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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做不了品牌?(原創)

常聽人道,現在是創業初期,不是做品牌的時候,隻有實力和資金到了一定階段才能實現品牌化運作。 這種說法并不錯,而且是很務實的創業思想,但是所謂的品牌化運作是不是真的那麼高不可攀,未必,問題在于,你如何理解品牌。 品牌是什麼,品牌一詞為舶來品,英文brand,意為烙印,現代商業社會的品牌可以理解為在消費者心目中所打下的烙印,即是你的品牌在消費者心目中是什麼,或者說你和消費者是一種什麼關系。因此,塑造品牌即是創造一種關系,而“關系”又和你有多大實力有什麼關系呢? 賣菜的是在做品牌,并不一定是因為她家的菜好,而是她的熱情、她的微笑和我們建立了和諧的買賣關系;賣豆腐腦的是在做品牌,因為他那獨特的吆喝聲在我們心目中打下了獨屬他的烙印;做人也是在做品牌,當你在不同的人面前扮演角色的時候,你的角色對于你的受衆所留下的印象,這便是品牌…… 沒錯,品牌是一場攻心戰,一場發生在消費者心智中的資源争奪戰,它的本質不在于用你的實力向消費者強推你的産品,而是用你的價值讓消費者主動把你的産品拉出貨架,正如電影盜夢空間中的核心思想,一個人的想法,難以通過外部的灌輸而改變,而必須是他自己産生的念頭,像病毒一樣不斷繁衍長大,最終成為自己的思想,品牌同樣如此,在你不斷鞏固你和消費者關系的過程中,消費者不需要你告訴他你的品牌有多麼好,而是自己已經感受到了你的品牌價值,從而成為你的忠實消費者。 做人尚且品牌乎,更何況經營公司也,從你的第一個消費者開始,和他建立關系,這即是品牌之道,營銷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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