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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産業結構降低碳排放強度的國際比較及經驗啟示

一、前言

在工業化進程中,發達國家的産業結構變化具有相似規律:随着經濟增長,農業占比不斷下降,工業占比先上升後下降,服務業占比不斷上升 [1];碳排放變化也有類似規律:随着經濟增長,碳排放水平首先快速增長,然後進入峰值平台期,進而開始下降。碳排放随着經濟增長呈現的這種倒 U 型變化即為環境庫茨涅茲曲線,引導和推動了發達國家的綠色轉型實踐。20 世紀 70 年代能源危機發生後,發達國家出于能源安全、環境保護的需要,不斷調整産業結構、積極開展節能減排、大力發展綠色技術,基本實現經濟發展與碳排放 “脫鈎”,在保持經濟增長的同時不斷降低碳排放水平 [2]。

2020 年,我國的國内生産總值(GDP)超過 14 萬億美元(世界第二位),碳排放量達到 1×1010 t (世界第一位)。從經濟增長和碳排放的關系看,我國碳排放還沒有達峰,經濟增長與碳排放尚未“脫鈎”,未來數年碳排放總量仍将随着經濟增長而進一步增加。與主要發達國家相比存在的差異性,反映了我國在發展階段、發展質量方面的滞後,主要原因是産業結構存在明顯不同。長期以來,煤炭、石油、天然氣等化石能源占我國一次能源消費的 85%;産業結構的重化工業特征顯著,工業能源消費的碳排放占全國能源消費碳排放的 65%,鋼鐵、建材、石油化工、有色、電力等高耗能行業的能源消費占據了工業能源消費的 75%。我國提出了 2030 年前實現碳達峰目标、2060 年前實現碳中和願景,要如期實現兩大任務,必須深度調整産業結構,建立現代綠色低碳産業體系。

産業結構問題較為複雜,不僅涉及三次産業占比、行業結構變化、産品結構優化,還包括産業空間布局、區域協調發展;産業之間相互依賴、“牽一發動全身”,若不審慎處理可能會對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行造成不利影響 [3]。研究先發國家調整産業結構降低碳排放強度(“調結構降強度”)的經驗做法,對我國科學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标具有參考價值。本文依托中國工程院咨詢項目,以世界主要國家為研究對象,圍繞碳排放總量、人均碳排放、碳排放強度、産業結構 4 個變量(文中所用碳排放數據源自 BP 世界能源統計,GDP、人口數據來自世界銀行,強度計算按 2005 年不變價計算),總結“調結構降強度”的國際經驗,結合國情背景研判調整産業結構面臨的問題并針對性提出對策建議,以期為後續的碳達峰、碳中和實踐提供基礎參考。

二、主要國家碳排放總量的依次達峰模式

一個國家的碳排放總量是衡量這個國家碳排放總體規模和水平的指标,與這個國家的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緊密相關。比較不同國家碳排放總量的變化趨勢可以發現,從發達國家到發展中國家都存在依次達峰的特征,這與工業化從發達國家向發展中國家傳播并擴散有關,反映了不同國家經濟發展的階段及質量。本文選取英國、法國、德國、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 7 個主要發達國家作為研究對象,還選取中國、印度兩個主要發展中國家參與對比分析。這 9 個國家的 GDP 均進入世界前十位, 2020 年 GDP 總量合計占世界的 65.8%,碳排放總量之和占世界的 61.3%。

自 1965 年以來,發達國家的碳排放量基本達到峰值,而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量仍在增長(見圖 1);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将相繼實現碳達峰:從英國開始,經過法國、德國、美國、加拿大、日本、韓國,再到中國、印度,不同國家碳排放峰值出現的時間依次延後。歐洲的英國、法國、德國等早在 20 世紀 80 年代前就達到峰值,北美洲的美國、加拿大在 2010 年前後達到峰值,兩者相差約 30 年;亞洲的日本、韓國等在 2020 年前達到峰值,較歐美有所滞後。相比之下,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仍在增長,如中國将要跨過快速增長階段轉向平台期(2030 年前達峰),印度的碳排放仍處于快速增長階段(達峰時間晚于中國)。世界碳排放依次達峰模式的出現,主要原因有以下兩方面。

