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秦丹丹
保險是管理财務風險的金融工具,買保險的真正意義是:做自己或家庭的财務風險管理,把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降到最低。這并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所以在買保險之前,我們必須了解這種金融工具的正确使用方法,才能真正達到管理風險的目的。
找對人(重要性)
所謂“保險是騙人的”,不是保險合同騙了你,而是賣你保險的那個人,可能因為不專業,向你傳達了錯誤的信息,也可能揣着明白裝糊塗,故意誤導你。所以,找對人,是我們購買保險前的重中之重。
一個靠譜的保險服務者,至少應該具備這兩個要素:
1、站隊:與投保人站一隊,而不是代表保險公司的利益。發生理賠糾紛時,為投保人維權,而不是幫保險公司息事甯人。
2、專業:十分清楚保險合同條款,哪些對投保人有利、哪些對投保人不利,科學地幫投保人解決真實問題。
七大姑、八大姨、幹爸幹媽、老同學、老同事、鄰居、朋友...,即使跟他們關系再好,如果不具備以上兩個必要因素,我都不建議你委托他們購買保險。(隻為砸錢買人情的,除外)
有多少悔恨的眼淚,流在了人情單上。有多少退保的念頭,是因為當初被誤導。選對保險服務者,真的太重要了!
哪類保險服務者具備以上兩大要素,大家可以移步買保險的6種渠道查看。
趁早買(重要性)
我們無法預估風險何時發生,甚至很多人在發生風險後,才後悔沒買保險。所以還是那句老話:誰也不知道“明天”和“風險”哪個先來,越早投保,越早獲得保障越好!
并且,五大類人身保險(意外險、醫療險、重疾險、壽險、年金險),全部與被保人的年齡或健康狀況相關。特别是重疾險,對健康程度的要求苛刻至極。
以我個人為例:
25歲前,我幾乎沒做過體檢,隻有學校入學和畢業時的簡單檢查,體檢報告一切良好。
25歲後,單位每年體檢,報告單上不是這兒異常,就是那兒數值偏高。雖然這些小異常,無需治療,對生活無礙,但在購買保險時,卻成了核保醫生的“眼中釘”。
随着我們年齡增長,誰也不能保證自己的身體一年比一年好,甚至可能會失去投保資格。而且年齡越大,保費越高。
所以,早買晚買都要買,早買還能早獲得保障,心裡早踏實又可以少交錢。
如實告知(重要性)
保險具有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合同是契約化的法律合同。投保時,保險公司會向你詢問健康狀況,比如是否住過院?是否體檢結果有異常?直系親屬是否曾患某種疾病?等等,如果你故意隐瞞,沒有如實告知,那麼也不要怪保險公司拒賠了。
這裡特别強調兩點:
1、不要低估保險公司的能力,凡是有就診記錄的蛛絲馬迹,他們都能查到。
2、某些、個别保險業務員,為了順利簽單,故意以各種肆意捏造的理由,誤導客戶不如實告知,比如:兩年不可抗辯期、保險公司查不到、不會調查等等。
一旦發生風險,如果因為我們沒有如實告知而被拒賠,那真的虧大了!
先大人,後小孩()
首先我們要明确一點,家庭保險配置應從全局來考慮,因為風險會發生在誰身上,我們無法預料。在預算充足的情況下,家裡的老人、愛人、自己、孩子都應全員同時配置。
所以,這裡所說的“先大人,後小孩”,指的是在你預算有限時,不得不在大人和孩子之間,兩者擇其一時,我們才被迫采用“先大人,後小孩”的原則。
所謂“先大人,後小孩”,指的是要先給家裡最能賺錢的那個人買保險,ta是我們整個家庭的主要經濟來源,如果ta發生了風險,那我們整個家庭都會受到影響,所以必須先把ta保障好。
而孩子是花錢的,即使配置不全或者不高,仍有其他補救措施。
頂梁柱穩了,我們的家才安穩。
先規劃,後産品()
這個大坑,是我們最常入的坑,沒有之一。你可以回想一下,自己人生中的第一份保險是怎麼買的?大多數人,都是聽說了、被推銷了某款産品,然後就買了。
事實上,這款産品是用來應對什麼風險的?是你最擔憂的風險嗎?
