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國際 > 正文

《冰與火之歌》小說--第26章至第30章

文字轉載自:無憂書城

第二十六章 瓊恩

《冰與火之歌》小說--第26章至第30章

那個新兵走進訓練場時,瓊恩正在向戴利恩示範側劈的訣竅。“兩腳要張開一點,”他叮囑道,“以免重心不穩,對,就是這樣。出手的時候身體旋轉,把全部的重心放在劍上。”

戴利恩停了下來,掀開面罩。“諸神在上,”他喃喃道,“瓊恩,你快瞧瞧。”

瓊恩轉身,隔着頭盔的細窄眼縫,他看到了他平生所見最為肥胖的男孩站在兵器庫門口。單憑目測,他大概有二十石重,肥大的下巴完全遮掩住刺繡外套的絨毛領口,圓滾滾的月亮臉上一對蒼白的眼睛局促地四下轉動,汗水淋漓的肥胖指頭則在天鵝絨上衣上揩個不停。“他……他們叫我來這邊……受訓。”他不确定地道。

“公子哥兒一個,”派普對瓊恩說,“南方來的,八成是高庭一帶的人。”派普曾經跟着戲班走遍七國全境,自稱憑口音便能分辨别人來自何方,操什麼營生。

胖男孩穿着絨毛滾邊的外套,胸前用鮮紅絲線繡着一個大跨步的獵人。瓊恩不認得這個家徽。隻見艾裡沙·索恩爵士望了望他的新手下說:“看來這年頭南方連盜獵者和小偷都人手短缺,這會兒倒把豬送來防守長城啦。我說火腿大人,這身毛皮和天鵝絨敢情就是您的铠甲了?”

衆人很快便發現這新兵自己帶來了全套行頭:加襯墊的上衣,煮過的硬皮甲,鐵铠和頭盔,還有個包皮的大木盾,上面同樣刻着他衣服上那個健步獵人紋章。由于這身裝備沒一件是黑的,艾裡沙爵士便堅持要那新兵到武器庫去換一套。這一換就是半早上。因為他的腰圍太粗,唐納·諾伊隻好拆開整件胸甲,再幫他前後套上,兩邊用皮繩捆住。為了幫他戴上頭盔,面罩便保不住。他的皮護手和綁腿緊緊地綁在四肢上,使他幾乎動彈不得。全副武裝之後,新來的小子看起來活像條煮得過熟的香腸,随時可能爆開。“希望你不像看起來那麼不中用,”艾裡沙爵士道,“霍德,試試豬頭爵士有多厲害。”

瓊恩·雪諾聽了立刻皺起眉頭。霍德在采石場裡出生,當過石匠的學徒,今年十六歲,高大又結實,打起人來下手很重,瓊恩還沒嘗過更厲害的拳頭。“這下有人要他媽的倒大黴了。”派普喃喃道,事情果真如他所料。

打鬥不到一分鐘就告結束。胖子倒在地上,血從碎掉的頭盔和肥短的手指間流出來,他全身都在顫抖。“我投降,”他尖叫,“别打了,我投降,不要打我。”雷斯特和其他幾個男孩哄笑成一團。

即便如此,艾裡沙爵士還是不肯罷休。“豬頭爵士,給我起來,”他叫道,“把劍撿起來。”眼看胖子還是躺在地上,索恩向霍德示意,“拿劍脊揍他,直到他爬起來為止。”霍德試探性地敲敲對手仰高的臉頰。“你該不會就這點力氣罷?”索恩譏諷。霍德于是雙手持劍,狠狠地砍将下去,力道之猛,雖然是用劍脊,皮甲還是應聲破裂。新兵痛苦地哀嚎。

瓊恩跨前一步,派普忙伸出戴護套的手抓住他。“瓊恩,不要沖動。”小個子一邊緊張地瞄了艾裡沙·索恩爵士一眼,一邊悄聲對他說。

“還不快給我起來。”索恩又說。胖男孩掙紮着想起身,誰知竟滑了一跤,又重重地摔倒在地。“豬頭爵士有進步啰。”艾裡沙爵士說,“再打。”

霍德舉起劍準備繼續。“給我們切塊火腿唷!”雷斯特獰笑着催促他。

瓊恩甩開派普的手。“霍德,夠了。”

霍德轉頭去看艾裡沙爵士。

“野種出來為農民打抱不平啦?”教頭用他那尖銳而冷酷的聲音說,“雪諾大人,你别忘了,我才是這裡的頭兒。”

“霍德,你看看他,”瓊恩勸促道,故意不理睬索恩。“人家都投降了,你這樣趁火打劫有什麼意義?”他在胖子身旁蹲了下來。

霍德放下劍。“他投降了,”他跟着重複。

艾裡沙爵士黑瑪瑙似的眼睛緊緊盯着瓊恩·雪諾不放。“我說哪,原來咱們野種談戀愛啦。”他邊看着瓊恩扶起胖子邊說,“雪諾大人,亮劍。”

瓊恩抽出長劍,他隻敢反抗艾裡沙爵士到某種程度,而他暗自擔心這回做得太過火了。

索恩微笑道:“野種打算為他心愛的小姐而戰,所以我們得好好打一場。小老鼠、雀斑男,你們跟大笨頭一邊。”雷斯特和阿貝特走到霍德旁邊。“你們三個人應該夠豬小姐受的了。但首先,你們要打發掉擋路的野種。”

“躲在我背後。”瓊恩對胖子說。艾裡沙爵士常叫兩人打他一個,但從來沒有三對一。他自知今晚上床時大概會傷痕累累。于是他屏氣凝神,準備大幹一場。

派普突然出現在他身邊。“我想三打二應該會更精彩。”小個子開心地說。他放下面罩,抽出佩劍。瓊恩還來不及抗議,葛蘭也走上前來加入他們。

整個廣場頓時一片死寂。瓊恩感覺得出艾裡沙爵士的眼神。“你們還等什麼?”他用輕得吓人的聲音問雷斯特和其他人,然而最先出手的卻是瓊恩,霍德差點就不及舉劍格擋。

瓊恩不斷進攻,逼得這個年長的男孩節節後退。要了解你的敵人,羅德利克爵士曾經這麼教他,而瓊恩很了解霍德,他壯得驚人,但缺乏耐心,向來不慣防守。隻要想辦法激怒他,他自會門戶洞開,破綻百出。

這時其他人也加入戰局,刀劍交擊聲刹時響徹廣場。瓊恩擋下一記照頭揮來的猛擊,力道之大震得他手臂酸麻。他一記側劈打中霍德的肋骨,隻聽對方一聲悶哼,随即反手砍中瓊恩肩膀。鎖甲铿锵一聲,疼痛直逼脖頸,但霍德也暫時重心不穩,于是瓊恩猛力掃他左腿,他咒罵着轟然倒地。

葛蘭依照瓊恩教他的訣竅,穩穩地守住陣腳,讓阿貝特大感頭痛,但派普就沒這麼好過了。雷斯特大他兩歲,又比他重上四十磅,所以他打得很吃力。瓊恩閃到雷斯特身後,大力一揮,将這強奸犯的頭盔當鈴铛敲打,眼看雷斯特頭暈眼花,派普乘機突破防線,将他擊倒,然後舉劍頂着他的喉嚨。這時瓊恩早已轉換陣地,阿貝特一看自己陷入以一打二的劣勢,急忙退後叫道:“我投降。”

艾裡沙·索恩爵士一臉嫌惡地環視全場:“你們這些小鬼耍把戲也耍得太久了,今天就到此為止。”說完他走開去,當日的練習便告結束。

戴利恩扶霍德起身,采石匠的兒子摘下頭盔狠狠地摔到廣場對面。“雪諾,剛才那一刹那,我還以為逮到你破綻了呢。”

“嗯,但隻有那一刹那。”瓊恩回答。覆蓋在護甲和皮革下的肩膀隐隐作痛,他收起劍,想取下頭盔,但剛擡手就痛得龇牙咧嘴。

“讓我來。”一個聲音說。粗厚的手指解開他喉嚨的皮帶,輕輕地捧起頭盔。“傷得嚴重嗎?”

“不是第一次了。”他摸摸肩膀,皺緊眉頭,廣場上除了他們幾個一片空曠。

胖男孩的發際有凝固的血塊,正是剛才霍德砍裂頭盔的地方。“我是山姆威爾·塔利,來自角……”他停下來舔舔嘴,“我的意思是……那是我……我‘曾經’是角陵塔利家族的人。我前來加入黑衫軍,家父是藍道伯爵,高庭提利爾家族的封臣。我本來是爵位繼承人,不過……”他沒有說下去。

“我是瓊恩·雪諾,臨冬城公爵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

山姆威爾·塔利點點頭。“我……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叫我山姆,我媽都這樣叫我。”

“你呢,則要尊稱他雪諾大人,”派普邊說邊湊過來。“你不會想知道他媽怎麼叫他的。”

“這兩位是葛蘭和派普。”瓊恩說。

“長得醜的是葛蘭。”派普道。

葛蘭一臉不悅地說:“你比我醜咧,起碼我沒生一對蝙蝠耳。”

“我衷心地感謝你們。”胖男孩正色道。

“剛才你怎麼不站起來反擊啊?”葛蘭問他。

“我也想,真的,可我……我就是做不到。我也不想一直被揍。”他看看地面,“我……我猜我是窩囊廢一個,家父常這麼說。”

葛蘭的表情如遭雷擊,就連派普也說不出話來,而他一向對任何事情都愛發表意見。怎麼會有人自稱窩囊廢呢?

山姆威爾·塔利想必是從他們臉上讀出了他們的想法,他的視線剛碰到瓊恩的眼睛,随即像受驚的動物般轉開。“我……對不起,”他說,“我……也不想這樣的。”他沉重地走向武器庫。

瓊恩叫住他。“你受傷了,”他說,“明天你就會進步的。”

山姆一臉哀怨地回過頭。“才不會,”他強忍淚水說,“我永遠都不會進步。”

等他走後,葛蘭皺起眉頭。“膽小鬼人人讨厭,”他很不舒服地說,“早知道咱們就不幫他了。要是别人把咱們也當膽小鬼那還得了?”

“你太笨啦,當不成膽小鬼的。”派普告訴他。

“我才不笨。”葛蘭說。

“你笨死了。要在樹林裡遇到大熊,你都不會跑喲。”

“我當然會跑,”葛蘭堅持,“而且跑得比你快。”他看到派普嘻皮笑臉,趕緊住口,這才恍然大悟,氣得臉紅脖子粗。瓊恩讓他們吵個痛快,自己走回武器庫,挂回佩劍,脫下一身傷痕累累的铠甲。

黑城堡的生活有種固定的規律:早上練劍,下午幹活。黑衫弟兄交給新兵們各種不同的差事,以判斷他們适合的職業。偶爾瓊恩會奉命帶着白靈出外打獵,為總司令的晚餐加菜,他非常珍惜這種機會。隻可惜這種機會實在少之又少,他得用十幾倍的時間待在唐納·諾伊的武器庫裡,轉磨刀石,幫這位獨臂鐵匠把鈍斧磨利;或是在諾伊敲打鑄劍時,在旁鼓動風爐。其他時候他還會傳達口信,站崗放哨,刷洗馬廄,制造弓箭,照料伊蒙師傅的鳥兒或協助波文·馬爾錫清點賬目。

當天下午,他奉守衛長之命,帶着四桶剛壓碎的小石子,前往升降鐵籠,負責把碎石鋪在長城結冰的走道上。即使有白靈相伴,這依舊是件既孤單又無趣的差事,但瓊恩不以為忤。倘若天氣清朗,站在長城之上,半個世界盡收眼底,何況這裡的空氣向來清新冷冽。他可以在這裡靜靜思考,而他發覺自己想起了山姆威爾·塔利……奇怪的是,還有提利昂·蘭尼斯特。他不禁好奇提利昂會怎麼對待這胖小子。侏儒曾嘻嘻笑着對他說:大部分的人甯可否認事實,也不願面對真相。這個世界有太多逞英雄的膽小鬼,能像山姆威爾·塔利這樣自承怯懦還真需要點古怪的勇氣。

他的肩膀還在痛,也因此拖慢了工作進度,等鋪完走道,天已經快黑。他逗留在長城上觀看日落,看着夕陽把西邊的天染成一片血紅。直到夜幕低垂,瓊恩方才拾起空桶,走回鐵籠,拉鈴叫下面的守衛放他下去。

他和白靈回到大廳時,晚餐已差不多結束。一群黑衣弟兄聚在火爐邊喝着燙過的酒,賭起骰子。他的朋友們坐在西牆下的長凳上,笑作一團。派普正繪聲繪色地說着故事,這個跟過戲班的大耳朵男孩是個天生的騙子,擅長模仿各種聲音,聽他講故事,如同身臨其境,一會兒模仿國王,一會兒又變成豬倌。當他學起酒店女侍或待字閨中的公主時,那高亢的假音每每讓大夥兒笑得淚流不止,而他裝起太監則像極誇張化的艾裡沙爵士。瓊恩和大家一樣喜歡聽派普胡鬧……但這天晚上他卻轉身走到長凳的盡頭,山姆威爾·塔利坐在那兒,離其他人遠遠的。

瓊恩在他對面坐下時,他正吃着廚子們為晚餐準備的最後一個豬肉餡餅。胖男孩看到白靈,兩眼張得老大。“那是狼?”

“是冰原狼,”瓊恩道,“他叫白靈。冰原狼是我父親的家徽。”

“我們家是健步獵人。”山姆威爾·塔利說。

“你喜歡打獵?”

胖男孩聽了渾身發抖,“最讨厭了,”他似乎又要哭起來。

“又怎麼了?”瓊恩問他,“你怎麼老是怕東怕西?”

山姆盯着最後一個豬肉餡餅,虛弱地搖搖頭,吓得連話都不敢說。大廳裡突然響起一陣哄笑,瓊恩聽到派普用假音發出怪叫。他站起身。“我們出去吧。”

肥大的圓臉擡起來,狐疑地看着他。“幹嘛?出去做什麼?”

“聊天。”瓊恩道,“你看到長城了嗎?”

“我胖雖胖,眼睛可沒瞎。”山姆威爾·塔利說,“我當然看見了,它有七百尺高哩。”但他還是站了起來,裹起一件絨毛滾邊的披風,随瓊恩走出大廳。他依舊提心吊膽,仿佛懷疑有什麼卑劣的惡作劇在門外的暗夜等候他。白靈跟在他們身邊。“我真沒想到是這樣,”山姆邊走邊說,呼息在冷氣裡凝成白霧。他光是跟上腳步,就已經累得氣喘籲籲。“所有的房舍都破敗不堪,而且這兒好……好……”

“好冷?”厚厚的凍霜正逐漸籠罩城堡,瓊恩感覺得到灰色的野草在他腳下咯啦碎裂。

山姆悲苦地點頭。“我最怕冷了,”他說,“昨晚我半夜醒來,屋裡黑漆漆的,火也熄了,我本以為等到今早上,自己一定會活活凍死。”

“你一定是從比較溫暖的地方來的。”

“到上個月為止,我都沒見過雪。當時我正跟家父派來送我北上的人穿越荒冢地,天上就開始落下這種白白的東西,像陣柔軟的雨。起初我覺得好美,像是從天而降的羽毛,但它下個不停,凍得我連骨頭都快結冰。雪一直下,下到人們胡子裡都是冰塊,肩膀上也積滿了雪,還是不停,我真怕它就這樣下個沒完。”

瓊恩隻是微笑。

絕境長城高高地聳立在他們面前,在殘月蒼白的光芒照映下閃閃發亮。繁星在頭頂的夜幕中燃燒,澄澈而銳利。“他們會逼我上去嗎?”山姆問,他一眼掃到城上蜿蜒的木制長梯,臉頓時像結塊的酸牛奶一樣僵硬。“要我爬上去我不死才怪。”

“那邊有個絞盤,”瓊恩指給他看,“你可以坐在鐵籠裡吊上去。”

山姆威爾·塔利哼了一聲:“我讨厭高的地方。”

這太離譜了。瓊恩難以置信地皺起眉頭。“你到底有什麼不怕?”他問,“我真搞不懂,假如你真這麼窩囊,那你幹嘛來這兒?膽小鬼加入守夜人部隊做什麼?”