圖 1 主要國家碳排放的時間曆程(1965—2020 年)

一是産業結構變化導緻碳排放存在階段性變化,這種分階段的變化表現為“增長期 – 峰值期 – 下降期”過程;前者是原因,取決于經濟發展的内在規律;後者是結果,歸因于産業結構的先行調整。可以認為,碳排放達峰是由經濟發展的内在規律決定的。以日本為例 [4~12],20 世紀 60 年代之前經濟發展經曆了戰後恢複期,紡織業占據主導地位,相應碳排放增速較緩;20 世紀 60 年代之後,鋼鐵、汽車成為主導産業,在主動控制紡織業規模并對外産業轉移之後,實現産業結構調整,導緻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消費和碳排放快速增長;20 世紀 70 年代之後随着能源危機的出現,出于能源安全、環境保護的需要,着力推動經濟綠色轉型,将低消耗、高附加值的機械制造業、電子信息産業作為經濟發展的主導産業,通過産業轉移、節能減排、鋼鐵行業實施合理化計劃等措施來持續調整産業結構,推動化石能源消費、碳排放量轉入峰值平台期。

二是全球工業化進程的“雁陣模式”[9] 引導不同國家碳排放依次達到峰值。全球工業化進程極不平衡,在一些發達國家進入後工業化時代的同時,一些發展中國家仍然處于農業時代而并沒有完成工業化,重要原因就是工業化始終沿着特定路徑傳播而不是在全球同步進行。工業化的傳播擴散路徑從英國開始,然後蔓延到法國,德國、俄國、美國、日本,之後是東南亞、韓國、中國、印度等國家和地區,至今這一進程仍在進行之中。與之對應,不同國家的碳排放達峰也沿着特定的路徑依次實現。

三、主要國家人均碳排放比較及變化特點

(一)發達國家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

從主要國家 1965—2020 年人均碳排放的變化情況(見圖 2,藍色線、綠色線在紅色線上面,其中韓國是新晉發達國家)來看,美國、加拿大位于 15 t CO2 的水平,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為 7~15 t CO2;中國從 0.68 t CO2 增加到約 7 t CO2;印度緩慢增加至 1 t CO2。從人均碳排放峰值看,美國處于最高水平(1973 年的 22.5 t CO2),約是 2020 年中國人均碳排放水平的 3 倍。在 2030 年前碳排放實現達峰的目标,“十四五”“十五五”時期推進低碳發展力度持續加大,都決定了未來我國碳排放水平不會超過 10 t CO2 / 人 [13]。合理預計,我國人均碳排放峰值水平有可能在 2030 年前達到 9 t CO2(相應的碳排放峰值水平達到 1.3×1010 t CO2),随後開始進入下降通道。這一水平與日本、法國較為接近。整體來看,目前發展中國家人均碳排放水平普遍低于發達國家,随着氣候變化形勢日益嚴峻、《巴黎協定》的推進實施,未來發展中國家人均碳排放峰值水平超越發達國家的可能性較小。

