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無常強,無常弱。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法家經典《韓非子·有度》中的這句話将法家思想簡明扼要地進行了概括。作為法家思想的頭号擁護者,秦國憑借着商鞅變法成為當時最強大的國家,完成了一掃六國統一中原的壯舉。
秦朝也成為了中華民族曆史上第一個統一的中央集權制國家,法家思想在其中起到的作用功不可沒。
法家思想不僅起到了治理國家、整頓民風、維持社會安定的作用,還與當時的君主專制結合在一起,形成新的法家專制理論,與秦朝的興衰發展有着密不可分的關系,也引起了後世許多統治者對法家思想的重視,詩句“不将法律作春秋,安得河南數國囚”,就表現出了漢代統治者對于法家思想的推崇,接下來我們追本溯源地回到秦朝詳細了解法家思想是怎樣融入當時的政治形态之中的。
法家思想對傳統貴族階級的挑戰
《禮記》中有言:“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這句話将官僚階級與平民階級劃分為完全不同的兩類人,道德與律令對這兩類人的要求是全然不同的。貴族與平民成為了不可逾越的兩個階級,這種在春秋戰國時期廣泛流行的思想是與法家思想相違背的,《韓非子》中提出了“刑過不避大臣”的說法,刑律就是能夠統一所有人言行的存在,這種思想在秦國數次改革中體現的淋漓盡緻。
1.經濟基礎決定法律制度
戰國之前的漫長歲月中,從社會生産力的角度來看當時的所有國家都處于比較初級的小農經濟階段。由于生産工具落後,當時的青銅器因其耐用度與成本的限制無法進行大範圍普及,生産工具的落後造成生産效率的低下,因此當時百姓大多數以宗族為單位進行生産活動的。
到了戰國時期,鐵器的制作與使用開始逐漸盛行起來,單位生産水平有了很大的進步,人均種植面積的擴大,客觀的造就了以家庭為單位的生産體系的形成。頒布法令讓平民能夠通過開墾荒地來獲得土地,秦國強大的經濟實力就是在此基礎上逐步建立起來的。
2.消除階級壁壘,打壓貴族勢力
無論提到哪個封建王朝,貴族階級都是我們無法繞開的一個存在。周代以世卿世祿制為代表的貴族階級也顯示出周代森嚴的等級制度。曆代世襲的貴族對于國家的影響是非常大的,國家的權力很大一部分都在這些貴族手上,平民除了被一次次剝削以外沒有任何反抗的權力。這個隐患在法家思想的介入後開始消解,在商鞅變法的過程中将貴族這一群體的權力壓縮到一定程度。
貴族階級之所以能夠擁有如此大的權力,關鍵在于其作為土地的擁有者,有着世世代代支配農民的權力,随着世代的累積,國家的大部分财富集中在貴族手中,以血緣為紐帶的貴族就像是一群蠶食國家繁榮成功的吸血鬼一樣存在。
因此變法廢除了貴族世代沿襲的特權,又擴大了平民做官的渠道,無論是開發了大片荒地,還是立下了赫赫戰功,都能得到與其功勞相匹配的官職,官職不被貴族所壟斷,一方面大大調動了百姓生産生活的積極性,财富也從貴族手中開始流向平民百姓,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官員的擇優選取。普通人也能憑借某一方面的才能擔任一定的官職,保證了官員隊伍的質量。
以上這些有關法家思想的在秦國的一些表現,為秦國後來的強大奠定了基礎,秦朝正式建立後法家思想對于政治上的影響表達的更為明顯。
事在四方,要在中央——中央集權制的建立
秦朝是中華文明曆史上第一個中央集權制的封建王朝,秦之後中央集權制依然在中國曆史中沿用了兩千多年的時間。中央集權制由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縣制構成,形成了皇帝——中央——地方的三重關系,它們在各自的範圍内發揮着不同的作用,相互協作,統一服務于皇權至上的封建王朝。
1.德兼三皇、功蓋五帝是為皇帝
周代實行的是以天子為核心的分封制,将土地與百姓都分給當地的諸侯,這種制度導緻了權力的過于分散,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天子的存在已經名存實亡,所有的軍隊都掌握在諸侯王手中,這種制度是秦朝統治者不願意看到的,怎樣使統治者真正成為整個國家權力與地位的象征,君權神授的思想依舊成為了嬴政的第一選擇。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皇帝制首先将皇權列為至高無上的象征,皇帝是整個國家獨一無二的主人,在玉玺中刻着的“受命于天,既壽永昌”也表明了這一點。不同于周天子的有名無實,秦朝的所有國家權力都集中在皇帝手中。一切官員的任免,軍隊的調動,法律的制定都由皇帝決定。此外,與夏朝的禅讓制不同,秦朝的皇帝制是世襲的,嬴政将自己成為始皇帝,二世、三世一直這樣傳下去,試圖讓自己的子孫綿延千秋萬世。
