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21世紀互聯網時代,手機是人類的一部分可以,聽歌、看視頻,交友、收付款、等等……
手機是華為發明的嗎?
喬布斯發明了智能手機嗎?
那麼,手機是誰發明出來的?
發明手機的人。
1876年3月,貝爾發明了電話。
手機的出現則是在1973年,差了将近一個世紀!其發明者是美國人馬丁·庫帕,當時是摩托羅拉公司的職員。
當然,手機的發明跟貝爾也不無關系。因為當時馬丁·庫帕代表摩托羅拉公司發明手機的時候,另外一個公司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着手機的研發,就是貝爾實驗室。但在當時,貝爾已經離開這個世界幾十年了。
手機之父馬丁·庫帕
誰是真正的手機之父?
1973年4月3日,馬丁·庫帕在摩托羅拉實驗室對着研究團隊成員大喊“我們成功了!”
他拿着全球第一部手機(移動電話),興奮地跑到大街上,撥通了電話!
移動電話就是人們稱之為“大哥大”“超級腦袋”的“真身”。盡管如此,它的誕生仍舊意味着一個新時代的開始——無線通信的誕生。
當時的手機,像是一塊磚頭,又笨又重,是真正的“大哥大”;充電十來個小時,才隻能用二三十分鐘!
進入21世紀,直至今日,開始了智能手機一統天下的局面。如果馬丁·庫帕穿越到現在,看看手掌大小功能強大的手機,會不會激動得熱淚盈眶呢?
美國人内森·斯塔布菲爾德(Nathan Stubblefield)為手機的首位發明者?
然而,2008年5月13日,英國《每日郵報》在報道中稱美國人内森·斯塔布菲爾德(Nathan Stubblefield)為手機的首位發明者,維珍移動網創始人查理德·布蘭森爵士(Sir Richard Branson)也說:“内森是手機之父,他的發明是改變世界通信方式的方法之一”,并創建專門網頁予以紀念。那麼,馬丁·庫珀和内森·斯塔布菲爾德,誰才是真正的手機之父呢?
内森的發明隻是一個無線電話裝置,利用磁場才能工作,且磁場覆蓋面很小,與現代人們随身攜帶的手機完全不一樣;庫珀的手機則是通過地面基站連接而進行工作,所以更像是現代手機的“先驅”。此外,内森的電話裝置沒有推向市場,沒有實現商業化,而庫珀将手機推向了民用,如今已經成為人們生活、娛樂、工作的必備品。所以,稱馬丁·庫珀為“手機之父”更為恰當。
然而,内森的工作價值亦不容否定,他開啟了人類對“手機”技術最早的探索研究,為後輩研發打下了基礎。二人敢于挑戰傳統,勇于探索創新的精神都值得我們學習。
wifi之母。
你絕對想不到,這個發明了“跳頻技術”,為無線通信技術(CDMA、Wi-Fi等)奠定了基礎的大咖,她的另一重身份,其實是好萊塢黃金時代的著名女星,她就是海蒂·拉瑪!
1940年,海蒂·拉瑪與音樂家喬治·安塞爾一同發明了能夠抵擋電波幹擾的軍事通訊系統,它就是“擴頻通訊技術”,也就是CDMA的前身。今天,這項技術還被廣泛應用于衛星定位系統比如GPS、航天飛機對地交流以及WiFi等領域。
海蒂·拉瑪
1994年8月16日,IBM Simon(西蒙)正式上市,是全球公認的第一部智能手機!
就是圖片上這貨。
IBM Simon智能手機是由IBM與BellSouth合作制造的,它沒有物理按鍵,輸入完全是靠觸摸屏操作的!
智能手機發明人是喬布斯嗎?
很多人總以為喬布斯發明了智能手機?
實際上,喬布斯并沒有發明智能手機,但是喬布斯用iPhone開啟了智能手機大時代!
