,很明顯是小說家言,肯定不符合曆史。問題是,是什麼因素使葫蘆在這裡與道家開始發生關系?範嘩的這段資料來自何方?
我認為,《後漢書》上的這段葫蘆的神奇故事來自佛教,是借鑒了佛經上的有關故事。佛經的漢譯始自東漢,此後便對中國的文學藝術發生了重大的影響,志怪小說尤甚,這是人們熟知的事實。佛經中的《雜譬喻經》東漢時就己經翻譯成漢文,其中有一篇題為《壺中人》的故事,尤其值得我們注意。這個故事說的是一個王子久居宮中,後來一個偶然的機會發現外面的世界十分熱鬧,便偷偷出了宮門,入山中遊玩: 時道邊有樹,下有好泉水。太子上樹,逢見梵志,獨行來入水池浴。出飯食,作術,吐出一壺,壺中有女人,與于屏處作家室。究志遂行卧。女人則複作術,吐出一壺,壺中有少年男子,複與共卧。已便吞壺。須臾,梵志起,複納婦著壺中吞之,已,作杖而去。
這位王子回到宮中後,又準備了飯菜,把道人(即梵志)請到 宮中表演了一番。王子的用意是要在國王面前說明情愛的不可 避免,勸國王讓宮中受到禁锢的宮女自由離去。
如果将此故事與上引《後漢書》中關于費長房的記載加以對 照,就會發現二者有幾個相同點:
I·作術而進入葫蘆的都是神異之人(賣藥翁與梵志)。
2·故事主人翁者都是旁觀者(費長房與王子),而且都是在 高處偷看的(一在樓上,一在樹上)。
3·故事中的人物都進入壺中,餐飲而返。
不同點是,梵志變化出了男女,王子始終隻充當了旁觀者; 費長房則随賣藥翁進入壺中,也成了壺中人。
東漢是道教的形成期,宗教研究者公認,佛教的傳人對道教的形成曾産生過促進作用,道家借用某些佛教的東西不但是可能的,也是必然的。葫蘆後來與道教結下不解之緣,我以為正是對《雜譬喻經》這段故事借鑒的結果。
《後漢書》的作者借鑒這段故事的初衷是什麼呢?如果再進一步探究,我們會發現這種借鑒可能隻不過是由兩個巧合引起的。一個是佛經故事中的“壺”字,一個是原譯文将梵志譯為“道人”。在《壺中人》裡,“壺”并沒明确指為葫蘆,陶壺、瓷壺都是壺,更可能是指後者。
因為在佛經故事裡,類似壺的盛具還有翁、缽等,都與葫蘆無關。如《雜譬喻經》中還有一個《甕中影》的故事,謂一婦人打開酒甕,發現甕中亦有一婦人,便懷疑是丈夫“金屋藏嬌”,實不過是自己的影子耳。另外在《百喻經》裡還有一篇《駱駝與甕》的故事,說一個駱駝把頭伸進甕偷吃谷子,結果頭卡在裡面出不來。一個自作聰明的人想出一個辦法,先把駱駝的頭砍掉,然後砸破甕。
問題解決了,駱駝也死了,甕也破了。看來佛家頗喜歡在壺、甕中演繹故事。根據故事内容,我們可以肯定佛經故事中的甕或壺并不是葫蘆。但在《後漢書》中,因為神人是賣藥老翁,而且壺是随身攜帶的,顯然隻能被理解為葫蘆(因為葫蘆在古代的寫法是“壺盧”或“壺”),而不會是其他壺。也即是說,這裡出現了一個偷換概念的手法,佛經中的“壺”,在不知覺中變成了葫蘆。我們不知道這種變化是出于偶然的誤會還是有意識的行為,但是自此之後,葫蘆成了道家的一個重要法器。
其二,佛經中的“道人”是指有道之人,實際上指的是佛家;《後漢書》寫的費長房是道家,稱為“道人”正合适,所以佛家的“道人”又搖身一變而成了中國道家的“道人”。
妙的是,這兩處改變因為借助了上述巧合,所以顯得天衣無縫。道家一開始就相信煉丹能使人長生不老,在創教過程中,不少道士将醫病作為傳教的手段。《後漢書》記張角謂其“自稱賢 良大師,奉事黃老道,畜養弟子,跪拜首過,符水咒說以療病,病者頗愈,百姓信向之。”而以葫蘆作為盛藥的器物,顯然在人類的 早期就已經出現了。因為葫蘆幹燥而體輕,密封性能又好,既防 潮又保溫,可以保證藥物不會黴壞變質。所以葫蘆在很早以前 就成為醫家的标志。
費長房見到的既然是賣藥翁,那麼他身邊 挂個盛藥的葫蘆是順理成章之事。因此,《後漢書》對佛經故事的借鑒并不是憑空而為,實際上還結合了醫家的實際傳統。正因為如此,這種借鑒愈顯得巧妙,真可以說是天衣無縫。
模仿《壺中人》而創作成中國式的故事并不止《後漢書》,不過有的作者在借用時并沒有完全抹去原來的痕迹,如東晉苟氏的《靈鬼志》中有一則也是據《壺中人》變化而成的,但卻寫明了主人公是外國道人,開篇就說:“太元十二年,有道人外國來,能吞刀吐火,吐珠玉金銀。”