2.三公九卿,有才者任之
世卿世祿的官僚制度被廢除,取而代之的是以丞相為百官之長的三公九卿制。三公包括掌管行政的丞相,掌管軍權的太尉,負責監督百官、提交奏折的禦史大夫,他們都掌握着國家最核心的權力,發揮着比其他官員更大的作用,是皇帝處理國家事務的助手。
九卿同樣是中央政府中的高級官員,地位僅次于三公之下,他們分管不同的方面:禮儀,禦馬,司法,外交,财物,手工,,皇室事務,宮殿防衛,宮門守備。三公和九卿完全由皇帝直接任免,世襲的高官厚祿已成曆史,無論多麼顯赫的家世,在皇帝的一聲令下之中也不能幸免于難。這種職權分明的職位劃分,也體現出了張弛有度的法家思想,規範了官員隊伍的系統化建立。
3.分封已成曆史,郡縣粉墨登場
怎樣對地方地區進行管轄,是秦朝建立之初所面臨的一大難題,分封制的前車之鑒就擺在眼前,統治者不會坐視地方再度向春秋戰國時期群雄割據的方向發展。郡縣制成為了首選,郡縣制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一部分諸侯國開始實行了,秦朝疆域的遼闊是史無前例的,郡縣制讓中央對地方的統一控制變為可能。
根據曆史因素和地理因素,全國被分為三十六個郡,每個郡下面有設立不等數量的縣,皇帝對地方統治的控制性大增強。郡縣制也為後來的行省制的出現産生了深遠的影響。
秦朝法制皇權專制的負面表現
雖然秦朝将法家思想作為治理國家的指導思想,但由于皇帝的存在,皇權淩駕于一切法律之上。秦朝依然是“人治”而非“法制”,法家思想這些年來也經常成為衆矢之地飽受了不少質疑的聲音,這就導緻在很多方面産生一些負面影響,具體的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濫用亂用的重刑酷刑
秦朝在全國範圍内統一了律令,對于刑罰進行了全面且具體的規定,這本來是應當促進國家法制進程的舉措。但自商周時期就存在的各種酷刑,在法律的全國統一之下反而愈演愈烈了,将人的膝蓋骨直接挖下來成了對付小偷小摸之人家常便飯的存在,諸如砍下人的四肢、活活将人煮死、侮辱死者屍體這類刑罰屢見不鮮,百姓深惡痛絕,怨聲載道,是加快秦朝滅亡的一個重要原因。
2.操之過急的土地私有
秦國在全國範圍内實行了土地私有制,地主無法用正常的手段的得到人民的土地,但更加兇狠的兼并手段在這時派上了用場,農民的土地被大量兼并,兼并之後隻能付出極其高昂的租金才能繼續種地,常常要為此付出近半的收成才能獲得種植的機會。可以看出法律雖然有意地在保障農民的一些權力,但由于法律的漏洞還很多,具體實行中也還存在着許多問題,導緻了百姓開始更加煎熬的生活。
3.遺害千古的焚書坑儒
在秦朝發生的焚書坑儒事件是思想與文化受到極大摧殘的一次血的教訓。在秦朝建立之初有很多儒士試圖複辟世襲貴族的統治,還有大臣在朝廷上以《詩經》《四書》等為依托試圖恢複分封制,種種思想的産生威脅到了法家思想的正統地位,引起了統治者的強烈不滿,無數的珍貴典籍被燒毀,儒士大量被坑殺也引起了百姓的不滿情緒,秦朝最終也在農民起義中走向滅亡。
總結
縱觀從秦國開始興起到秦朝滅亡的整段曆史,法家思想在其中既起到了推波助瀾統一全國的作用,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秦朝的滅亡。秦朝的法家君主專制雖然隻持續了幾十年的時間,但它帶給後世的影響卻持續了兩千多年,自漢代到清朝兩千多年的專制統治都是在秦朝的中央集權制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
秦朝的興衰也不能完全歸結于法家思想的局限性,與當時所處的時代背景和實施過程中産生的一些問題也有着很大的關系,國家層面的一舉一動切不可操之過急,這就是秦朝的興衰帶給後世的最大啟示。
參考文獻
1.《法家君主專制理論與秦朝的興衰》
2.《秦亡——法家思想不可承受之責的探析》
3.《強國之道的反思:論秦代的法家思想及其走向》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