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查!嚴查!嚴查!
所有司機注意!
全省集中整治!統一行動!
廈門近期持續嚴查嚴打酒駕!
警方公布最新案例!請引以為戒!
廈門嘉禾路:
兩名司機接連被查!
後果嚴重
淩晨廈門街頭
一男子醉駕被查
血檢值竟高達
331.17mg/100ml!
遠超标準
四倍多!
醉到話都講不清楚!
近日淩晨
思明交警梧村中隊
在嘉禾路開展夜查整治時
發現車牌為閩D58***的小車駕駛人
涉嫌酒駕
民警随即要求駕駛人王某
下車接受檢查
當時,民警發現王某
光着腳,身體搖搖晃晃,步伐不穩,在詢問姓名時,其口齒不清,不知所雲,多次出現嘔吐症狀。
經到醫院抽血檢測,其血液内酒精含量為
331.17mg/100ml,遠遠超過醉酒後駕駛機動車标準的四倍多。
目前,王某因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已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同時其因涉嫌危險駕駛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無獨有偶,近日淩晨
湖裡大隊民警于嘉禾路
仙嶽路口至南山路口段
開展夜查酒駕專項行動
一部閩DV9***的面包車緩緩駛來
停在距設卡點約100米的位置
此時
一名等在路邊的男子坐進駕駛位
而原本駕駛該貨車的駕駛人
則轉移到了副駕駛座
民警察覺異常
上前查看情況
貨車上的兩人看到民警突然出現
大吃一驚
民警聞到了駕駛人楊某身上有酒氣,疑似酒後駕駛,經過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結果為162mg/100ml,已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标準,後前往醫院抽血檢測,血測值為
180.97mg/100ml。
楊某稱,他在工作結束後與朋友在一家燒烤店吃飯喝酒。散場後,楊某打電話讓其他同事過來幫忙開車送自己回家。但楊某為了節省時間早點回家,與同事約定會合地點後,自行驅車前往與同事碰頭,萬萬沒想到的是,他們約定的會合地點竟是民警設卡攔查的路段。
最終,楊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還将面臨吊銷駕駛證,且5年内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零容忍!
廈門高速1小時連查3起!
近日
廈門高速交警組織警力
在轄區大力開展
酒醉駕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
一小時查獲了三起酒駕違法行為
不思悔改,二次酒駕被查!
3月5日中午,廈門高速交警在轄區收費站開展酒醉駕專項整治行動。沒想到短短一個小時内竟接連查處三起酒駕!12時35分許,執勤民警在廈門收費站發現一輛閩D牌照小型轎車駕駛人劉某有酒駕嫌疑,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9mg/100mL,屬于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核查發現,劉某曾于2016年7月7日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一大隊處罰過,此次是劉某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随後又連查兩人
12時40分,執勤民警在廈門收費站查獲施某駕駛閩D牌照小型轎車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20mg/100mL。
13時02分,執勤民警在廈門收費站查獲陳某駕駛閩C牌照小型轎車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為69mg/100mL。
經民警詢問得知,以上三位駕駛人均為前一天晚上喝了不少酒,直到淩晨才休息,第二天因中午要出門辦事,便抱着僥幸心理駕車上路,沒想到人醒酒還未醒,直到被民警查獲方才“清醒”,這三位駕駛人飲酒後駕駛機動車将為自己的“任性”付出代價。
廈門高速交警提示
酒後駕駛,是駕駛人以現場酒精含量呼氣測試結果(即人體血液酒精濃度測試結果達20毫克/100毫升)為标準。由于每個人的酒精代謝能力、飲酒量、酒水種類等不同,體内酒精分解代謝需要的時間也各不同,“隔餐酒”“隔夜酒”都有可能構成酒駕甚至是醉駕。原則上,隻要喝了酒,至少休息24小時才能駕車上路。
嚴查嚴懲酒駕醉駕!
全省交警正在行動!
福建省公安廳決定,自2月27日起至6月底,在全省開展酒醉駕集中整治大會戰,三大舉措嚴查嚴懲酒駕醉駕。
一、有獎舉報
從2021年底起,全省各地公安交管部門建立了群衆舉報酒醉駕違法行為獎勵機制,獎勵金額300元到5000元。發現酒駕、醉駕,馬上撥打110舉報!一經查實,現金獎勵!
二、溯源調查
對
涉酒事故案件進行溯源,落實“七必問”:飲酒場所必問、飲酒時間必問、行駛路線必問、駕駛資質必問、車輛及車主情況必問、同飲人情況必問、涉酒場所勸阻情況必問。
因涉酒事故案件溯源,發現娛樂場在
淩晨2時至8時超時營業,将被追究法律責任。
娛樂場所應
積極開展酒駕醉駕勸導。
三、現身說法
各地積極聯合法院、司法、道安等部門制定出台相關規範,推動“醉駕”緩刑人員在緩刑考驗期限内,參加發放道安宣傳材料、現場交通文明勸導、“現身說法、以案說法”等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勸導公益活動,加大勸導酒駕醉駕的勸導力度,對“醉駕”緩刑人員再教育。
廈門近期持續嚴查!
發現酒駕,舉報有獎!
據悉
廈門交警将持續開展
酒醉駕整治行動
酒醉駕違法行為将嚴查嚴管
嚴防酒駕醉駕肇事肇禍
保護人民生命财産安全
市民若發現交通肇事逃逸
機動車嚴重超員超載
酒駕醉駕、違法改裝等
七類十五項嚴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請撥打
110或12123電話
或到各轄區交警大隊辦公場所舉報
經查證屬實的
将獲得150至10000元不等的
現金獎勵
廈門交警提醒!
拒絕酒駕
就是拒絕危險和悲劇!
根據相關法規:
01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暫扣機動車駕駛證六個月,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02
醉酒駕駛機動車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處六個月以下拘役或管制,并處罰金。
03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
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04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
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違法,醉駕犯罪
酒後駕車,害人害己
切莫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綜合 廈門交警、廈門高速交警微發布、FM1007福建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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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