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己土』
常理:己生寅用,正官當令;餘寒未盡,先要丙暖。木為本氣,若見甲乙雜出,煞強身弱,則更需丙火化殺生身。
變理:卑濕之火,最忌見壬,壬癸透出,又要見成,戊弱喜丙,財多身弱,用比分财。
若己土支聚巳午,轉弱為強,身強用甲,富貴非輕。總之初春己土,身弱用丙,身強用甲,皆可取貴,因丙甲皆為月令旺氣。
丙甲兩透,癸水藏支,配合中和,富貴極品。無甲用乙,但嫌力弱,雖貴亦主奸詐。
『二月己土』
常理:己生卯用,七殺當令;殺強身弱,專用丙火化煞生身。若無丙印,或得支通巳午戌亦佳;身強喜甲疏癸潤,為用财生官,甲癸兩透,富貴定然;又得丙透,位高權重。
變理:若支成木局,乙透天幹,專取庚金破木,亦須己土身旺方可用傷制殺;傷官制煞,貴多就武。無庚用丙,無丙用丁,化殺生身,富貴可期。總之,用丙忌壬辛,用甲忌庚己,用癸忌戊己,一見忌神,貴不能大。
『三月己土』
常理:己生辰月,劫财當令,己辰皆為濕土,故仍以丙火為先。身強喜甲,可以無丙;身弱,不可無丙生身。故三月之己,得丙甲癸齊透者,富貴極品;身強得甲癸者為财官格,身弱得甲丙者為官印格。
變理:辰中乙癸戊皆為當旺之氣,癸乙或癸甲出幹,為雜氣财官格,必然富貴;但首要身強,支通巳午未方佳。見甲或會為化土格,但辰月有乙暗破,專旺不純,得取丙印化之,方許富貴。
『四月己土』
常理:己生巳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癸水為重;己為濕土,亦要有丙方實,故局中仍喜癸丙兩見;癸水於四月為絕地,又要有庚發水之源,配合無瑕,富貴極品;故四月之己,得丙癸庚齊透者為上格。
變理:四月之己,調候為急,幹見癸水,複得庚辛來生,即使無丙,亦可富貴;最忌戊出,合癸傷用,變為下格。柱為丙者曰孤陰,無癸者曰旱田。
『五月己土』
常理:己生午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專用壬水;五月水弱,復得庚辛來生,功名穩取,用癸則屬異路功名。
變理:有水無金,水無源頭,富貴不久,虛名虛利。有金無水,食傷生財,格局轉富。
『六月己土』
常理:己生未月,比肩當令;未為燥土,仍以癸水潤土為上。身強土厚,得甲疏癸潤,為財官相生。
變理:六月之土,為諸月中最厚旺者,旺極宜洩,得金洩其旺氣,不貴即富。原局金不須多,交入西方,用神得地,自然富貴。
六月之己,至為厚重,見甲本可化土,但土氣太燥,不可無水,有水防生木破格;故六月之己,極少化合。
『七月己土』
常理:己生申月,傷官當令,子旺母虛;先取丙火制金暖土,次取癸水洩金潤土,身弱,癸丙兩透,富貴之命,水火既濟,不以克論;壬丙兩透,異途武職。丙透無癸,亦有名利,有癸無丙,便為常人。身強,專取月令庚洩壬潤,真神得用,富貴定然。
變理:身弱,專取丙印,尤其月令庚傷當令,己被庚洩,亦取丙印制傷生身。若壬水出幹,財多身弱,專取戊劫分財,亦要丙印來生方為上格。
『八月己土』
常理:己生酉月,食神當令,取用理同七月,仍以丙火為尊,癸水為輔。身弱,見癸丙兩透,隔位不尅,功名穩取。武職必顯;有癸無丙,終亦貧寒。
變理:身強無丙,支成金局,癸透有根,富多貴少。
土金傷官喜佩印者,身弱取丙印制傷兼生身之法;七月為傷官格,八月為食神格,食傷一理,取用不殊。