山姆威爾·塔利久久地注視着他,那張大圓臉仿佛就要塌陷進去。他在結霜的地面坐下,竟就這麼哭了起來,抽抽噎噎,整個身體都在顫抖。瓊恩·雪諾沒了主意,隻能站在一旁觀看。他的淚水如同荒冢地的雪,似乎永遠不會停。

到頭來還是白靈聰明。蒼白的冰原狼像陰影一般無聲地靠過去,舔舐山姆威爾·塔利臉上溫熱的淚水。胖男孩驚叫了一聲……但不知什麼緣故,轉眼間他的啜泣就變成了歡笑。

瓊恩·雪諾也笑了。随後他們一起坐在結冰的地面上,蜷縮在鬥篷裡,白靈窩在兩人之間。瓊恩說起他和羅柏在夏末雪地裡找到剛出生的小狼群的故事。這好像是一千年前的故事了。但很快,他發覺自己談到了臨冬城。

“我有時候做夢都還會回去。”他說,“我夢到自己走在空蕩蕩的大廳裡,四壁反射着我的聲音,卻無人應答,所以我加快腳步,打開一扇扇門,喊着其他人的名字。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誰,多半是找我父親,有時候卻是羅柏,有時又是我小妹艾莉亞,或是我叔叔。”想起至今依然下落不明的班揚·史塔克,他不禁難過起來。熊老派了遊騎兵北出長城去找他。傑瑞米·萊克爵士領過兩次隊,“斷掌”科林則從影子塔出發,但除了叔叔在森林裡偶爾留下來當路标的火把外,可說一無所獲。一旦進入陡峭的西北高地,各種記号便都突然不見,班揚·史塔克的痕迹消失得無影無蹤。

“在夢中你找到人了嗎?”山姆問。

瓊恩搖搖頭。“一次也沒有。城堡裡總是空無一人。”他從未對人說起過這個夢,更不明白自己此刻為何獨對山姆敞開胸懷,但說出來的感覺真好。“連鳥巢裡的烏鴉也不見了,馬廄裡隻剩下一堆枯骨,每次都把我吓得半死。我開始亂跑,到處開門,三步并作兩步地爬着高塔樓梯,尖叫着别人的名字,任何人都好。最後,我發現自己站在通往地下墓窖的門前,裡面一團漆黑,我隻能看見蜿蜒向下的螺旋梯。不知怎的,我很清楚自己必須下去,但我卻不想下去。我害怕等在裡面的東西。古時候曆代的冬境之王都在那兒,坐在他們的王位上,石雕狼躺在腳邊,大腿橫放着鐵劍,可我怕的卻不是他們。我大聲尖叫,我告訴他們我不是史塔克家的人,此地與我無關,然而沒有用,不管怎樣我都必須下去。于是我扶着牆壁前進,沒有火把照明,我隻好慢慢往下走。路越來越暗,越來越暗,暗到我直想尖叫。”他停下來,皺起眉頭,覺得很不好意思。“每次夢到這裡,我就醒了。”他醒來時總是渾身冷汗,獨自在黑暗的卧室裡發抖。這時白靈會跳到他身邊,用如朝陽般溫暖的身軀依偎他,然後他會把臉枕在冰原狼長長的白色毛皮上,再度沉沉睡去。“你會夢見角陵嗎?”

“不會。”山姆抿緊嘴唇。“我讨厭那裡。”他搔搔白靈耳背,陷入沉思,瓊恩也沒追問。又過了一陣子,山姆威爾·塔利終于開始說話,瓊恩·雪諾則靜靜聆聽,聽這個自承懦弱的膽小鬼親口述說來到絕境長城的的緣由。

塔利家族曆史悠久,盛名遠播,是高庭公爵兼南境守護梅斯·提利爾的封臣。山姆威爾乃是藍道·塔利伯爵的嫡長子,生來就繼承了富饒的領地、堅固的堡壘和一把傳奇的雙手巨劍。劍名“碎心”,是用瓦雷利亞鋼打造而成,父子曆代相傳,已有近五百年之久。

然而不論山姆威爾誕生時,父親對兒子有着何種的驕傲,都已經随着他的日漸長大、變得肥胖、柔弱又脾氣古怪,而全部煙消雲散。山姆喜歡聽音樂,喜歡編曲子,喜歡穿柔軟的天鵝絨,喜歡跟在城堡廚房的師傅身邊、陶醉于他調制的檸檬蛋糕和藍莓甜餅的濃郁香氣裡。他的興趣在于讀書以及和小貓玩耍,手腳笨拙的他,卻又反常地熱愛舞蹈。隻是他見了血就反胃,連看殺雞都會哭。角陵的教頭來了又去,試圖将山姆威爾變成他父親所期望的骁勇騎士。這孩子受過罵也挨過棍,嘗過耳光也熬過餓。有個人叫他穿着鎖子甲睡覺,好讓他習慣軍中生活。另一個人則叫他穿上母親的衣服,繞城示衆,用羞辱來激發他的男子氣概。結果他卻越來越胖,膽子越變越小,最後藍道伯爵的失望轉成憤怒,終至厭惡。“有一次,”山姆透露,他的聲音像是悄悄話。“從魁爾斯來了兩個白皮膚藍嘴唇的男巫,他們殺了一頭野公牛,然後把我浸在溫熱的鮮血裡,可我并沒有像他們所說的那樣變勇敢,我隻覺得惡心,嘔吐。結果父親教他們兩個都吃了頓鞭子。”

在接連三年生出三個女兒後,塔利夫人終于又為伯爵産下第二個兒子。從那天起,藍道伯爵便不再理會山姆,而把全副精神都投注在這個年紀較小、強壯又有活力,怎麼看都更讨他歡喜的兒子身上。于是山姆威爾度過了幾年甜美的安逸歲月,沉浸在音樂和書本中。

直到他十五歲命名日那天清晨,他被叫醒後,發現自己的馬已經鞍辔妥當,正等着他。三個侍衛護送他來到角陵附近一座森林裡,父親在那兒剝鹿皮。“你就快成年了,又是我的繼承人,”藍道·塔利伯爵一邊用獵刀割開皮肉,露出裡面的骨架,一邊對他的長子說,“你沒給我什麼借口,我無法将你除名,但我也不會把該由狄肯繼承的領地和封号交給你。隻有強壯的人才配持有”碎心“,而你連碰它的劍柄都不配。所以我作了決定,你今天就得宣布自己渴望披上黑衣,放棄一切繼承權,并在天黑前動身北上。”

“如果你不照辦,那明天我們會外出打獵,而你的馬将在林中某處跌倒,你也會飛出馬鞍摔死……至少我會這麼告訴你母親。她心腸太軟,連對你這種人都疼愛有加,我不想讓她難過。你不用幻想會死得多幹脆,或是有辦法抵抗,因為我會很樂意窮追不舍,親手宰掉你這頭豬。”他抛開獵刀,手臂到肘全都染得腥紅。“所以啰,你有兩個選擇,不是守夜人,”——他把手伸進鹿屍,掏出心髒,血淋淋地握在手中——“就是這個。”

山姆用種平靜而死闆的聲音說着故事,仿佛這事發生在别人身上,而不是他自己。奇怪的是,瓊恩心想,他竟然停下來不哭了。他說完後,兩人坐在一起聽夜風。全世界沒有旁的聲音。

最後瓊恩道:“我們該回大廳去了。”

“怎麼?”

瓊恩聳聳肩。“那兒有熱蘋果酒可喝,不然你也可以喝燙過的葡萄酒。戴利恩心情好的話,會唱歌給我們聽。來這兒之前,他原本……呃,是個歌手,嗯,可能不很專業啦,但挺不賴,算是未出師的歌手罷。”

“他怎麼會來這兒?”山姆問。

“金樹城的羅宛伯爵發現女兒被他睡了。那個女的大他兩歲,戴利恩發誓是她幫他爬進卧室窗戶的,可在父親嚴厲的目光下,她指稱自己是被強暴,于是他就來啦。伊蒙師傅聽過他唱歌後,說他的聲音像加了蜜的雷。”瓊恩微笑,“陶德有時也唱歌,如果你把那也算做是歌的話。他都唱些打他爹那兒學來的飲酒歌,派普說他的聲音是加了尿的屁。”兩人齊聲哈哈大笑。

“他們兩人的歌聲我都想聽聽,”山姆承認。“但他們不會歡迎我的。”他滿臉愁容道,“他明天還會逼我打架,對吧?”

“沒錯。”瓊恩很不情願地說。

山姆蹒跚地站起身。“我想辦法睡一會兒好了。”他裹緊鬥篷離開。

瓊恩帶着白靈回到大廳時,其他人都還在。“你跑哪兒去啦?”派普問。

“跟山姆聊天。”他說。

“他實在窩囊透頂,”葛蘭道,“晚上吃飯,長凳上明明還有空位,可他拿了餡餅偏偏就不敢過來跟我們一起坐。”

“火腿大人太尊貴啦,不跟我們這種人同桌用飯的。”傑倫猜測。

“你們看看他吃豬肉餅的樣子,”陶德獰笑道,“簡直就是在跟兄弟叙舊。”說完他學起了豬叫。

“閉嘴!”瓊恩憤怒地斥道。

其他男孩被他突如其來的怒氣吓住,紛紛沉默下來。“聽我說。”瓊恩平靜地告訴他們該怎麼做。如他所料,派普站在他這邊,但令人驚喜的是霍德也表示支持。葛蘭起初還有些猶豫,但瓊恩知道怎樣才能說動他。其他人也紛紛同意。瓊恩或好言勸說,或以利相誘,有時出言羞辱,必要的話也用武力要挾。最後所有人都願意照他的話去做……隻有雷斯特不肯。

“你們要孬種就孬種罷,”雷斯特說,“但如果索恩叫我跟豬小姐打,我可是會好好切他一大塊火腿下來。”他當着瓊恩的面冷笑兩聲,轉身便走。

幾小時後,當全城的人都在沉睡時,他們三個到他寝室去了一趟。當葛蘭抓住他的手,派普坐上他的腿,白靈撲到他胸膛的時候,瓊恩可以聽見雷斯特急促的喘息。冰原狼的兩眼如一對彤紅的火燼,他用牙齒輕輕劃破男孩喉嚨柔軟的皮膚,微微見血。“别忘了,我們知道你睡在哪兒。”瓊恩輕聲說。

隔天早上,瓊恩聽見雷斯特對阿貝特和陶德解釋,說他刮胡子的時候如何不小心被剃刀刮傷。

從那天起,不論是雷斯特或其他人,誰都不會傷害山姆威爾·塔利。若艾裡沙爵士要他們和他單打,他們就站在原地,撥開他緩慢笨拙的攻擊。假如教頭扯着喉嚨叫他們進攻,他們便跳到山姆身邊,然後輕輕地在他胸甲、頭盔或腳上點一記。艾裡沙爵士氣得半死,出言脅迫,罵他們是懦夫、娘娘腔,什麼難聽的話都出了籠,但依舊沒人動山姆半根汗毛。幾天後的一個晚上,他在瓊恩的敦促下,坐在霍德旁邊跟大家一起吃晚餐。之後又過了兩個星期,他才鼓起勇氣加入談話,很快就跟其他人一樣,被派普的鬼臉逗得哈哈大笑,然後開起葛蘭的玩笑來。

山姆威爾·塔利雖然臃腫笨拙,膽子又小,但他可不笨。有天夜裡,他來到瓊恩的寝室,“我不知道你做了什麼,”他說:“但我知道是你做的。”他害羞地轉開視線。“我本來一個朋友也沒有。”

“我們不是朋友,”瓊恩拍拍山姆寬闊的肩膀,“我們是兄弟。”

他們的确是兄弟啊,山姆離開後,他暗自思量。羅柏、布蘭和瑞肯都是父親的孩子,他也依然愛着他們,但由于凱特琳·史塔克的關系,瓊恩知道自己終究不是他們的一分子。臨冬城的灰牆或許仍令他魂牽夢萦,然而現在黑城堡才是他的生命皈依,他的手足兄弟則是山姆、葛蘭、霍德、派普和其他無法見容于社會。穿着黑衣的守夜人。

“叔叔說得沒錯呢。”他悄聲對白靈說,卻不知此生能否與班揚·史塔克重逢,好當面感謝他。

第二十七章 艾德

《冰與火之歌》小說--第26章至第30章

“諸位大人,這些麻煩都是首相的比武大會帶來的。”都城守備隊的司令官向禦前會議抱怨。

“國王的比武大會,”奈德皺着眉頭糾正他,“我跟你保證,首相對這事一點興趣都沒有。”

“您怎麼說都行,大人,可事實是全國各地的騎士陸陸續續都來了哪。而每來一個騎士呢,跟着就來兩個自由騎手、三個工匠、六個大兵、一打生意人、兩打妓女,至于小偷,多到我猜都不敢猜。這該死的熱天已經害城裡半數人熱得暈頭轉向,現在又來這麼多家夥……昨兒晚上就有人溺死,外加一起酒館暴亂,三起持刀械鬥,一起強奸案,兩場火災,搶劫數不清啦,還有匹喝醉的馬沖到修女街去了。前天呢,則有個女人的頭被人發現漂在大聖堂的彩虹池裡,沒人知道那顆頭是打哪兒來的,也沒人知道那是誰的頭。”

“真是吓人喲。”瓦裡斯打着哆嗦。

藍禮·拜拉席恩公爵可沒他這麼好心。“我說啊,傑諾斯,你要是連城裡的秩序都無法維持,恐怕都城守衛隊得換個有辦法的人來當司令啰。”

史林特生得高頭大馬,一副雙下巴,他聽了這話立刻變得跟青蛙一樣氣鼓鼓的,光頭頓時紅了起來。“藍禮大人,就算龍王伊耿再世也管不住。我需要人手。”

“你要多少人?”奈德傾身向前問。依慣例,勞勃又沒參加會議,所以他這個“國王之手”隻好代為發言。

“首相大人,當然是越多越好。”

“那就雇五十個新兵,”奈德告訴他,“錢的事交給貝裡席大人打點。”

“我打點?”小指頭說。

“沒錯。既然你連比武冠軍的四萬金龍賞金都籌得出,多弄幾個銅闆維持城裡秩序想必不成問題。”奈德轉頭對傑諾斯·史林特道,“我再從我的貼身護衛中撥二十個人給你,直到城裡這批人離開為止。”

“非常感謝,首相大人。”史林特鞠躬,“我向您保證,一定讓他們派上用場。”

司令官離開後,奈德轉向在場重臣:“這場鬧劇早一天結束,我就早一天安心。”仿佛籌措經費和接踵而至的麻煩還不夠他受,所有的閑雜人等都把這叫做“首相的比武大會”,這無疑是在傷口上灑鹽,好像他才是罪魁禍首。而勞勃竟當真以為他應該為此感到光榮!

“王國就是因為這種事才興盛的啊,大人。”派席爾國師說,“對上等階級而言,這是求取榮耀的大好時機。至于窮苦老百姓嘛,也能因此暫時忘憂解愁。”

“很多人還能藉此大撈一筆,”小指頭補充,“城裡的旅店通通客滿,妓女接客接到腳都合不攏,走起路來口袋裡的銅闆響叮當。”

藍禮公爵哈哈大笑:“還好我二哥史坦尼斯不在。記不記得那次他提議查禁妓院?結果國王問他說要不要順便連吃飯、拉屎、呼吸也統統禁了算了。老實講,有時候我真懷疑史坦尼斯那個醜女兒是怎麼來的。老哥他上床簡直跟上戰場一樣,眼神莊嚴肅穆,打定主意要履行他的責任。”

奈德沒有跟着笑。“我也在想你哥哥史坦尼斯的事,不知他何時才會結束龍石島的探訪,重新回到崗位。”

“隻要我們把妓女統統趕進海裡,他就會馬上回來了罷。”小指頭此話一出,其他人笑得更厲害了。

“關于妓女的事,我今天也聽夠了。”奈德起身說,“就到此為止。”

奈德回到首相塔時,守門的是哈爾溫。“叫喬裡到我房間來,然後叫你爹幫我備好馬鞍。”奈德告訴他,口氣稍沖了點。

“是的,老爺。”

紅堡裡的禦前會議和這所謂“首相的比武大會”讓他滿心不耐,奈德邊爬樓梯邊想。此刻他好想念凱特琳的懷抱,想念羅柏和瓊恩在場子裡練劍的聲音,想念北方的涼爽白晝和清寒冷夜。

進房後他褪去重臣穿的正式絲衣,坐着看了會兒書,等待喬裡。這本書全名是《七國主要貴族之世家譜系與曆史(内附關于許多爵爺夫人和他們子女的描述)》,由梅利恩國師所撰。派席爾說得沒錯,這東西還真是枯燥乏味。但瓊恩·艾林既然找來讀了,奈德相信必有其原因。在這些泛黃的脆弱書頁間,肯定埋藏着重要的線索,問題隻在于他是否能鑽研出其中深意。那究竟是什麼呢?這本書冊的曆史已經超過百年。當梅利恩收集這份蒙塵的婚喪喜慶清單時,目前活在世上的人幾乎都還沒出生呢。

他再度翻到蘭尼斯特家族的部分,刻意慢慢翻頁,雖然明知不可能,卻仍希望藉此靈光乍現。蘭尼斯特家族曆史悠久,向上可以追溯到英雄紀元時的騙術高手“機靈的”蘭尼。他和“築城者”布蘭登一樣同富傳奇色彩,卻更受歌手和說書人的愛戴。歌謠中的蘭尼不靠刀劍,光憑他的機智就把凱斯德利家族趕出凱岩城,又從太陽那裡偷來黃金為他的卷發增光。奈德真希望他此刻就在自己身邊,幫他把書中那該死的秘密趕出來。

一陣急促的敲門聲宣告了喬裡·凱索的到來。奈德阖上梅利恩的巨著,傳他進來。“我答應從我的衛隊裡抽二十個人給都城守衛隊,直到比武大會結束。”他告訴他,“挑人的事就交給你。讓埃林領隊,但務必讓他們明白,首要任務是平息紛争,而非制造沖突。”奈德起身,打開雪松木箱,拿出一件輕制亞麻布上衣。“找到那個馬僮了嗎?”

“老爺,您說的這個都城守衛,”喬裡道,“他發誓這輩子再也不碰别的馬了。”

“為什麼?”

