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支的三會、三合、半三合、六合中,合化力量的大小為:三會 > 三合 > 前半三合 > 六合 > 後半三合。這是在緊貼有力時的力量對比。當三合、三會、六合同時出現時,首論三會,再論三合,最後論半三合、六合。地支所合化之五行旺相成勢,無須天幹引化,照樣合化成功,但隻是在力量上稍差些。有些命局合化接近半化不化狀态,或不徹底合化,所以世界上的萬事萬物沒有絕對的。
幹或支合化成功,被合化的五行不能發揮本五行的生克一職能,實質上是受傷了。若是用神被合化為其它五行,用神就受傷而有災,就是用神所代表的人或事物上的災。
不管是三合、三會、六合,都存在加力、減力的問題,至于什麼情況加力,什麼情況減力,要由它們的性質來決定。如命局中有寅午,如果遇到丙戍,是火旺,這時的戍土對于火來講就是加力。如果遇到壬戍、庚戍,此時的戍土不能加大火的力量,隻能減弱火的力量。六合也是同樣的道理。
相沖與合絆是相同的,并不是相見就沖,如果相見就沖,就應該把所有二者相沖的流年進行比較,如果信息的吉兇不相同,那麼理論就有問題,相沖實際是相克,真正的相沖隻有在體現五行本性時,才能完成。子午相沖,子幹逢壬庚,午幹逢甲丙,幹支全部形成對立時,相沖才能成立。如果子水午火,天幹不是體現對立的五行時,相沖就可能不成立。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