總之,八月之己,身弱取丙,身強用月令當旺之食神皆為正用。
『九月己土』
常理:己生戌月,劫財當令;身強,得甲透者,一富而已。身弱,仍須丙甲,可以取貴。
變理:身強,最喜幹見庚辛,再得癸潤,貴而且顯;無癸得壬,富貴勞碌。
食傷多,身弱,得土金傷官佩印,富貴非輕,且戌月土金火皆為月令旺氣,體用同宮,富貴極品。
『十月己土』
常理:己生亥月,財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用丙則忌癸,財星當令,相機用戊,用戊則忌甲;原局有丙,甲透無妨,煞印相生,富貴必然。
變理:財星當令;財多身弱則用戊,劫財分財,格局主富,但原局不可無丙。煞強身弱,當取丙印化煞生身。
身強,專取甲木,得月令旺財生之,富貴非輕,但原局要有丙暖,否則濕木失用,不能疏土;凍水凝結,不能生甲。
『十一月己土』
常理:己生子月,財星當令;調候為急,先取火暖。幹透丙火,支見寅巳,富貴必然。
變理:用丙最忌壬癸克制,又須見戊為救。
無丙用丁,僅主衣食寬裕,如有火運,亦可發迹。财多身弱,先用戊土,次取丙助。若然身強,得月令旺財,自可大富,但原局仍須有丙暖水,方可許之。
『十二月己土』
常理:己生醜月,比肩當令,己醜皆為濕土,得丙暖土實土,又得甲木來生火,官印相生,富貴非輕。
變理:濕土最忌壬癸出幹,名“水浸湖田”,貧賤孤苦。壬多則要戊制,劫財分財,富;有丙,富中取貴。
原局無丙,濕甲無用,身強見甲猶可;身弱見甲,煞重身輕無丙印化煞,非貧即夭。
醜中己辛癸同宮,庚透為食生財,得丁透丙藏,富貴非輕。
『正月庚金』
常理:庚生寅月,財星當令,餘寒未盡,先取火暖;財旺身弱,最喜庚辛,支聚申酉尤妙。
變理:身弱,本喜印生,但春月木旺,有土皆死,土印難用;若原局得丙火化木則無妨。
身弱用印,惡戊喜己,因戊土厚重,反有埋金之憂;書雲:“死金嫌蓋頂之泥”。
身強,得丙透則貴,得甲透則富;真神得用,富貴皆大。丙甲齊透,富貴兼之,一透一藏,異路功名。
『二月庚金』
常理:庚生卯月,財星當令;身弱,專用比劫,支聚申酉為上,;用印者,首要有火洩木,木不克土方可,理同一月。若然身強,得月令旺財為用,大富可期。
變理:二月之庚,若然身強得甲丁兩透,富貴定然,丁透甲藏,異途緻貴。若然身強見甲丁並透,則須運行西方,始可富貴。總之,庚金身強,得丙丁則貴,得甲乙則富。
『三月庚金』
常理:庚生辰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庚金不弱,戊火厚重,最怕母慈滅子,火埋金。
變理:身強,如見戊透,取甲為用,以財破印為上。
身強,喜丁冶煉;故甲丁兩透,不見庚金破甲,壬制丁,當貴定然;丁透甲藏,不過一富。
總之,三月之庚,身強者,無甲則貧,無丁難貴。若然身弱,先取己土,次取庚辛申酉,戊土勿亂用。
支全水局,無丙丁者,為“井欄叉格”,富貴非輕,運宜金水。
『四月庚金』
常理:庚生巳月,七煞當令;庚金長生,衰而有氣;但四月火炎土燥,調候為急,必以壬癸為用。書雲:“群金生夏,妙用玄武”,“夏金生水,名日反生”。
變理:丙透而有壬制,食神制煞,權高位重;壬藏,富貴俱小;用壬見甲,洩水生火,勞碌常人。
總之三夏之金,調候為急,先取壬癸,身強身弱,暫置勿論,不過身強者總比身弱者福厚。
『五月庚金』