作者為什麼要寫明是外國道人呢?這是他的誠實之處,說明他也是引自佛經故事。後面的故事情節有所變化,原來故事中的壺不是改成葫蘆而是改成了籠,外國道人鑽進籠裡,極盡變化之能事。吐出婦人并與之共食等情節則全同《壺中人》。
南朝吳均的《續齊諧記》中也有一則,題為《陽羨書生》,把道人改成了一位年輕的書生,其他情節則與《靈鬼志》完全相同。《靈鬼志》中的故事直接來自佛經的可能性很大,而《陽羨書生》則可能是據《靈鬼志》又加以改寫的。
魏晉時期的志人小說受佛經影響很重,故事人物、情節的模仿觸目皆是,《壺中人》故事不過是其中一個。當然,這幾個故事(包括《費長房傳》)誰先誰後,還難以肯定,因為《後漢書》雖然寫的是東漢曆史,而成書則是在南朝,使用的材料從東漢至南朝的都有,所以我們不能肯定地說《費長房傳》的記載是最早的。但不管孰早孰晚,是直接還是間接,有關葫蘆的情節是來自佛經,則是沒有疑問的了。
三、“壺天”與“壺中日月”
從理論上講,葫蘆與道教的關系如果已經确定下來,那麼将葫蘆作為自己的身份的标志應該是道家比較普遍的做法。但我們注意到,《後漢書》中記載的道家人物甚多,與葫蘆有關系的卻隻有費長房一人,那麼原因何在呢?我以為,這正說明葫蘆與道教的關系還剛剛處在萌芽狀态,它還要經過一個發展過程。這個過程實際上也是一個由個别到一般,由偶然到必然的變化過程。如前所述,葫蘆成為醫家的标志應該是很早以前的事,但它僅作為盛藥的器具而存在,并無宗教的含義。
但在《費長房傳》中,葫蘆除了可以盛藥,還變成隻有神人可以出入的洞天福地,它的作用被神化,它的宗教含義被突現出來,而且後來越來越顯著。葛洪的《神仙傳》寫費長房事,幹脆直接把賣藥的老翁改成“壺公”,進一步突出了葫蘆的作用,将葫蘆與道教更緊密地拴到一起,二者的關系從偶然走向必然。所以類似的壺公後來出現了不止一個,《水經注》記有一個王姓的壺公,《三洞珠囊》記一個姓謝的壺公。唐代《雲笈七簽》中亦有一則記載:“(施存)學大丹之道……後遇張申為雲台治官,常懸一壺,如五升器大,變化為天地,中有日月,如世間,夜宿其内,自号‘壺天’,人謂‘壺公’。”這些“壺公”們其實都是“壺中人”的變種,都是來自佛經故事。
自從葫蘆成為道家的法器和特殊标志後,它的作用變得越來越神秘,擔負的功能也越來越重要。後來又逐漸變成神仙之境的代名詞,成為道家終生追求的理想境界。秦漢時,無論正史還是野史,雖都稱海中三山(即方丈、蓬萊、瀛洲)為神仙所居之地,并千方百計以求之,但與葫蘆并無牽扯。但到了東晉,王嘉的《拾遺記》就開始改稱三山為“三壺”:“三壺,則海中三山也:一日方壺,則方丈也;二日蓬壺,則蓬萊也;三日瀛壺,則瀛洲也。形如壺器。此三山上廣、中狹、下方,皆如工制,猶華山之似削成。”
而且他還說“三壺”的說法出自西漢東方朔的《寶甕銘》,不過後一點我們缺乏資料證明。既然葫蘆己經有了“仙氣”,将這三座山都說成是葫蘆形,真正的寓意是把它們比作仙境。至唐代,葫蘆與道教的特殊關系進一步為人們認可,葫蘆又被人稱為“壺天”或“壺中日月”,成為詩人們常常吟詠的神仙之境。如張喬:“洞水流花草,壺天閉雪春。”
李白:“何當脫屣謝時去,壺中自有日月天。''壺中日月存心近,島外煙霞入夢清。”白居易:“誰知市南地,轉作壺中天。“宋陸遊”:葫蘆雖小藏天地,伴我雲山萬裡身。”
從此之後,葫蘆在道教中的地位便真正确立下來了。後世的畫家畫道家,總不忘畫個葫蘆,葫蘆裡裝的是濟世救人的靈丹妙藥;壽星老也是葫蘆不離身,因為在“壺天”裡肯定是長壽的。
與葫蘆的宗教意義相聯系,葫蘆還是文人隐士們的精神寄托之所。那些仕途上不得志或科舉失意的文人,不僅寄迹山林之間,而且總不忘身邊帶個葫蘆以示清高,葫蘆的含義便也愈來愈玄虛了。像明末浙江秀水的文人王應芳,因不滿于現實,便棄官歸裡,以種梅匏自娛。
另一位著名文人巢盛明,也是個明末遺民,對滿清的統治不滿,便回到家裡蓋了幾間草房,以種桔治匏聊度晚年了。他們都是以弄葫蘆來顯示自己不與人同流合污的清高孤芳之志。其中雖然也有顔回“一箪食,一瓢飲”,安貧樂道的意思,但更主要的還是道家的出世之想,欲在“壺天”裡尋覓一種理想的或者說是虛無的境界,作為自己的精神寄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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