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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根權品評書譜第四講 《孫君墓志銘》解讀(一)

王根權品評書譜第四講 《孫君墓志銘》解讀(一)

孫過庭的生平事迹正史沒有記載,今天我們所能見到的隻有陳子昂的兩篇文章,一篇是《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陳伯玉集》卷六,《四部叢刊》影印明刻本),一篇是《祭率府錄事孫錄事文》(《陳伯玉集》卷七)。這兩篇文章彌為珍貴,成了解讀孫過庭生平的關鍵史料。為利用好這些珍貴資料,我們不妨先就這兩篇文章分别予以解讀。《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原文如下:
率府錄事孫君墓志銘
陳子昂


嗚呼!君諱虔禮,字過庭,有唐之不遇人也。幼尚孝悌,不及學文;長而聞道,不及從事祿。值兇孽之災,四十見君,遭讒慝之議。忠信實顯,而代不能明;仁義實勤,而物莫之貴。堙厄貧病,契闊良時。養心恬然,不染物累。獨考性命之理,庶幾天人之際。将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寵榮之事,于我何有哉?志竟不遂,遇暴疾卒于洛陽植業裡之客舍,時年若幹。嗚呼!天道豈欺也哉!而已知卒,不與其遂,能無恸乎!銘曰:嗟嗟孫生!見爾迹,不知爾靈。天竟不遂子願兮,今用無成。嗚呼蒼天,吾欲訴夫幽明!
原文:“嗚呼!君諱虔禮,字過庭,有唐之不遇人也。”
解讀:從這句銘文看,在陳子昂的理解記憶中孫氏名虔禮,字過庭。“有唐之不遇人也”是這一句的核心和重點,也是這篇銘文的綱領。“不遇”,即不容易遇到,難以遇到,有幸遇到。“不遇人”,即不容易遇到的一個人,難以遇到的一個人,有幸遇到的一個人。“有唐之不遇人也”即有唐以來不容易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以來難以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以來有幸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之不遇人也”,是陳子昂對孫過庭生平際遇的最精确、最概括的評價。現在的問題是生平際遇是一個什麼樣的際遇?按照以往研究孫過庭者對孫過庭生平的解讀,那就是:運悖、命短。如果按照這個主調解讀“有唐之不遇人也”這句話,那麼這句話的意思就成了:“孫過庭是有唐以來難以遇到的命短運悖之人”。此屬祭文,甚顯過分,既不合情,亦不合理。“有唐之不遇人也”的準确解讀應該是:“有唐以來不可多得的一位書法人物啊!”如此解讀,該句通了,全文也通了,文中的諸多問題也都迎刃而解了。
譯文:悲痛啊!我不敢直呼先生的姓名,但在這裡我又不能不說。我尊敬的先生名虔禮,字過庭,是有唐以來不可多得的一位書法人物啊!
原文:“幼尚孝悌,不及學文;長而聞道,不及從事祿。”
解讀:“尚孝悌”是讀書人的基本品質。“幼尚孝悌,不及學文”,這句話裡邊就有了意思了。我們知道,祭文的寫作目的有兩個,一是對死者進行生平總結,二是表達生者對死者的哀悼。其行文特點是,對善德榮顯之事采取張揚的寫法,對過失辱沒之事采取隐晦的寫法,這就是現在我們看到的所有祭文都有一些套語的原因。“幼尚孝悌,不及學文”一句,從字面上看,意思是小時侯在“孝悌”和“學文”這兩件事上,孫過庭把“孝悌”放在了第一位,以“孝悌”為重,以“學文”為輕,因“孝悌”耽誤了“學文”。實際上是這回事嗎?不是的。我們想想看,“學文”怎麼能和“孝悌”起沖突呢?“孝悌”的同時,照樣能學文。難道陳子昂連這個道理不懂嗎?我們說,問題決非這麼簡單,其中一定是别有隐情。什麼隐情呢?孫過庭不是因為“孝悌”影響了學文,而是“文”沒有學好,而這個“文”沒學好,還不是我們一般意義上所理解的“文”沒學好。我們從孫過庭《書譜》的文筆看,孫過庭不是“文”沒學好,而是“文”學的很好。不但“文”學的很好,字也寫的很好,不然他怎麼能“見君”?太宗又怎麼能贊其書?陳子昂難道在祭文中說了瞎話?不是的,這是陳子昂在說反話。孫過庭的“文”學的很好,反說其沒學好,這裡邊隐含了一個意思,即孫過庭屢試不第。在墓志銘中,這樣的話是不能直說的,故此隻好說“不及學文”。單說“不及學文”又嫌不好,故此前邊隻好加一句“幼尚孝悌”。話有三說,巧說為妙。文字上進行這一樣一番處理後,給人的感覺那就要好的多,為孫過庭的屢試不第也圓了面子。屢試不第,不是孫過庭的問題,而是考官的問題,是科考制度的問題。但是,又不能從考官身上找原因,不能從科考制度上找原因,隻能從孫過庭自身去找原因。找什麼原因都不合适,隻能找不是原因的原因。現在我們明白了,這句話的真實意思是:孫過庭的文學的很好,就是屢試不第。