常理:庚生午月,官星當令;調候為急,理同四月。專用壬水,癸水次之。五月水弱,又喜庚辛;既可生水,又可助身,故月五之庚,比食兼用為上格。
變理:有水無金,源流不遠,富貴皆輕,且不長久。
有金無水,金被火煏,不能生水,富貴難求。用水見戊,便是常人;有甲制戊,不失儒秀。金透壬藏,亦可緻貴;癸出帶辛,異途武職。
若原局無水,身弱,見己土出幹,濕土洩火生身,可以一富;運喜濕土及金水;戊為燥土,顯達無望。原局火雖成方成局,丙丁出幹,亦不作從煞格。因午月丁己同宮,自然有印生身破格。
『六月庚金』
常理:庚生未月,印星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氣漸退;金氣漸進,身強,宜丁冶煉;但土厚洩火,故宜配甲。
變理:身強,見丁申兩透,财來生官,富貴定然;有丁無甲,不過儒秀,有甲無丁,僅主衣祿;丁甲不見,貧賤之人。
若然身弱,先取己印,次取庚辛比劫。凡身弱者,最妙支下通根,否則縱幹見比劫,亦屬虛浮;所謂幹得三比,不如支得一根,即是此意。
『七月庚金』
常理:庚生申月,日元得祿;身強,專用丁火,次用甲木,財來生官,富貴定然,用丁則忌壬癸。無丁用丙亦妙;身強煞淺,假煞為權,運走東南,助起用神,武職顯貴。身強喜尅用丙丁,乃為不二之理;若原局無火見壬,專取壬來洩秀,金水雙清,亦可富貴,用水則忌戊。
變理:若支成水局,柱無丙丁,為“井欄叉格”,喜東方木運洩水之氣。若然身弱,取月令庚金比肩為佳;若取己印,則要通根四庫或巳午方美;因七月土虛,用神欠力。七八月之庚,若身弱者,專用比劫亦可;原局木多,用比分財者富;原局火多,用比敵煞者貴。
『八月庚金』
常理:庚生酉月,日元羊刃;身強,專用丁甲,理同七月;但八月寒氣漸增,又宜有丙;且丙煞見羊刃,名羊刃駕煞,威權顯赫,出將入相;三者齊透,富貴極品。用火忌壬癸,若見壬癸,又須戊己出制;但戊己洩火生金,格局受損,富貴已遜。
變理:若支成金局,庚金旺極,柱無丙丁甲乙,可專用壬水洩秀,名“從革格”,富中取貴;原局歲運,皆忌火來破格。總之,七八月之庚,若身強身,取丙丁為用者至貴,取壬水洩秀者亦可貴。
『九月庚金』
常理:庚生戌月,印星當令;戊土司權,最忌土厚埋金;故身強者,先取甲木疏土,次取壬水洗金;壬甲兩透,功名穩取;甲透壬藏,富貴略遜;壬透甲藏,亦有清名。
變理:用壬甲,忌己合甲混壬。
若然身弱,專用己土,次取庚辛比劫為助。凡庚金身強者,最喜丁煉;況丁為月令旺氣,體用同宮,富貴非輕;無丁用丙,如支見酉,幹見辛為“煞刃格”,武貴權臣。
『十月庚金』
常理:庚生亥月,食神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旺水洩金,身弱為慮,若見壬癸出幹,食多。
變理:若支通申酉,幹見庚辛,異途武職;有丙甲而無丁,富多貴少,丙丁不見,必然貧賤。
用丙丁則忌壬癸出幹,若壬癸透,則須戊己出制,配合不美,僅主衣祿。
『十一月庚金』
常理:庚生子月,傷官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旺水洩金,食多身弱,則又要有戊為救,以印制食生身,但亦要有丙暖局為美。身強,見丁甲兩透,丙藏寅巳,富貴無疑。丙甲無透,丁藏支下,異途武職;丙丁無根,富多貴少。『十二月庚金』
常理:庚生醜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丙火為先;身弱,專用己土,但原局不可無丙,否則土金皆冷,兩者無生受之象。
