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傳》講的是什麼故事?
《水浒傳》是我國古代最優秀的長篇小說之一,流傳極廣,對後世的影響也很大。那麼,《水浒傳》究竟是一部什麼樣的書呢?“水浒”二字,到底又是什麼意思呢?
“水浒”這兩個字,出自《詩經?大雅》:
古公亶父,
來朝走馬,
率西水浒,
至于岐下。
這四句話說的是,周文王的祖父古公父在開創周王朝基業之前,騎着馬,沿着西邊的水濱,來到岐山腳下。
水浒,就是水邊的意思。這是最早的典故出處。
因此,單單隻從字面上講,水浒傳,就是“水邊傳”。(國外有譯本作《水邊發生的故事》。)“水邊傳”多難聽,所以應該叫“江湖傳”才比較恰當。
水浒傳,就是“江湖傳”。從邏輯上講,隻有這種解釋,應該才是最符合題意的。而作者施耐庵先生最先為該書所取的原名即是:《江湖豪客傳》。
但是,施耐庵對這個書名始終感到不滿意。原因出在哪兒呢?太具象了,反而失去意境。讀者一看便知,哦,原來作者要講的是,什麼是江湖,什麼又是豪客。
于是,作者将書名含糊其詞的換作了“水浒”。這樣一來,你就很難知道他究竟具體指代什麼了,怎樣理解都是可以的。
“水浒”這兩個字,是很有藝術性的,因為越是“抽象”的詞彙,就越是包羅萬象,就越是空泛朦胧,就越是容易衆說紛纭,就越是會給人留下很大的想象空間。
那麼,水浒傳的作者究竟要表達一種怎樣的觀點立場呢?他同樣還是含糊其詞的不肯說清,讓你自己去想去猜。
有說是講英雄傳的,有說是講兄弟情的,有說是講俠義的,有說是講忠義的,有說是講農民起義的……真的就是這樣嗎?
這些都是後人主觀加上去的,當然不足為信。
作者的本意雖然難以揣度,但在所有可能性中,也無非隻有褒、平、貶這三種,下面,我們不妨分别揣度之:
1. 周文王的祖父在水邊建立了周朝的基業。宋江等人也是在水邊建立了自己的政權,與封建皇帝對着幹。所以“水浒”是一部讴歌贊美農民起義鬧革命的小說。
2. 宋江等人,栖身水泊,并不是想要造反,而是在等待時機,接受招安,好成為朝廷的棟梁之材。“薄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水泊也是“王土”,好漢皆是“王臣”。故名“水浒”。
3. 水浒,就是水邊的意思,水邊,就是扔垃圾的地方。“率土之濱”就是王土的邊緣,水的那一邊,也就是被王所抛棄了的地方。宋江等人作惡多端,危害他人,為躲避制裁,逃往水浒,就像扔在水邊的垃圾一般。水浒中的一群好漢,也就好比是被社會所扔棄在水邊的一堆垃圾。
究竟是哪一種,我們不能先入為主的想當然,這還得從小說原文中細細品來。
1. 魯達遇上金翠蓮
《水浒傳》中的頭号“豪客”魯智深,是大家比較熟悉的一個人物形象。他的原名叫魯達。
魯達最先是在渭州小種經略相公手下做提轄官。提轄是軍官,大概相當于現在的營長、連長之類的級别。古今官職的換算,隻能大概而言。總之,他是一位“機關幹部”。
話說那一天,這位機關幹部魯達先生,去茶館裡喝茶時,有個叫史大郎的小青年過來問路。
茶館裡的人叫他去問魯達,“隻問這個提轄,便都認得。”
隻這一句話,就象蜜糖一樣直說到魯達的心坎裡去了。這個地方上的什麼人他都認得,這就是面子。
于是,魯達的心情非常愉快,雖然素不相識,但隻看了他一眼,便認定對方“像條好漢”,理由隻因為那史大郎長的“長大魁偉”。
簡短交談之後,魯達很夠朋友,當時便請他到街上去吃杯酒。
路上,遇到一個練攤雜耍賣膏藥的,名叫李忠,是史大郎的開手師父。魯達也習慣性的看了他一眼,幾十歲的人了,還在賣大力丸,這個人,混的好差好差!心中便有些瞧不起他。
瞧不起歸瞧不起,但面子、派頭還是要要的。所以魯達就看在史大郎的份上說:“既是史大郎的師父,來和俺去吃三杯。”
李忠說:“待小子賣了膏藥,讨了回錢,一同和提轄去。”
他叫魯達等他,一起去。魯達就不耐煩了,你個賣狗皮膏藥的,不給我面子是不是?!要老子站這兒等你?!