“他說自己很了解艾林大人,說什麼兩人一拍即合。”喬裡哼了一聲,“他說每逢小夥子們命名日,首相大人總不忘賞幾個小錢。還說首相大人熟悉馬性,從不讓坐騎過分勞累,還每每帶胡蘿蔔和蘋果給馬兒吃,所以它們都很喜歡他。”

“胡蘿蔔和蘋果。”奈德跟着念了一遍。聽起來這小子能幫上的忙比其他幾個人還要有限,而他已經是小指頭所說那四人之中最後的一個了。喬裡和每個人都分别談過。修夫爵士脾氣火爆,不肯多說,剛當上騎士就已經很驕傲。照他的話,倘若首相大人有意和他談談,他很樂于接見,但區區一個侍衛隊長可沒資格盤問他……就算這個侍衛隊長大他十歲,劍術強他一百倍也沒戲。那個廚房小妹總算還好溝通,她說瓊恩大人讀書讀過頭啦,還說他為小兒子的孱弱病體傷神擔憂,對夫人又很粗暴。至于那個現在靠拉車維生的跑堂小厮,則從來沒跟瓊恩大人說過話。不過他倒是知道一堆廚房裡的閑話:聽說老爺近來常跟國王吵架,老爺嫌東西不好吃,老爺打算送他兒子到龍石島當養子,老爺對養獵犬突然有了興趣,老爺去找了個高明的武器師傅,委托他打造一副全新的铠甲,整件鍍上白銀,胸前安上一隻藍玉雕的獵鷹和珍珠母做的月亮。跑堂小弟說,是國王的弟弟親自陪他去挑選材料和花樣,喔不,不是藍禮大人,是另外那個,史坦尼斯大人。

“這守衛有沒有提到什麼值得留意的事?”

“小夥子發誓說瓊恩大人同年紀小他一半的人一樣健壯,還常跟史坦尼斯大人外出騎馬。”

又是史坦尼斯,奈德心想。這可奇了,瓊恩·艾林和他固然禮尚往來,卻從不親近。當勞勃北訪臨冬城時,史坦尼斯也躲回了龍石島——那座多年前他以哥哥的名義,從坦格利安家族手中奪來的海島要塞——并隻字未提何時歸來。“他們都騎馬上哪兒?”奈德問。

“那小子說上妓院去。”

“上妓院?”奈德道,“鷹巢城公爵、禦前首相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起上妓院?”他難以置信地搖頭,心裡暗想要是藍禮大人聽了不知會作何反應。勞勃性好漁色舉國皆知,成天有人拿來編歌取笑,但史坦尼斯可不一樣。他雖隻比國王小一歲,個性卻是天壤之别:嚴峻、缺乏幽默感,從不輕易寬恕他人,重視責任到幾近冷酷的地步。

“小夥子堅持說這是真的。首相大人随身帶了三個侍衛,小夥子說事後幫他們牽馬時,聽見他們拿這事開玩笑。”

“是哪家妓院?”奈德問。

“小夥子也不知道,那幾個侍衛應該知道。”

“隻可惜萊莎把他們都帶回艾林谷去了。”奈德幹澀地說,“諸神真是想盡辦法阻撓我們。萊莎夫人、柯蒙學士,還有史坦尼斯大人……每一個可能知道真相的人都在千裡之外。”

“您要不要把史坦尼斯大人從龍石島給召回來?”

“還不是時候,”奈德道,“等我進一步了解内情,并弄清楚他站在哪一邊再說。”這事真教他心煩。史坦尼斯為何離開?難道謀害瓊恩·艾林他也有份?難道他在害怕?奈德很難想像有什麼能吓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當年他曾堅守風息堡長達一年之久,到最後提利爾公爵和雷德溫伯爵的軍隊圍在城外,成天飲酒作樂,城裡卻隻能靠吃老鼠肉和鞋皮支撐。

“麻煩你幫我把背心拿來,就灰色有冰原狼飾樣的那件。我要讓這個武器師傅知道我是誰,這樣他或許會比較容易開口。”

喬裡走到衣櫥邊。“藍禮大人也是國王和史坦尼斯大人的弟弟。”

“但他們騎馬卻沒找他作伴,”雖然藍禮态度友善又笑口常開,奈德仍舊摸不清他的立場。前幾天,他把奈德拉到一邊,向他展示一個精雕細琢的黃金玫瑰墜子,裡面有張密爾畫風的鮮活肖像,畫中人是個生着雌鹿般眸子和一頭柔軟棕發的可愛少女。藍禮似乎急于知道女孩是否讓他聯想起什麼人,當奈德答不上來,隻聳了聳肩時,他似乎相當失望。女孩是洛拉斯·提利爾的妹妹瑪格麗,後來他坦承,不過有人說她長得像萊安娜。“不像啊。”奈德困惑地告訴他。難道說長得像勞勃年輕時的藍禮,暗中愛慕着這位在他看來長得像年輕的萊安娜的女孩?真是怪事一樁。

喬裡遞過背心,奈德把手穿進臂口。“或許史坦尼斯大人會回來參加勞勃的比武大會。”他邊說邊讓喬裡替他将衣服帶子在後腰處系上結。

“那可就真是諸神眷顧了,老爺。”喬裡說。

奈德系上一柄長劍。“換言之,大概他媽的不可能。”他無奈地笑笑。

喬裡把奈德的披風搭上他的肩膀,在喉嚨的地方用首相的徽章扣住。“這武器師傅住在他店面樓上,就鋼鐵街頂的一棟大房子。埃林認得路,老爺。”

奈德點點頭。“要是這拉車小厮撒謊,就隻有天上諸神能救他了。”雖然這實在不像是條可靠的線索,但奈德·史塔克所認識的瓊恩·艾林可不會穿什麼鑲珠寶的銀铠甲。他說過:铠甲就是铠甲,用來防身,而非裝飾。當然,他也有可能改變想法,在宮裡待過十幾年,再怎麼也不可能和從前一模一樣……然而這個轉變未免太大,奈德實在無法釋懷。

“還有什麼需要我效勞?”

“你可以準備上妓院了。”

“老爺,這是苦差事啊。”喬裡嘻嘻笑道,“我想大夥兒都會很樂意幫忙,波瑟早就迫不及待,自己先去了。”

奈德最心愛的坐騎已經上好馬鞍,正在庭院裡等他。他穿過場子,瓦利和傑克斯一左一右跟了上來。在這種大熱天,穿戴鋼頭盔和铠甲一定汗流浃背,但他們半聲怨言也無。艾德公爵身披灰白相間的長披風,策馬穿過國王大門,進入臭氣四溢的城區,立時感覺到四處都是眼線。他一踢馬肚,絕塵而去,兩名侍衛緊跟在後。

他們在擁擠的街道間穿梭,他頻頻回頭。雖說托馬德和戴斯蒙今天一大早便離開城堡,守在他們必經之路上,負責注意是否有人跟蹤,但奈德還是不放心。活在國王的八腳蜘蛛及其鷹犬的陰影下,他就像洞房花燭夜的新嫁娘一樣害怕。

鋼鐵街從臨河門旁的市集廣場開始延伸。這臨河門乃是地圖上标記的名字,老百姓平常都喚它作“爛泥門”。街上,有個戲子正踩着高跷,像隻巨型怪蟲般大跨步走在人群裡,後面跟了一大群光着腳丫的小孩,尖聲怪叫着。另外一邊則有兩個衣衫褴褛,年紀跟布蘭差不多的男孩正拿着木棍來往比劃,圍觀群衆有的大聲喝采,有的氣惱咒罵。最後一名老太婆從窗戶裡探出頭,把一桶洗腳水倒在兩個男生頭上,才算終止了這場打鬥。農民們躲在城牆的陰影下,站在他們的貨車旁高聲吆喝着:“蘋果,上好的蘋果喲,價錢再高一倍你都會覺得便宜喲,”或是“來買血甜瓜喔,甜得跟蜂蜜一樣喔!”以及“大頭菜、洋蔥、馬鈴薯,來來來,大頭菜、洋蔥、馬鈴薯喲,來來來喔!”

爛泥門大大敞開,一小隊都城守衛肩披制式的金色披風,拄着長矛站在閘門下。眼看西邊來了一群排成縱隊騎馬飛奔的人,守衛們急忙發号施令,把擋路的推車和行人趕開,好讓騎士和他的随從通過。當先穿過大門的人高舉一面長長的黑旗,絲織的旌旗在風中飛揚,仿如活物。旗幟上繡着一道劃過夜空的紫色閃電。“貝裡大人駕到!速速回避!”來者高喊,“貝裡大人駕到!速速回避!”緊跟在後的正是那位金紅頭發的年輕貴族,他身披黑緞星紋披風,騎匹黑色駿馬,十足浮華模樣。“您是來參加首相比武大會的嗎,大人?”一名守衛在他身後叫道。“我是來拿比武大會冠軍的!”貝裡伯爵在群衆歡呼聲中高聲回應。

奈德離開廣場,轉進鋼鐵街,沿着蜿蜒小路騎上長長的維桑尼亞丘陵,沿途經過在鍛爐前幹活的鐵匠,拿着盔甲讨價還價的自由騎手,以及頭發灰白,兜售着馬車上各種舊鐵陳刀的鐵器販子。他們越爬越高,建築物也更顯高大,城裡絕大多數鐵匠都在此地。他們要找的人住在丘頂,有一棟用木材和石膏搭成、樓層足以俯瞰下方狹窄巷道的巨大屋子。房子的兩扇大門乃是黑檀木和魚梁木所制,上面刻畫着一幅打獵圖,一對石雕騎士守在入口兩側,披挂着造型天馬行空的紅鋼铠甲,使他們有了鷹頭獅和獨角獸的形态。奈德把馬交給傑克斯,側身走進屋内。

瘦小的女侍眼尖,立刻認出奈德的徽章和背心上的家徽,沒過多久屋主便急急忙忙出來迎接,滿臉堆笑,忙着打躬作揖。“快幫首相大人倒酒。”他對女孩說,然後示意奈德在長椅落座。“大人,我叫托布·莫特,您請坐,把這兒當自個兒家罷。”他穿着黑天鵝絨外套,袖子上用銀線繡了鐵錘的圖案,頸項間則戴了條沉重的銀鍊,上面那顆藍寶石有鴿子蛋那麼大。“如果您需要在首相比武大會上穿的新铠甲,那您可來對地方了。”奈德已經懶得糾正了。“大人,我做的東西要價很高,這我自己也承認,”他邊說邊把兩隻成對的銀制高腳杯斟滿酒。“不過我敢跟您保證,七國上下再找不到手藝能跟我比的人。您若是不信,大可把君臨每一家打鐵鋪都走過一遍,自己比較比較。其實打件盔甲,随便一個鄉下鐵匠都會。我打出來的是藝術品。”

奈德啜着酒,聽他繼續往下說。照托布吹噓,不僅百花騎士整套铠甲都是在這裡買的,許多真正識貨的官家老爺也都是常客,更别提國王陛下的親弟弟藍禮大人了。不知首相大人可曾見過藍禮大人的新行頭?就是那件綠甲和黃金鹿角盔。除了他,城裡沒有别的武器師傅能做出那麼深的綠色,因為他小時候在科霍爾當學徒時學會了将顔色滲進精鋼裡的秘訣,相較之下,塗漆或上釉根本隻是小孩子把戲。還是首相大人要把好劍?托布說他在科霍爾也習得了打造瓦雷利亞鋼的技術,隻有知道正确咒語的人才有辦法使老舊的武器煥然一新。“史塔克家族的紋章是冰原狼,對不對?我可以幫您打頂冰原狼頭盔,保管走在路上小孩看了就跑。”他拍胸脯保證。

奈德微微一笑。“這麼說來,你也幫艾林大人打了頂獵鷹頭盔?”

托布·莫特聞言,停頓了很長時間,最後他放下酒杯:“首相大人他是找過我,跟國王陛下的大弟史坦尼斯大人一起來的。遺憾的是我沒那個榮幸,不曾為他們效勞。”

奈德平靜地看着他,什麼也不說,隻靜靜地等待。這些年來,他發現沉默常常比發問更有效,眼下正是如此。

“他們說要見見那孩子,”武器師傅道,“所以我帶他們去了鍛爐。”

“那孩子,”奈德跟着重複。他根本不知道那孩子是誰。“我也想見見那孩子。”

托布·莫特冷靜而謹慎地看了他一眼。“遵命,大人。”他先前的友善語氣已經消失無蹤。他領着奈德走出後門,穿越一個狹長的庭院,進入寬敞的石砌谷倉,鐵匠鋪的實際工作就是在這裡進行。武器師傅剛開門,一股熱氣便向外噴湧而出,教奈德覺得自己仿佛要步入火龍口中。每個角落都有一座熊熊燃燒的鍛爐,空氣裡充溢着煙硝和硫磺的臭味。鐵匠工頭擡頭瞄了一眼,隻來得及抹抹額際汗珠,便又繼續揮舞鐵錘和鉗子,打着赤膊的學徒則努力鼓動風爐。

武器師傅把一個年齡大約與羅柏相若,兩臂和胸膛都是結實肌肉的高大男孩叫過來。“這就是史塔克大人,國王新任的首相。”男孩一邊聽他說,一邊以他那雙陰沉的藍眼睛打量奈德,并用手指把汗水浸濕的頭發往後撥。他的頭發又粗又厚,亂成一團,如墨水般漆黑。他下巴剛長出點黑胡渣。“這是詹德利,以他這年紀算得強壯,幹起活來也挺勤快。小子,讓首相大人瞧瞧你打的那頂頭盔罷。”男孩有些害羞地領他們走到他休息的長凳,将一頂狀如牛頭,還有兩隻弧形牛角的頭盔拿給奈德看。

奈德拿來反複把玩,這頭盔是粗鋼制成,未經雕琢,但造型卻是行家裡手。“做得很好,不知你可否願意賣給我?”

男孩一把從他手中搶過頭盔。“這不是拿來賣的。”

托布·莫特一臉驚恐。“小子,這可是首相大人哪,大人他看得上眼,你還不快送給他,他光開口問已經很給你面子了。”

“我做了給自己戴的。”男孩倔強地說。

“大人,真是千萬個對不起,”他的主人急忙對奈德說:“這小子倔得跟生鐵似的,生鐵就是欠打。不過這頭盔也不是什麼值錢家什,若您肯原諒他,我保證為您打一頂前所未有的上等貨色。”

“他又沒做錯事,我沒什麼好原諒的。詹德利,艾林大人來看你時,你們都說了些什麼?”

“大人,他不過就問了些問題。”

“什麼問題?”

男孩聳肩道:“問我過得好不好啊,主人待我如何啊,我喜不喜歡這差事啊,還有我媽的事,問她是誰、長得怎麼樣這些。”

“你怎麼回答?”

男孩撥開一撮新垂下的黑發。“我還小的時候她就死了。我隻記得她的頭發是黃色的,有時會唱歌給我聽。她在酒館裡做事。”

“史坦尼斯大人也問過你問題嗎?”

“光頭的那個?沒,他沒問。他都不說話,光盯着我瞧,好像我上了他女兒似的。”

“講話當心點,”師傅說,“你是在和國王的首相大人說話。”男孩低下頭。“這孩子聰明,偏偏就是拗。瞧這頭盔……别人罵他牛脾氣,他就打頂牛頭盔來氣他們。”

奈德摸摸男孩的頭,輕搓着他粗黑的頭發。“詹德利,看着我。”小學徒擡起頭,奈德仔細審視着他下巴的輪廓,還有那對冷若冰霜的藍眼睛。是了,他心想,我知道了。“去幹活罷,小夥子。抱歉打擾你。”他随武器師傅走回屋裡。“這孩子的見習費是誰付的?”他輕描淡寫地問。

莫特看上去相當害怕。“您自己也看到了,這孩子強壯得很,還有他那雙手,天生就是打鐵的料,這孩子有潛力,所以我沒收見習費。”

“跟我說實話,”奈德催促他,“強壯的小夥子滿街都是。除非長城倒塌,否則你不可能不收見習費。到底是誰付的?”

“是個官家老爺,”武器師傅很不情願地說,“他沒說自己的名姓,外衣上也沒有家徽。他拿出手的是金子,而且付了平常的雙倍,說一半是孩子的見習費,另一半是要我别說出去。”

“說說他長什麼樣。”

“他很粗壯,寬肩膀,但沒您高。棕色的胡子,似乎還雜了點紅。我倒是記得他穿的披風,高檔貨,紮實的紫天鵝絨料子,滾了銀邊,可兜帽遮住了他的臉,我看不清楚。”他遲疑了一下。“大人,我不想惹麻煩。”

“誰都不想惹麻煩。可是莫特師傅,恐怕這是個麻煩的年代。”奈德道,“你很清楚這孩子是誰。”

“大人,我隻是個武器師傅,不知道什麼我不該知道的事。”

“你很清楚這孩子是誰,”奈德耐心地重複一遍。“我可不是問你知不知道。”

“這孩子是我的學徒,”武器師傅說。他迎視奈德的目光,眼神固執得如鋼鐵一般。“他來我這兒以前是誰,那不幹我的事。”

奈德點點頭,覺得自己還挺喜歡托布·莫特這位武器大師。“哪天要是詹德利不想繼續鑄劍,想要實際弄把刀玩玩的話,叫他來找我,我看他是塊當兵的料。在那之前呢,莫特師傅,我謝謝你照顧他。我跟你保證,若是我想弄頂頭盔來吓吓小孩,一定第一個找你。”

他的侍衛牽馬等在外面。“老爺,您查出什麼了嗎?”奈德上馬時,傑克斯開口問。

“有的。”奈德告訴他,自己卻思緒滿懷。瓊恩·艾林找國王的私生子做什麼?到底什麼事值得他連命都賠上?

