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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趙翼論“嶽飛之死”與宋金“紹興議和”

專業

文史哲

本文節選自趙永春教授《金宋關系史研究(增訂本)》(商務印書館2019 年版),初載《社會科學輯刊》1999年第3期。《中國人民大學報刊複印資料· 曆史學》1999年第8期全文轉載。

清人趙翼論“嶽飛之死”與

宋金“紹興議和”

趙永春

關于“兀術緻書秦桧”及嶽飛之死的研究

《宋史》卷365《嶽飛傳》記載,在宋金紹興和議期間,“兀術遺桧書曰:‘汝朝夕以和請,而嶽飛方為河北圖,必殺飛,始可和。’桧亦以飛不死,終梗和議,己必及禍,故力謀殺之”。長期以來,人們對這一記載深信不疑,皆認為兀術(宗弼)曾緻書秦桧,要求殺死嶽飛之後方能議和,秦桧正是按金兀術的要求才殺死了嶽飛。萬口流傳,成為傳統定論。趙翼在研究宋金關系史時,以敏銳的洞察力,發現了其中的破綻,對上述問題提出了質疑。

首先,他認為“兀術緻書秦桧”是不可信的。他說:“世謂秦桧私通于金,力主和議,自是實事”,但“桧所私結者撻懶而非兀術也”。确實,秦桧在北宋滅亡被金人擄去以後,一直在撻懶(完顔昌)帳下,曾做撻懶的任用(任用者,猶執事也)、參謀軍事、随軍轉運使等。後來,秦桧南歸宋朝,也是“由撻懶縱之歸”,秦桧歸宋後,主要同撻懶進行聯絡。紹興八年(1138年)的宋金議和及歸宋河南陝西之地,金方“皆撻懶主之,一一如桧所請”,“其時撻懶以尊屬主國政”,當時兀術沒有掌握主要權力,極力反對把河南陝西之地交還南宋。“及兀術揣知撻懶意私于宋,盡發其奸”,揭露了撻懶與宋“交通賂遺”,“遂以河南、陝西與宋”之事,“奏請誅撻懶,複舊疆”,終于殺死了撻懶,并于紹興十年(1140年)“再興兵取河南陝西”。趙翼以上述史實為根據,說明秦桧主要是同撻懶交結,并沒有同兀術交結,根本不會有兀術緻秦桧書之事。這種分析是有道理的。趙翼還指出:“或謂撻懶誅後,兀術主兵事,安知非桧之再結兀術,始定和議之局。不知撻懶主和則以陝洛償歲币,兀術主和則陝洛之地尺寸不與,所歸者僅徽宗、鄭後、邢後之喪及韋後一人,而宋之稱臣、歲币如約,是金直以三柩一老妪坐緻其稱臣納币,此亦何樂不為而必待桧之私結于兀術哉。”又引《金史·郦瓊傳》:

“宗弼(兀術)謀再伐江南,與郦瓊議,瓊曰:秦桧老儒,亡國之大夫,僅僅自守,吾以大軍臨之,彼君臣方且哀鳴不暇。”說:“據此亦可見桧與兀術本無素約,而《宋史》兀術緻書秦桧之語之未可信也。”此推論,理由雖不夠充分,但比較符合事實,是有道理的。

趙翼從秦桧始終沒有同兀術交結的考證中,得出了“兀術緻書秦桧之不可信”的結論,那麼,“兀術緻書秦桧”說又是怎樣出現和流傳的呢?趙翼又進行了考證分析。他認為《宋史·嶽飛傳》的記載是“《金佗稡編》等書的附會之詞”。《金佗稡編》是嶽飛的孫子嶽珂為申其祖父之冤所編,難免有些溢美和虛構之辭,兀術緻書秦桧說當屬嶽珂虛構或個人揣測。後來一些史書間有記載兀術緻秦桧書者,皆為孤零零一條,均不記秦桧與兀術來往交通之事,所以說《宋史》等書關于兀術緻書秦桧的記載,皆為附會嶽珂《金佗稡編》之辭,實屬謬誤。這一觀點,已為今人何忠禮先生詳考所驗證。