變理:身強,仍喜丁甲,財官相生,丙甲丁三透者,大富大貴;有丙而無丁甲,由富緻貴;有丁甲而無丙,白手興家。總之,醜月之庚,若身強無丙丁甲者,多屬貧賤之命,除非合於外格,方許富貴。
『正月辛金』
常理:辛生寅金,財星當令。餘寒未盡,本喜丙暖;但辛金柔弱之質,忌官強成煞,故寅中有丙巳足。若然身弱,專取比劫為妙;月令財星當令,得比分財,不貴亦富;且身弱用己印者,亦須見庚劫為上,因月令甲財當令,財旺破印,不可無比制財。
變理:戊土厚重,有埋金之憂,而無生金之象;除非原局水多,食傷洩氣,方可取戊為用。
辛喜壬洗,見壬為貴,故身強見壬水者,富貴必然。身弱見己壬無透,亦可富貴。己藏午,壬藏甲,異路之貴。
『二月辛金』
常理:辛生卯用,财星當令;财多身弱,專用比劫,財通明戶,局富無疑。身強,用壬用丁,皆可玫貴,但不可同時並用;用火忌水,用水忌土。
變理:身強見壬甲兩透,富貴。用申中壬水,異途玫貴。
身弱可用己生,但要無甲出制,故原局最妙有庚比助。身弱,原局水多,壬癸出幹,則又要見戊止水,印制食傷,亦可顯達。
『三月辛金』
常理:辛生辰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辛金不弱,戊土司權,厚土有埋金之憂。辛金溫潤之質,雖強亦不喜火冶煉,最妙有壬癸洩秀。身旺用壬,通根月令,富貴必然。
變理:用壬則忌戊制,戊透又要有甲破;故身強得壬甲兩透,富貴必然;一透一藏,異途緻貴。或支得亥字,中有壬甲;支有申字,內有庚壬,皆有小名小利;身強而無壬甲者,貧賤必然。
若然身弱,仍用己印,或得比劫為助。
『四月辛金』
常理:辛生巳月,正官當令,辛金珠玉之質,最忌火克,又忌土厚埋金,四月火土俱旺,故先用壬水調候,次取庚金助身洩土生水為妙。
變理:若戊土透出,有甲出救亦好,但仍要有水滋潤方可。
身強而見壬癸出幹,富貴非輕;癸透壬藏,富多貴少;支下見亥子申,戊己不透,亦可小富。戊己出幹,見甲為救,衣食無虧。
若然身弱,仍取壬癸為先,因調候為急,身強身弱皆可暫置勿論;次取庚辛比助亦妙,因見比劫,既可助身,又可生水。身弱用己印,亦首要壬癸潤土,否則燥土不能生金。
『五月辛金』
常理:辛生午月,七煞當令;調候為急,先用壬水,次喜庚辛申酉等字為助。
變理:身弱用己印,原局亦要有水,否則燥土不能生金,理同四月;故身弱身見壬己兩透,支下藏癸,顯貴之命;己透壬藏,異路功名;無壬用癸,但力弱而福小;無己見戊,提防土厚埋金;若然土厚,又須有甲出制,壬癸潤木。若然身強,仍取壬癸。
『六月辛金』
常理:辛生未月,印星當令;未為燥土,故仍以壬水為先;土厚懼埋金,輔以庚金洩土生水則更完美。
變理:若然身強,見壬庚兩透,富貴必然;見一申字,用申中庚壬,亦可富貴。
用壬最懼幹見戊制己混,又須甲木為救;用甲木,又忌見庚金來破,犯者皆主貧賤。
『七月辛金』
常理:辛生申月,劫财當令,庚金臨官,辛得庚助,自然生旺。身旺,專用申宮一點壬水洩秀,亦可富貴;見壬出幹,富貴非輕,因壬為月令旺氣;用壬忌戊,見戊有甲為救,衣食裕如。
變理:除非原局水多,洩金過甚,否則七月無用戊之地。
七月之辛,用壬為貴;用丙丁者非上格。若然身弱,專取用令庚劫為助,亦有名利;無庚辛亦可用己土。
『八月辛金』
