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之间的关系(上)

2023-04-25172

古人根据阴阳的关系和生杀的关系,确立了五行的关系,包括五行的基本生杀关系以及五行的辩证关系。

一、出生与五行制约的基本关系

五行的基本生留关系是五行之间的相互生留关系。互生,即互惠互助,是指某一品系对另一品系的繁育作用;相克,即相克相斗,是指某条线对另一条线的牵制作用。

五行的代际关系,又称五行相承,是:金生水,水生木,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等。五行之间的关系是一个界限,即:金克木,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等。见下文。

生克五行的基本关系

同时,五行系统通过赢重组系统化和调节来保持动态平衡和循环运动。

(一)五行系统

五行系统,也称系统调节,是指五行系统在正常情况下通过相互创造和相互制约进行调节。克指克制、相克、克制、克制,如以木克金以克火,以金克火以克水,以火克水以克土等。化生生化,相生相生,化生止于独生,如金克木得水化,水克火得木,木克土得火化等。比如在神魔规则中,解决邪灵的方法有两种:邪灵遏制和邪灵转化。

五元系统维持五元结构的相对平衡。相互创造、相互制约的过程,就是事物生长和衰败的过程。当存在不平衡时,就会有和谐的平衡。这种不平衡会得到平衡,在平衡中又会产生新的不平衡,从而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变化。

(二)五行之胜

五行的胜利与纠缠,又称凯旋调整、子修母报复等,即当五行系统异常失衡时,通过相互制约形成大循环,恢复五元素结构的平衡。胜,又名胜气,是指某一条线压倒了另一条线。返老还童,又称返老还童,是指胜气的生成引起一种力量的压制,即受影响的人通过一定的联系对行事的人产生反应,使系统保持相对平衡。

比如火太旺,则气主金而金衰,金衰不能克木,而木则加强克土,弱土克水,所以水会战胜火,所以火会恢复正常状态等。

只有胜利而没有恢复,也就是当某种元素过于强大而没有另一种元素的制约时,五元素系统的协调功能就会被破坏。因此,五行恢复与胜利的联系,是五行关系的延伸与补充。

二、五行生与限的辩证关系

五行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即根据五行的多寡、兴盛,五行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例如,水使木头生长,但水多了,木头就不会生长,就会漂浮死亡。唯有明水才能生木。类似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黄金靠土生土长,土地盛产黄金。土依火而火烧土。火生于木,木生火。木依水而水满木。水依金,金在水中浑浊。黄金能生水,水多黄金就会下沉。水能生木,木遇水则缩。木能生火,火能生木。火能生土,土多火。地能出金,金多而土弱。壮金克水,方败其锋。强水使木头减慢其动量。强木着火,必显其美。强弱得地,火焰被压制。固土生金,改顽固。

金能胜木,而木刚而弱。木克土,土重于木。土能克水,水多则土流动。水能克火,水火相生。火能克金,金多则火灭。

金坠遇火则熔。火弱遇水则灭。若水微弱,入地则浑。土好木好,必倒。木弱遇金,必折之。

晋王得火,能造器。火盛,水亦盛。当水成功时,土地可以形成一个池塘。土旺木梳,万物梳。木成则成金而后成柱。

(1)五元相乘

五行相乘,就是五行限制太多,超出了正常的限度,导致五行系统失去了正常的协调。因为内敛很弱,或者内敛极度亢进,乘法等于内敛。五个元素的限制是正常限制,乘法是过度限制。

五行相乘是五行生与限的辩证关系:金衰遇火必熔。火弱遇水则灭。若水微弱,入地则浑。当地球下沉时,树就会倒下。木弱遇金,必探积。

(二)五行相犯

五行侮,即五行逆持,是五行系统失衡的异常表现。依据是“气足则胜,气滞则极亢,气滞则弱。欺软怕硬。””,辱骂不兴。”

五行的雅与攻,是五行之间的辩证关系:金能克木,木强,金乏。木克土,土重于木。土能克水,水多则土流动。水能克火,水火相生。火能克金,金大于火,等等。

(3)承志五行

五行相承相治,即在五行相传、相治、中和的基础上。《黄帝内经》说,“过量则有害,遗传则限制,限制则生化”。明代张景岳《类经图翼》说:“所谓限用,如火之焰,水之遏制,以致善效。执着金钟,能克火以造假。”器具精巧,木之平,以克金而变。越堤越障,之所以相限,是因为相辅相成。

五行的规律是生与限五行的辩证关系:金进燃则成器。火盛,水亦盛。当水成功时,土地可以形成一个池塘。土旺木梳,万物梳。木成则成金,方成柱。

(4)五行上亢

五行凶,是五行向相反方向运动的辩证关系。金元刘万素《素问玄机原病式》说:“所谓木如金,金如火,火如水,水如土,土如木。故经云:夸大必损,承传必损。”会控制,说自我夸大太过极端,就是反对自我提升的转化。

五行之害就是五行之间的辩证关系:金依土生金。土依火而火烧土。火生于木,木生火。木依水而水满木。水依金,金在水中浑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