第二十八章 凱特琳

《冰與火之歌》小說--第26章至第30章

“夫人,您還是把頭包住,”他們騎馬踽踽北行,途中羅德利克爵士一再告誡她,“不然會着涼的。”

“羅德利克爵士,淋點雨沒什麼大不了。”凱特琳回答。她的濕頭發沉甸甸地垂下來,一撮松掉的發束黏貼在額頭上,不難想像自己的模樣有多狼狽,但這次她卻不在乎。南國的雨柔軟而溫和,凱特琳喜歡用臉頰去體會這種輕如慈母親吻的感覺。這感覺将她帶回到童年時代,憶起在奔流城度過的那些灰蒙蒙的日子。她記得飽溢濕氣的神木林,枝幹低垂;記得弟弟追着她跑過一堆堆濕葉,笑聲清脆。她也記得和萊莎玩泥巴的種種情景,記得泥團在手中的重量,滑溜的褐濘在指間流動的感覺。後來,她們咯咯笑着把做好的泥餅端給小指頭吃,他竟當真吃了一堆,足足病了一個星期。啊,記得當時年紀還小。

凱特琳本以為自己早已忘卻了這些事。北境的雨寒冷而無情,有時入夜還會成霜。說是滋養生殖,轉眼就變成作物殺手,連成人遇上也紛紛走避。這種雨,哪是給小女孩玩的呢?

“全身都濕透了,”羅德利克爵士抱怨,“濕到骨子裡去了。”他們周圍樹林濃密,葉梢的落雨聲伴着馬蹄行走泥濘的響動。“夫人,我們今晚該找個有火的地方歇歇,若能吃點熱東西更好。”

“前面路口有家旅店。”凱特琳告訴他。她年輕時與父親外出曾多次在此借宿。霍斯特·徒利公爵壯年時在城裡待不住,總是騎馬到處晃蕩。她還記得旅館主人是個不分晝夜嚼着煙葉、名叫瑪莎·海德的胖女人。瑪莎似乎永遠都是笑容滿面,還常拿蛋糕給孩子們吃。她的蛋糕浸過蜂蜜,吃起來香味濃郁。隻是凱特琳很怕她的笑容,因為煙草把牙齒染成了暗紅色,笑起來似乎血淋淋,怪吓人的。

“有旅館當然好,”羅德利克爵士滿心向往地重複了一遍。“不過……我們最好還是别冒險,為了避免被人認出,還是找家民居借宿比較妥……”這時路上傳來盔甲铿锵、馬匹嘶鳴和雨水濺灑的聲音,他急忙住口。“有人。”他一邊出聲警告,一邊伸手握住劍柄。即便是在國王大道,小心謹慎也絕對有益無害。

他們循聲而去,繞過一個慵懶的彎道,看見那一群成縱隊行進的人馬,全副武裝,正嘈雜地渡過漲水的溪流。凱特琳拉住缰繩讓他們先行。騎在隊伍前列的人高舉的旗幟已然濕透,垂挂下來,看不清晰。但來人都穿着藍紫色的披風,海疆城的銀色飛鷹紋章在肩頭飛揚。“是梅利斯特家的人。”羅德利克爵士朝她耳語,生怕她不知道。“夫人,我看您還是把兜帽拉起來吧。”

凱特琳沒有照辦。傑森·梅利斯特伯爵本人就在隊伍裡面,騎士們圍繞四周,身邊是兒子派崔克,侍從們則跟在後方。她一眼就看出他們是趕往君臨參加首相的比武大會。過去這一個星期,國王大道上到處都是騎士和自由騎手,帶着豎琴和皮鼓的吟遊詩人,滿載啤酒花、玉米和一桶桶蜂蜜的馬車,還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洶湧的人潮使得國王大道擁擠不堪,所有人都往南走。

她不顧被認出的風險,好好地打量了傑森伯爵一番。上次見他還是在她婚宴之上,當時他隻顧着和她叔叔說笑。梅利斯特家族是徒利家族的臣屬,此人出手送禮向來大方。如今他的棕發間雜了幾絲白色,歲月把他的臉龐鑿出了痕迹,卻并未減損他的驕傲,他騎在馬上的神情天不怕地不怕。凱特琳實在羨慕,她自己擔驚受怕可太多了。他們經過時,傑森男爵簡單地點頭緻意,但那隻是貴族老爺路遇陌生人時的基本禮貌。那雙銳利的眼睛并沒有認出她,而他兒子則根本連看都懶得看。

“他竟沒認出您。”之後羅德利克爵士疑惑地說。

“他隻看到兩個又濕又累,濺滿泥漿的旅人站在路邊,絕想不到其中一個會是他主子的女兒。我想我們就算進了旅館也會很安全的,羅德利克爵士。”

旅館位于三河彙流處以北的岔路口,他們抵達時天已快黑。瑪莎·海德還在嚼她的煙草,比凱特琳記憶中胖了點,頭發也灰白了些,好在她隻草草瞟了他們一眼,沒有露出恐怖的血腥微笑。“隻剩樓上兩間客房,别的沒了,”她一邊說,嘴裡一邊嚼個沒完。“兩間都在鐘塔下,所以不用擔心錯過用餐,隻是有人會嫌吵。沒辦法,人太多,我們差不多客滿了。如果不要,就請兩位上路。”

他們當然要。房間在低矮積塵的閣樓内,要經過狹窄老舊的樓梯爬上去。“把鞋子留在這兒,”瑪莎收了錢後告訴他們,“夥計待會兒來清理。我可不想看你們踩着爛泥上樓。注意鐘聲,來晚了就沒得吃了。”她臉上沒有笑容,也隻字未提香甜的蛋糕。

當晚餐的鐘聲真的敲響時,簡直震耳欲聾。凱特琳換了幹衣服,正坐在窗邊,凝視雨滴溜下窗棂。玻璃模糊不清,水珠密布,雨夜正要降臨。凱特琳勉強分辨得出兩條大路交會處的泥濘渡口。

看到岔路,她飄忽的視線不禁停了下來。假如他們由此向西,便可輕松愉快地抵達奔流城。父親總會在她需要的時候給予睿智的建議,她也渴望和他談談,警告他即将來臨的風暴。倘若臨冬城當真不免一戰,奔流城更是首當其沖,因為它既靠近君臨,西面又有如陰影般的凱岩城勢力。若是父親身體健康一點,她或許還會考慮,然而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已有兩年之久,凱特琳不願再加重他的負擔。

東邊的路比較崎岖,也更險惡,攀越岩石山丘和濃密樹林,進入明月山脈,再穿過陡峭隘口和深淵絕壁,則會到達艾林谷,以及更遠處崎岖多石的五指半島。雄立于艾林谷頂端的鷹巢城固若金湯,高塔直向天際。在那裡她可以找到妹妹萊莎……或許還能找到某些奈德求索的答案。萊莎信裡想必有所保留,不敢多說,說不定她正持有奈德需要的證據,足以導緻蘭尼斯特家的毀滅。倘若真的開戰,他們也需要得到艾林家族和其臣屬的東境貴族們的支持。

然而山路崎岖難行,危機四伏。影子山貓四處出沒不提,落石是常有的事,山區氏族部落更是目無法紀的盜匪,他們從峰巒間呼嘯而至,殺人越貨後,一見峽谷派出騎士追剿,便如積雪融化般消失得無影無蹤。就連瓊恩·艾林如此少見的英明領主,每次穿越山脈也必定帶上大批人馬。而此刻凱特琳惟一的人馬是個老騎士,惟一的屏障是他的忠誠。

不,她想,奔流城和鷹巢城以後再說,此刻她應該北上直取臨冬城,她的三個兒子和重責大任正對她翹首以盼。隻等安然渡過頸澤,她便可對奈德的封臣宣布身份,然後派信使騎馬先行,發布國王大道戒嚴的消息。

雨絲遮蔽了岔路遠方的田野,但凱特琳記憶裡的風景依舊清晰。市集在路的那一頭,再走一裡有個村落,五十來間白色農舍圍繞着一間小小的石砌聖堂。經過漫長而平靜的夏季,如今村裡的房舍想必更多了。由此向北,國王大道與三叉戟河的支流綠叉河平行,穿過肥沃谷地和青蔥林蔭,穿過繁榮市鎮、堅實農莊以及河間貴族的城堡。

凱特琳對每一位河間貴族都了若指掌:積怨已久的布萊伍德和布雷肯家族,每有紛争她父親就得出面調停;身為家族最後傳人的河安伯爵夫人蟄居于赫倫堡空寂的地窖裡,整日與逝者相伴;暴躁的佛雷侯爵死了七任太太,他巍立大河兩岸的孿河城裡早已四代同堂,内家、外家、私生、百系,難以盡數。他們全都是徒利家的封臣,宣誓效忠于奔流城。但倘若戰争真的爆發,凱特琳卻不知道這樣的陣容夠不夠堅強。父親是世上最堅定最可靠的人,屆時他一定會召集封臣……然而諸侯們都會來麼?戴瑞家、萊格家和慕頓家雖然也都是奔流城的臣屬,然而在三河之役中,他們卻與雷加·坦格利安并肩作戰。佛雷侯爵則是戰争結束後方才帶着人馬姗姗來遲,不禁讓人懷疑他原本打算為哪一邊效力(事後,他鄭重其事地向勝利者表示自己一直站在他們這一邊,但從那以後父親便改口叫他“遲到的佛雷侯爵”)。不能開戰,凱特琳焦急地想,絕不能讓戰争爆發。

鐘聲停止,羅德利克爵士過來敲她房門。“夫人,我們快下去罷,不然恐怕吃不到東西了。”

“過頸澤之前,我們不以爵士、夫人相稱會比較安全,”她告訴他,“扮成尋常旅人不會引人注意。嗯,就說我們是父女出門探親好了。”

“那就這樣辦,夫人。”羅德利克爵士剛表同意,凱特琳便笑了起來,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說錯了話。“習慣了,一時真改不過來,夫……女兒。”他伸手想撚他早已不見的胡子,不由得困窘地歎氣。

凱特琳挽起他的手。“來罷,老爹,”她說,“瑪莎·海德燒得一手好菜,我想你會喜歡的。不過千萬别當面誇她,她那張笑臉還是不看為妙。”

大廳很長,通風良好,一邊立着一排大木酒桶,另一邊則是火爐。跑堂小弟拿着烤肉叉子跑來跑去,瑪莎從酒桶裡倒出啤酒,嘴裡嚼的煙草卻也沒停。

長椅上座無虛席,村民和農夫與來曆各異的旅客并肩而坐。一手黑一手紫的染坊師傅和滿身魚腥的讨河人坐在一起;渾身肌肉的鐵匠縮着身子擠在瘦小的老修士旁邊;一副硬漢模樣的流浪武士和輕聲細語的生意人像老友般交換着路上的消息。

然而用餐的人裡有太多帶着刀劍,看得凱特琳有些擔心。坐在爐邊那三個佩着布雷肯家的紅色駿馬徽章,還有一大群身穿藍鋼環甲,肩披銀灰披風的人,他們肩頭所繡的正是她熟悉的佛雷家雙塔紋章。她一一打量他們的臉,但他們年紀都太小,認不出來。裡面年紀稍長的,在她嫁到北方時也不過是布蘭現在的年齡。

羅德利克爵士在靠近廚房的長椅上找到兩個位子,飯桌對面坐了個英俊的年輕人,手裡正撥弄着木頭豎琴。“好心人,七神保佑你們。”他們坐下時他開口道。一個空酒杯擺在他面前。

“也保佑你,好歌手。”凱特琳回答。羅德利克爵士用一種“現在就要”的口氣叫了面包、肉和啤酒。歌手約莫十八歲,他大膽地瞧着他們,問他們打哪兒來,往哪兒走,路上有些什麼消息等等,連珠炮似的一串問題,叫人不及反應。“我們兩個星期前從君臨出發的。”凱特琳挑了最安全的問題回答。

“我正要去那兒呢。”年輕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對說自己的事遠比聽他們的事感興趣。歌手們最愛的莫過于炫耀自己的聲音。“首相比武大會上财主老爺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賺的錢多到搬不動……呃,隻可惜我後來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輸了個精光。”

“諸神在上,賭徒本該遭天譴。”羅德利克爵士口氣嚴峻。身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樣對比武大會沒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順眼,”歌手說,“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騎士聯手把我坑慘了。”

“想必你學到教訓了。”羅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羅德利克爵士又想撚不存在的胡子,他還來不及回敬對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趕了過來,在他們面前奉上一盤盤面包,又從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熱湯汁的肉片。另一個叉子上則有小洋蔥、紅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羅德利克當下就狼吞虎咽起來,那侍者又跑去幫他們盛啤酒。

“我叫馬瑞裡安,”歌手邊說邊撥着一根琴弦,“想必你們在别的地方聽過我表演?”

聽他這種口氣,凱特琳不禁微笑。吟遊詩人鮮少光臨地處極北的臨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時代常見識這類人。“恐怕沒有。”她告訴他。

他在琴上彈出一個哀傷的音符。“那是你的損失。”他說,“你聽過最好的歌手是誰?”

“布拉佛斯的阿利亞。”羅德利克爵士立刻應道。

“唉,我比那老骨頭高明多啦。”馬瑞裡安說,“如果你肯花個銀币,我很樂意證明給你看。”

“我是有兩個銅闆,但我甯可把錢扔到井裡也不想聽你鬼叫。”羅德利克爵士沒好氣地說。他讨厭歌手是出了名的,他認為女孩子家學點音樂固然很好,但身體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劍,反而拿個豎琴哼哼唱唱,實在太不像話。

“你爺爺講話真酸,”馬瑞裡安對凱特琳說,“我本來是想歌頌你的美貌哪。說實話,我這嗓子生來就是要唱歌給國王和大老爺聽的。”

“噢,看得出來,”凱特琳道,“據說徒利家老爺愛聽音樂,想必你一定到過奔流城吧?”

“去過不知多少次了哪,”歌手輕飄飄地說,“他們還專門幫我備了一間客房,我和他家少爺熟得跟哥們兒一樣。”

凱特琳微笑,心想不知艾德慕聽了會作何反應?她弟弟自從喜歡的女孩子被一個歌手給睡了之後,他對這個行業便痛恨至今。“那臨冬城呢?”她又問,“你去過北方嗎?”

“我去那兒做什麼?”馬瑞裡安反問,“那裡冰雪滿天飛,出個門都裹得厚厚的,而且史塔克家的人哪懂什麼音樂?他們隻愛聽狼嚎罷了。”這時她隐約聽見房間遠端傳來開門的聲音。

“老闆,”一個随從的聲音從她身後傳來,“找個人幫我們喂馬,我們家蘭尼斯特大人要房間和洗熱水澡。”

“諸神在上。”羅德利克道,凱特琳急忙伸手制止他,她的手指緊緊攫住他的前臂。

瑪莎·海德露出那招牌式的可怖的腥紅微笑,忙着打躬作揖。“大人,真對不住,可咱們真的客滿了。”

凱特琳看到他們一行四人:一個穿着守夜人黑衫的老頭,兩個仆從……還有他,小個子好端端地站在那裡。“我手下睡馬廄就好,至于我嘛,你也看得出來,我不需要多大的房間。”他自我解嘲地嘻嘻一笑。“所以隻要火夠溫暖,稻草裡沒太多跳蚤,我就很樂意啦。”

瑪莎·海德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大人,我們真是沒辦法,都是這比武大會害的,人多得不像話,喔……”

提利昂·蘭尼斯特從口袋裡取出一枚錢币,上抛過頭,接住,又彈一遍。即使坐在房間對面的凱特琳也看得見那是閃閃發亮的黃金。

一名穿着褪色藍鬥篷的自由騎手搖晃着站起身。“大人,您若不嫌棄,就将就将就我的房間吧。”

“這家夥聰明,”蘭尼斯特邊說邊把金币丢過來,自由騎手在空中伸手接住。“身手也不賴。”侏儒轉身對瑪莎·海德說,“吃的方面,我想應該沒問題吧?”

“什麼都行,大人,您要吃什麼都行。”老闆娘再三保證。吃到噎死最好,凱特琳心想,然而她眼前浮現的卻是布蘭渾身浴血,難以呼吸的景象。

蘭尼斯特瞄了離他最近的餐桌一眼。“我手下跟這些人吃一樣的東西就成,不過份量加倍,我們騎了好長一段路。幫我烤隻鳥,雞鴨鴿子都行。再來一壺你最好的葡萄酒。尤倫,你要跟我一起吃嗎?”

“好啊,大人,就跟您一起吃吧。”黑衣弟兄回答。

侏儒連看都沒看房間這邊一眼,凱特琳心裡暗自慶幸,還好自己的位置與他們隔了這麼多擁擠的餐桌和長凳。這時馬瑞裡安突然跳将起來。“蘭尼斯特大人!”他叫道,“我可能榮幸地在您用餐時為您娛樂助興?讓我為您唱一首歌頌令尊大人君臨大捷的歌罷!”

“那我不反胃死才怪。”侏儒酸酸地說。他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了歌手一眼,正準備挪開視線……卻看到了凱特琳。他困惑地看了她半晌,她别過頭,但為時已晚。侏儒露出微笑。“史塔克夫人,好個意外的驚喜。”他說,“很遺憾沒能在臨冬城見到您。”

馬瑞裡安張大了嘴,看着她緩緩起身,表情從困惑轉為懊惱。她聽見羅德利克爵士咒罵。若是提利昂在長城多待幾天就好了,若是……

“史塔克……夫人?”瑪莎·海德粗聲道。

“我上次在此投宿時,還是徒利家的凱特琳。”她告訴老闆娘。她聽見人群低聲議論,感覺到衆人的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凱特琳環顧房間,看着衆位騎士和誓言騎士,然後深吸一口氣,緩和狂亂的心跳。她真要冒險嗎?沒有時間仔細思量,機會轉瞬即逝。她隻聽見自己的聲音在耳際回蕩。“坐在角落那位先生,”她先前沒注意到這位年紀較長的人。“您外衣上繡的可是赫倫堡的黑蝙蝠?”

