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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醫基礎理論》學習筆記(五十一)

體質學說的應用

由于體質的特異性、多樣性和可變性,形成了個體對疾病的易感傾向、病變性質、疾病過程及其對治療的反映等方面的明顯差異。因此,中醫學強調“因人制宜”,并把體質學說同病因學、病機學、診斷學、治療學和養生學等密切地結合起來,以指導臨床實踐

體質決定對某種緻病因素和某些疾病的易感性。由于髒腑組織有堅脆剛柔之别,不同體質的人發病情況也各不相同。肥人多痰濕,善病中風;瘦人多火,易得痨嗽;年老腎衰,多病痰飲咳喘。凡此種種,均說明了體質的偏頗是造成機體易于感受某病的根本原因。

正氣虛是形成疾病的内在根據,而邪氣隻是疾病形成的外在條件。人體受邪之後,由于體質不同,發病情況也不盡相同。有立刻發病的,有不立刻發病的,也有時而複發的。體質健壯,正氣旺盛,則難以緻病;體質衰弱,正氣内虛,則易于發病。

在中醫學中,病情從體質而變化,稱之為從化。體感受邪氣之後,由于體質的特殊性,病理性質往往發生不同的變化。如同為感受風寒之邪,陽熱體質者得之往往從陽化熱,而陰寒體質者則易從陰化寒。又如同為濕邪,陽熱之體得之,則濕易從陽化熱,而為濕熱之候,陰寒之體得之,則濕易從陰化寒,而為寒濕之證。因禀性有陰陽,髒腑有強弱,故機體對緻病因子有化寒、化熱、化濕、化燥等區别。患者體質不同,其病變過程也迥然有别。在中醫學中,傳變是言疾病的變化和發展趨勢。傳變不是一成不變的,一切都因人而異。體質強壯者或其邪氣輕微,則正能敵邪而病自愈。

體質是辨證的基礎,體質決定臨床證候類型。同一緻病因素或同一種疾病,由于患者體質各異,其臨床證候類型則有陰陽表裡寒熱虛實之不同。異病同證亦與體質有關。即使是不同的病因或不同的疾病,由于患者的體質在某些方面具有共同點,常常會出現相同或類似的臨床證型。

體質是治療的重要依據。臨床所見同一種病,同一治法對此人有效,對他人則不但無效,反而有害,其原因就在于病同而人不同,體質不同,故療效不一。體質與治療有着密切的關系,體質決定着治療效果。因人論治:陽盛或陰虛之體,慎用溫熱傷陰之劑;陽虛或陰盛之體,慎用寒涼傷陽之藥。在治療中還應重視年齡、性别、生活條件、地理環境等因素造成的體質差異。由于體質的差異,即使同一疾病也可出現不同的證候,故其治則異。另一方面,即使病因或疾病不同,由于患者的體質在某些方面有共同點,往往可出現相似或相同的證候,故其治則同。由于體質有陰陽偏頗的差異,臨證應視體質而用藥。其一,注意藥物性味,一般來說,陰虛體質者宜甘寒、酸寒、鹹寒、清潤,忌辛熱溫散、苦寒沉降;陽虛體質者宜益火溫補,忌苦寒洩火;氣虛體質者宜補氣培元,忌耗散克伐等。其二,注意用藥劑量,一般說來,體長而壯實者劑量宜大,體瘦而弱者,劑量宜小。急躁者宜大劑取其速效,性多疑者宜平妥之劑緩求之。疾病初愈或趨向恢複時,中醫學很重視善後調理,以促其康複。這也屬于治療範疇。此時常需多方面措施的配合,包括藥物、食餌、精神心理和生活習慣等。這些措施的具體選擇應用,皆須視患者的體質特征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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