喝道:“誰奈煩等你!去便同去。”要去,便一起去。沒說出來的詞是:你不去,不勉強,本來也沒打算要請你吃飯的。
可那李忠不識趣,居然說:“小人的衣飯,無計奈何。提轄先行,小人便尋将來。”你們先去點菜,等我生意做完了,再過來尋你們。
那不行!魯達惱火了,不給老子面子,你還想再跟過來白吃!
書上寫道:魯達焦燥,把那看的人,一推一交,便罵道:“這厮們挾着屁眼撒開!不去的灑家便打。”打了一個無辜的看客。
李忠是敢怒而不敢言。還得陪笑道:“好急性的人!”隻得收了攤。
魯達把他們帶到“一個潘家有名的酒店”。有名的酒店,用現在的話說,就是“上檔次”、“高級”的酒店。請注意:先前離開的那個茶館,書上交代明白:是一個“小小茶坊”。
因為這幾個人中,魯達混的最好啊,營級幹部啊,當然要找個上檔次的高級酒店。否則,那多沒面子啊。
三人上到潘家酒樓上,揀個濟楚閣兒裡坐下。“濟楚閣”,就是包間、雅座的意思。安靜,又在樓上,不會有人打擾,挺上檔次的。
酒保問魯達吃什麼下飯?魯達道:“問甚麼!但有,隻顧賣來,一發算錢還你。這厮隻顧來聒噪!”
你看,問都不許問。這就是魯達的邏輯。有什麼好吃的,都上上來!這就叫面子。
但是現在,偏偏有人不給他面子了,偏偏有人在他旁邊啼啼哭哭,打攪他吃酒。
你說魯達氣不氣?老子千挑萬選,找到這個雅座裡來,卻碰到這種晦氣事,還有面子嗎?于是,魯達再次焦燥,“便把碟兒盞兒都丢在樓闆上。”
摔了餐具之後,酒保慌忙上來解釋,又叫正在啼哭的金老漢、金翠蓮都過來相見。
當魯達遇到金翠蓮的時候,态度就出現了180度的大轉彎。
眼前站着一個十八九歲的妹妹。
也隻在一刹那間,書上原文卻把魯達看金翠蓮時的那種眼神,描寫的格外細緻:
看那婦人,雖無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動人的顔色。但見:蓬松雲髻,插一枝青玉簪兒;袅娜纖腰,系六幅紅羅裙子。素白舊衫籠雪體,淡黃軟襪襯弓鞋。娥眉緊蹙,汪汪淚眼落珍珠;粉面低垂,細細香肌消玉雪。若非雨病雲愁,定是懷憂積恨。大體還他肌骨好,不搽脂粉也風流。
這一段細節描寫,說的是什麼呢?
說的是魯達正在看那個女的,看她的長相如何。
長的也有些動人的顔色。從頭上的發髻、玉簪看起,一直望下看,看到纖腰、看到白衫、看到紅裙、看到雪體……最後一直看到了她穿着淡黃色的軟襪子和纏着小腳的弓鞋。
呵呵,古代婦女的小腳,屬于身體的敏感部位,是不能随便看的喲。魯達把她從頭到腳全都看了個遍。恩,大體還好,也算個風流的女人。
這最後一句:“不搽脂粉也風流”,就是不打扮也風流,就是天生本性風流。再結合“雖無十分的容貌,也有些動人的顔色”來分析,可以斷定,金翠蓮應該是屬于長相隻在中上,但特别會媚的那種人。
那麼,當魯達遇到金翠蓮這樣的女人後,究竟又會發生些什麼故事呢?看官莫急,且聽我下回慢慢道來。
2. 金翠蓮與鄭關西
當時,魯達問金翠蓮,為什麼啼哭?
金翠蓮就把自己的遭遇說了一遍。
大體情況是:她們是東京人氏,流落在此,此間有個财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出了三千貫錢,娶金翠蓮為二奶。
金翠蓮說:“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也就是說鄭大官人沒有給錢,卻寫了合同。現在,不僅把金翠蓮趕了出來,而且還找她追讨三千貫錢。
如果金翠蓮所說的完全屬實,鄭大官人就是在搞合同詐騙了。
魯達不聽則已,一聽火冒三丈,便想去打死那鄭大官人。
表面上看,很英雄。
實則不然。因為那金翠蓮其實根本就不恨鄭大官人,金翠蓮也更不希望魯達去打死鄭大官人,金翠蓮從内心深處,是渴望回到鄭大官人身邊去的,渴望繼續做鄭大官人的二奶。
看官莫要驚訝。我們來看金翠蓮說的原話:
“……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将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着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
金翠蓮做鄭大官人的二奶,還沒享受到三個月,就過上了悲慘的生活。是什麼原因造成的呢?是大太太。“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
怎樣厲害呢?厲害有三:
1. 趕打出來
2. 不容完聚
3. 追要錢财
因此,逼迫金翠蓮的人,是鄭家的大娘子,金翠蓮痛恨的人,是鄭家的大娘子。
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把金翠蓮趕打出來,不容她與鄭大官人完聚。
這“不容完聚”,就說明金翠蓮是怕大娘子的,是渴望回到鄭大官人身邊的,是希望能容她完聚的。
金翠蓮對大娘子抱有一肚子的冤屈,恨死這個八婆了。
人家明明恨的是大老婆,而魯達呢,他竟然跑過去,不問青紅皂白,就直接把人家男人給打死了!
