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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韻、次韻、依韻和用韻

​ 步韻,次韻,依韻,用韻這幾個概念常用于作者在作“和詩”時,用來說明自己的新詩與原詩在“用韻”方面有什麼異同。現分别給大家介紹一下:

1.步韻:即完全用原作者的幾個相同的 “韻腳”字來作詩,而且,這幾個韻腳字的先後次序也不能變化,要和作者的先後次序完全一樣。所以說,“步韻”詩有兩個要點,也可以稱作“兩個相同”,即: 一是“韻腳字”完全相同;二是這幾個“韻腳字”出現的“順序”完全相同。取“亦步亦趨”之意。“步韻”也叫“次韻”——意思是按原作者所用“原韻”的“次序”,也這麼寫一首詩。

2.依韻:“依”是“依照”、“一樣”,“相同”的意思”,因此,“依韻”也叫“同韻”。即和者的用韻隻要與首創者用韻同屬“一個韻部”就行了,不必與原創用的“韻腳字”完全一樣,倒是可以“完全不一樣”——隻要“韻部”是同一個就行。

3.用韻:就是指寫“和詩”的人用的韻,隻要限制在原作者用的幾個“韻腳字”上,把這幾個“韻腳字”“都用上”了就行了;而這幾個韻腳字出現的“順序”不必與原詩一樣。

對于這幾種“和詩”的用韻方法,古代人就已經有說明。如宋代劉攽 《貢父詩話》曰:“ 唐詩賽和,有次韻(先後無易),有依韻(同在一韻),有用韻(用彼韻,不必次)”。

意思就是說:唐代人互相比賽和詩,有“次韻”的——完全用與作者相同的韻腳字,而且用的先後次序都不能變,“易”,是改變的意思,“無易”就是不能改變之意;有“依韻”的——依照原作者所用的韻部的韻,即與原作者“同用一個韻部的韻”,因此也叫“同韻”;有僅僅是“用上了”原作者(彼——對方)的韻腳的那幾個字的,而不必按次序出現,即“所用的幾個韻字相同,而出現的次序不同”,這就叫“用韻”。

另外,為了把詩詞寫得更雅緻,更“專業”一些,大家要注意“和詩”的命名。“和詩”的命名規則有兩種:

1.次/步+原作者+詩名 +韻,如:

宋代朱熹的《次 劉秀野 蔬食十三詩 韻 》

使用更多的是下面這種:

2. 次韻+作者+詩名,如:

蘇轼《水龍吟·次韻 張質夫 楊花詞》

朱熹的《次韻 劉秀野 梅花 》

朱熹的《次韻 張守 梅詩》

朱熹的 《次韻 秀野 雪後抒懷》

由蘇東坡詞作可見:詞也是可以“次韻”唱和的。

無論是用次韻(步韻)、依韻(同韻)還是用韻做“和詩” ,和詩都要在主題(題材,内容)上與原作者的詩“大緻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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