(二)歐洲國家開始深度下降,北美國家進入下降階段,亞洲國家仍在上升

從區域看,人均碳排放水平表現出了較大的差異性。英國、法國、德國等歐洲國家的人均碳排放水平進入了深度下降階段;在半個世紀内,英國從 13 t CO2 / 人的峰值水平下降到 2020 年的 4.7 t CO2 / 人,法國從 9.8 t CO2 / 人下降到 2020 年的3.7 t CO2 / 人,德國從 14.1 t CO2 / 人下降到 2020 年的 7.2 t CO2 / 人。北美洲國家的人均碳排放進入了下降階段,美國從 1973 年的 22.5 t CO2 / 人下降到 2020 年的 13.4 t CO2 / 人,加拿大從 1977 年的 18.3 t CO2 / 人下降到 2020 年的 13.5 t CO2 / 人。亞洲國家的人均碳排放水平出現分化,但整體仍呈現上升趨勢;日本從 1973 年的 9.2 t CO2 / 人下降到 2020 年的 8.1 t CO2 / 人,韓國從 2018 年的峰值水平 12.5 t CO2 / 人下降至 2020 年的 11.1 t CO2 / 人,中國、印度的人均碳排放仍在上升。導緻上述現象的重要原因是數十年來歐洲、北美洲、亞洲區域的産業結構調整,尤其是亞洲正在逐步替代歐洲、北美洲成為世界最大的制造業中心。

(三)發達國家存在“美加模式”“歐日模式”

不同的發達國家具有不同的能源資源、支柱産業、居民消費特征,美國、加拿大(“美加模式”,見圖 2 中的藍色線)人均碳排放水平是以歐洲國家、日本(“歐日模式”,見圖 2 中的綠色線)的 2 倍,導緻這種差異的原因有三方面。一是能源資源禀賦不同,美國、加拿大擁有豐富的能源資源,而英國、法國、德國、日本的能源供給高度依賴國際市場;20 世紀 70 年代以來,因能源安全、節能環保的需要,資源節約型國家注重綠色轉型,顯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二是居民生活方式不同,美國人口占世界的 5%,而耗油量占世界的 25%;美國的居民生活方式導緻家庭碳排放總量顯著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如家庭洗完衣服後主要采用幹衣機烘幹(消耗電力),平均每戶汽車擁有數超過 1 輛(消耗石油)。三是可再生能源使用的不同,歐洲國家普遍重視發展可再生能源,如法國的核電、德國的光伏、挪威的水電、丹麥的風電;通過持續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占比,更快實現了能源與碳排放“脫鈎”[14]。

圖 2 主要國家人均碳排放量的變化情況(1965—2020 年)

四、主要國家碳排放強度變化及其内在産業結構根源

碳排放強度指單位經濟增加值的 CO2 排放,是衡量經濟發展質量水平的重要指标。從碳排放強度指标看,發達國家的發展質量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引導碳排放強度下降主要有三大因素:技術進步引起的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提高,增加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以減少化石能源消耗,産業結構轉型升級。本研究重點關注産業結構與碳排放強度的關系。

(一)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碳排放強度均在下降

主要國家的碳排放強度呈現下降趨勢(見圖 3)。例如,英國從 1965 年的 8.0 t CO2 / 萬美元下降到 2020 年的 1.2 t CO2 / 萬美元(降幅為 85%);法國從 1965 年的 4.2 t CO2 / 萬美元下降到 2020 年的 0.9 t CO2 / 萬美元(降幅為 78%);美國從 1965 年的 8.5 t CO2 / 萬美元下降到 2020 年的 2.5 t CO2 / 萬美元(降幅為 70%);中國從 1965 年的 36.4 t CO2 / 萬美元下降到 2020 年的 8.4 t CO2 / 萬美元(降幅為 77%)。按照 2020 年的數據,我國碳排放強度仍明顯高于發達國家;每創造萬美元 GDP,我國排放的 CO2 分别是法國、英國、德國、日本的的 9 倍、7 倍、 5 倍、5 倍。碳排放強度也存在峰值,一般出現在工業化前期、人均 GDP 水平較低階段(如圖 3 中的印度);達到峰值以後進入漫長的持續下降階段,越到後期下降的難度越大,需要在節能減排、技術進步、産業結構轉型升級等諸多方面協同發力。

圖 3 主要國家碳排放強度的變化趨勢(1965—2020 年)

(二)碳排放強度下降與産業結構調整的表現:“脫鈎型”産業結構

按照定義并進行推導,碳排放強度也可視為人均碳排放與人均 GDP 的比值。為此,碳排放強度下降需要降低人均碳排放水平或提高人均 GDP;如果能夠在提高人均 GDP 的同時還能不斷降低人均碳排放水平,那麼碳排放強度将會快速下降。這樣的經濟發展階段就是經濟增長與碳排放的“脫鈎” 階段,相應增長方式依賴所形成的特定産業結構。