“長而聞道”,“道”指的是什麼呢?應該就是“老子”和“莊子”。關于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書譜》的若幹内容中得到映證。孫過庭《書譜》中多次引用老子和莊子的話,引用的又非常之好,這應該就是聞道的結果。“不及從事祿”,“事祿”指的是什麼?指的是當官。因為隻有當官才有事做,才能有俸祿。“不及從事祿”用現在的話說,就是沒有當上公務員,沒有找到工作。這句話與上句話對應,意思是說:孫過庭長大以後是因為“聞道”而延誤了當官。隐含的意思是,因為屢試不第沒有當上官。
譯文:小的時候,先生非常孝悌,因為太孝悌了,反而耽誤了自己的學業。長大以後,先生又喜好老莊,又因為喜好老莊,而耽誤了自己的仕途。
原文:“值兇孽之災,四十見君。遭讒慝之議。”
解讀:唐太宗欣賞過孫過庭的字一說,很值得思考探讨。孫過庭的文墨是怎樣呈遞到太宗手裡的呢?綜合分析,其它形式和途徑傳呈的可能性極小,而有一種形式和途徑傳呈的可能性極大,這就是孫過庭考取了舉人或被舉薦,地方官有可能将其試卷或文墨傳呈至皇帝,一來顯示地方發現和培養出了人才,二來還可以讨皇帝開心。事實也果真如此,唐太宗看到孫過庭的字,誇贊不已,确實開了心。皇帝開心後表揚了地方官也在情理之中。皇帝表揚的形式可以是多種多樣的,至于具體是什麼形式我們不得而知。假若說孫過庭沒有考中或未被舉薦,地方官怎麼能夠将一位落選舉子的試卷文墨上呈給皇帝,自讨沒趣呢?皇帝若問,這麼好的試卷為什麼不予錄取?皇帝以此降罪怎麼辦?相信地方官不會做這樣的傻事。由此,我們可以做出這樣一個大膽的推測:孫過庭是太宗時期考中或被推薦為舉人的,也就是這一次中舉後,他的試卷被呈送到了太宗那裡,太宗對孫過庭的字大加贊賞。
“兇孽之災”指的是什麼呢?按照唐朝的科舉考試制度,國家有大事時取消或推遲開科。在孫過庭的中年,國家發生了兩件大事。貞觀二十三年(649年)太宗去世是一大事,接下來永徽四年(653年)房遺愛謀反又是一件大事。太宗去世不是“兇孽”,陳子昂也不敢妄為稱之為“兇孽”,看來“兇孽之災”應當是指房遺愛謀反這件事。房遺愛謀反案是長孫無忌一手策劃的,政治目的在于清除異己勢力鞏固李治政權,實屬一樁冤案。這一冤案牽連到了荊王李元景、吳王李恪以及高陽公主等。這些人都被處死,冤獄很大,株連很多。李恪随太宗打天下立有大功,人品很好,能力也強,很有社會威望,太宗嘗謂此子像他。李恪是吳王,孫過庭又是吳郡人,受株連的可能性極大。還有,當年傳呈孫過庭文墨的官員必定是吳地官員,保不準就是吳王李恪本人,或者是由地方官員傳至吳王,再由吳王傳呈太宗,總之孫過庭的試卷傳呈太宗,是不能繞過吳王的。這次冤獄搞的這麼大,被株連的人數又那麼多,孫過庭受到株連當在情理之中。孫過庭當時還年青,還未入仕途,以其它形式受株連的可能性較小,以不能入仕途予以株連的可能性極大,入情入理。這應該就是太宗賞識過孫過庭的字以後,這件事便無聲無息的原因的最合理解讀。
“四十見君”,孫過庭有什麼機會能夠見君呢?隻有一種機會,那就是參加“殿試”。“殿試”就是由舉人考取進士時在宮殿上舉行的一次由皇帝親臨的面試。“四十見君”就是說,孫過庭四十歲的時候考取了進士參加了殿試,見到了皇帝。孫過庭見到的是那一位皇帝呢?前面我們說了,太宗皇帝隻見到孫過庭的字,而未見孫過庭的人,孫過庭見到的當是高宗皇帝。翻閱唐史,唐高宗時有過兩次殿試。一次是顯慶四年(659年),一次是調露元年(679年)。“四十見君”當是顯慶四年。原因我們在孫過庭享年一講中已經做過了分析。這一次殿試完後,孫過庭被安排了工作,當了官了,這就是孫過庭仕途的開始。
“遭讒慝之議”,這句話沒有說完隻說了半句話,另外半句話是“被免丢了官”。這是陳子昂故意省去的,因為這類話不适宜于出現在銘文中。當然,省去後并不影響對這句話意思的完整理解。“讒慝”就是誣陷,如果不是丢了官,那也就夠不上誣陷了,僅僅是瞎說而已。“遭讒慝之議”應該就是孫過庭仕途的結束。這句話的意思是,因為别人的不實誣陷之詞而丢了官。“讒慝”的内容是什麼呢?孫過庭的官職是“率府錄事”,是太子管轄的軍隊裡的軍職,遭誣陷丢官,看來一定與太子事件有關。查閱唐史,孫過庭入仕時的太子是李弘。李弘656年封為太子,675年暴死。當太子十九年。這一時間段正好是孫過庭入仕的時間。按孫過庭“四十見君”一說計,當是顯慶四年(659年)入仕。李弘死後,太子之争相當激烈。一朝天子一朝臣,原來的率府軍隊交由誰管?原來的那些軍官誰能用誰不能用等問題馬上就出來了。這些問題必然波及到原率府軍隊裡的軍官甚或士兵。這些人都存在着一個工作變動甚或去留的問題。孫過庭“遭讒慝之議”丢了官,應該就是這件事,這一年即上元二年(675年)。如此說來,孫過庭于四十歲時(659年)入仕,五十六歲時(675年)被免官,爾來孫過庭共當了十六年的官。
譯文:先生于仕途上特别的不順,機遇很不好。當先生學業有成的時候,趕上了國有大事,兇孽之災讓他受到了株連,耽誤了仕途。直到先生四十歲的時候,這才有機會參加殿試見到了聖上,才被錄用為官。先生的命運也不好,四十歲入仕,幹了十六年還是個“率府錄事”,又遇到了太子事件,有人借此機會說先生的壞話誣陷先生,使得先生連“率府錄事”這樣一個小官也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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