那人連忙起身答道:“是的,夫人。”

“家父是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敢問河安夫人是不是他忠實的盟友?”

“她當然是。”那人堅定地回答。

羅德利克爵士靜靜地站起來,抽出鞘裡的劍。侏儒眨着眼睛,一臉茫然,兩隻大小不一的眼睛裡閃着迷惑。

“紅色駿馬紋章向來受奔流城歡迎禮遇,”她對火爐邊的三人說,“家父将裘諾斯·布雷肯伯爵視為追随他最久也最忠心耿耿的封臣。”

三位士兵交換着不太确定的眼神。“我們家大人感激令尊的信任。”

“我羨慕令尊有這麼多好朋友,”蘭尼斯特譏諷地說,“但史塔克夫人,我不明白您這麼做有何目的。”

她沒理會他,徑自轉向那群穿灰藍衣服的人。這二十多個人才是關鍵所在。“佛雷家的雙塔标志我也很熟悉,諸位爵士先生,不知你們家主人近來可好?”

他們的領隊站起來。“夫人,瓦德大人他很好。他打算在九十歲命名日那天迎娶新夫人,希望有幸可以請到令尊大人到場增光。”

提利昂·蘭尼斯特聽了不禁偷笑,然而這時凱特琳已然确定他逃不掉了。“此人以客人的身份來到我家,意圖謀害我七歲的兒子。”她指給全場的人看。羅德利克爵士提着劍走到她身邊。“以勞勃國王和諸位侍奉的貴族大人之名,我請求你們将他繩之以法,并協助我将他送至臨冬城,聽候國王律法發落。”

一時之間,凱特琳不知道究竟是十數支長劍齊聲出鞘的聲音比較悅耳,還是當下提利昂·蘭尼斯特臉上的表情更教人痛快?!

第二十九章 珊莎

《冰與火之歌》小說--第26章至第30章

珊莎與茉丹修女和珍妮·普爾乘着轎子前往首相的比武大會。轎子的簾幕是用黃絲織成,做工極為精細,她可以直接透過簾幕,看到遠方,而簾幕把外面的世界染成了一片金黃。城牆外,河岸邊,百餘座帳篷已然搭起,數以千計的平民百姓前來觀賞。比武大會的壯觀教珊莎看得喘不過氣:閃亮的铠甲,披金挂銀的高大戰馬,群衆的高聲吆喝,風中飄蕩的鮮明旗幟……還有那些騎士,尤其是那些騎士。

“這比歌謠裡唱的還棒。”當她們在列席的領主和貴婦們中間找到父親安排的座位時,她不禁輕聲說。這天珊莎穿了一件綠色禮服,正好襯出她棕紅色的頭發,漂亮極了。她自知衆人看着她的眼神裡漾滿笑意。

她們看着千百條歌謠裡描述的英雄躍然眼前,一個比一個英姿煥發。禦林七鐵衛是全場焦點,除了詹姆·蘭尼斯特,他們全都身着牛奶色的鱗甲,披風潔白猶如初雪。詹姆爵士也穿了白披風,但他從頭到腳金光閃閃,還有一頂獅頭盔和黃金寶劍。外号“魔山”的格雷果·克裡岡爵士以山崩之勢轟隆隆地經過他們面前。珊莎還記得約恩·羅伊斯伯爵,他兩年前到過臨冬城作客。“他的铠甲是青銅做的,有好幾千年的曆史,上面刻了魔法符咒,保護他不受傷害。”她悄悄對珍妮說。茉丹修女在人群中指出一身藍紫滾銀邊披風,頭戴一頂鷹翼盔的傑森·梅利斯特伯爵給她們看。當年在三叉戟河上他一人就斬了雷加手下三名諸侯。女孩們看到密爾的戰僧索羅斯是個大光頭,一身寬松紅袍在風中拍動不休,不禁咯咯直笑,直到修女告訴她們他曾手持冒火長劍,獨自攻上派克城牆,她們方才止住。

除此而外,還有許多珊莎不認得的人,有從五指半島、高庭和多恩領來的雇傭騎士,有歌謠裡并未提及的自由騎手和新上任的侍從,也有出身世家但排行居末的貴族少爺,或是地方諸侯的繼承人。這些年輕人多半尚未建立顯赫功勳,但珊莎和珍妮相信有朝一日他們的名字定将傳遍七大王國。他們中包括巴隆·史文爵士;邊疆地的布萊斯·卡倫伯爵;青銅約恩的繼承人安達·羅伊斯爵士和他的弟弟羅拔爵士,他們的铠甲外面鍍銀,刻着和父親一樣的青銅保護符咒;雷德溫家的雙胞胎兄弟霍拉斯爵士和霍柏爵士,他們盾牌上标志着藍底酒紅色的葡萄串紋章;派崔克·梅利斯特,傑森伯爵的兒子;來自河渡口的傑瑞爵士、霍斯丁爵士、丹威爾爵士、艾蒙爵士、席奧爵士、派溫爵士等六個佛雷家代表,通通都是老侯爵瓦德·佛雷的兒孫,連他的私生子馬丁·河文也來了。

珍妮·普爾承認她被賈拉巴·梭爾給吓着了,他是個遭到放逐的王子,來自盛夏群島,穿着紅綠交織的羽毛披風,皮膚漆黑如夜。但當她看到一頭紅金頭發,黑盾牌上畫着閃電的貝裡·唐德利恩伯爵時,又宣布自己當下就願意嫁給他。

“獵狗”也在隊列之中,還有國王的弟弟,英俊的風息堡公爵藍禮。喬裡、埃林和哈爾溫是臨冬城和北境的代表。“跟别人比起來,喬裡就像個乞丐。”他出現時茉丹修女嗤之以鼻,而珊莎不得不同意這句評價。喬裡穿着灰藍色的盔甲,上面沒有任何紋章或雕飾,肩頭薄薄的灰披風活像件髒兮兮的破布。雖然如此,他依舊表現不俗,頭一遭上場便将霍拉斯·雷德溫刺下馬,第二回合又打落一個佛雷家的騎士,第三次時他與一個盔甲和他同樣單調,名叫羅索·布倫的流浪武士三番交手,雙方都沒能将對手刺落,但布倫持槍較穩,擊中的地方也比較精準,所以國王宣告他勝利。埃林和哈爾溫就沒這麼搶眼了,哈爾溫第一次上場就被禦林鐵衛的馬林爵士一槍挑下馬,埃林則敗在巴隆·史文爵士槍下。

馬上長槍比武進行了一整天,直到黃昏。戰馬蹄聲轟隆,把比武場的土地踐踏成一片破敗不堪的荒原。有好幾次,珍妮和珊莎眼見騎士相互沖撞,長槍迸裂粉碎,群衆高聲尖叫,都忍不住齊聲為支持者呐喊。每當有人墜馬,珍妮就像個受驚的小女孩般遮住眼睛,可珊莎認為自己膽子比較大,官家小姐就應該在比武大會上表現出應有的風範。連茉丹修女都注意到她儀态從容,因而點頭稱許。

“弑君者”戰績輝煌,他如騎馬表演般輕取安達·羅伊斯爵士和邊疆地的布萊斯·卡倫伯爵,接着又與巴利斯坦·賽爾彌展開激戰,巴利斯坦爵士前兩回合均擊敗比自己年輕三四十歲的對手。

桑铎·克裡岡和他巨人般的哥哥“魔山”格雷果爵士同樣是無人能擋,他倆剛猛地擊敗一個又一個對手。當天最恐怖的事便發生在格雷果爵士第二次出場時,隻見他的長槍上翹,正中一名來自艾林谷的年輕騎士護喉甲下,因為力道過猛,長槍直穿咽喉,對方當即斃命。年輕騎士摔在離珊莎座位不到十尺的地方,格雷果爵士的槍尖打斷了他的脖子,鮮血随着越來越衰弱的脈搏向外汩汩流出。他的铠甲晶亮嶄新,日光照射下,他向外伸張的雙臂宛如兩條竄動的火紋。直到後來雲層遮住太陽,火焰才沒了影子。他的披風是夏日晴空的天藍,上面繡着道道新月,但鮮血滲透,披風顔色轉暗,那上面的月亮也一個接一個變得血紅。

珍妮·普爾歇斯底裡地嚎啕大哭,茉丹修女不得已隻好先把她帶開,讓她鎮靜下來。珊莎坐在原位,兩手交叉,放在膝上,看得入魔似的。這是她頭一遭目睹别人喪命。她心裡覺得也該哭的,但眼淚就是掉不下來。或許她已經為淑女和布蘭哭幹了眼淚罷,她對自己說,若換成喬裡或羅德利克爵士,或甚至父親大人,就不會這樣了。這名年輕的藍袍騎士與她毫無關系,隻不過是個來自艾林谷的陌生人,他的名字從她左耳進右耳出。現在全世界也将和她一樣,永遠地遺忘他的名字,珊莎突然明白,不會有人譜曲歌頌他了。多麼令人傷感啊。

随後他們擡走屍體,一個男孩帶着鏟子跑進場内,鏟起泥土蓋住他跌落的地方,遮掉血迹。比武又繼續進行。

接下來,巴隆·史文爵士也被格雷果打下馬,藍禮公爵則輸給了獵狗。藍禮被狠狠地擊中,幾乎是從戰馬上往後平飛。他的頭落地時劇烈地铿了一聲,全場觀衆聽了倒抽一口冷氣。還好遭殃的隻是他頭盔上的金鹿角,其中一根被他壓斷了。當藍禮公爵爬起來時,全場瘋狂地為他歡呼,隻因勞勃國王的幼弟向來很受群衆喜愛。他優雅地鞠個躬,将那根斷掉的鹿角遞給勝利者。獵狗哼了一聲,把斷角抛進觀衆席,老百姓立刻為了那點金子争得你死我活,直到最後藍禮大人走進群衆裡安撫,方才恢複秩序。這時茉丹修女也回來了,卻是獨自一人。她解釋說珍妮身體不适,已被護送回城堡休息。珊莎幾乎都忘記珍妮了。

稍後,一位穿格紋披風的雇傭騎士不小心殺了貝裡·唐德利恩的坐騎,被判出局。貝裡伯爵換了匹馬,随即被密爾的索羅斯打了下來。艾倫·桑塔加爵士和羅索·布倫交手三次均難分軒轾,連國王也無法判定,艾倫爵士後來被傑森·梅利斯特伯爵擊敗,布倫則輸給約恩·羅伊斯的年輕兒子羅拔。

最後場内隻剩下四人:“獵狗”和他的怪物哥哥格雷果,弑君者詹姆·蘭尼斯特,以及有“百花騎士”之譽的少年洛拉斯·提利爾爵士。

洛拉斯爵士是高庭公爵和南境守護梅斯·提利爾的小兒子,年方十六,是場上年紀最小的騎士,然而當天早上他三進三出,便擊敗了三個禦林鐵衛。珊莎從未見過如此俊美的人兒。他的铠甲經過精心雕琢,上面的瓷釉包含着千束不同的花朵,他的雪白坐騎則覆以紅毛毯和白玫瑰。每次得勝,洛拉斯爵士便會摘下頭盔,從紅毯上取下一朵白玫瑰,抛給群衆裡的某位美麗姑娘。

當天他最後一場決鬥對上了羅伊斯兄弟裡的弟弟。羅拔爵士的家傳符咒似乎也抵擋不了洛拉斯爵士的英勇,百花騎士把他的盾牌刺成兩半,将他打下馬鞍,轟地一聲慘摔在泥地上。羅拔躺在地上呻吟,勝利者則繞場接受歡呼。後來定是有人叫了擔架,把頭暈眼花、動彈不得的羅拔擡回營帳,然而珊莎根本沒看到,她的視線全聚集在洛拉斯爵士身上。當他的白馬停在她面前時,她隻覺自己的心房都快要炸開。

他給了其他女孩白玫瑰,摘給她的卻是朵紅玫瑰。“親愛的小姐,”他說,“再偉大的勝利也不及你一半美麗。”珊莎羞怯地接過花,整個人被他的英姿所震懾。他的頭發是一叢慵懶的棕色鬈發,眼睛像是融化的黃金。她深吸玫瑰甜美的香氣,直到洛拉斯爵士策馬離開還緊握不放。

當她再度擡頭,卻見一名男子正在她前面盯着她看。他個子很矮,一撮尖胡子,發際有幾絲銀白,年紀和父親差不多。“你一定是她的女兒。”他對她說,嘴角雖然泛起笑意,那雙灰綠色的眼睛卻沒有笑。“你有徒利家的容貌。”

“我是珊莎·史塔克,”她不安地說。那名男子穿着絨毛領口的厚重鬥篷,用一隻銀色仿聲鳥系住,他有着自然典雅的貴族氣質,但她卻不認得他。“大人,我還沒有認識您的榮幸。”

茉丹修女連忙來解圍。“好孩子,這是培提爾·貝裡席伯爵,禦前會議的重臣。”

“令堂曾是我心目中愛與美的皇後。”男子輕聲說。他的呼氣有薄荷的味道。“你遺傳了她的頭發。”他伸手撫弄她的一撮紅褐發束,指尖拂過她的臉頰。突然他轉過身走開去了。

這時月亮早已升起,人們也累了,于是國王宣布最後三場比試将等到明天早上,在團體比武前舉行。群衆漸漸散去,一邊讨論着當日的比武盛事和隔天的重頭好戲,廷臣要員們則前往河邊用餐。六頭大得驚人的牦牛在烤肉鐵叉上緩緩轉動,已經烤了好幾個小時,旁邊的廚房小弟忙着塗抹奶油和草藥,直到肉烤得香香酥酥,油脂四溢。帳篷外搭起大餐桌和長椅,桌上的甜菜、草莓和剛出爐的面包堆得老高。

珊莎和茉丹修女被安排在臨時搭建的高台上的貴賓席,就在國王和王後的左邊。當喬佛裡王子在她右手坐下時,她直覺得喉嚨發緊。自上次的事件後,他便一句話都沒跟她說,她也不敢開口。起初因為他們殺了淑女,她以為自己恨他,然而等珊莎眼淚流幹,她又告訴自己真正的錯不在喬佛裡,而在王後,王後才是她該怨的人,王後和艾莉亞。如果不是艾莉亞,就什麼事都不會發生了。

今晚她實在沒辦法去恨喬佛裡,因為他委實太過俊美。他穿了一件深藍的緊身上衣,上繡兩排金色獅頭,額間戴了一頂用黃金和藍寶石做成的纖細冠冕。他的頭發如真金一般閃亮。珊莎看着她,不禁渾身顫抖,生怕他會不理她,甚至又對她惡聲惡氣,讓她哭着跑開。

結果喬佛裡不僅面帶微笑,還吻了她的手,跟歌謠裡的王子一樣英氣勃發。他對她說:“親愛的小姐,洛拉斯爵士眼光很好,知道誰才是真正的美人。”

“他對我太好了。”她裝出嚴肅的樣子,想要表現得禮貌而冷靜,然而她的心卻在歌唱。“洛拉斯爵士是位真正的騎士。大人,您覺得他明天可會獲勝?”

“不會。”喬佛裡道,“我的狗會收拾他,不然我舅舅詹姆也會。再過幾年,等我可以進場,我會把他們全收拾掉。”他舉起手,召仆人送來一瓶冰鎮的夏日紅,親自為她斟上一杯。她不安地看看茉丹修女,直等到喬佛裡靠過去把修女的酒杯也倒滿,她才優雅地點頭稱謝,然後再沒說話。

侍者不停斟酒,杯子從未幹涸,但事後珊莎卻不記得自己嘗過酒。她無需喝酒,便已陶醉在今夜的魔力下,被種種迷人事物薰得頭暈目眩,被她夢想了一輩子、卻從來不敢奢望目睹的美麗給弄得意亂情迷。吟遊歌手們坐在國王的營帳前,讓樂音流轉于暮色之中。一名雜耍藝人在空中抛擲着一根根燃燒的木棍。頭腦簡單的扁臉“月童”——國王的禦用小醜——穿着五顔六色的衣服,踩着高跷跳舞,并嘲弄在場的每一個人,其機巧毒舌,教珊莎不禁懷疑他怎麼可能頭腦簡單。連茉丹修女在他面前也沒了矜持,當他唱起尋大主教開心的小調時,她笑得把酒灑了一身。

至于喬佛裡,更是集所有禮數于一身。他整晚陪珊莎聊天,贊美之詞一句接一句,逗她笑個不停,此外他還和她分享宮廷裡的瑣碎閑話,向她解釋月童的笑話等等。珊莎隻覺得心中猶如小鹿亂撞,便把自己所有的禮儀,外加坐在她左邊的茉丹修女都忘得一幹二淨。

與此同時,菜肴一道道送上端下,有濃稠的大麥鹿肉湯、灑上堅果碎片的涼拌甜菜、菠菜和李子沙拉,還有蜂蜜大蒜煮蝸牛。珊莎沒吃過蝸牛,喬佛裡便教她如何從蝸牛殼裡挖出肉,并且親自喂她吃了甜美的第一口。接着是剛從河中捕來、封在黏土裡的烤鳟魚。她的王子幫她撬開覆蓋在外的堅硬泥土,露出裡面的白嫩魚片。等肉食端上之後,他還親自為她服務,從王後才配享有的部位切下一塊,笑眯眯地放進她的餐盤。從他動作的方式她看得出他的右手仍舊困擾着他,但他沒有半句怨言。

之後又上了甜面包、鴿肉餡餅、散發肉桂香氣的烤蘋果、灑滿糖霜的檸檬蛋糕,可珊莎已經吃得太飽,勉強撐下兩個小檸檬蛋糕後就再也吃不下了。正當她考慮有沒有辦法再吃第三個時,國王咆哮了起來。

勞勃國王的聲音随着每道菜的端上越來越大。珊莎不時能聽見他放聲大笑或以蓋過音樂和餐具碰撞聲的音量發号施令,但他們距他太遠,聽不出他說些什麼。

這下每個人都聽清楚了。“給我閉嘴,”他聲如洪鐘地大喝,壓過了在場所有人的話音。珊莎訝異地發現國王身形蹒跚,滿臉通紅地站了起來,一手拿着一隻高腳杯,醉得無以複加。“臭女人,休想管我做這做那,”他朝瑟曦王後尖叫,“我才是這裡的國王,你懂不懂?這裡是老子當家,老子說明天要打,就是要打!”

