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中庸的本質是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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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關于中庸管理的文章引起了我對中庸本質的思考:在企業實施中庸管理應當具有積極的意義,但是如果隻是從字面上诠釋中庸之道,有可能造成誤導。中庸隻是一種形式,其本質則是誠性,後者無論是在中國式還是西方式的企業管理中對員工的要求都是一緻的。不過,将中庸的本質精神貫徹到執行中似乎更容易被員工所接受,有助于得到更為有效的執行力,所以有進一步加以探讨的必要。
中庸的本質是誠性的守恒
我國傳統文化的主流是儒家思想,儒家思想的核心是中庸,将中庸思想運用到企業管理中有助于在管理中發揮傳統文化的優勢。但是如果以為中庸的核心思想就是中庸的字面所表達的意義,有可能形成“畫虎不成反類犬”,不利于企業的開拓創新。企業是赢利性組織,基本的職能是創造價值,這一點不必用中庸加以掩飾。但是當兩權分離,在管理中普遍存在着委托——代理關系的情況下,要求代理人、執行者堅持中庸——忠實于企業的相關利益主體則是十分必要的。因為中庸的本質是誠性,是完全應該做到沒有任何借口的。
在對中庸的解釋中,一般都認為,中是不偏不倚,庸是平常。這似乎沒有錯,因為儒家典籍《中庸》中說:“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但是我們可以進一步思考:“不偏”的什麼?“不易”的又是什麼?如果不弄清這些問題,中庸可以被任何人所利用,算不得儒家的獨創。我們在《中庸》中找到的答案,那就是誠性。
《中庸》第一章開篇便指出:“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這句話具有統領全篇的作用,儒家對中庸的論述就是圍繞這個命題展開的。其中“性”指的是什麼呢,盡管在不同的對象那裡有不同的表現,但都離不開一個“誠”字。《中庸》第十九章指出:“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我們可以把“性”與“誠”合起來稱為誠性。如果把儒家典籍《中庸》分為兩部分的話,前半部分是在強調中庸的重要性及其方法論意義,是為下半部分做鋪墊的:後半部分則直接論述誠性問題。《中庸》對誠性的論述不僅占了很大的篇幅(占《中庸》全書的三分之一以上),而且把它作為治國平天下的基本法則。《中庸》第三十二章指出:“唯天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當我們從誠性出發來理解“中庸之道”時,才能更深刻地領會儒家把它作為最高道德标準的良苦用心。
将誠性作為中庸的本質不是什麼新發現,但是如果忽視這個問題,把中庸作為一種做派技巧,就容易使本質的東西模糊起來。實際上,正是因為有各種做派技巧的存在,誠性作為中庸的本質才顯得尤為可貴,堅持下來更為不易。《中庸》第八章以孔子的學生顔回為例說明了“吾道一以貫之”的重要性,告誡人們“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從這個意義上講,中庸的本質是誠性的守恒。“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博學之,審問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當然,儒家并不是不講方法技巧,隻是認為隻要從誠性出發,就可以妙得中庸之道,進入運用自如的境界:“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
無可否認,在古人那裡,誠性有一定的神秘色彩,我們在企業管理中講誠性,需要剔除其所謂天命的神秘成分,使之符合企業管理的實際。在我們今天看來,誠性與誠實、誠信的意義相近,應當包含誠實、誠信,但它不限于誠實、誠信。誠性固然要講誠實,但同時也要講藝術、科學和策略;誠性固然以誠信為基本的要求,但是它比誠信所依憑的契約形式承擔的義務更多,足以彌補契約的缺陷和不足。在企業管理中,誠性應當是雇員對公司的天職,是對委托者負責的精神,是代理人本來所應當具有的天性,是職業經理人所應當具有的禀賦,也是對執行者的基本要求。如果說中庸管理是一種包裝,其實質就是誠性管理。從誠性的守恒上反觀中庸,才能真正發現中庸管理的魅力。