戰術上的成功,永遠無法掩蓋戰略上的失敗。保險配置的正确策略是:
第1步:根據你的家庭情況、财務情況、财務目标等因素,量身定制能夠解決你财務風險的綜合保障方案。(戰略)
第2步:根據綜合保障方案,再去挑選具體的保險産品。(戰術)
脫離保障規劃的保險産品,隻是名義上買個了保險而已,解決不了你的真實需求。
先産品,後公司()
關于保險公司的安全性,我會再單獨寫一篇文章詳細剖析,這裡隻概括兩點:
1、挑選保險産品,重點看保險合同條款即可,具體是哪家保險公司的産品,不必在意太多。不管大公司、小公司,或是你聽過的公司、沒聽過的公司,都是保險公司,都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約束。
《保險法》第八十九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銷外,不得解散。”
2、如果未來真的出現經營不善的情況,也會有監管機構介入,比如1997年永安财險被接管、2006年新華人壽被接管、2009年中華聯合被接管、2018年安邦保險被接管,但這些事件從未影響過任何一張保單的正常賠付,客戶的利益沒有受到一點損失。
并且,很遺憾的是,品牌越響亮的保險公司,産品價格越貴,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廣告費哪兒來的?你交的呗!
所以,買保險不必care哪家“制藥廠”,我們隻管選好藥就行。
先保額,後保費()
保險額度買的低了,解決不了我們的實際需求。下圖是銀保監會規定的25種重大疾病,治療康複費用一覽:
(圖片可點擊放大查看)
就以惡性腫瘤(俗稱“癌症”)這一項來說(甲狀腺癌除外),一次腫瘤切除手術,大約需要10萬元左右。一支抗癌藥物,平均價格2萬元,一年至少需要20萬元。如果再加上更先進的治療手段,比如質子重離子治療技術,一個療程就要30多萬。(這些大多是自費項目,社保無法報銷)
這還僅僅隻是治療費,不包括後期的康複費用。所謂“大病三分治七分養”,後期的營養品和護理費,更是巨額開銷。
并且,生病後無法再繼續工作賺錢,至少要渡過5年的癌症生存期,才能繼續工作。這5年的收入損失,誰來彌補?
所以,買個10萬保額的重疾險,能真正解決問題嗎?能徹底轉移财務風險嗎?顯然不能。
因此,我們在買保險時,必須擁有足夠的保額,才能真正應對風險。當然,也不能為了追求高保額,忽略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一般來說,每年的保費支出應控制在年收入的10%-20%,在這個合理範圍内,我們要盡可能配置高保額 。
先保人,後保錢()
這一原則,我想大家都能理解。畢竟人是最重要的,人活着,錢還能再賺。況且常見的理财型保險(比如年金險),是人活的越久,能獲得的利益越高。
所以,把人的保障先做足了,再考慮理财不遲。而且銀保監會不是一直也在強調嘛,保險要姓“保”。
其實,年金險的真正意義在于:現金流的管理。下圖是有名的“人生草帽圖”:25-60歲是我們能賺錢、現金流相對充足的階段,0-25歲是成長教育階段,60歲以後是養老階段,也是現金流相對緊缺的階段。
所以年金險,正是這樣一種現金流的管理工具,它能幫我們把25-60歲賺的錢,往孩子的教育或自己的養老階段,挪一挪,有效的平衡現金流。
其實年金險的收益,相較于股票基金來說,并不高。當然,比銀行存款或餘額寶之類,還是要高出不少的(目前年金險最高的預定利率為複利4.025%)。單就理财來說,年金險的好處是:安全、保本保息、穩健增值、100%确定收益、幫你強制儲蓄,省得你一年到頭存不下錢。
所以,總歸一句話:年金險需要有,但要在做足人身保障之後。
寫在最後
好了,以上就是正确買保險的8項原則,如果你能做到這八點,99%的人坑不了你!如果本文對你有幫助,請轉發給你的朋友們或者轉發到你的朋友圈吧,說不定能幫ta省下一大筆智商稅。
謝謝大家的支持,一起傳播愛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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