每個人都目瞪口呆。珊莎看到巴利斯坦爵士,國王的弟弟藍禮,還有稍早神态古怪地跟她說過話,還伸手摸她頭發的矮個男子,然而沒有人出面幹涉。王後的臉全無血色,像副白雪雕成的面具。她從桌邊站起,拉着裙子,一言不發地扭頭便走,仆從們急忙跟過去。

詹姆·蘭尼斯特伸手按住國王肩膀,但國王猛地把他甩開。蘭尼斯特一個踉跄跌倒在地。國王狂笑道:“好個偉大的騎士!老子還是有辦法叫你狗吃屎。記清楚啦,‘弑君者’。”他拿鑲了珠寶的高腳杯敲敲胸膛,整件緞子外衣都灑上了葡萄酒。“隻要我戰錘在手,任誰也擋不住!”

詹姆·蘭尼斯特爬起來,拍拍塵土,“是的,國王陛下,”他口氣僵硬地說。

藍禮公爵笑盈盈地走上前。“勞勃,你把酒灑出來了,我幫你倒杯新的吧。”

喬佛裡伸手放在珊莎手臂上,把她吓了一跳。“時候不早了,”王子說。他的表情怪異,仿佛眼中看的根本不是她。“要不要送你回去?”

“不用。”珊莎開口,她看看茉丹修女,結果驚訝地發現她趴在桌上,正以淑女的儀态輕聲打鼾。“我的意思是說……好的,謝謝,你真是太周到了。我的确累了,路又很黑,有人保護再好不過。”

喬佛裡叫道:“狗來!”

桑铎·克裡岡出現的速度之快,仿佛是黑夜的使者一般。他已經卸下铠甲,換上一件紅色羊毛衫,胸前縫了一隻皮狗頭。火把的光芒把他灼傷的臉映得一片慘紅。“王子殿下有何吩咐?”他說。

“帶我未婚妻回城去,小心别讓她受傷。”王子唐突地告訴他,然後連聲再見也沒說,便大踏步離去,把她留在原地。

珊莎感覺得出獵狗正盯着她瞧。“你以為小喬會親自送你回去?”他笑起來像是受困陷阱的狗在咆哮。“恐怕不太可能。”她毫無抵抗地任由他拉着站起。“走吧,不隻你需要睡。我今晚也喝多了,明天還要打精神宰掉我老哥呢。”

珊莎突然一陣莫名驚恐,她推推茉丹修女的肩膀,想叫醒她,結果她的呼卻打得更大聲。勞勃國王跌跌撞撞不知走哪兒去了,長椅已然空了一半。晚宴已經結束,美麗的夢也随之煙消雲散。

獵狗抓起一隻火把,權作照明,珊莎緊緊跟在他旁邊。地面崎岖不平,岩石密布,被搖曳的火光一照,仿佛在她腳下晃動。她低垂視線,仔細看清,方才落腳。他們穿梭于營帳之間,每一間帳篷外都挂着不同的旗幟和盔甲。慢慢地,四周的甯靜随着踏出的每一步而越顯沉重。珊莎連看都不敢看他,他把她吓死了,隻是她從小便被教導種種禮儀,而真正的淑女不會光注意他的臉的,她這麼告訴自己。“桑铎爵士,您今天的表現英勇極了。”她勉強自己說。

桑铎·克裡岡對她咆哮:“小妹妹,少拍我馬屁……更不要開口爵士閉口爵士。我不是騎士,我瞧不起他們和他們的狗屁誓言。我老哥是騎士,你看他今天什麼德行?”

“是的,”珊莎顫抖着小聲說,“他很……”

“很英勇?”獵狗替她說完。

她明白他在諷刺他。“沒人擋得住他。”最後她說,頗感自豪,畢竟這不是謊話。

桑铎·克裡岡突然在一片黑暗空曠的平地中央停下腳步。她沒辦法,隻好也跟着停下來。“我看這修女把你訓練得不錯。你跟那種盛夏群島來的小鳥沒差别,是不是?會說話的漂亮小小鳥,人家教你什麼漂亮話你就照着念。”

“這樣說太不厚道了。”珊莎的心狂跳不休。“你吓到我了,我要走了。”

“沒人擋得住他,”獵狗粗聲道,“此話倒是不假。的确誰也擋不住格雷果。今天那小夥子,他第二次出場時的那個,喔,幹得可真漂亮。你也看見了吧?那小呆瓜根本是自讨苦吃,沒錢沒跟班又沒人幫他穿好盔甲。他的護喉根本就沒綁好,你以為格雷果沒注意到?你以為格雷果爵士先生的長槍是不小心往上揚,是嗎?會說話的漂亮小小鳥,你要真這樣相信,那你就跟小鳥一樣沒大腦了。格雷果的槍想刺哪裡就刺哪裡。看着我。你看着我!”桑铎·克裡岡伸出巨掌捏住她下巴,硬是逼她往上看。他在她面前蹲下,把火把湊近來。“你愛看漂亮東西是嗎?那就看看這張臉,好好給我看個夠。我知道你想看得很。國王大道上你一路都故意躲着它,别假惺惺了,愛看就看。”

他的手指像鐵獸夾一樣用力鉗住她下巴。他們四目相對,他那雙滿是醉意的眼裡閃着怒火。她不得不看。

他右半邊臉形容憔悴,有着銳利顴骨和濃眉灰眼。他有個鷹鈎大鼻,頭發色深而纖細。他故意把頭發留長,梳到一邊,因為他另半邊臉半根頭發也沒有。

他左半邊臉爛成一團。耳朵整塊燒蝕,隻剩下一個洞。眼睛雖沒瞎,但周圍全是大塊扭曲的瘡疤,光滑的黑皮膚硬得跟皮革一樣,其上布滿了麻點和坑凹,以及一道道扯動就現出潤紅的裂縫。他下巴被燒焦的部分,則隐約可以見骨。

珊莎哭了起來。這時他才放開她,然後在泥地上按熄火把。“沒漂亮話說啦,小妹妹?修女沒教你怎麼贊美啊?”眼看她不回答,他又繼續,“大多數人以為這是打仗來的,圍城戰,燃燒的攻城塔,或是拿火把的敵人所留下,還有個白癡問我是不是被龍息噴到。”這回他的笑比較緩和,卻苦澀依然。“小妹妹,讓我告訴你這傷是怎麼來的吧。”他的聲音從黑夜中傳來,巨大的暗影離她如此之近,她甚至能聞到他呼吸中的酒臭。“當時我年紀比你還小,大概才六七歲,有個木雕師傅在我家城堡外的村落裡開了家店,為讨好我爸,他送了點禮物給我們。這老頭做玩具的功夫一流。我不記得自己收到了什麼,但我想要的是格雷果的禮物。那是個木雕騎士,顔色塗得漂漂亮亮,每個關節都分開來,釘了釘子綁了線,你可以操縱他打架。格雷果大我五歲,當時已經當上了侍從,身高接近六尺,壯得像頭牛,早就不玩玩具了。于是我把騎士據為己有,但我告訴你,偷來之後我一點都不快樂,我隻是怕得要命。沒過多久,果真被他發現。房間裡剛好有個火盆,格雷果二話不說把我拎起來,将我半邊臉就往炭堆裡按,他就這樣緊緊按住,任由我慘叫不停。你也看到他有多壯,即使在當時,最後還得靠三個成年人才有辦法把他拉開。教士們成天說教七層地獄是如何可怕,他們懂個屁?隻有被燒過的人才知道地獄是什麼模樣。”

“我爸對别人說是我床單着了火,然後我們家師傅給我抹了油膏。油膏!格雷果也抹了油膏。四年之後他們為他塗抹七神聖油,他跟着背誦了騎士的誓詞,雷加·坦格利安便拿劍拍拍他肩膀說‘起來吧,格雷果爵士。’”

黯啞的聲音漸漸淡去。他靜靜地蹲坐她面前,如同暗夜中矗立的龐然巨物,而她什麼也看不清。珊莎可以聽見他急促的呼吸,突然發覺自己正為他感到悲傷。最初的恐懼不知怎麼,已經消失無蹤。

沉默持續下去,到後來她又害怕起來,然而這次她不是為自己,而是為了他。她伸手找到他寬闊的肩膀。“他不是真正的騎士。”她悄聲對他說。

“獵狗”仰頭狂嘯,珊莎踉跄後退想要逃開,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不是,”他對她咆哮,“不是,小小鳥,他不是真正的騎士。”

回城途中,桑铎·克裡岡沒有再說半句話。他領她走到馬車等候的地方,吩咐車夫把他們載回紅堡,跟在她後面爬上車。他們在一片寂靜中穿過國王大門,走上燈火通明的市鎮街道。他打開邊門,領她走進城堡,他燒傷的臉微微抽搐,眼裡思緒滿溢。攀登高塔樓梯時,他跟在她身後,僅隔一步之遙。他帶她安然抵達寝室外面的走廊。

“大人,謝謝你。”珊莎溫順地說。

“獵狗”抓住她的手,靠了過來。“我今晚跟你說的事,”他的聲音比平常還要粗啞。“你要是敢告訴喬佛裡……或是你妹妹,你老爸……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講……”

“我不會說出去的。”珊莎悄聲說,“我保證。”

顯然這還不夠。“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講的話,”他把話說完,“我就殺了你。”

第三十章 艾德

《冰與火之歌》小說--第26章至第30章

“昨晚是我親自替他守的靈,”巴利斯坦·賽爾彌爵士道,他們看着推車後面載着的遺體。“這孩子無依無靠,連個親朋好友都沒有,聽說就隻有艾林谷家裡的母親。”

蒼白的晨光中,年輕騎士看上去仿佛正在沉睡。他算不上英俊,但死亡撫平了他粗糙的面容,靜默修女會的姐妹則為他穿上了料子最好的天鵝絨外衣,高高的領口恰好遮住喉嚨上被長槍戳出的大洞。艾德·史塔克看着他的臉,暗忖這男孩不知是否因為自己而丢了性命。奈德還不及和他談談,他便死于蘭尼斯特封臣槍下。這真的隻是巧合?他大概永遠不會知道。

“修夫在瓊恩·艾林身邊當了四年的侍從,”賽爾彌繼續說,“國王為了紀念瓊恩,在北行前封他做了騎士。這孩子想當騎士想得不行,隻可惜他恐怕還沒準備好。”

奈德昨晚睡得很差,現在的他和身邊的老人一樣疲累。“我們不也一樣?”他說。

“我們也沒準備好當騎士?”

“沒準備好面對死亡”。奈德輕輕地為那孩子蓋上他繡着彎月的染血藍披風。當他的母親問起兒子死因時,他苦澀地想,他們會說他是為了首相的榮譽而獻身。“他根本不該送命。戰争豈是兒戲?”奈德轉身面對站在推車邊的灰衣女人,她全身上下包裹得嚴嚴實實,臉上隻露出眼睛。靜默姐妹專門處理死者後事,而見着死亡的面容是不吉利的事。“把他的盔甲也送回艾林谷家裡去,讓母親留作紀念吧。”

“這東西值不少錢,”巴利斯坦爵士道,“這孩子是特别為了比武會訂做的。不花俏,但實在,不知道他付清鐵匠的錢沒有。”

“他昨天已經付出慘痛的代價了。”奈德回答,接着他對靜默姐妹說,“把盔甲送給他母親。鐵匠這邊我會處理。”她點點頭。

随後巴利斯坦爵士陪着奈德走向國王的帳篷。營地正在恢複生氣,肥美的烤香腸在火堆上嘶嘶作響,滴着油汁,空氣中充滿蒜頭和胡椒的香味。年輕侍從跑來跑去,而他們的主子剛剛睡醒,打着呵欠伸着懶腰,準備迎接新的一天。一個腋下夾了隻鵝的廚子看見他們趕忙單膝跪下。“大人您們早。”他喃喃道,鵝嘎嘎叫着啄他手指。陳列在每個帳篷外的盾牌刻畫着居住其中的貴族家徽,有海疆城的銀色飛鷹,布萊斯·卡倫的夜莺與田野,雷德溫家族的葡萄串,還有花斑野豬、紅色公牛、燃燒之樹、白色公羊、三重螺旋、紫色獨角獸、跳舞少女、黑蛇、雙塔、長角貓頭鷹,最後是禦林鐵衛如黎明般閃亮的純白紋章。

“國王打算今天參加團體比武,”他們經過馬林爵士的盾牌時,巴利斯坦說。盾牌上的漆被刮了深深的一劃,正是昨天洛拉斯·提利爾将他刺下馬時留的印記。

“是啊。”奈德表情凝重地說。喬裡昨天夜裡把他叫醒,向他通報了這個消息,難怪他睡不好。

巴利斯坦爵士一臉愁容。“俗話說天亮後黑夜的美要消散,酒醒後說過的話就不算。”

“話是這麼說,”奈德同意,“但對勞勃沒用。”換做其他人,或許還會重新考慮酒後許下的豪言壯語,可勞勃·拜拉席恩會記得牢牢的,而且絕不反悔。

國王的營帳靠近水濱,包圍在灰色的河面晨霧裡。帳篷用金絲織成,乃是整個營地裡最大也最華麗的建築。勞勃的戰錘和一面巨大的鐵盾放在入口外,盾牌上紋飾着拜拉席恩家族的寶冠雄鹿。

奈德原本希望國王宿醉未醒,一切便迎刃而解,可惜他們運氣不好,正碰上用光滑角制酒杯喝啤酒的勞勃,他還一邊對兩個手忙腳亂替他穿铠甲的年輕侍從大呼小叫。“國王陛下,”其中一個眼淚都快掉下來了。“這铠甲太小,穿不上的。”他手一滑,原本正試着要套進勞勃粗脖子的頸甲便摔到地上。

“七層地獄啊!”勞勃咒罵,“難道我非得親自動手不可?你兩個都是他媽的飯桶。把東西撿起來,不要光張着嘴呆在那兒。藍賽爾,快給我撿起來!”那小夥子吓得跳将起來,國王這才注意到新來的訪客。“奈德,快瞧瞧這些笨蛋。我老婆堅持要我收他們當侍從,結果他們比廢物還不如。連幫人穿铠甲都不會,這算哪門子侍從,這叫穿了衣服的豬頭。”

奈德隻需一眼便看出問題所在。“這不是他們的錯,”他告訴國王,“勞勃,是你太胖了,這才穿不下。”

勞勃·拜拉席恩灌了一大口啤酒,把空角杯扔到獸皮睡鋪上,用手背抹抹嘴,然後陰陰地說:“太胖?太胖,是嗎?你對國王是這樣講話的嗎?”突然他像暴風來襲一樣哈哈大笑。“啊,去你的,奈德,為什麼你說的永遠都沒錯?”

兩個侍從露出緊張的微笑,國王又轉向他們。“你們,對,你們兩個,聽見首相說的話了嗎?國王太胖了,所以穿不下铠甲。去把艾倫·桑塔加爵士找來,跟他說我需要撐開胸甲的鉗子。快去啊!還等什麼?”

男孩們慌忙跑出帳篷,途中還互相絆了一跤。勞勃裝出一副嚴峻的表情直到他們離開,然後轟地坐回椅子,大笑不已。

巴利斯坦·賽爾彌爵士跟着呵呵笑了,就連艾德·史塔克也露出了微笑。然而,他沒法不在意那兩個侍僮:他們都是漂亮小夥子,皮膚白晰,體态勻稱。生着金色卷發的那個年紀和珊莎差不多,另外那個約莫十五,黃棕色頭發,一點小胡子,有着和王後一樣的翡翠綠眸。

“啊,我真想瞧瞧桑塔加聽了臉上是什麼表情”。勞勃道,“他如果有點腦子,就會支他們去找别人。我們就讓他倆成天跑個沒完!”

“這兩個小夥子,”奈德問他,“是蘭尼斯特家的人?”

勞勃點頭,一邊擦掉笑出的眼淚。“她的兩個堂弟,泰溫大人他老弟的兒子,那些個死掉的老弟,我想想,又好像是活着的那個,我不記得了。奈德,我老婆來自一個很大的家族。”

也是一個野心勃勃的家族,奈德心想。他對這兩個侍從本身并無意見,但看到勞勃身邊日夜都是王後的親戚,卻不免擔心。蘭尼斯特家對權位和榮耀真是貪得無厭。“聽說您昨晚和王後鬧不愉快了?”