常理:辛生酉月,日元得祿;身強,專用壬水洩秀為尊;金白水清,富貴非輕;壬不在多,書雲:“水淺金多,号曰體全之象”,必主富貴;用壬見戊,制用埋金,夭貧之象;見己土混,則壬愚懦。
變理:辛強無壬,見丁姑亦用之,主衣食豐裕;但因原局無水洩秀,個性剛頑誤事。若然身弱,專取月令辛比為助,或取己土生身。
『九月辛金』
常理:辛生戌月,印星當令,身不愁弱,而獨懼土厚埋金;故九月之辛,戊己出幹與否,關系極大;戊己一出,必須見甲。
變理:身強,專用壬水洩秀,用壬忌戊,故又配甲為上,壬甲兩透,富貴裕如;壬透甲藏,富中取貴。甲透壬藏,亦可一富。
身弱,仍須用己,或取庚辛比劫為助,亦可緻貴;故庚壬出幹,有庚助身,有壬洩秀,名“一清澈底”,大富大貴,最忌戊來制壬破格。辛金性喜壬水淘洗,身強無壬用癸,隻能潤金,富貴俱小,且又勞苦。
『十月辛金』
常理:辛生亥月,傷官當令,壬水真傷官,調候為急,先取丙火,“水金傷官喜見官”;辛被旺洩,故亦要身強,得庚辛比助,支通由酉為上。身弱可用印生,但要有丙;官印相生,富貴有準。
變理:如原局水旺,壬癸透出,則先取戊止,次取丙火。
若然身強,得丙壬兩透,功名穩取,即一透一藏,亦主富中取貴。幹透丙,柱見壬,支成水局水方,為真化水格,大富大貴之命;最忌戊土破格,原局歲運皆然。
『十一月辛金』
常理:辛生子用,食神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丙壬兩透,隔位無疑,其餘理同十月。
變理:子月癸水當令;最忌癸水出幹凍金困丙,又須甲化方美;癸出不宜用戊制,因戊雖合癸,但亦制壬晦丙,終非所宜。
身強,見壬丙透,不見戊癸,富貴非輕,一透一藏,亦許富貴。身弱,專用丙己,官印相生,或取庚辛比助。若水太多,方用戊制,亦要丙輔方可。
若庚辛透幹,支成水方水局,名“潤下通源”,不見戊土破格,大富大貴;歲運喜西北,忌東南。
『十二月辛金』
常理:辛生醜月,印星當令,辛通醜氣,日元不弱,惟土凍水冷,先取丙火;身弱,可用醜中己土生身,但須見丙,否則凍土不能生金;身強,仍喜壬洩,壬丙丙透,富貴雙全,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變理:三冬之辛,調候為急,先取丙火,無丙用丁,格局略遜。
辛金之性,喜洩惡克,身強身弱皆然,惟身強者,用丁有甲,為财滋弱煞,權貴武職。醜月之辛,無丙,見甲丁,仍須壬透,秀氣流行,定為名儒。
『正月壬水』
常理:壬生寅月,食神當令;壬水由旺而衰,加以旺木洩氣,身弱為慮。身弱,專取庚金發水之源;餘寒未盡,最妙支藏丙火,金溫水暖。身強,寅中甲丙戊皆可用;甲丙兩透,食神生财,同為正氣,富貴定然。
變理:壬水日元,若柱無比劫祿刃,不必用戊,水旺,則不可無戊為堤。水旺用火,忌甲來破,原局有丙居中調停,見甲無疑。
『二月壬水』
常理:壬生卯月,傷官當令;木氣越強,水益被洩。身強,專用庚辛,木不透幹,單用辛金發水之源;有木出幹,則又不可無庚掃木。身強,專取戊土止水;用戊又喜丙助,财滋弱煞,貴多就武。
變理:木多見火,先用庚辛破木,但金被火克,又要見壬破火,方許富貴。總之,二月之壬,弱者居多,有庚生身,自可富貴;庚強有根,大富大貴。
『三月壬水』
常理:壬生辰月,七煞當令;壬雖有根,但戊土司權,土厚恐有塞水之患。身弱,先用庚金洩土生水;次取甲木制土,隔位不尅,各盡其妙。
變理:故身弱見庚甲兩透,隔位不尅,顯貴之命;一透一藏,富貴有份。
