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最明顯的特征就是有一定的規格樣式,所以我們看一篇公文,最先看到的就是公文的格式。公文格式,是指公文各個組成部分在頁面上的呈現形式,也叫公文的外部組織形式。
經過長期的實踐,公文形成了一套獨特的寫作格式和制發規範,實現了程序化、規範化和标準化。形式上的規範、統一,掃清了溝通傳播障礙,也使公文的寫作、閱讀、傳遞、處理更加快捷、有效。
古今中外的公文,都有比較明确、細緻的格式規範。公文格式的規範化,是公文的本質要求,也反映了公文的内在規律和客觀需要,更是公文生命力的關鍵所在。
公文格式規範化是由公文的本質決定的。公文是實現政令暢通的重要載體。為了确保信息在傳遞過程中不失真、不出錯、不被誤解,就要求信息在格式上做到準确、清晰、嚴謹,便于讀者了解和掌握。有了标準規範,人們便能夠更加直觀地獲取信息,提高閱讀效率。
公文格式規範化有利于公文的處理。公文處理是企事業單位使用頻率最高的一項工作。在公文處理過程中,如果格式不統一,不規範,勢必會影響工作效率。為了确保公文完整、準确、莊重、有效、合法,便于規範化處理,同時也為立卷和歸檔提供方便,實現格式的規範化就非常有必要,同時還可以有效提高公文處理的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水平。
公文格式規範化體現了公文的權威性和約束力。公文是傳遞信息的有效載體,它的形式保證了公文的内容。公文寫作結構的規律性表現,不僅體現了公文的權威性和約束力,而且有利于保證政令暢通。公文格式不僅會影響公文的質量和美觀,更重要的是會影響公文的法律效力。公文格式不規範,可能會影響公文的嚴肅性和作用的發揮,甚至會造成重大失誤。
公文格式規範化是信息化發展的必然要求。使用計算機進行公文處理,能夠極大地提高辦公效率,對公文制作水平的提高也起到積極推動作用。根據統一的公文格式标準,可以開發出公文制作模闆,成倍地提高工作效率,同時也實現了運行高效、風格統一、易于識别,為推廣辦公自動化奠定了基礎,創造了條件。
公文格式規範的總體要求是:公文要素要齊全沒有累贅,使用位置要準确沒有偏差,公文版式要正确不能混淆,首尾相符不産生矛盾。具體來講,公文格式規範主要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
一是公文有其組成要素和标注标準,并在公文頁面上有着固定的排列順序。各個組成要素,比如份數、密級和保密期限等,都有着其标識規則和标識位置。
二是公文使用的介質有一定的标準,在紙張、排版和印制等方面也有要求。公文一般采用A4紙,且在公文版面、頁邊距與版心尺寸上都有規定,在排版的字号規格、印刷裝訂和圖文顔色等方面也有明确要求。
三是公文在數據表現形式也有一定的規範,比如公文中的文字、外文字符、表格、标點符号、計量和數字等方面的使用必須符合規範要求。
公文寫作必須符合相關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标準規範,必須依照特定模式進行,任何機關和企事業單位都不能各行其是,别出心裁,另搞一套。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标志、發文字号、簽發人、标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說明、發文機關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機關、印發機關和印發日期、頁碼等18個要素組成。
18個要素按照其所在的位置,又可分成眉首(文頭)部分(前6個要素)、主體部分(中間9個要素)、版記(文尾)部分(最後3個要素)。眉首部分位于公文首頁上部,一般占整個頁面的1/3左右。主體部分位于眉首部分以下,版記部分之上。版記部分位于公文最後一頁下端,其中,印制版記包括印發機關、印發時間兩個要素。
公文的版式要按照《黨政機關公文格式》國家标準執行。我們必須認真學習掌握,學透弄懂用好,嚴格遵照執行,避免發生錯誤。
公文包括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複、議案、函、紀要15個文種,每個文種都有其撰寫規範,必須嚴格遵守。
不同的文種目的和功用不同,不能混淆使用。有的文種具有指示功能,适用于上級機關向下級機關行文,如決議、決定、指示、批複。有的文種具有陳述呈請的功能,适用于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行文,如請示、報告。有的文種具有周知功能,适用于公開發布或在一定範圍發布事項,如公報、通報。有的文種具有規範功能,适用于對特定範圍的工作或事務制定具有約束力的行為規範,如條例、規定。
使用文種要注意行文關系,公文有上行文、平行文、下行文,分别體現着發文機關和受文機關的關系,一定要正确使用。
公文的文種使用要恰當,如果不加以分辨,錯誤使用文種,會造成行文關系的混亂,影響公文效能的發揮。比如,我們想要向上級報告工作,并希望得到批複或者回複,就需使用請示,而不是報告。對下級部門的請示,一定要有批複,而對于報告則隻要知道就好。有的人把請示報告連在一起,會成為笑話,也影響正常工作。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