由圖 4 可知,在英國、法國、德國、美國、加拿大、日本,随着人均 GDP 的提高,人均碳排放水平持續降低,實現了經濟增長與碳排放“脫鈎”,即具有“脫鈎型”産業結構;而在韓國、中國、印度,人均碳排放水平随着人均 GDP 增長而上升,表明經濟增長同碳排放尚未完全實現“脫鈎”。是否“脫鈎”是經濟發展在碳排放達峰後能否深度脫碳的關鍵,依賴“脫鈎型”産業結構的形成。比較不同國家的經濟增長模式可以發現,采取“調結構降強度”尤為重要;“脫鈎型”産業結構既能推動經濟增長,也為降低碳排放提供了可行性,既不以犧牲經濟增長來降低碳排放,也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來增長經濟。近期,受包括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内的多方面因素影響,我國出現了“煤價急漲”“拉閘限電”等情況,對經濟社會的正常運轉造成不利影響。究其原因,現有偏“重” 的産業結構、偏化石能源的能源結構共同決定了整體經濟增長與碳排放尚未實現“脫鈎”。對于這種情況,經濟增長與碳減排之間存在較大張力,如不能系統全面并統籌協調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行動計劃,而是采取“一刀切”的政策舉措,必然進一步放大這種張力,進而幹擾經濟社會的穩定運行。

圖 4 主要國家人均碳排放與人均 GDP 的變化關系

發達國家普遍進入了經濟增長與碳排放“脫鈎”的發展階段,表現為随着經濟增長,碳排放總量逐步減少;發展中國家仍處于經濟增長與碳排放未“脫鈎”的發展階段。出現這一狀況的原因在于,發達國家生産單位經濟增加值的碳排放量遠低于發展中國家。基于發達國家人均碳排放水平普遍高于發展中國家的前提,發達國家碳排放強度低的主要原因是其生産率(即人均 GDP 水平)遠高于發展中國家。影響生産率的關鍵因素是經濟體系的技術水平,主要通過産業結構表現出來。可以認為,發達國家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的深層原因在于,通過産業結構調整來顯著提升生産率水平,進而将碳排放強度維持在較低的水平,以此實現經濟增長與碳排放的“脫鈎”。

(三)産業結構調整與碳排放強度變化的關系:以美國為例

産業結構包括三次産業結構(農業、工業、服務業之間的比例關系)、産業内部的行業結構(如高耗能行業占工業經濟的比重)、産品結構(如鋼鐵行業長材與闆材的比例關系,電力行業火電與水電的比例關系)、産業空間布局等。為突出重點,本文聚焦美國三次産業結構、行業結構、産品結構的變化對碳排放的影響,分析相應産業結構與碳排放強度變化的曆程。

1. 調整三次産業結構

1965—2020 年,美國基本實現了從工業時代向後工業時代的跨越,低消耗、低排放的服務業在經濟活動中占據了主導地位,而高消耗、高排放的制造業占比持續下降(見圖 5);農業占比從 3% 下降到 0.8%,工業占比從 33.9% 降低到 17.7%(其中制造業的對應占比從 25.8% 下降到 10.9%),服務業占比從 63.2% 提高到 81.6%。與此同時,碳排放強度從 8.4 t CO2 / 萬美元下降到 2.5 t CO2 / 萬美元,人均碳排放從峰值的 22.4 t CO2 下降到 13.5 t CO2,基本實現了産業結構的綠色轉型 [15~22]。服務業占比的持續上升、工業占比的持續下降,是推動美國碳排放強度下降的主要原因。

圖 5 美國三次産業結構、碳排放強度、人均碳排放量的變化趨勢(1965—2020 年)

