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是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的簡稱。
2006年3月31日,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在北京正式成立。它是由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和原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合并而成,主要具備了九大任務:
一、按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國際和國家标準,建立地域性合格評定機構國家認可體系,制定并發布認可工作的規則,準則,指南等規範性文件;
二、對境内外提出申請的合格評定機構開展合理評價,做出認可決定,并對獲得認可的合格評定機構進行認可,監督管理;
三、負責對認可委員會徽标和認可标識的事物進行認可監督管理;
四、組織開展與認可相關的人員培訓工作,對評審人員進行資格評定和聘用管理;
五、為合格評定機構提供相關技術服務,為社會各界提供獲得認可合格評定機構的公開信息;
六、參加與合格評定及認可相關的國際活動,與有關認可及相關機構和國際合作組織簽署雙邊或多邊認可合作協議;
七、處理與認可有關的申訴和投訴工作;
八、承擔政府有關部門委托工作;
九、開展與認可相關的其他活動。
目前,我國已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35個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和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認可機構、54個實驗室認可機構簽署了互認協議。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