若然身強,取戊制,用甲洩,皆可緻貴。因甲戊三月有氣,富貴可求;唯戊甲不能同時並用,若二者同見,戊煞作受傷論。
『四月壬水』
常理:壬生四月,財星當令,財強身弱,先取壬水比肩分財,次取辛印生身。有金無水,金被火克,死金不能生水;有水無金,水無源頭,富貴不久。
變理:無壬用癸,但巳月有戊,癸被暗合不美,癸多方可用之。無辛可用庚,但辛能暗合丙火較妙。
總之四月之壬,身弱,專取金水,壬辛並透,富貴必然。
若支成水局,或金水滿盤,壬水轉弱為強,則反以丙戊為用。巳月丙戊當令,為“劫印化晉格”,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五月壬水』
常理:壬生午月,財星當令;財強身弱,必用比劫;但用壬有丁暗合不美,專專用癸水;用辛恐丁傷,故專用庚金。
變理:身弱,見癸庚兩透,富貴定然,壬辛兩透,富貴稍遜;若得兩壬夾一庚,支下通根,大富大貴;有壬癸無庚,隻許衣祿。有庚無壬癸者常人。若然身強,反以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六月壬水』
常理:壬生未月,官星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雖退氣,但己土司權,壬被己尅,多以弱論。身弱,仍用庚辛洩土生身,故身弱者見庚壬兩透,位高權重;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庚壬者,最忌見丁,制庚合壬,清高而貧。
變理:水居土旺之時,最忌戊己出幹,煞多身弱,又喜見甲食出幹破土;故辛甲兩透,隔位不尅,富貴必然。甲透辛藏,異途武職;辛透甲藏,定主清貴。若然身強,可用丁己、丙戊。
『七月壬水』
常理:壬生申月,印星當令;申中金水相生,日元頗強,先取戊制,次取丁火制庚;財滋弱煞,必然貴顯。身強見戊丁兩透,富貴定然;兩者皆藏,富中取貴。用戊丁者,最忌癸透,傷丁合戊,兩失其用,便為常人。
變理:無戊見己亦忌,因己能混壬,濁水不貴;壬水不清,富貴難求。若然身弱,專取申中得祿之庚。
『八月壬水』
常理:壬生酉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壬水自強;水強,仍以甲洩為美名為“水木清華”,富貴清高;因八月金白水清,縱然身強,用戊不美。身弱,專取月令辛金為用,名“金白水清”,顯貴之士。
變理:若滿盤金多水少,或單見日元一點壬水,名“獨水三犯庚辛”,號曰:“體全之象”。即印多身弱,姑名“縱印格”,喜行壬癸比劫之運,洩印生身,金水兩清,富貴非輕。
『九月壬水』
常理:壬生戌月,七煞當令;水將進氣,但戊土司權;身弱,仍用庚辛,或得壬癸亥子等來助亦美;若戊己出幹,煞強于身,則要有甲出制;食神制煞,權貴之士。
變理:若支成水局,壬水轉強,則以甲洩為上,命主清貴。
苦支聚子刃,身強見戊為煞刃格,貴多就武。若原局再有辛為壬源,支見寅巳,暗藏火氣,暖局助煞,旗鼓相當,富貴上品。
『十月壬水』
常理:壬生亥月,日元得祿;壬為江河,江洋之論。調候為急,先取丙暖;水將泛濫,又喜見戊,身強,丙戊兩透,財滋弱煞,權貴之士。用戊忌甲破,見甲要己合,否則貧賤無疑。
變理:身強可取丙甲,暖水洩秀,亦可富貴。亥月之壬,甚少身弱,仍取庚辛,或取月令壬水比助;但局中不可無丙;否則凍金不能生水,水冷金寒,金水無交歡之象。