勞勃臉上的歡樂頓時結凍。“那死女人想阻止我參加今天的團體比武,這會兒她還窩在城堡裡生悶氣,氣死算了。你妹妹絕不會這樣羞辱我。”

“勞勃,你對萊安娜的了解沒我深,”奈德告訴他,“你隻見到她的美,卻不知道她真正的硬脾氣。倘若她還活着,她會告訴你,你和團體比武毫無瓜葛。”

“怎麼你也來這套?”國王皺眉,“史塔克,你這家夥真讨厭,我看你在北方待得太久,體内的血都凍成冰啦。告訴你,老子可還熱血沸騰哩。”他拍拍胸脯以示證明。

“别忘了你是國王。”奈德提醒他。

“我該坐的時候坐坐那張該死的鐵椅子,難道就不能跟其他人一樣有七情六欲嗎?難道我不能沒事喝點小酒,找個女孩樂一樂,享受騎馬的快感嗎?下七層地獄去,奈德,我不過是想打打人罷了。”

巴利斯坦·賽爾彌爵士開了口:“陛下,”他說,“國王加入團體比武并不恰當,因為這樣一來,比賽就不公平了。試問誰敢對您動手呢?”

勞勃真是沒料到這層。“唉,誰都行啊,他媽的。隻要他們有那能耐。反正最後站着的……”

“一定會是您。”奈德接口。他立刻發現賽爾彌點到了關鍵。若是強調比武的危險,隻會更刺激勞勃,而這樣說來便事關他的自尊。“巴利斯坦爵士說得沒錯,七國上下絕沒有人敢冒着惹您生氣的危險對您動手。”

國王滿臉通紅,霍地站起,“你的意思是那些沒用的膽小鬼會故意失手?”

“可想而知。”奈德道。巴利斯坦·賽爾彌爵士靜靜地點頭同意。

有好一陣子,勞勃氣得說不出話。他從帳篷的這邊走到那邊,旋身,又走回來,一臉陰沉的怒氣。随即他從地上抓起胸甲,氣沖沖地朝巴利斯坦擲去。賽爾彌躲開了。“出去,”這時國王才冷冷地發話,“免得我宰了你。”

巴利斯坦爵士立刻離開,奈德正準備跟進,國王卻又叫道:“奈德,你不用走。”

奈德轉身,隻見勞勃再度拿起他的角杯,從角落裡的酒桶裝滿啤酒,然後塞給奈德。“喝吧。”他唐突地說。

“我不渴——”

“快喝。這是國王的命令。”

于是奈德接過角杯喝了下去,啤酒又黑又濃,濃烈得令眼睛刺痛。

勞勃又坐下來。“去你的,奈德·史塔克。你和瓊恩·艾林,我這麼愛你們,結果你們是怎麼對我的?你或瓊恩才應該來當國王。”

“陛下,您名正言順,最有資格稱王。”

“我叫你喝酒,沒叫你頂嘴。媽的,你既然讓我做了國王,好歹我說話的時候專心聽行吧。奈德,你看看我,看看我當了國王之後變成什麼樣子。諸神在上,我竟然胖得穿不下自己的铠甲,怎麼會搞成這樣?”

“勞勃……”

“現在國王在說話,你閉上嘴乖乖喝酒。我跟你發誓,我這輩子再沒比在戰場厮殺、赢得王位那時候更快活,也不會比現在得了王位更死氣沉沉。至于瑟曦……這全都要感謝瓊恩·艾林。本來在失去萊安娜之後,我根本不打算結婚,但瓊恩說王國需要繼承人。他告訴我瑟曦·蘭尼斯特是個好對象,因為若是韋賽裡斯·坦格利安想奪回王位,和她結婚可以确保泰溫公爵支持我的事業。”國王搖搖頭。“我敢對天發誓我很敬愛那老頭子,可我現在卻覺得他比月童還笨。噢,瑟曦是很标緻,這沒錯,但冷冰冰的……瞧她那副守身如玉的德行,好像兩腳間藏了凱岩城所有黃金似的。呵,你如果不喝,把酒給我。”他接過角杯,一飲而盡,打了聲響嗝,然後抹抹嘴。“奈德,你女兒的事我很抱歉,我說真的。就是狼的那件事。我兒子在撒謊,我敢拿我的靈魂打賭。我兒子……你很愛你的孩子,對吧?”

“我全心全意地愛他們。”奈德說。

“奈德,讓我偷偷告訴你。我不止一次夢想放棄王位,帶着我的駿馬和戰錘,坐船到自由貿易城邦去,整天打仗曆險、歌舞青樓,那才是我該過的生活。做個傭兵國王,到時候吟遊詩人不愛死我才怪。你知道我為什麼沒有真那樣幹嗎?就因為我想到喬佛裡坐上王位,瑟曦在旁邊叽叽喳喳。那是我兒子,奈德,我怎麼會養出這種兒子?”

“他還是個孩子,”奈德尴尬地說。他自己也不喜歡喬佛裡王子,但他聽得出勞勃語中的痛苦。“您忘了,我們在他這年紀有多野?”

“奈德,他要真是野,我就不擔心了。你沒我了解他。”他歎口氣,然後搖搖頭,“啊,或許你說得對,雖然瓊恩常對我絕望,我終究是成了個好國王。”勞勃看奈德不發話,皺了皺眉頭。“這種時候你該出聲附和。”

“國王陛下……”奈德謹慎地開口。

勞勃拍拍奈德的背。“啊,你就說我跟伊裡斯比起來是個好國王不就結了?奈德·史塔克,我知道你沒辦法說謊,不管是為了愛還是為了榮譽。反正我還年輕,如今又有你輔佐,一切都會改觀的。咱們一起來創造讓後世歌頌的太平盛世,然後把蘭尼斯特家的人通通打下第七層地獄。我聞到了培根的味道。你覺得今天的冠軍會是誰?你見到梅斯·提利爾的孩子了嗎?大家都叫他百花騎士,有這種兒子誰都會驕傲。上次比武會,他可讓‘弑君者’的金屁股好好摔了一跤,你真該來瞅瞅瑟曦當時的表情,我笑到肚子痛。藍禮說他還有個十四歲的妹妹,漂亮得跟曙光一樣……”

他們坐在河邊的折疊桌前吃早餐,有黑面包,水煮鵝蛋,還有洋蔥培根煎魚。國王先前的感傷随晨霧散去,片刻之後,勞勃便一邊吃着柑子,一邊開心地說起他們在鷹巢城的童年趣事。“記不記得那個誰送了瓊恩一桶這種柑?可是都放爛了,所以我把我那份朝戴克斯扔去,正中他鼻梁。你記得吧?就是雷德佛那個麻臉侍從。他也扔了一個過來,結果瓊恩連屁都來不及放,整個鷹巢城大廳就柑子滿天飛了。”他開懷大笑,奈德想起往事,也不禁微笑。

這才是那個和他一起長大的男孩,他心想,這才是那個他認識而深愛的勞勃·拜拉席恩。如果他能證實蘭尼斯特家是殘害布蘭的幕後主謀,證實他們是謀殺瓊恩·艾林的兇犯,這個人一定會聽進去。屆時瑟曦必将受到制裁,“弑君者”也會跟着完蛋,倘若泰溫公爵膽敢興兵作亂,勞勃會像當年在三叉戟河上敲碎雷加·坦格利安一樣,毫不留情地将他徹底擊滅。他可以清楚地看到這一切。

艾德·史塔克已經很久沒有吃過這麼愉快的一頓飯,之後他的笑容也變得輕松自如,直到比武大會繼續進行。

奈德随同國王走進比武會場。他先前已經答應陪珊莎一起觀賞冠軍決勝戰。茉丹修女今天身體不适,而他女兒心意已決,不想錯過最後的長槍比試。當他護送勞勃到主位坐下時,發現瑟曦·蘭尼斯特故意缺席,國王旁邊的座位是空的。這更增添了他的希望。

他推擠着穿過人群,走到女兒身邊時,當天第一場比武的号角正好吹響。珊莎聚精會神地看着武場,沒注意他的到來。

桑铎·克裡岡首先出現在場子上,他穿着煙灰色的戰甲,外罩橄榄綠披風。那件披風和他的獵犬頭盔是他全身上下惟一的裝飾。

“一百枚金龍币賭弑君者赢。”詹姆·蘭尼斯特騎着優雅的血棕色戰馬進場時,小指頭高聲宣布。這匹馬披着鍍金環甲,詹姆本人也是從頭到腳金光閃閃,他的長槍則是用盛夏群島出産的金木所削制。

“我跟,”藍禮公爵喊回去,“我看‘獵狗’今兒早上特别餓。”

“狗就算肚餓,也知道不能咬主人的手。”小指頭冷冷地回敬。

桑铎·克裡岡“铿”地一聲,把面罩蓋上,然後就位。詹姆爵士向群衆裡某位女士抛出個飛吻,方才輕輕拉下面罩,騎到場子邊。兩人放低長槍。

奈德最樂于見到的莫過于兩人都輸,珊莎則睜大眼睛急切觀看。兩匹馬開始全速奔跑,臨時搭建的看台也随之震動。獵狗騎在馬上,身體前傾,他的長槍穩若磐石,但詹姆在交擊前的一刻把身體一挪,結果克裡岡的槍尖被他的獅紋黃金盾毫發無傷地卸開,自己反被刺個正着。木片四散,“獵狗”在馬背上搖晃,差點跌了下去。珊莎倒抽一口冷氣。群衆裡響起一陣粗聲的叫好。

“我該想想怎麼來花你的錢了。”小指頭對藍禮公爵說。

獵狗總算還是穩住身子沒掉下去,他猛地勒馬轉身,騎回場邊準備第二回合。詹姆·蘭尼斯特抛下斷槍,抓起一支新矛,還跟侍從開了個玩笑。獵狗用力一夾馬肚,策騎前奔,蘭尼斯特也騎馬相迎。這回當詹姆挪動身子時,桑铎·克裡岡也跟着軀體一側。兩枝長槍同時爆裂,但等木片落地,那匹紅棕色的馬卻少了主人,獨自跑開去吃草了。詹姆·蘭尼斯特爵士在泥地裡打滾,金光閃閃,頭盔卻給打凹。

珊莎說:“我就知道獵狗會赢。”

這話給小指頭聽到了。“你要是知道第二場的赢家,趕快告訴我,免得藍禮大人把我拔得一毛不剩。”他朝她喊。奈德聽了不禁微笑。

“隻可惜小惡魔不在,”藍禮公爵道,“不然我還可以多赢一倍。”

詹姆·蘭尼斯特爬了起來,但他裝飾繁複的獅頭盔被打歪了一邊,摔下來的時候又給撞凹了進去,結果他無法把頭盔摘下來。觀衆指指點點,噓聲連連,貴族老爺夫人們也忍不住笑,衆聲喧嘩中,奈德聽得最清楚的便是勞勃國王的陣陣哄笑,比誰都大聲。最後隻好派人領着目不視物、跌跌撞撞的“蘭尼斯特雄獅”去找鐵匠。

這時格雷果·克裡岡已經在場邊就位。他是艾德·史塔克生平所見最為高大壯碩的人。勞勃·拜拉席恩和他兩個弟弟塊頭都不小,“獵狗”也是大個子,臨冬城裡更有個頭腦簡單的馬僮阿多,比他們還要高出不少,可跟眼前這個人稱“魔山”的騎士比起來,通通都矮了一大截。他高近八尺,肩膀寬厚,手臂粗得像小樹幹。他的坐騎在他穿護甲的雙腳下簡直像匹玩具馬,手中長槍也仿如掃把棍。

格雷果爵士不像他弟弟那樣在宮廷生活。他是個獨居的人,非遇戰事或比武大會,鮮少離開自己的領地。君臨城陷時他跟在泰溫公爵身邊,年方十七,雖然才剛當上騎士,卻已經因為高大的體型和無可匹敵的兇暴而遠近馳名。有人說把當時還是小嬰兒的伊耿·坦格利安王子一頭砸牆、活活撞死的人正是格雷果,又說他之後強暴了嬰兒的母親,即多恩領的伊莉亞公主,最後才一劍殺死她。當然,這些話誰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奈德·史塔克不記得自己跟他說過話,但當年平定巴隆·葛雷喬伊叛亂時,格雷果倒曾與其他幾千個騎士一起,和他共同作戰。他不安地看着他。奈德自己不輕易相信謠言,然而與格雷果爵士有關的傳言實在不像空穴來風。他即将結第三次婚,他前兩任妻子的死因背後都有種種恐怖的傳聞。據說他的城堡是個陰森恐怖的地方,仆人莫名失蹤,連狗都不大敢進大廳。他妹妹年輕時離奇死亡,弟弟遭火殘傷,還有死于打獵意外的父親。格雷果繼承了家族古堡、财産以及房舍田莊。接收遺産當天,弟弟桑铎便離開家,投效蘭尼斯特家當武士,聽說他再沒回去過,連路過拜訪都沒有。

百花騎士進場時,人群中響起一陣低語喧嘩,他聽見珊莎熱切地悄聲說:“噢,他好美啊。”洛拉斯·提利爾爵士纖瘦得像根蘆葦,穿着一身華麗無比的銀色甲胄,擦得銀亮刺眼,上面還鑲了成對的黑色藤蔓和小小的藍色勿忘我。奈德和其他觀衆驚覺藍色的花乃是用藍寶石制成,幾千個喉嚨同時倒抽一口氣。少年肩頭的披風沉甸甸的,披風上織滿了真的勿忘我,羊毛披風就這麼縫上了幾百朵鮮花。

他的坐騎與馬上的人兒同樣纖細,那是匹漂亮的灰母馬,動作敏捷迅速。格雷果爵士的大公馬一嗅到她的氣味便嘶叫起來。高庭來的少年兩腳輕輕一撥弄,他的坐騎便像個靈動的舞者般左右輕躍。珊莎抓住他的手臂。“父親,别讓格雷果爵士傷了他。”她說。奈德看見她配戴着洛拉斯爵士昨天送她的那朵玫瑰。喬裡把昨天發生的事都告訴他了。

“他們拿的是比武用槍,”他告訴女兒,“一碰撞就會裂成碎片,所以不會有人受傷的。”嘴上這麼講,他卻想起了貨車裡那個蓋着彎月披風的少年屍體,這番話也因而顯得空洞。

格雷果爵士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坐騎。駿馬尖叫嘶啼,不斷跺腳搖頭。魔山惡狠狠地用套鋼甲的腳踢它,馬兒後腿站立,差點把他摔下去。

百花騎士向國王行過禮,騎到場子邊緣,然後放低長槍,就定位。格雷果爵士拉缰扯繩好半天,好不容易才将馬帶到起跑線,然後一切就突然開始。魔山的駿馬大步急馳,猛烈地向前狂奔,小母馬則流暢如滑絲般開步沖刺。格雷果爵士扭過盾牌放定,調整長槍,自始至終努力讓他不聽話的馬跑直線,突然間,洛拉斯·提利爾已經迎面殺至,槍尖突擊恰到好處,隻一眨眼功夫,魔山便倒了下去。由于他委實太過龐大,因此連帶把馬也拉倒,人馬铠甲滾成一團。

奈德聽見喝彩聲,歡呼聲,口哨聲,驚駭的喘氣聲,興奮的低語聲,尤其是“獵狗”粗啞刺耳的笑聲。百花騎士在場子對面勒住缰繩,連長槍都沒折斷。當他掀開面罩,露出微笑的時候,一身的藍寶石在陽光下眨眼,全體觀衆為他而瘋狂。

場子中間,格雷果·克裡岡爵士總算松開缰繩和馬镫,怒氣沖天地站起來。他猛地扯下頭盔往地上一摔,臉色陰沉,滿是怒意,頭發垂下,蓋住眼睛。“拿劍來。”他朝侍從大喊,那孩子趕忙跑上前遞給他。這時他的坐騎也站起來了。

格雷果·克裡岡一劍砍殺了他的馬,力道之猛烈,幾乎把馬頭整個剁下。歡呼瞬間轉為尖叫。馬兒慘叫着跪地而死,格雷果握着滴血的長劍朝場邊的洛拉斯·提利爾爵士走去。“抓住他!”奈德大叫,但他的話音淹沒在吼叫聲中。每個人都在大吼大叫,珊莎則泣不成聲。

一切都發生得好快。百花騎士也喊着要劍,但格雷果爵士把他的侍從推開,伸手抓住缰繩。小母馬聞到血腥味,吓得後腳站立,洛拉斯·提利爾差點摔下馬去。格雷果爵士雙手握劍,猛力朝少年的胸部揮擊,立刻把他從馬鞍上轟飛出去。受驚的坐騎立即跑開,洛拉斯爵士則昏倒在泥地上。正當格雷果舉劍準備緻命一擊時,一個嘶啞的聲音警告他:“不要碰他。”緊接着,一隻戴了鋼護腕的手便将他自少年身邊硬生生地扭開。

“魔山”無聲地憤怒轉身,使盡他驚人的力氣狠命攻擊,但獵狗接下這招,卸開攻勢。其後不知有多長時間,他們兩個就站在那裡你來我往,餘人則趕緊攙扶頭暈目眩的洛拉斯·提利爾到安全的地方。奈德看到格雷果爵士有三次朝那頂獵犬頭盔猛擊,但桑铎一次也沒有攻擊他哥哥毫無保護的頭部。

最後是國王的聲音平息了這場混亂……國王的聲音和二十名武士。瓊恩·艾林曾說指揮官需要一副能在戰場上發揮功效的好嗓門,當年勞勃在三叉戟河上已證實過這點,如今他又用上了這副嗓門。“以你們的國王之名,”他吼道,“立刻給我住手!”

