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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姊妹節

苗族姊妹節,流傳于貴州省台江縣老屯、施洞一帶苗族人民的傳統節日,是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之一。

苗族姊妹節

苗族姊妹節以青年婦女為中心,以展示歌舞、服飾、遊方,吃姊妹飯和青年男女交換信物為主要活動内容,節日規模較大,内容豐富獨特。 吃姊妹飯是苗族姊妹節的重要禮儀事項。姊妹飯同時也是姑娘們送給情侶以表達情意的信物,是節日中最為重要的标志。下田撮魚撈蝦是姊妹飯活動之一,踩鼓是整個社區參與節日活動的重要方式,姑娘們在父母的精心打扮下,身着節日的盛裝聚向鼓場踩鼓,苗族人以此方式展示自己的服飾文化。晚上青年男女遊方對歌,談情說愛,男方向女方讨姊妹飯,姑娘們在姊妹飯裡藏入信物以表達對男方的不同感情。2006年5月20日,貴州省台江縣申報的苗族姊妹節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産名錄。編号:Ⅹ-22。來自長達500多行的《姊妹節歌》。相傳,有兩個姨媽的子女,男的叫金丹,女的阿姣,他倆從小青梅竹馬,兩小無猜,長大後,彼此産生了愛情,金丹一定要娶阿姣,阿姣也非嫁金丹不可,卻遭到父母及族人的反對。阿姣的父母要讓她嫁回舅家(舊時苗家習俗稱還娘頭)。阿姣不願嫁回舅家,一定要嫁金丹;金丹也不願娶别人,一直在等着阿姣。他們為了忠貞的愛情,天天都偷偷約會。因怕父母和寨老發現,他們倆相約在野外談情說愛。每次,阿姣都用她裝針線的竹籃偷偷地藏着飯帶去給金丹吃。年複一年,經過一番磨難和頑強不屈的抗争,他倆終于結成了夫妻。于是便有了“姊妹飯”的典故,即苗語叫帶給情人吃的食物為“藏飯”,漢語意譯為“姊妹”。後來,不知過了多少年,傳說台江縣施洞地區有800個姑娘因找不到男朋友而嫁不出去;三丙大塘地方有800個青年男子,也因找不到媳婦而打單身。老年人們想起了阿姣、金丹“姊妹飯”的典故,教姑娘們用阿姣、金丹的辦法,把三丙大塘800個青年男子邀請來吃“姊妹飯”。這樣,人人都找到了自己的意中人,一雙雙、對對結成了眷屬。從此以後,吃“姊妹飯”就演變成為以青年男女間挑選情侶為主要内容的節日活動。苗族男女青年仰慕阿姣和金丹對愛情的執着,紛紛仿效他們上坡相會。姊妹節由此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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