『十一月壬水』
常理:壬生子月,月令羊刃;壬水旺極,氣勢沖奔;時當冬令,調候為急;身強,先取丙火調候,次取戊土止水,丙戊兩透,富貴有準。戊透丙藏,亦有富貴;丙透戊藏,富多貴少。
變理:若水太旺,或原局戊土無力,專取甲木洩水為上;若支藏用神,取寅中溫燥之甲為佳,亥中濕木無用。
身強,用戊制不能見甲破格。若然身弱,不外取印生比助,但原局斷不能少丙,理同十月。
『十二月壬水』
常理:十二醜月,官星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上半月,癸辛有氣;身強,取用仍同子月。
下半月,己土用事,金水漸弱;身弱,仍取庚辛,但切切不可無丙。
變理:戊己出幹,不能無甲出制;無甲,水土混雜,人必愚頑。總之,冬月之水,不見丙丁,大都貧寒。
『正月癸水』
常理:癸水生于寅月,傷官當令;木旺洩氣,首在劫印相扶,餘寒未盡,又喜丙暖。身弱,取辛生水,取丙暖局;辛丙兩透,隔位不合,或一透一藏,名“陰陽和合”,富貴非輕。
變理:若支成水局,幹見壬比,癸水轉弱為強,則又喜見戊透,但月令木旺,木必克土,又須見丙調解,才能用戊。癸水身旺,可專用寅中甲木洩秀,亦可富貴。幹透戊土又見丙丁,或時見丙辰,可作化火格推,富貴之命,一見壬癸破格,便為常人。
『二月癸水』
常理:癸水生卯月,食神當令;木神更旺,水益被洩。身弱,專取庚金破乙,輔以辛金發木之源。庚辛兩透,無丁克破,富貴定然;庚辛不透,支見申酉醜,富中取貴;庚辛俱無,當人之命。
變理:若癸水太強,原局金多,見丁己出幹,大貴之命;蓋取丁破庚生己,以财破印滋煞,貴而有權。癸水不喜戊土,因戊土厚重,恐力不能任之,故以己土偏官為貴。
『三月癸水』
常理:癸生辰月,官星當令,癸水有根,但戊土司令;癸弱,仍取庚辛化煞生身。若戊己出幹;煞強于身,食傷制煞,見甲為貴。清明後,谷雨前,火氣未熾,癸水有氣,轉用丙火,名“陰陽承藹”,亦可取貴。谷雨後,土氣用事,癸水漸弱,總要見庚辛為美;用金則忌火,金透火藏最妙。
變理:三月癸水,見戊出幹,或為化火格。若支成水局,幹見壬比,癸水轉旺。身強,又喜己土出幹,丙火為助;财滋弱煞,權貴之士。
『四月癸水』
常理:癸生巳月,財星當令,兩戊司權,癸臨死絕;身弱,專用壬水制火,改以辛金生水,尤妙暗合丙火;身弱見壬辛兩透,富貴非輕。
變理:用辛者最忌見丁火制之,丙火合之,破格貧賤。用庚癸者,富貴稍遜;有木無金,先成後敗,有金無水,富人之命。
若原命局水強金多,反以巳宮丙戊為用,為“劫印化晉格”,運行火土,富貴極品;因丙戊為月令旺氣,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五月癸水』
常理:癸生午月,财星當令,丁己司權,癸水極弱;身弱,先取壬水,次取庚金,劫印互用,方主富貴。
變理:若原局有金無水,金被火傷,燥金不能生水,常人而已。
若原局癸水轉強,反用月令丁己,真神得用,富貴非輕;且必系出名門,鐘鼎世家。若原局無印劫,支下火多,又見己土出幹,可作從煞格論,富貴之命。因午中丁已同宮,真神得用,富貴無疑,一見甲乙破格,貧賤之士。
『六月癸水』
常理:癸生未月,七殺當令,大暑之前,火土仍燥,專取壬庚,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退金進;若身弱者,可以無壬制火,單用庚印,但月庚印者,最忌丁破,轉為平常,故幹上仍有壬癸者為上。
