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要講究文法、修辭和邏輯。好的文章,既有思想力量,又有藝術感染力,還有強大的邏輯力量。
公文是邏輯思維的産物。一篇好的公文,通常具有語言周密、思維嚴謹、概念明确、判斷恰當、結構合理、觀點鮮明、邏輯合理、推理清晰的特點。公文的邏輯性,更多地體現在寫作思路上。
講究邏輯,就是指使用概念和判斷進行推理時要有邏輯性,必須注意詞彙的邏輯界限,注意整篇文章的條理,文章的開頭、中間和結尾要有一定的邏輯關系和内部聯系,不能相互沖突和矛盾。同時還要注意文章的準确性、條理性和一貫性。公文的邏輯性重點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主旨是公文的靈魂和統帥,是通過文章的具體材料表達出的中心思想或基本觀點。公文要形成正确的、新穎的、有價值的觀點,必須建立在分析材料的基礎之上,通過文章的邏輯關系來展現。
材料要與觀點相統一。寫文章要處理好材料和觀點的關系,要對材料進行加工處理,找到相互之間的關系,然後把各個部分聯系起來,形成自己的觀點和看法。
這種從材料中獲得主旨的過程,就是一個不斷抽象和概括的過程,更是一種嚴密的邏輯思維過程。隻有運用邏輯思維,在面對雜亂無章的材料時才能理出頭緒,找到文章的主旨,寫出規範的公文。
确立公文主旨的方法一般有兩種:
一是歸納法,就是“從特殊到一般”的推理方式。根據事物的相同點,抽象出事物的本質特征。許多通知、意見的寫作,就是根據工作中存在的共性問題,進行歸納總結,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措施,拿出指導性意見。
二是演繹法,就是“從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式。依靠抽象思維的方式,舍棄具體的表象,抽取出事物的本質特征。演繹法一般采用“大前提—小前提—結論”的“三段論”邏輯推理方式。
運用抽象思維,分析出事物或問題的本質特征,得出切中要害、見解精辟、态度鮮明的結論。這種思維方式一般用于通報和簡報的評論性部分的寫作。
運用歸納法和演繹法,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征,形成精辟鮮明的觀點,也是公文寫作能否成功的關鍵所在。
在思考與研究問題時,可以從“類”“因”“果”“法”四個角度進行,在公文的寫作中也是如此。
“類”就是指性質和類别,主要回答“是什麼”的問題,體現在内容上,就是指情況、現狀和問題。
“因”就是指原因和緣由,主要回答“為什麼”的問題,體現在内容上,就是指具體的原因和做法。
“果”就是指結果和效能,主要回答“怎麼樣”的問題,體現在内容上,就是指所取得的成績和所得到的收獲。
“法”就是指方法和路徑,主要回答“怎麼辦”的問題,體現在内容上,就是指所采取的措施和辦法,所提出的要求等。
運用“類”“因”“果”“法”的思路,可以将文章劃分為四個邏輯單元,每個邏輯單元重點解決一個問題,分别是“是什麼”“為什麼”“怎麼樣”和“怎麼辦”。
在公文的内容結構中,一般要正面回答這四個邏輯問題。不同的公文有不同的内容要求,其具體結構也會有所側重。
在公文寫作中,一般有三種主要的組合方式。
第一種是“果—因”或“因—果”關系組合。前一部分叙述結果,後一部分叙述原因,或者前一部分叙述原因,後一部分叙述結果。這種結構多用于總結和工作報告。
第二種是“因—法”或“類—法”關系組合。這種組合一般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說“因”,即事情的原因或狀況,或者說“類”,即事物的現狀、情況,第二部分說“法”,即解決或處理問題的辦法。這種形式多見于通知、通告、公告、決定、意見等公文寫作。
第三種是“類—因—法”關系組合方式。多見于調查報告的寫作。這種“三段式”的内容結構,第一段說“類”,即“是什麼”的現狀、情況;第二段說“因”,即什麼原因導緻這種情況的出現;第三段說“法”,即解決問題的方法、路徑是什麼。
公文要講究邏輯性,不僅要在主旨和寫作思路上有邏輯性,還要保證内容安排上同樣具有邏輯性,具體體現在内容的分段以及段落之間的排序上。
公文行文的先後順序,一般有兩種:
一是按時間順序進行排序。這種排序方式按照工作進展的過程進行排序,能夠體現時間的先後次序,體現出時間上的邏輯性和嚴謹性。
例如,我們寫一個大型建設項目的總結報告,就可以按照“項目立項、項目設計、項目實施、竣工驗收”的時間順序進行排列,這樣既符合客觀實際,又符合邏輯要求。
二是按照意義順序的邏輯進行排序。在對内容進行排序時,要關注輕重緩急,把最重要的内容放在第一段,次重要的内容放在第二段,其他的依次排列。
比如我們寫一份《會議紀要》,就可以按照規律、理念、措施的順序進行排列。規律通常是放在第一位的,理念其次,措施放在最後。這也符合相應的邏輯順序。
不管采用哪種排序方式,最關鍵的是要做到各部分内容之間具有一定的邏輯關系。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