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農曆:丙戌年 八月 初一日 辰時
才 才 日元 才
乾造 丙 丙 癸 丙(日空戌、亥)
戌 申 酉 辰
藏幹 辛丁戊 戊庚壬 辛 乙戊癸
枭财官 官印劫 枭
食官比
紅亡 天
豔神 德
大運 丁酉3 戊戌13 己亥23 庚子33 辛醜43 壬寅53
已知因:
一、申酉戌地支三合金,成偏印格。
二、日、時亦複辰、酉合金印。
三、年、月拱酉,填實于日支之酉。
注:合論以上之三項,由于年、月地支之拱酉,而導緻申酉戌,以及辰酉之三合、六合,融合成增一倍之形勢。雖然,仍然是按偏印格而取論。不過這一種印星格局的偏印格,喜忌吉兇與一般之偏印格,吉兇倍而論之;也就是吉則越吉,兇則越兇,喜忌吉兇與一般之偏印格,吉兇倍而論之;也就是吉則越吉,兇則越兇。
四、日主癸酉日,為自坐偏印。
注:自坐偏印,隻有兩天,即是丁卯日、癸酉日;依例是可以解釋為婚姻不佳,然而,婚姻不佳也有很多種形式,諸如:
1、夫妻貌合神離。(妻星見合,又在衰絕)
2、夫妻冷戰或者冷和。(妻星強,而有孤寂)
3、夾雜婚外情,而争鬧不休。(正、偏财疊見)
4、獨具正财,雖有婚外情,而仍懼内,然而不過是假象。
5、獨見偏财則女友衆多。
6、見桃花則為雨露均施。
7、見紅豔則為養外室。
(若是女命,則以官、殺取代财星而論之。)
此造之自坐偏印,隻能暫且以婚姻有問題,作為權宜之诠譯。
五、調候用神獨用丁,甲則勉強輔用(此造用丙為調候)。獨忌壬、癸出幹(此造并無此弊端)。
注:此造雖然是出生在申月,然而年、月拱酉,而且三會、六合。故此,申月之用丁火調候,須要兼擔為酉月之用丙,喜、忌另論之于大運之中。
六、日幹之癸字,自帶天德貴人。地支二坐将星,兼三合、六合之勢,是為财坐将星,從吉而論。
注:财坐将星,應可解釋為極有調度财務之能力。
七、天幹三見正财,從吉而論。
注:财星在天幹,印局在地支;則為先财後印,反成其福。财星是丙字,丙即為調候用神,尤為祯祥。偏印本為用财,與天、月德貴人,正符合格局之所喜。合而論之吉祥之造。
以上者七項已知因,大緻已經能概括得出一個八字的吉、兇大意了。此造沒有一般性,作為優先讨論的身強、身弱問題。基于印格,并不甚忌身弱,反而不宜身強,這已經是一般性的概念了。
輔助因:
一、月柱幹支,雖然是正财坐财、官、印,而地支之财、官、印,俱皆合局入偏印。故此,命造的大局雖然是佳,不作殷商、巨賈之論,應為依附貴人之下的祯祥。簡而言之,此造的吉祥,是要透出一些類似護航的管道,方能臻此。
二、月柱正财坐紅豔、亡神。應有體态輕盈、明眸巧容之女小人為害。
三、丙用神,雖然是明見于年、月、時三幹,而且也是偏印格用财之法,乍觀是雙吉併臨,實際則是勉強湊合之喜忌。基于:
1、此造癸日生于申月,本應用丁字為調候(四柱隻有一個丁在年支,亦被三合為金)。隻因年、月拱酉三會申酉戌,以緻要兼看酉月之用丙。此所以要用丙,隻不過是介于申、酉之間。故此,要如标準正統之富貴,則須丙、丁齊用。此造先天獨一丁字已經被合,但以天幹三丙齊透,在形式上,足以抵得上丙、丁雙用,不過在氣質上,畢竟顯然是霸氣一些。縱然是發達,必也是炒地皮、玩股票式的富命,輸赢在一線之間。
2、丙财地支是屬于無根裔。凡事财星無根者,普通之命造,恒常是屬于浮财不實之命。而在格局、調候尚佳的八字,則視之為諸如:一天可以破費三、兩萬應酬費,打麻将可以打一萬一底的豪客。
3、偏印格之喜用财,基本上而言,這一種用法,是正确的。然而,偏印究竟是喜用正财,抑或者是喜用偏财,關于這一個屬于二因次的喜、忌,就有着二種不盡相同的層面。這二種不盡相同的層面,即是事用與理用。
事用-是指普通性的偏印,隻不過是格成偏印。在有關于調候、貴人等的俱皆欠缺,甚至是四柱還帶有些刑合、神煞等。其唯一可處,隻是帶财符合偏印用财的條件。如此,在這種情形之下,則恒常以用偏财為優先,因為偏财之速度比較迅速。(以偏财,并不完全指暴發之财,大抵是指智慧生财之意。)
理用-是指依推理而用,則是以雖然同樣是屬于偏印格,用财星之選正、偏二财,則是以日幹五行之陰、陽來區别之。以陽日主:甲丙戊庚壬日主的偏印格,不論正财、偏财仍皆可以取用。陰日主:乙丁己辛亥日主的偏印格,則是隻宜用偏财,不宜用正财。由于陰日主的正财,正好合去了本格的偏印格。譬如:癸日主以辛為偏印,以丙為正财,如此,則恰好是丙辛合。
四、此造雖然是偏印格用财,這一種論法,乃是基于一些勢的配屬。以這一個八字是屬于地支三會印的偏印格,不是幹透支藏的氣入格。所用的丙正财,既有合偏印之不清,亦有不坐根之不實。
以上對這一個八字,分别以已知因,以及輔助因,分别來說明之。大抵是以已知因來推論命造的吉兇主旨,以及輔助因來潤釋命造在吉、兇上的性質以及增損。譬如一位是百貨業的業主,擁資三千萬,另一位則是成功的賭博業者,也是相同擁資三千萬。
如此,在現量福業之中,二人是不相上下。而在性質上,則是各有天地。二者大異其趣。三千萬的資産,乃是已知因而推論。性質上的不同,則是以輔助因來推論。至于刑沖、拱夾等層次,則仍是按照一般常法來推論之。
本造癸日主,生于申月。金白水清,地支拱酉會金局。格入偏印,又正值财星蓋幹。經曰:先财後印,反成其福,白手起家,中年發越。況日主自坐貴人,不假辛勞,福自天申。四柱不見刑、沖,可主福祿祯祥,财勢二吉。惜以财星齊露天幹,屢有因他人之拖累。所幸自身福澤深厚,枝葉茂繁,雖屢見小損,無礙大局。鬧中生财,産業四置,忙碌之中,而臻實至名歸。
妻:妻是正财,自坐财、官、印,必得賢淑之妻。三處宅府,安享齊人之福。(須慎女小人之累)
子:核計六子留三。
祿:本造乃仕紳之福命,雖亦近貴,而無顯宦之爵祿。
簡批歲運:
依沈氏用神,印格露财,印重喜官、印之運,印輕喜比、劫之運。故曰:此造大運 丁酉3 戊戌13 己亥23 庚子33 辛醜43 壬寅53,此造以印重而取運。當以戊、己、庚運為佳運。
簡批流年,丁卯年:沖日主,亦沖拱酉之印、将星,事多艱辛。戊辰年:雙合日主,亦合拱酉之印、将星,無往不利。己巳年:印局,流年會三合巳酉醜印,定有是非牽涉。
注:大運能行天幹,未必能行地支。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