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腳女人在大部分人們的印象中都是清朝或者民國時期的,比如小編的祖奶奶就是小腳。每件事情的發生都會有一個七點,那麼中國曆史上的第一個小腳女人又是誰呢?
不知大夥兒是否聽過這麼一個歇後語,“王母娘娘的裹腳布,又臭又長。”難道說中國女人的裹腳曆史要從王母娘娘那時就算起了嗎?按照考古學的觀點,王母娘娘就是西王母,之前我們有篇文章提到過曆史上關于西王母的記載最早始于戰國,難道說這女人裹腳的曆史有五千年了?其實後來的考古發掘發現,一千年前的女屍腳骨是完全正常的,并沒有彎曲。所以這個說法自然不能成立。
後來史學家們根據曆史文獻的諸多記載,把目光轉移到了南唐後主李煜的身上,根據陶宗儀《南村辍耕錄》的記載,我們發現李煜在唐人對“弓鞋”迷戀的基礎上,對此進行了改良,把這種鞋子用長長的布帛纏起來,以代替襪子,并在他的舞女窅(yǎo)娘身上做了試驗,後來開始逐漸的全國推廣起來,可謂是纏足的始作俑者。
還有另外一種說話:裹腳源自與唐代,主要原因是來自與波斯的舞蹈。唐朝與南唐相距年代不是很遠,起源于舞蹈一說也更有說服力。也許窅(yao)娘隻是曆史上一個比較著名的纏足者,并非開創者。
到明清時代,裹腳這種惡俗已經愈演愈烈。在明朝時期男子的選妻标準第一就是腳是否夠小,他們去青樓也多是把玩女子的一雙玉足,所以被戲稱為逐臭之夫。吳承恩在《西遊記》中就把本是男兒身的觀音菩薩變成了一位小腳女人,“玉環穿繡扣,金蓮足下深。”(第十二回《觀音呈象化金蟬》)。到了清朝,更為神奇,有一個名叫方絢的人,自稱是“香蓮博士”,還著有一書,名為《香蓮品藻》,書中對古代女子纏足一事從多角度、多方位進行了描述,可謂是關于中國女子小腳的專著了。
至公元一六三八年,皇太極開始下令禁止婦女“束發裹足”,但效果不大;順治年間,規定有抗旨纏足者,拿其父母問罪;康熙年間再申前令,但此時纏足之風已是難以停止,後來隻好解除禁令。滿清一代,旗人始終沒有纏足。清末的太平天國也曾推行反纏足,但最終沒能成功。包括後來的康有為還寫了一篇《戒纏足會檄》,希望家鄉人放棄纏足陋習,并下決心不給自己的女兒纏足,結果遭到了家鄉人的強烈反對。
後來到了民國時期,纏足這個風俗才在法律上得到了真正的禁止,纏足之風開始從大城市消失并影響到偏遠的鄉村地區,完全消失則差不多要到1950年代以後。至今雲南玉溪的通海縣六一村大概還有二十位纏足的小腳老太太,被稱為“中國最後的小腳部落”。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