其次,趙翼對嶽飛的死因進行了探讨。關于嶽飛之死的問題,傳統的看法認為,秦桧一夥秉承金兀術“必殺飛,始可和”的旨意,給嶽飛羅織罪名,附會成獄,終于置嶽飛于死地。認為秦桧是殺害嶽飛的元兇,而宋高宗 趙構在秦桧緻死嶽飛之初并不知情。趙翼認為兀術緻書秦桧純系子虛烏有,就排除了秦桧按兀術之意殺害嶽飛的可能。那麼,嶽飛之死又是怎麼回事呢?是秦桧陷害嶽飛、高宗開始不知道呢?還是高宗也參與了此事呢? 趙翼在旁征博引、全面考證的基礎上,對此問題得出了新的結論。他認為,嶽飛是由秦桧等人陷害緻死,但與宋高宗也有關系,并非是“帝(指宋高宗)初不知者”。他指出:“嶽忠武之死,固由賊桧陷害,然亦必因思陵(高宗)有所疑忌,故讒言得以中之”,“則忠武之死,帝固與知之”。主要理由是:第一,嶽飛資曆尚淺,讒言容易得中。第二,高宗疑忌武臣,容易相信秦桧等 人對嶽飛圖謀不軌的誣蔑。正由于嶽飛資曆較淺,手握兵權,又不私營良田美宅,高宗甚不放心,“是以桧與張俊謀陷忠武(嶽飛),欲其部将自相攻擊,因及忠武父子,使帝不疑,乃手自具獄,謂嶽雲緻書令張憲營還忠武兵柄。萬俟卨治獄又誣飛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以為有不臣心。證佐 即定,思陵亦不能不信之,而忠武之死決矣”。這種認為嶽飛之死,是由秦桧等人發其端,最後得到宋高宗批準的觀點,糾正了以前“帝初不知者”的傳統觀點,進一步接近曆史真實,已為今天許多學者所接受。

對宋金“紹興議和”的評價

關于南宋對金議和之事,史家皆以南宋主和為非,主戰為是,并以此 為根據作為評價南宋人物的标準,認為凡是主戰者皆為愛國主義者和民族英雄,凡是主和者皆為民族敗類或投降派等。毫無疑問,主戰是一種愛國之舉,願望是好的,應該肯定。但認為凡是主和者都是民族敗類,而不根據當時形勢的發展變化進行具體分析,确有簡單化、公式化的弊病。

趙翼在他的史論中分析了宋金議和問題,提出了一些與傳統觀點不同的 新看法。

趙翼認為,宋金議和是當時曆史發展的必然趨勢,是宋金形勢發展變化 的必然結果。他認為,在宋金戰争初期,金強宋弱,“金之初起,天下莫強焉”。金朝“人皆鸷悍,完顔氏父子兄弟,代以戰鬥為事,每出兵必躬當矢石,為士卒先,故能以少擊衆,十數年間,滅遼取宋,橫行無敵”。當時,宋朝由于長期沒有戰争,人不知兵,加之政府沒有認真組織抗金,韓世忠、嶽飛等大将亦未成熟起來,同金國相比,軍事力量顯得弱一些。趙翼認為,在這種金強宋弱的形勢下,南宋主張同金議和不應該非議。他指出:“義理之說與時勢之論往往不能相符,則有不可全執義理者,蓋義理必參之以時勢,乃為真義理也。宋遭金人之害,擄二帝、陷中原,為臣子者固當日夜以複仇雪恥為念,此義理之說也。然以屢敗積弱之餘,當百戰方張之寇,風鶴方驚,盜賊滿野,金兵南下,航海猶懼其追,幸而飽掠北歸,不複南牧,諸将得以剿撫寇賊,措設軍府,江淮以南粗可自立。而欲乘此偏安甫定之時,即長驅北指,使強敵畏威,還土疆而歸帝後,雖三尺童子知其不能也。”

趙翼認為,在金強宋弱的形勢下,根本不可能收複失地,在這種情況 下,主張同金議和并非錯誤。同時指出,當時主戰的人物,也不全部反對議和。如,早在秦桧主張議和之前,洪皓使金被留,就曾“以樂天、畏天語悟室(完顔希尹)”,要求議和。紹興五年(1135年),南宋“将遣使至金通問二帝,胡寅言國家與金世仇,無通使之理,張浚謂使事兵家機權,日後終歸于和,未可遽絕,是(張)浚未嘗不有意于和也”。趙翼又引《宋史·陳與義傳》說:“趙鼎言于高宗曰:‘人多謂中原可複,宜便進兵,恐他日咎今時失策。’上曰:‘今梓宮、太後、淵聖(宋欽宗)皆在彼,若不議和,斷無可還之理。’(陳)與義曰:‘和議成,豈不賢于用兵,不成則用兵必不免。’”以此來說明“當時諸君子亦未嘗必以和議為非”。