史蒂夫·喬布斯和他的蘋果團隊發明了iPhone。
現在“智能手機”的定義是:是指像個人電腦一樣,具有獨立的操作系統,獨立的運行空間,可以由用戶自行安裝軟件、遊戲、導航等第三方服務商提供的程序,并可以通過移動通訊網絡來實現無線網絡接入手機類型的總稱。
現代智能手機的主要創造者、蘋果公司的前CEO-喬布斯設計、開創。
其實,喬幫主偉大的地方,其實不是一款工業設計上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蘋果手機,而是構建了APP商城和音樂商城。如果外界都說他是一位優秀的産品經理,我更願稱他為洞察人性的營銷大師。
喬布斯敏銳地發現,其實相比于手機硬件參數,顧客拿手機做什麼更重要。回到10年前,你可能無法想象,除了通訊,用手機可以玩酷炫的遊戲,聽高音質的無損歌曲……但是因為喬布斯,這一切都成為現實。用過塞班時代的諾基亞的人都知道,要下載一個遊戲,一首歌曲會特别麻煩。但是用蘋果手機,你可以在APP商店很方便地找到任何你想玩的遊戲和應用,也可以用iTunes下載無損的歌曲。蘋果的APP商店就是基于顧客的需求而提供了一種完美的解決方案。
顧客的真實需求不是買一款手機,而是除了通訊之外,還可以玩遊戲、聽音樂。這就是蘋果手機至今仍然是盈利能力最強的手機廠商的原因。
從2007年開始,喬布斯發明了iPhone,從此我們進入了“智能手機”的世界。
我們需要利用支撐所有研究的基本原則——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每一個新的突破都建立在前人工作的基礎上。iPhone的秘密故事就是一個證明。
蘋果衆多團隊的不懈努力和聰明才智不容置疑。但是,如果沒有數以百計的研究突破和創新,iPhone就不可能問世。每一項都是無數研究人員、大學、資助者、政府和私人公司将一項項創新層層疊加的結果。
為了證明這一點,我們來仔細看看支撐iPhone的三個研究突破。
觸摸屏。
如果沒有标志性的觸摸屏技術,iPhone就不會是iPhone。
第一個觸摸屏是在1960年代的英國政府研究中心被雷達工程師埃裡克·阿瑟·約翰遜(Eric Arthur Johnson)發明的。
锂電池。
當電池量低的時候,手機會發出一閃一閃的信号。我們都知道,iphone會消耗大量電能,如果沒有可充電的锂電池,它們就哪都去不了。
上世紀70年代,英國科學家斯坦利·惠廷漢姆(Stanley Whittingham)在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的一個實驗室工作時,首次發明了锂電池。
互聯網和萬維網。
2004年,當蘋果工程師安迪·格裡尼翁(Andy Grignon)第一次為iPod添加互聯網功能時,史蒂夫·喬布斯(Steve Jobs)對此還非常抗拒:“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我不要這個,我知道它行得通,我知道,很好,謝謝,但這是一個很差勁的體驗。”
多個蘋果團隊的艱苦工作換來了一句“很差勁的體驗”,但是卻産生了一些革命性的東西——集結所有人類的經驗和知識就在那裡,就在你的後口袋裡,就在你的指尖上。但我們要為此感謝誰呢?蒂姆·伯納斯-李( Tim Berners-Lee)爵士被廣泛認為是萬維網的發明者。
有一些研究成果很出名,有一些則不那麼出名,GPS和Siri都起源于美國軍方,而使數字化成為可能的複雜算法最初是用來檢測核試驗的,他們都以研究為核心。
iPhone是一項具有曆史意義的技術。定義時代的技術并非來自于一個人或一個組織罕見的才華,而是一個又一個的創新和十年又一個十年的研究,成千上萬的個人和組織站在彼此的肩膀上,展望未來。在我們這個似乎無法克服的全球性挑戰的時代,我們不僅要記住這一點,而且要受到它的鼓舞。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