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女傳·貞順傳》
婚姻的苦悶
關鍵詞:終不肯歸
提要:黎莊夫人,出身高貴,卻有着很不幸的婚姻。傅母勸她離去,她卻說“婦人之道,壹而已矣。彼雖不吾以,吾何可以離于婦道乎!”今天看起來,這樣的女人太傻,但對于古代女性來說,也可能是一種自我保護的措施,因為即使離去,她的婚姻,依然不能由她自己作主,聽從父母長兄的安排,命運之舟将飄向哪裡?是不是,比現在更好,能預了嗎……
黎莊夫人者,衛侯之女,黎莊公之夫人也。(黎東部民族,原居住于渤海灣,黃帝時期稱為九黎,後融合為華夏族的一部分。春秋中期,黎國被赤狄潞子國占領,黎莊公逃到衛國。居山東範縣黎侯城。衛侯将其女兒嫁給黎莊公為妻,很又可能就是一筆政治聯姻。)既往,而不同欲,所務者異,未嘗得見,甚不得意。(結婚之後,兩人的習慣愛好截然不同,各人幹各人的事情,而且也見不到面,有夫妻名分,無夫妻生活之實。政治聯姻沒有愛情,隻有利益;沒有感情,隻有利用。)其傅母闵夫人賢,公反不納,憐其失意,又恐其已見遣,而不以時去,(黎莊夫人的傅母,見夫人很賢惠,黎莊公又不喜歡她,很是同情,又擔心夫人被休掉後,不能及時回去。)謂夫人曰:“夫婦之道,有義則合,無義則去。今不得意,胡不去乎?”乃作詩曰:“式微式微,胡不歸?”(古代傅母,擔負保育教育貴族女子的責任。這樣地位的人來勸黎莊公夫人離婚,可見古代,具體地說,就是兩漢時期,是沒有什麼“從一而終”的法律的。夫婦之間,有情意就在一起過,沒有情意就散夥,很正常,不丢人。)夫人曰:“婦人之道,壹而已矣。彼雖不吾以,吾何可以離于婦道乎!”(“壹而已矣”,就是從一而終。這種思想早在兩三千年前就已經形成。《周易·恒》:“曰婦人貞潔,從一而終也。”其實也沒有什麼專制或者壓迫女性的意思,而是說,家庭需要恒定,需要恒常,女性的貞節是一種保障。因為男人可以納妾,所以,要求女子“從一而終”就顯得不公平了。其實,男女都該從一而終,無論男女用情不專,都會破壞家庭的穩定。)乃作詩曰:“微君之故,胡為乎中路?”(這裡引用的詩歌即《詩經·國風·邶風·式微》,《毛詩注疏》說:“《式微》,黎侯寓于衛,其臣勸以歸也。”并說:“黎侯為狄人所逐,棄其國而寄于衛。衛處之以二邑,因安之,可以歸而不歸,故其臣勸之。”)終執貞壹,不違婦道,以俟君命。君子故序之以編詩。(劉向則把《式微》這首詩,說成是傅母勸黎莊夫人歸去的詩歌,可見劉向是贊美黎莊夫人的,無意之中卻成了“從一而終”的古吹者。古人不是不能離婚,所謂“七出”就是判定可否離婚的條文。隻要犯,不順父母、無子、淫、妒、惡疾、多言、竊盜其中的一條,就可以離異。其實“七出”是對女性而言的。至于女人離棄男人,說得出來的理由隻有,有義則合,無義則去了。)
頌曰:黎莊夫人,執行不衰(堅守婦道不衰)。莊公不遇,行節反乖。傅母勸去,作詩《式微》。夫人守壹,終不肯歸。
《毛詩注疏》
《毛詩注疏》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