2. 調整行業結構

高耗能行業是産業結構影響碳排放的關鍵行業。美國的高耗能行業占比有保有壓,長期穩定在 20% 左右;其中的三大高耗能行業(維持國計民生的電力等公用事業、石油與煤炭産品、化學産品)的 GDP 比重長期保持在 2.5% 的水平。也要注意到,在金屬、非金屬材料領域,美國不斷降低鋼鐵、有色金屬、建材行業的占比,如非金屬礦物産品、初級金屬産品的 GDP 比重從 2.5%(1978 年)持續下降到 0.6%(2020 年),這與美國的産業鍊格局有關。 20 世紀 60 年代以來,日本、德國的鋼鐵制造業迅猛崛起,加之對鋼材需求較大的建築業、制造業在美國逐漸衰落,共同導緻美國鋼鐵行業的競争優勢減弱、産能總量降低。對應地,美國集中發展汽車、航空航天、生物技術、電子信息等高附加值、低消耗的高端制造業。

3. 調整産品結構

以低能耗、低排放産品替代高能耗、高排放産品,通過産品結構優化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是美國産業結構調整的另一途徑。以鋼鐵行業為例,短流程電爐鋼相比長流程高爐鋼可大幅降低能源消費和碳排放,1970 年短流程電爐鋼産量占粗鋼總産量的 20%,這一比例 2000 年提高到 50%、2017 年提高到 68%。這是因為 20 世紀 70 年代開始的能源危機促使積極開展節能減排工作,加之同期的城鎮化率達到 73.9%,基本完成的城鎮化進程提高了鋼材保有量并提供了廢鋼原料。

4. 實施産業轉移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建立了比較完整的工業體系,随後通過扶持德國、日本的經濟發展,開始了面向全球範圍、長期持續的産業轉移過程。轉移的産業順序是從紡織業開始,逐步拓展到鋼鐵、機械制品、電子制品等行業;轉移的對象國家和地區先有後德國、日本、韓國、中國台灣、東南亞、中國大陸等。20 世紀 90 年代以後,國際形勢的變化為美國構建全球生産網絡、發展全球統一市場創造了便利條件。

5. 發展電子信息産業

信息技術帶動的電子信息産業成為數十年來美國産業結構調整的重要力量,随着軍用電子信息技術拓展應用到民用領域,電子信息服務業占 GDP 的比重持續上升(1950—2020 年,從 2.8% 上升到 5.5%)。電子信息産業的快速發展與美國等發達國家主導的經濟全球化過程“同行”,不僅帶動了金融、物流、信息服務等生産性服務業的大發展,還通過自動化、信息化、數據化、網絡化為諸多行業的升級轉型提供了關鍵支撐和使能技術。

五、國際經驗總結與發展啟示

(一)調整産業結構降低碳排放強度的國際經驗

1. 發展新興産業、加大科技創新可引導産業結構調整

發達國家高度重視科技創新、新興産業的引導作用,突出比較優勢差異,産業分工有所側重。例如,美國注重發展電子信息、航空航天、生物技術等産業,日本強調汽車制造、電子信息、新材料産業的發展,德國将機械、化工等産業視為重點,法國積極發展航空、核能等産業。生産性服務業在産業結構調整、産業升級過程中發揮着關鍵作用。随着發達國家進行産業轉移,發展中國家的研發、物流、金融、商務等生産服務業持續壯大,既降低了自身碳排放,又推動了自主産業的轉型升級 [23]。

2. 優化産品結構是産業結構調整的有效舉措

發達國家在降低碳排放強度的過程中普遍進行産品結構優化以提升行業競争力,因與各國的比較優勢有關而沒有統一模式。例如,美國大幅削減了鋼鐵、建材、有色金屬等産能,仍大量保有石油、化工類産品的産能;在鋼鐵行業内部,大部分工藝采用以廢鋼為原料的短流程電爐鋼,顯著降低了行業能耗水平。不同于美國,日本仍然擁有大量的鋼鐵産能,但産品主要是汽車等高端産品所用的闆材,而建築用長材較少;鋼鐵産能與本國下遊的汽車、工程機械等産品形成了完整的産業鍊。

