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會的高速發展,很多人的生活壓力比較大,因此就會通過喝酒的方式來解壓,也有一些年輕人喜歡邊喝酒邊聊天,給人一種“酒壯慫人膽”的感覺,特别是一部分男生在與異性喝酒的時候尤為明顯。
對于酒這個東西,有人說可以緩解壓力,也有人說喝酒誤事,因此就滴酒不沾,其實還是要分人的,每個人的性格不一樣,看法也就不一樣,作為朋友,偶爾适當的飲酒可以提升感情。但不是所有的朋友都需要喝酒,或許還有人打着要喝酒的幌子,來達到一些自己的目的。
近日,天津紅橋區檢察院對外公開披露了一起案件,引發衆多網友的關注和熱議,案情如下:
肖某是一個八零後,與李女士是朋友關系,肖某在社交軟件上發送信息邀約李女士來自己家裡喝酒聊天,在聊天的時候肖某有過要和李女士發生關系的暗示,李女士對此并沒有回應,而是表示自己當晚如果喝多了,可以在肖某的家中居住。因此肖某便認為李女士默認了同意兩個人之間可以發生關系。
當晚九點半左右李女士如約而至,于是肖某便跑到樓下去接李女士,期間對李女士做出親吻,摟抱等舉動,李女士都沒有反應。随後便跟着肖某到達了家中,兩人還沒吃飯喝酒,隻是坐着一塊聊天談心。期間肖某手上的動作并未停止,對李女士上下其手,于是兩個人便發生了關系。
在這個過程中,肖某并沒有采取暴力,自己脅迫的方式,李女士雖然推了肖某兩次,但是并沒有明确的拒絕,完事之後,李女士臉上露出了不開心,并告訴肖某“是你強行侵犯,不是我自願的”。肖某則是以為李女士隻不過是一時接受不了而已,便開始安慰李女士,兩個人聊了一會天之後,李女士便自行離開。直到十點十分左右,李女士又在社交軟件上告訴肖某自己不是自願的。
李女士見到肖某并沒有什麼反應,索性就告訴了自己另外一個朋友楊某,後來楊某通過社交軟件指責肖某強行侵犯李女士,要求作出賠償,但是肖某始終都不承認這是自己強行的,楊某見狀也就隻能作罷。于是李女士便選擇了報案。很快肖某便被傳喚到案。
說法普案:
檢方認為“肖某不構成強奸罪,對肖某作出不起訴決定,如被害人不服本決定,可以繼續提起公訴或者自我申訴。”
此案或許給了大家一些啟發,交朋友還是要擦亮眼睛,明明肖某在信息裡透露過暗示,而且在樓下有過親吻等舉動,這些已經突破了作為異性朋友的底線,如果李女士對此做出拒絕的舉動,或者及時呼救離開,相信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短短的四十分鐘,讓兩個好友分道揚镳,為了一時的激情,惹出了這樣的鬧劇,實在是荒唐。相信兩個人曾經是可以談心的朋友,結果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對于兩個人來說,也算是一大損失。
注:網絡配圖與事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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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俄羅斯競賽題的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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