實施中庸管理的現實意義
我們這裡揭示中庸的本質,強調誠性,不是要在儒學家們面前班門弄斧,而是為了更好地為企業管理的實踐服務。如果把中庸之道作為企業管理傑出的領導藝術,那麼它是方法更是品質。尤其是在各種方法魚龍混雜,使用沒有禁區而我們又必須有所取舍的情況下,誠性的品質保證更為重要;反過來說,能夠以誠性的品質作為保證,方法的探索和取舍才較為可靠。強調這一點,至少有以下的現實意義:
堅持創新而不逾軌。實施中庸管理似乎與大膽創新的精神相悖,其實不然。《中庸》認為,隻要從誠性出發就必須創新,因為環境在變,不創新就是不負責任。而且隻要堅持誠性,就能找到創新之路,就可以進行正确的創新之路的選擇,進而解決如何創新的問題。這叫做“自誠明”:真正做到了誠信,就可以達到洞明的境界,自然會明白創新的道理。因為誠性作為人的自然禀賦即為“性”,順着本性行事叫做“道”,自然可以悟出創新之道。創新是要講風險的,如果個人患得患失,就不會勇擔風險。創新的風險也可能給企業造成一定的損失,但是隻要創新者有誠性,企業就可以相信他會将風險降至最低。正是因為管理人員講誠性,才會在創新中做到“随心所欲不逾軌”;相反,沒有誠性的創新可能暗藏“機心”,出現“智慧出,有大僞”的傾向。美國安然公司的“财務創新”,連華爾街的資深分析師都看不出什麼毛病,但是這個被《财富》雜志連續六年評為“最具創新能力”的大公司終因财務造假醜聞而宣告破産,一度動搖了美國經濟。類似的教訓固然值得警惕,但是我們也不能因此而遏止創新,這又是中庸管理的另一種要求。
變法圖強而不違“天性”。中庸固然講“不易”,但不是不講變易,而是要把誠性作為變化中的不變性,這才是在變化中“不易”的價值所在。反過來說,堅持誠性是為了更好的變易,否則講誠性就沒有實際意義。《中庸》第二十六章指出:“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久則征,征則悠遠,悠遠則博厚,博厚則高明。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那意思是說,真正的誠性是應該做到生命不息,變革不止的。變易也不是順其自然式的被動應變,而是主動求變。在主動求變或者在企業管理“變法”,使企業更加包容,不斷出現質的躍遷。當然,對于企業實施變革時存在着的諸多不确定因素,也不能等閑視之。依靠誠性正有助于消除不确定因素的消極影響,保證在變法圖強中沿着有利于企業健康成長的方向發展。在這個意義上講,中庸是不斷超越自我,是更加包容中的本色猶存。在不斷變法圖強中始終能夠做到不違背誠性的“天性”,就有助于将企業做大做強,實現基業常青。
在變革的利益沖突面前“執其兩端而用其中”。“執其兩端而用其中”是中庸之道解決矛盾的一個重要方法,但這不是要當和事佬、和稀泥,甚至喪失原則,而要憑着誠性,出于公心統籌兼顧。企業的每一次變革,在内部都面臨着不同利益主體之間利益關系的調整,難免出現一定程度的利益沖突。管理者自己也面臨着個人利益與整體利益兼顧的考驗;不同的利益主體為了促使企業朝着更有利于自己的方向發展,都會極力推薦或者力主自己認為合适的決策方案;在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況下,管理者要站穩自己的立場,還要綜合考慮其他相關利益主體的心理承受能力,及時做出更為客觀的決斷。我們在現代企業中所講的誠性不是愚忠,不是以人身依附為基礎的親親疏疏、尊尊卑卑、長長幼幼的“差序格局”,而是建立在委托——代理“契約關系”上的職責和職守,其特點是重平等,重理性,堅持的是普遍主義原則,不能形成特殊主義的内部人利益本位。在這個意義上講,能否“執其兩端而用其中”正是管理者或者執行者是否具有誠性的表現。
如果說中庸是整體思維,非此即彼是分解思維,而講中庸隻是要講适度,尺度,把握分寸:那麼,假如中庸僅僅限于“執其兩端而用其中”,就無法走出分解思維的困惑。因為那隻是把兩分法變成了三分法、多分法,分解的更為細緻罷了。也就是說,将中庸應用在管理實踐中,必須把誠性放在首位。我們也隻有把中庸理解成講誠性的方法,用以指導管理實踐時才不至于演變成公司政治的厚黑。
将中庸化作執行中的執著