3. 産業轉移是調整産業結構的重要途徑

發達國家普遍通過對外轉移高耗能、高排放的工業和制造業來降低碳排放強度。這一過程主要發生在 1947—2008 年 [23~25],其間世界經濟發展格局由發達國家主導;尤其在冷戰結束後,歐美國家紮實的工業基礎、美國主導的全球地緣政治格局、信息技術引領的科技産業創新浪潮、剛剛萌發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等因素,都十分有利于對外轉移高耗能、高排放行業,兼顧經濟安全保障和碳排放強度降低。

4. 電子信息産業帶動關聯産業升級

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發展起來的電子信息産業,戰後随着戰略對抗需求而進一步發展,通過軍民功能結合逐漸形成産業鍊。随後受計算機、互聯網技術的驅動,發達國家的電子信息産業迅猛發展,不僅自身的發展直接優化了整個産業結構,還通過電子信息産品支持了其他行業的升級改造,有力促進了産業結構優化調整。例如,數十年來電子信息産業帶動了美國服務業尤其是生産性服務業的快速發展,成為打造全球統一市場、占據價值鍊高端位置的關鍵依托;互聯網技術、“信息高速公路”建設,促進了交通、金融、娛樂等生産性和生活性服務業的長足發展。

5. 降低制造業占比是産業結構調整的“雙刃劍”

以美國、英國為代表,發達國家經曆了制造業長期且持續的下降過程(有效促進了服務業發展),但 2008 年金融危機爆發以後,普遍意識到制造業是經濟發展的根基、産業創新的源頭,因而紛紛提出“再工業化”戰略 [26~29]。相關國家十多年的“再工業化”過程證實,制造業一旦流失,恢複起來異常艱難;制造業流失在短期内有效降低了碳排放強度,但從長期看侵蝕了一國經濟的發展潛力,不利于經濟高質量、可持續、自主性發展。

(二)我國調整産業結構降低碳排放強度面臨的挑戰

1. 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尚未完成

從需求角度看,主要發達國家在碳排放達峰時的人均 GDP 大都超過 2 萬美元甚至 3 萬美元,同時城市化水平超過 70%;如美國在碳達峰時(2007 年)的人均 GDP 為 5 萬美元,城市化率為 81.4%。2020 年,我國人均 GDP 約為 1 萬美元,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 63.9%;到 2030 年前實現碳達峰時,我國人均 GDP 可能不到 2 萬美元,城鎮化率約為 74%。可以發現,我國工業化、城鎮化的成熟度較低,再加上較大的人口規模,決定了碳達峰、碳中和過程中的高耗能産品(如鋼鐵、水泥)需求将大于發達國家,人均收入水平會小于發達國家。這種發展階段的制約會增大産業結構調整的難度。

從生産角度看,2008 年金融危機爆發以後,我國制造業占 GDP 的比重從 32.12% 下降到 2020 年的 26.18%,制造業占比的快速下降不利于實現制造強國戰略、鞏固實體經濟發展根基。盡管發達國家制造業占比因産業轉移而不斷降低,同步伴随着碳排放強度的下降,成為“調結構降強度”的有益經驗,然而鑒于我國國情,要穩定制造業占比、築牢實體經濟根基、走制造強國之路,就要在确保制造業占比穩定、工業體系完整度不被破壞的情況下開拓新的工業化道路。相關差異性導緻我國“調結構降強度”的難度會大于發達國家。

2. 高耗能行業規模總量大、能源消耗占比高

我國高耗能行業占工業增加值的比重約為 30%,同時高耗能行業占工業能耗的比重約在 70%,工業内部産業結構的不平衡直接導緻較高的碳排放強度。受技術水平限制,在我國生産的主要産品中,單位産品碳排放強度大的産品,其總量、占比均大于發達國家,而且這些産品仍是當前我國多數地區經濟發展的支柱性、主導性産品。在發展路徑技術水平受限的條件下,要大規模地降低高耗能行業的産能産量、大幅度地提升高附加值産品的産能産量,仍存在較多制約因素,也就成為産業結構調整的難點。