趙翼在對宋金和戰的問題上,注意對時勢進行分析,指出在金強宋弱 的形勢下,宋人“以和保邦,猶不失為圖全之善策”,應該說這是一種正确的看法。但他沒有指出,議和也有主動和被動之分。在雙方力量懸殊的情況下,要達成真正的議和是不可能的。在這種情況下,力量軟弱的一方,一味主張議和,而反對抗戰,不注意發展自己的勢力,就是一種消極被動的議和。其結果,不但和議難成,還會削弱自己的勢力,而導緻國家的滅亡。消極被動的議和,實質就是一種投降行為。相反,在自己力量弱于對方的時候,力圖通過議和以松懈對方鬥志,從而争取時間,積極發展自己的勢力,以和圖強,以便在自己力量強大之後,尋找時機達到自己的目的,這是一種積極主動的議和。這種積極主動的議和是不能否定的。隻有積極主動的議和才會縮小雙方力量的差别,和議才有成功的希望。事實正是這樣,正由于南宋軍民的抗戰,沉重地打擊了金人的勢力,才使南宋的勢力逐步強大起來,到了紹興七年(1137年)以後,南宋的力量有了一定發展,宋金雙方形勢開始向均衡方面轉化,宋朝逐步有了超過金朝力量的趨勢。但由于南宋統治者沒有抓住有利時機及時發展大好形勢,相反卻迫害嶽飛等抗戰派,宋強金弱的形勢轉瞬間再變為均衡狀态。在雙方力量均衡階段,誰也消滅不了誰,議和就成為大勢所趨,在這種情況下,主張議和也不錯。但也有積極主動的議和與消極被動的議和之分。如果某一方在議和時不是完全放下武器,而是積極發展自己的勢力,及時抓住戰機,使和議在有利于自己的條件下達成,就是一種積極主動的議和。反之就是一種消極被動的議和。宋金紹興年間的議和,就是宋金雙方力量均衡的産物,議和是不能否定的。但南宋統治階級執行的是一條消極被動“議和”的路線,使和議在不利于南宋的條件下達成(如宋向金稱臣納貢并失去陝西河南之地等),是應該受到指責的。

趙翼看到了當時議和的必然趨勢,是一種進步。他雖然沒有指出議和有 積極主動議和與消極被動議和之分,但他也認為南宋“未嘗無可乘之機”,認為南宋沒有抓住可乘之機,非常可惜,實際上已揭露了南宋統治者消極被動議和的本質。他認為,“在金廢劉豫,以地予宋,而兀術又興兵來取之時”,是一次重要的可乘之機。他指出,當時“宋則劉锜有順昌之捷,韓世忠圍淮陽,有泇口鎮、潭城、千秋湖之捷,且曰:‘兵勢最重處,臣請當之。’嶽飛有郾城之捷、颍昌之捷,已進軍至朱仙鎮,遣将經略京東西、汝、颍、陳、蔡諸郡,且曰:‘直搗黃龍府,與諸君痛飲耳!’吳璘在蜀,亦有石壁砦、百通坊、郯家灣、臘家城之捷。使乘此勢,策勵諸将進兵,河北雖不可知,而陝西河南地,未必不可得。乃當時君相方急于求成,遽令班師,遂成畫淮之局”,認為這是宋朝的一次重大失誤。這實際上是對南宋統治者消極被動議和的批判,無疑是正确的。

由于趙翼認為宋金“終歸于和”是當時“時勢”所決定的,所以,他又 主張對議和之人做重新評價。王倫是當時主張議和的人物,并多次充當使者同金人商議議和事宜。當時,反對議和的胡铨曾提出殺王倫、秦桧、孫近等人,以絕和議之念。此後,王倫一直“被視為狎邪小人,市井無賴”。趙翼認為:“此特出于一時儒生不主和議者之诋 ,而論世者則當諒其心,記其功,而憫其節也。”他認為王倫是一位有功勞有氣節之人,主要功績有以下三個方面:第一,王倫“奉使在建炎元年(1127年),是時,金人方擄二帝北去,兇焰正熾,誰敢身入虎口,倫獨慷慨請行,其膽勇已絕出流輩”。在無人敢于出使金朝的時候,王倫慨然請行,确實反映了王倫具有不怕死的精神。第二,王倫使金被扣留,向金人要求議和,後來往返宋金之間,商議議和之事,在紹興九年(1139年)年初終于收回了河南陝西之地。這不是有罪而是有功。第三,金兀術(宗弼)撕毀和議,再次發動侵宋戰争,王倫使金再次被拘留,“被拘六年,金人欲用為平灤三路都轉運使。其時,兩國和議久成,化仇為好,即受金官職,亦非反顔事仇,況家本莘縣,鄉土已屬于金,于私計已甚便,乃力據不受,甘被其缢死”。這是一位具有高尚民族氣節的英雄,不應否定。