變理:曆來推算癸水之命最難,六月癸水尤難;因癸水至弱至柔,為五陰之至,見印生比助,未必為強;見殺克食洩,未必為弱,強弱之間,未易分辨;但總而言之,癸水仍以弱者居多。
六月之癸,從弱亦不能作“從煞格”,因未中有乙木暗破己殺。若見壬癸出幹,支成水方水局,專取未中已殺為用。
『七月癸水』
常理:癸生申月,印星當令,申宮金水相生,癸水不弱,身強,幹見壬水,支多金水,即要有戊有丁,用财生官,富貴之命。
變理:若原命金多,又要見丁見申,用財破印,用傷生財;故身強見丁甲出幹,富貴定然;無丁用丙,格局稍遜;無丁見午,名“獨财得位”,富中取貴。用戌未之丁無力,雖能幹,富貴俱小。若然身弱,專用申宮金水,亦可小富小貴。
『八月癸水』
常理:癸生酉月,印星當令,癸水至弱,旺而不濫;得八月辛金生之,正金白水清之時;有辛則源遠流長,有丙則全局溫暖;故身弱者,見丙辛兩透,隔位不合,富貴有準;丙透辛藏,亦有功名;最忌丁來傷辛,丙辛貼鄰相合,兩失其用。
變理:若幹見壬,支成水方水局;癸水轉強則又不可無戊止水,丙火為佐。滿盤皆金,獨日元一點癸水,名“體全之象”,富貴非輕。全局隻得金水二行,不見丙火,名『金水同心』,格同從革;運喜西北,忌東南而破格。
『九月癸水』
常理:癸生戌月,官星當令,戊土司權,癸水被制;身弱,專取辛金,以印化殺生身;或以甲來破土,用傷制殺,但要日元有根方可用之;氣候漸寒,相機配以丙火;故身弱者見辛甲兩透,隔位不克,貴顯無疑;辛甲丙齊透,大富大貴。身強,喜用戊制,戊為月令旺氣,富貴非輕。
變理:身殺兩停,用甲為妙,食神制殺,主必武貴;縱然身強,原局不可無辛丙為輔;因癸無庚辛,源流不長,格局不高。
『十月癸水』
常理:癸生亥月,劫财當令,調候為急,先取丙火;亥月之癸,旺中有弱,因亥中甲木長生,暗耗水氣。身強,用己殺為妙,但要丙輔。
變理:若柱見壬子,水變浩蕩,則當須丙戊為用,財官相生,富貴必然。
若支成水局水方,癸水過強,則又喜見甲丙,尤妙支下見寅,内藏丙甲為貴。身弱,專取庚辛,無丁來破,富貴有份;但原局必要見丙,或透或藏,皆為有益;否則水冷金寒,金水無生受之象。
總之,三冬之水,除非格局另取而玫富貴,否則局無丙火,貧賤無疑。
『十一月癸水』
常理:癸生子月,日元得祿,調候為急,專取丙火;身強身弱,容後再論。身弱,先取庚辛,但不可無丙溫暖,否則水冷金寒,兩者無生受之象。隔位不合,富貴有準。
變理:苦幹見壬水,支成水局,氣轉沖奔,又要戊制,但仍要丙佐,财官相生,富貴必然;有戊無丙,終亦貧賤。
『十二月癸水』
常理:癸生醜月,七殺當令;調候為急,專取丙火;身強,又喜戊己,丙火為佐;身弱,要見庚辛,但局中不可無丙午寅等字。
變理:凡冬月之火,必須通根寅巳午,有力方吉,有破則兇。若壬水出幹,水專強,丙透有根,即支下藏戊亦可取貴,名“水輔陽光”,顯貴之士。
醜月己癸辛同宮,己辛出幹,又見丁透,夜生者貴,名『雪夜燈光格』,富貴奇格。
三冬之癸,氣屬當旺,但癸水至柔,雖旺而無沖奔之勢,故原局不見壬水助其洶湧,不必用戊,身強用己殺為宜。
金玉章注:資料來源于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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