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類藏富于“民”(來論)
新聞背景:遼甯警方打掉了一個為害一方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這個犯罪團夥以商養黑,以黑護商,靠暴力手段在礦業、房地産等領域非法攫取經濟利益,10年瘋狂斂财20億元。
過去隻有在銀屏上能看到黑社會現象,如今國人已能見到真實版了。從前一個時期,重慶的打黑戰果,到許多城市的打黑在行動。無不說明一點,中國也已存在黑社會。與近期打掉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一樣,他們的共同之處都是靠“黑”瘋狂斂财,快速集聚财富,不亞于上胡潤财富榜的億萬富豪們。筆者猜疑,那些上榜的富豪裡,是否也有靠“黑”起家如今漂白了的呢?實在是不得而知。但一個毋庸置疑的事實告訴我們,藏富于民——“黑民”也藏富。
往往危害一方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都能披上合法公司的外衣。有的被冠以“民營企業家”、“明星企業”之類的美名,甚至成為當地所倚重的“經濟支柱”,個别黑老大還戴上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光環。在華麗外衣的背後,他們大行其道的是,不折手段巧取豪奪的勾當,幹着發指的走私、黃賭毒、制假販假、殺人越貨的罪惡行徑。而令人不解的是,這些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居然能維持十年之久,甚至更長的時間。除了具有合法身份的僞裝外,歸根結底,是有當地的大大小小的保護傘。
黑道之所以能有保護傘罩着,玄機不外乎裡面可以藏“富”。一者是,昏官出于地方的保護主義,所謂的發展地方經濟的需要,甯要摻了黑的灰色GDP,也不要法律公平正義。二者是,貪官出于撈取個人利益,滿足日益膨脹的吃喝玩樂、奢侈生活消費的需要,進而索賄受賄貪贓枉法。還一個興許就是“欲擒故縱”了,等豬養肥了再殺,要的是打黑所得,對伏法的黑老大們,處沒收個人全部财産,這樣的财政收入,當然要比稅收來得更快。大概另類藏富于“民”的解讀就在于此吧。
由于有了這種另類藏富于“民”,故黑社會便可肆無忌憚地,“用我手中的錢,換你手中的權,再用你手中的權,換成我手中的錢”,如此權錢交易,官“黑”勾結,周而複始,做大做強。隻要幹了違法犯法的事,都可以用錢擺平,以逃避法律的制裁。看過電視劇《神聖使命》的觀衆,大概不會忘記裡面的“黑老大”,居然可以遙控該市的公安局長,左右市長的決策……其實這并非藝術的虛構,就像當年轟動全國的沈陽市“慕馬腐敗大案”被搬上熒屏一樣,都是客觀事實的真實寫照。
常言道,千裡之堤毀于蟻穴。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的形成,往往都是由小混混發迹,從開始的欺行霸市,到強買強賣的壟斷經營。對公職人員的腐蝕拉攏也是由小恩小惠,到大肆行賄。一旦把觸角伸進了當地的政治、經濟、公檢法等要害部門,構築成了龐大的關系網,便形成了氣候,也就是黑社會“綁架”一方的時刻。這就是個别地區整個班底都腐爛掉的根本原因。最終受苦受罪的是當地老百姓,損害的是黨和政府的形象。但願,打黑行動從源頭抓起,從萌芽抓起,絕不能養虎為患,讓老百姓真正感受到一方的平安。
( 2011年 12月 1日 )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