對秦桧的評價,趙翼亦未認為秦桧主和為非,但對他在金廢棄劉豫之後, 沒有抓住大好戰機,相反迫害抗戰派的消極被動議和予以否定。 趙翼認為,秦桧的罪過,主要不在于議和,“惟其心迹奸險,欲借和議為擅權怙勢之漸”,并把和議歸為自己的功勞,“至劫持人主,誅鋤善類,流毒遍天下”;“盡攬威福,懷無上而觊非常”,具有“大奸稔惡之處心”。他指出:“論者徒以主和議責其辱國事仇,轉為末減矣。吾故揭而論之,使之桧之罪在彼而不在此也。”認為秦桧的罪行不在于是否主張議和,而在于心迹奸險,擅權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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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永春 著

ISBN:978-7-100-17321-6

開本:16開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

出版時間:2019年11月

定價:1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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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目錄

第一編 總 論

中國古代的“中國”與“國号”的分離與重合——中國古代“中國”國家觀念的演進 ...... 3

試論金人的“中國觀” ...... 19

“中國多元一體”與遼金史研究 ...... 37

關于遼金的“正統性”問題 ...... 55

關于宋金關系史研究的幾個問題 ...... 87

論宋金關系的主流 ...... 93

關于民族英雄評價問題的學術讨論 ...... 105

阿骨打是女真族的民族英雄 ...... 124

第二編 宋金“海上之盟”研究

北宋聯金複燕之議始于何時?...... 137

北宋聯金複燕的活動及其經驗教訓 ...... 144

關于宋金“海上之盟”的幾個史實問題 ...... 151

宋金“海上之盟”平議 ...... 162

第三編 金宋和戰研究

完顔阿骨打對宋政策探析 ...... 175

宋金戰争爆發原因初探 ...... 192

完顔宗翰對宋政策述論 ...... 205

完顔昌對宋态度的轉變及其成因 ...... 219

“兀術不死,兵革不休”考辨 ...... 233

金國歸宋河南陝西地的目的新探 ...... 246

關于《試論金國歸宋河南陝西地的目的》一文中的幾個史實問題 ...... 258

僞齊劉豫被廢原因考辨 ...... 266

金熙宗對宋政策的轉變及其作用 ...... 286

宋金議和後宋欽宗為何沒有歸宋?...... 299

“澶淵之盟”對宋金和戰的影響 ...... 308

金世宗對宋議和述論 ...... 319

金章宗對宋政策析論 ...... 335

金宣宗對宋政策之失誤 ...... 353

第四編 宋金交聘制度與經濟文化交流研究

宋金交聘制度述論 ...... 367

宋金關于交聘“國書”的鬥争 ...... 382

宋金關于“受書禮”的鬥争 ...... 393

宋人出使遼金“語錄”研究 ...... 406

“語錄”緣起與宋人出使遼金“語錄”釋義 ...... 420

宋金“海上聯盟”期間的領土交涉——以趙良嗣《燕雲奉使錄》的記載為中心 ...... 436

《茅齋自叙》記載的女真生活習俗與宋金關系 ...... 445

範成大與《攬辔錄》 ...... 459

宋金聘使對文化交流的貢獻 ...... 467

洪皓使金及其對文化交流的貢獻 ...... 481

金上京與中原地區經濟文化交流 ...... 491

第五編 附 錄

清人趙翼的宋金關系史研究 ...... 505

近二十年大陸金史及宋金關系史研究 ...... 515

日本的金史及宋金關系史研究 ...... 549

西方學者的金史及宋金關系史研究 ...... 560

參考文獻 ...... 570

索 引 ...... 580

增訂本後記 ...... 599

内容簡介

本書是作者多年來學習和研究金宋關系史(宋金關系史)的論文選集,定名為《金宋關系史研究》并非是要擡高金朝的曆史地位,也非有意标新立異,而是因為,在宋金對峙時期,金人說戰就戰,說和就和,始終處于主導地位,因此,要弄清楚宋金關系發展的基本情況,就必須弄清楚金朝對宋政策的發展和變化,否則,對宋金關系發展過程中一些問題的認識就會模糊不清。本書所選論文大部分是從金朝對宋政策的發展變化入手去研究金宋關系,以便更容易認清和理解金朝對宋關系的發展和變化。也就是說,本書主要是研究金朝對宋關系的著作,而不是研究宋朝對金關系的著作(書中叙述宋朝史事時涉及對金關系使用“宋金”一詞,叙述金朝史事時涉及對宋關系使用“金宋”一詞),屬于金朝對外關系範疇。

作者簡介

趙永春,男,長期從事遼金元史、宋金關系史、東北民族關系史教學與研究,主持國家社科基金《中國曆史疆域問題研究》、教育部社科規劃基金《中國古代東北民族的“中國”認同與民族凝聚力研究》、全國高校古委會直接資助《宋人出使遼金“語錄”研究》等項目多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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