中庸管理在實踐中的作用是多方面的,可以從不同的向度解決如何實施中庸管理的問題,實施中庸管理。從執行的角度實施中庸管理,強調誠性的守恒問題,表現出一定的執著精神,從以下幾點做起是必要的:
在執行中進行誠性教育,建立共同願景。《中庸》認為:能夠做到“自誠明”, 由真誠而自然明白道理,這在執行中當然是好事;但是誠性也可以通過教育取得,“自明誠,謂之教。誠則明矣,明則誠矣。”兩者殊途同歸,在執行中也是一樣。這裡的誠性講的是一種共同對企業負責的精神和共同的願景,即“上下同欲”,離不開對員工的教育和引導。管理者重視執行,強調“沒有任何借口”不無道理,但是如果不從誠性出發,即使在形式上做到了“沒有任何借口”,也很難得到可靠的執行力。如果管理者碰到經營危機,馬上想到的就是換人裁人,員工在沒有工作保證的情況下,就很難形成對企業的忠誠,很難形成誠性,往往使得執行力扭曲,使企業的經營進一步出現危機,形成惡性循環。如果老闆隻是為了賺錢、員工隻是為了糊口,都不圖長遠發展,想把執行之劍使得虎虎生風,那是很難做到的。在執行中進行誠性教育才是一種治本的辦法。在進行誠性教育中固然需要安人,但目标不能僅限于此;還要體現出執著的精神。因為明白道理後,不能空談誠性,還要發揮出主觀能動性,需要通過執行體現出來。事實上,執行正是誠性執著的一種表現。
在執行中堅持誠性标準,宏揚百折不撓的精神。執行需要講方式方法,以便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但是這不能苛求。在執行中不能隻要效果,必須堅持誠性的标準。堅持誠性标準也不是不講方法,而是強調要靠百折不撓的精神去克服執行中的困難,而不是靠“聰明的點子”走捷徑。與“君子愛财取之有道”的要求相一緻,《中庸》也要求在實踐中避免旁門左道的誘惑,正确對待“聰明的點子”。《中庸》第十一章說:“子曰:‘素隐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為之矣。君子遵道而行,半途而廢,吾弗能已矣。君子依乎中庸,遁世不見知而不悔,唯聖者能之。’”那意思是說,孔子認為“尋找隐僻的歪歪道理,做些怪誕的事情來欺世盜名,後世也許會有人來記述他,為他立傳,但我是絕不會這樣做的。有些品德不錯的人按照中庸之道去做,但是半途而廢,不能堅持下去,而我是絕不會停止的。真正的君子遵循中庸之道,即使一生默默無聞不被人知道也不後悔,這隻有聖人才能做得到。”這種精神表現在執行中就是不要背離誠性的基本要求,善于守“拙”,不要急功近利。這對于減少執行中的風險是十分必要的。
在執行中鞏固誠性基礎,形成核心競争力。在儒家看來,《中庸》是“孔門傳授心法”的著作,“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于密”,善于閱讀的人隻要仔細玩味,便可以終身受用不盡。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它作為一種實用的學問用今天商界的話來說,就是可以形成核心競争力。當然,儒家講得是宦海沉浮、明哲保身的核心競争力;而企業需要的是市場競争、應對危機的核心競争力。不過其中存在着的一個正确對待執行權的問題大概是共同的:員工在執行中往往獨當一面,具有一定的随機處置權,需要掌握經權之道。執行需要“權”,而執行中的對誠性的執著就是經;如果說“經”是執行者的天職,“便宜行事”為權,那麼經權之道就是在執行中需要員工以對企業負責的精神用好權,履行好自己的職責。在諸多不确定因素存在的情況下,管理者為什麼敢于向執行者放權呢,這就是以誠性為本。員工在具有自由選擇權或者在具有選擇的自由度的情況下,有所為有所不為,以不變應萬變,靠的也是對企業的誠性。曆經執行的考驗,企業也就鞏固了誠性基礎,鍛煉了執行團隊,形成了核心競争力。“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有了這樣的核心競争力,不張揚也會被人重視,企業在表面不動的情況下也會改變面貌,管理者在無為中也會有所成就。
如果說講究中庸的方法是一種權變,執行中誠性的執著則是不能權變的,“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中庸》第九章)能夠将中庸真正落地生根,确屬不易。然而真正做到這一點,那才是中庸管理在執行中作為制勝法寶的魅力之所在。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