3. 區域發展不平衡現象較為突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逐步形成了資源能源主要在中西部地區、市場主要在東部地區的發展格局,由此産生了較為突出的西部和東部地區、北方和南方之間的發展不平衡現象。尤其是中西部地區的發展階段明顯滞後、人均 GDP 水平不高,碳排放強度大約是東部地區的 4 倍,相應碳排放達峰的挑戰也更大。從資源禀賦看,西部地區和北方擁有豐富的“風、光、水”等可再生資源,為碳達峰、碳中和目标下實現能源轉型,推動東部向西部、南方向北方的産業轉移,解決區域發展不平衡并縮小區域貧富差距帶來了新的機遇。也要注意到,西部地區和北方水資源缺乏、生态環境承載力弱,仍然制約産業的發展與調整;從深層、底層着手,逐步改善西部地區和北方的生态環境,為提升産業的環境承載力拓展空間,進而優化人口、資源、産業的整體布局,降低國土空間利用的碳排放,仍是後續産業結構調整的重點。

4. 科技創新基礎有待加強

科技水平是支撐産業結構調整的關鍵基礎,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标對科技創新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國現有大量的綠色低碳技術,主要源自發達國家的引進和借鑒,相比之下自主創新與應用的能力較為薄弱;支撐碳達峰、碳中和的綠色科技在基礎研發、示範推廣、标準體系等方面還存在系統性不足。當前,我國數字經濟發展取得較大成績,但相比發達國家根基還不夠紮實,如芯片、操作系統、行業軟件等許多信息技術的基礎要素還較多依賴進口;利用數字經濟“調結構降強度”的産業根基不紮實,産業風險有待化解。

(三)啟示與建議

1. 積極發展基于科技創新的新興産業

鼓勵科技創新、發展新興産業是發達國家産業結構調整的成功經驗。科技創新是當前我國經濟發展的短闆,強化基礎和應用創新能力,壯大新能源、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節能環保等新興産業,更好發揮其在結構調整中的引導與示範作用,為降低碳排放強度創造直接條件。合理借鑒發達國家經驗做法,通過國家創新體系建設來積極推動新興産業發展,為産業結構優化調整進而實現遠期的碳中和目标提供重要基礎和動力。

2. 充分發揮數字經濟在産業結構調整中的潛力

着力發展信息産業,以此帶動國民經濟産業結構的整體優化升級,這一經驗在美國尤為突出。我國應加快推進以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人工智能、第五代移動通信、虛拟現實、數字孿生為代表的新一代數字技術,與農業、工業、服務業進行深度融合;通過發展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态、新模式,改變相對傳統的生産方式和管理模式,促進供需精準匹配,技術性支持“調結構降強度”。

3. 統籌協調國内外産業轉移,優化産業空間布局

通過産業轉移來調整産業結構,是發達國家 “調結構降強度”的成功經驗。我國鋼鐵、建材等重化工業的産能規模巨大,在沒有颠覆性技術出現的情況下,保持如此體量的重化工業難以實現碳中和目标。在确保制造業占比穩定和産業鍊供應鍊安全的前提下,應控制高耗能産業的本土盲目擴張,适當進行面向國際的産業轉移并踐行綠色環保責任,有利于統籌國内國際産業布局,積極打造新發展格局,支持實現碳中和目标。

4. 堅決防止“制造業空心化”

發達國家的産業結構調整普遍存在制造業占比下降、“去工業化”“産業空心化”等問題,2008 年金融危機爆發以後相關弊端得到深刻認識并經由 “再工業化”戰略予以修正。我國的工業化進程發育時間短、發育不充分,工業化成熟度有所不足,相較早就完成工業化的發達國家而言更容易出現制造業占比過多、過快下降的不利局面。為此,應保持高度的戰略定力,保持發展實體經濟的決心和舉措,堅定不移地走制造強國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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