獵狗聞言立刻單膝跪下,格雷果爵士的揮砍撲了空,這才恢複理性。他抛下劍,瞪了勞勃一眼。國王身邊圍繞着禦林鐵衛,還有十來個騎士和衛兵。他推開巴利斯坦·賽爾彌,一言不發地轉身大跨步離去。“讓他去吧。”勞勃道。事情就這麼結束了。

“獵狗現在是冠軍了嗎?”珊莎問奈德。

“不是,”他告訴她,“獵狗和百花騎士還得再比一場。”

但珊莎說對了。幾分鐘後,洛拉斯·提利爾爵士穿着一件樸素的亞麻外衣走回場内,對桑铎·克裡岡說:“我欠您一條命,勝利是您的了,爵士閣下。”

“我不是什麼‘爵士閣下’。”獵狗回答,但他還是接受了勝利、獎金,以及或許是他這輩子頭一遭的群衆愛戴。當他離開場子返回營帳的時候,衆人歡聲雷動,為他喝彩。

奈德和珊莎正走在前往射箭場的路上,小指頭、藍禮公爵和其他幾位人物跟了過來。“提利爾一定知道那母馬正在發情,”小指頭說,“我敢對天發誓那小子是事先計劃好的。格雷果向來偏好個頭大、脾氣壞、野性有餘而紀律不足的馬。”他饒富興味地推論。

巴利斯坦·賽爾彌爵士不以為然。“耍這種伎倆毫無榮譽可言。”老人固執地說。

“沒有榮譽,但足以赢得兩萬金龍。”藍禮公爵微笑道。

當天下午,有個來自多恩邊疆,名叫安蓋的升鬥小民在淘汰其他射程較短的對手後,在百步射擊的決賽中擊敗巴隆·史文爵士和賈拉巴·梭爾,摘下箭術冠軍。奈德派埃林去問他有沒有興趣在首相的侍衛隊裡謀個職位,但那男孩正沉浸在美酒、勝利以及作夢都想像不到的财富中,因此拒絕了這份差事。

團體比武則打了三個小時。總共有近四十人參加,多半是有意謀求功名的自由騎手、雇傭騎士和剛受策封的侍從。他們手持鈍器,在爛泥四濺、鮮血噴飛的場地裡相互拼殺,一會兒組成小隊聯手抗敵,轉眼間又鬧起内讧自相殘殺,同盟才剛組成便告破裂,直到最後隻剩一人站立。勝利者是密爾來的索羅斯,就是那個手持火焰劍,剃了光頭,十足狂人模樣的紅袍僧。他以前也拿過比武冠軍,因為其他騎士的馬兒都怕極了他那把火焰劍,可他自己卻什麼都不怕。最後的傷亡名單包括兩隻斷腿,一條碎掉的鎖骨,十幾根打爛的手指,兩匹不得不處理掉的馬,以及多到大家懶得數的割傷、扭傷和擦傷。奈德萬分慶幸勞勃沒有參加。

當天晚宴席間,艾德·史塔克對未來感到前所未有的樂觀與希望。勞勃興緻正好,蘭尼斯特家的人則通通缺席,連他兩個女兒的表現也令人欣喜。喬裡把艾莉亞帶過來跟他們同坐,珊莎開心地主動跟妹妹說話。“比武大會真是棒透了,”她驚歎道,“你真該一起來的。你舞跳得怎麼樣了?”

“練得渾身酸痛呢。”艾莉亞開心地報告進度,并且驕傲地展示腿上一大塊紫色瘀傷。

“我看你舞跳得一定很糟。”珊莎滿腹狐疑地說。

之後珊莎去聽一個歌手團隊演唱一組由許多叙事詩構成,名叫“血龍狂舞”的組曲,奈德則親自檢查了小女兒的瘀傷。“我希望佛瑞爾沒對你太過嚴苛。”

艾莉亞單腳站立,近來她越來越擅長此道。“西利歐說每次受傷都是一次教訓,而每次教訓都讓我們更強。”

奈德聽了不禁皺眉。西利歐·佛瑞爾頗具盛名,而他誇張華麗的布拉佛斯風格也很适合艾莉亞纖細的劍,然而……幾天前她綁了條黑絲巾遮住眼睛,到處晃來晃去,告訴他說西利歐教她要用耳朵、鼻子和皮膚去感知四周環境。在那之前,他又叫她練習前後滾翻。“艾莉亞,你真的要繼續學下去?”

她點點頭。“明天我們開始抓貓。”

“抓貓。”奈德歎道,“或許我不該雇這布拉佛斯人來教你。你願意的話,我就請喬裡接手,由他來教。不然我也可以跟巴利斯坦說一聲,他年輕時是七國上下最優秀的使劍好手。”

“我不要他們,”艾莉亞說,“我隻要西利歐。”

奈德伸手撥撥頭發。其實,随便一個還過得去的教頭,都可以教艾莉亞基礎的砍劈和擋格,用不着這些蒙眼睛走路、翻跟鬥和單腳跳躍的把戲。但他太了解自己小女兒的個性,知道跟她那固執的下巴争吵毫無用處。“那就西利歐吧。”反正她遲早也會玩膩。“不過你一定要小心。”

“我會的。”她一本正經地向他保證,然後平順地從右腳跳到左腳。

當天晚上,在他帶女兒們回到城裡,送她們上床,看着滿腦子白日夢的珊莎和渾身是傷的艾莉亞分别安然入夢之後,奈德這才步上首相塔頂,返回自己的起居室。白天氣候暖和,因此房裡現在顯得十分郁窒。奈德走到窗邊,打開沉重的扣鎖,讓清涼的晚風吹進室内。隔着廣大的中庭,他注意到小指頭窗裡的搖曳燭光。時間已過午夜,但在遠處河邊,喧鬧聲才剛開始稍稍減退。

他取出匕首,仔細檢視。小指頭的刀,在比武大會上打賭輸給提利昂·蘭尼斯特,被用來對熟睡的布蘭痛下殺手。為什麼?為什麼那侏儒要置布蘭于死地?怎麼會有人要置布蘭于死地?

他隐約覺得這把短刀、布蘭墜樓都與謀害瓊恩·艾林有所牽連,但瓊恩的死亡真相像個謎團,他依舊毫無頭緒。史坦尼斯公爵并未返回君臨參加比武大會,萊莎·艾林則躲在鷹巢城高牆之後,噤若寒蟬。瓊恩的侍從已死,喬裡仍在一家家妓院裡逡巡。除了勞勃的私生子,他手上究竟還有什麼線索?

毫無疑問,武器師傅那個臉色陰沉的學徒正是國王的兒子,這點奈德很清楚。拜拉席恩家族的特征清楚地印在他臉上,他的下巴、眼睛和黑發無一不是明證。藍禮太年輕,不可能有那麼大的兒子,史坦尼斯則是太冷酷也太重視榮譽,不會做出這種事。詹德利一定是勞勃的種。

即便如此,他又能從中發現什麼?國王所生的孩子遍及七國全境。他曾公開承認過一個和布蘭年紀相仿的私生子,男孩的母親是貴族,現在交由藍禮公爵的風息堡代理城主收養。

奈德也記得勞勃的第一個孩子,是他還在艾林谷時所生的女兒,當時他自己都還稚氣未脫。那是個可愛的小女孩,風息堡的年輕領主對她寵愛有加,即便他早就對孩子的母親失去了興趣,那陣子還是天天去逗女兒玩。而且不論奈德願意與否,每每被抓去作伴。他突然想到,那女孩現在該有十七八歲了,比勞勃生她時的年紀還大,想來真有些怪異。

對于她主君到處留種的行徑,瑟曦想必不會高興,但到頭來不論國王有一個私生子還是一百個都沒有差别,畢竟根據法律和習俗,庶出的子嗣享有的權利極為有限。不管詹德利,艾林谷的女孩,或者是風息堡那小子,全都不可能威脅到勞勃與王後所生的孩子……

他的思緒被門上一陣輕敲打斷。“大人,有人想見您,”哈爾溫喊,“他不肯通報姓名。”

“讓他進來。”奈德納悶地說。

訪客體格粗壯,穿着沾滿泥濘的破爛靴子,披着用極粗糙的料子制成的厚重褐色長袍,面容被蒙頭鬥篷遮住,兩手藏在重重疊疊的袖子裡。

“請問您是?”奈德問。

“我是您的朋友。”蒙面人用怪異的低沉腔調說,“史塔克大人,我們得單獨談談。”

好奇勝過了警戒心。“哈爾溫,你先退下。”他命令。等門關上,房裡隻剩他們兩人之後,這位訪客方才掀開鬥篷。

“瓦裡斯大人?”奈德驚訝地說。

“史塔克大人,”瓦裡斯彬彬有禮地道,然後自己坐了下來。“不知可否麻煩您給我點喝的?”

奈德倒了兩杯夏日紅,遞給瓦裡斯一杯。“打扮成這樣,恐怕我在你鼻子底下也認不出來。”他難以置信地說。除了絲綢、天鵝絨和最上等的錦緞,他從來沒見太監穿過其他質料的衣服。太監向來一身紫丁香味,然而眼前此人卻渾身汗臭。

“我正希望如此。”瓦裡斯道,“絕不能讓别人知道我們私下密談的事。您的一舉一動,王後都監視得很緊。這酒好極了,謝謝您。”

“你是怎麼通過我其他守衛的?”奈德問。波瑟和凱恩派駐塔外,埃林則守在樓梯口。

“紅堡裡有些密道隻有幽靈和蜘蛛才知道。”瓦裡斯歉然微笑,“我不會打擾您太久,大人,不過有些事您必須知情。您是禦前首相,但國王卻是蠢才一個。”太監從前的甜膩語調不再,取而代之的是輕細且銳利如鞭的口氣。“我知道他是您的摯友,但蠢才就是蠢才……而且恐怕是個注定要完蛋的蠢才,除非您能救他。今天差一點就讓他們得逞,他們原本計劃在團體比武時謀害他。”

好半晌奈德震驚得說不出話。“他們指誰?”

瓦裡斯啜了口酒,“如果連這個都還要我告訴你,那我看你比勞勃還蠢,而我顯然站錯了隊。”

“蘭尼斯特,”奈德道,“王後……不,我不相信,即使瑟曦也不可能做出這種事,她明明就叫他不要參加!”

“她禁止他參加,而且是當着他弟弟,當着他手下騎士,以及半數廷臣的面說的。說真的,敢問您知道什麼更好的方法,可以逼得國王不得不參加團體比武?您倒是說說看。”

奈德隻覺得反胃。太監說得沒錯,叫勞勃不準做這,不該做那,絕對不可以如此這般,那就跟催促他沒兩樣。“就算他真的下場,誰敢動手打國王?”

瓦裡斯聳聳肩。“總共有四十來個家夥參加,蘭尼斯特家勢力又大。場子裡亂成那樣,馬叫個不停,到處有人折手斷腳,再加上索羅斯揮着他那把怪裡怪氣的火焰劍,要真有人不小心碰到國王陛下,你能說那是蓄意謀殺嗎?”他起身去拿酒壺,替自己再度斟滿。“等生米煮成熟飯,兇手肯定是一副悲痛得難以自已的模樣。我連他怎麼哭都可以想像。真叫人難過喲。不過那位雍容華貴又慈悲為懷的寡婦一定會同情他,攙扶這可憐蟲站起來,然後輕輕一吻給予原諒,到時候咱們好心腸的喬佛裡國王除了寬恕他還能怎麼辦呢。”太監抓抓臉頰。“或者瑟曦會叫伊林爵士把他的頭給砍了。這樣蘭尼斯特家比較保險,隻是可憐了他們的同夥。”

奈德怒火中燒。“你既然知道這起陰謀,為何一聲不吭?”

“我的手下是打聽消息的探子,不是舞刀弄劍的武士哪。”

“那至少也該早點跟我說。”

“哦,是嘛?這我承認。不過就算我說了又如何,好讓您立刻沖到國王面前向他禀報,是不是?等勞勃聽說了這些詭計他又會怎麼做呢?我倒是挺好奇。”

奈德仔細想想。“他會咒他們通通滾蛋,然後照樣參賽,讓他們知道他不怕。”

瓦裡斯一攤手:“艾德大人,我再向您承認一件事吧。我想看看您聽了會有何反應。您問我怎麼不事先跟您說,我的回答是:因為我不信任您,大人。”

“你不信任我?”這次奈德真的大吃一驚。

“艾德大人,紅堡裡住了兩種人。”瓦裡斯道,“一種忠于王國,一種忠于自己。今天早上以前,我不敢判定您屬于哪一種……所以我等着瞧……現在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了。”他淺淺一笑,刹那間他私下的表情和在公衆場合的表情合而為一。“我漸漸開始了解王後為何這麼怕您了。呵,我總算見識到了。”

“你才是她應該怕的人。”奈德道。

“不,我的身份很清楚。國王利用我,但他為此感到羞恥。咱們勞勃是個雄赳赳氣昂昂的大勇士,這種男子氣概的人最不屑的就是雞鳴狗盜和太監之流。要是哪天瑟曦在他耳邊嘀咕說‘把他殺了吧’,伊林·派恩轉眼間就會砍了我這顆頭,到時候誰會替可憐的瓦裡斯哀傷呢?天南地北,沒有人會為蜘蛛歌唱啊。”他伸出軟綿綿的手碰碰奈德。“可史塔克大人您就不一樣了……我猜想……不,我很清楚……他決不會殺您,即使是為了王後,這或許便是我們的救贖所在喲。”

這真是太過火了。有好一會兒艾德·史塔克隻想回到臨冬城,隻想要北方的簡單明了,那裡的敵人就是寒冬和長城外的野人。“勞勃一定還有其他值得信賴的盟友,”他辯駁道,“比如他親弟弟,還有他——”

“——他老婆?”瓦裡斯替他說完,同時露出銳利傷人的微笑。“他兩個弟弟是痛恨蘭尼斯特沒錯,但恨王後和愛國王不見得是同一回事,您說是罷?巴利斯坦爵士愛的是他的榮譽,派席爾國師愛惜他得來不易的職位,小指頭呢,小指頭隻愛小指頭他自己。”

“那禦林鐵衛——”

“不過是紙老虎罷了,”太監說,“史塔克大人,您就别一副震驚的模樣了。詹姆·蘭尼斯特固然是個宣過誓的白騎士,但我們都知道他發的誓有幾分斤兩。萊安·雷德溫和龍騎士伊蒙王子披白袍的日子早過去啦。如今的七鐵衛裡,隻有巴利斯坦·賽爾彌爵士有真本領,然而賽爾彌老矣。柏洛斯爵士和馬林爵士都是王後死心塌地的走狗,另外幾個我看也好不到哪裡去。是的,大人,若真要動刀動槍,您将會是勞勃·拜拉席恩惟一的朋友。”

“我得讓勞勃知道,”奈德道,“假如你所言非虛,即便隻有一半屬實,國王本人都應該立刻知情。”

“那請問咱們的證據何在?難道要我和他們當面對質?要我的小小鳥兒與王後、弑君者,與國王的親弟弟和他滿朝重臣,東西境守護,以及凱岩城所有的勢力為敵?您幹脆直接叫伊林爵士來砍我頭吧,那樣比較省事。我知道說了會有什麼下場。”

“若你所言屬實,他們隻會靜待時機,準備再次發難。”

“那還用說,”瓦裡斯道,“隻怕會很快。艾德大人,您讓他們寝食難安哪。但我的小小鳥兒會仔細傾聽,咱們倆聯手,或許能洞燭先機,就你我兩個。”他站起身,拉上鬥篷遮住臉。“謝謝您的酒,今天就到此為止,其他以後再談。下次您在朝廷裡見到我,請千萬别忘了用上您以前那種輕蔑的态度。我想這應該很容易。”

他走到門邊時,奈德叫道:“瓦裡斯,”太監回過頭。“瓊恩·艾林是怎麼死的?”

“我還在想你什麼時候才會問起這個。”

“告訴我。”

“那東西叫‘裡斯之淚’,非常罕見,價格高昂。其味道清甜如水,不留一點痕迹。當時我就在這個房間裡懇求艾林大人叫人先嘗過食物,自己再吃,可他不肯聽,還告訴我:隻有不配做人的東西才會想到這種事。”

奈德急切地想知道事情始末。“誰下的毒?”

“顯然是某個與他很親近,常和他一起同桌共餐的朋友,噢,但是哪一個呢?可疑的對象太多了。艾林大人是個和藹可親又值得信賴的人哪。”太監歎道:“不過倒确有這麼個孩子,他的一切都是瓊恩·艾林給的,但當艾林的寡婦帶着一家大小逃回鷹巢城時,他卻選擇了留在君臨,并很快飛黃騰達。看到年輕人有發展,我總是高興的。”他的話鋒重歸銳利,每個字都像揮出的一鞭。“他在比武大會上想必塑造了自己英勇的形象,穿着那身閃亮的新盔甲,還有那件彎月披風。隻可惜他死不逢時,您還來不及問他就……”

奈德覺得自己仿佛也給下了毒。“原來是那個侍從,”他說,“修夫爵士。”真是謎中有謎,錯綜複雜。奈德腦中怦怦作響。“為什麼?為什麼選在這個時候?瓊恩·艾林已經當了十四年的首相,他到底做了什麼,逼得他們非殺他不可?”

“他問得太多了。”瓦裡斯說着溜出門。

你可能想看:

有話要說...

取消
掃碼支持 支付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