那麼,鄭大官人又是個什麼樣的人呢?
鄭大官人,就是賣肉的鄭屠,他手下請了有十多号人做買賣,生意做的挺大的。他待人如何,書上有詳細描寫:
魯達惡狠狠地來到鄭屠的攤位前。
鄭屠見是魯提轄,慌忙出來唱喏道:“提轄恕罪。”又搬了條凳子來,“提轄請坐。”
此時,鄭屠還不知道魯達是來幹什麼的。他的這兩個動作、兩句說話,都表明了他是一個很謙虛、很講客氣的商人。
魯達坐下後說,奉着經略相公鈞旨,要十斤瘦肉,切做臊子,不能有半點肥的在上頭。并且,必須要你親自給我切。
要誰切不是一樣啊,換一個老闆肯定要發火。
但那鄭屠是一個盡量滿足客戶需求的人,馬上就一口答應了: “說得是,小人自切便了。”整整切了一個小時。
魯達又說,再要十斤肥肉,切做臊子,不能有半點瘦的在上頭。
鄭屠狐疑了,瘦肉可能是要包餃子,可這肥的幹什麼用?但他還是再一次滿足客戶的需求:“小人切便了。”
又選了十斤實膘肥肉,也細細的切做臊子,整弄了一早辰。連那正要買肉的主顧,也不敢攏來。
以鄭屠的态度來看,評他個五好商人,是沒問題的。如果做生意能做到鄭屠那樣耐地住煩,不怕客人挑剔折騰,你準能發财。
注意這句話“連那正要買肉的主顧,也不敢攏來。”說的是:連那些要來買肉的顧客們都看出來了,魯提轄是在存心找鄭屠的茬子。
鄭屠是個精明的商人,又怎麼會看不出來呢?
當時,魯達很想下手毆打鄭屠,奶奶的,這個人怎麼這麼聽話啊,你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我還怎麼打他呢?沒理由打他啊。
所以,魯達繼續折騰道:“再要十斤寸金軟骨,也要細細地剁做臊子,不要見些肉在上面。”
這時,鄭屠笑了,笑道:“卻不是特地來消遣我?”
俗話說的好,伸手不打笑臉人。
魯達一直沒有找到毆打鄭屠的理由。因為鄭屠任他折騰,就是不冒犯他。所以,魯達等不住了,對,你說的很對,我今天就是特地來消遣你的!
說完,就把兩包切好的肉臊子,朝鄭屠的臉上打去,就象下了一陣肉雨。
到現在為止,鄭屠被打的莫名其妙,因為他絕對不可能知道:魯達究竟為什麼要打他?
3.提轄拳打鎮關西
魯達看着鄭屠道:
“灑家始投老種經略相公,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也不枉了叫做鎮關西。你是個賣肉的操刀屠戶,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鎮關西!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撲的隻一拳,正打在鼻子上……
這是魯達的内心表白,他終于說出了為什麼要打鄭屠。
原來,他的意思是說:在這關西的地面上,也隻有他魯達這樣的人,才可以被冠以“鎮關西”的綽号。而鄭屠,狗一般的人,也配叫做鎮關西?
魯達服氣嗎?還有面子嗎?老子還沒稱“鎮關西”呢,你個殺豬賣肉的,竟敢稱做“鎮關西”!?
這是主因。最後補一句,“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是次因,也就是借口。借口一說完就狠打,根本就不允許鄭屠回答這個問題。
為什麼不容他辯解?因為魯達知道,欺負金翠蓮的人,其實不是他,而是他的大娘子。這能讓他說嗎?所以必須先要封住他的口。
鄭屠直到被打死,也沒有一丁點機會為自己辯解。
魯達打死了鄭屠,真的隻是表面上所謂的沖動、失手嗎?不是的。而是有預謀、有計劃的,他是存心要緻鄭屠于死地。我們來看:
魯達當時在酒桌上就想打死鄭屠,被勸住了。可他回去睡了一覺之後,第二天大清早的,沖動期也過了,酒也醒了(其實昨天喝的不多),一起床就去幹這件事,這就絕對不是什麼沖動了。
因此,隻能認定為“耿耿于懷”。
在經過一夜的考慮之後,魯提轄三拳打死了鎮關西:
第一拳,打在鼻子上,“鮮血迸流,鼻子歪在半邊。”鼻梁骨絕對斷了,鄭屠此時再也沒有反抗能力了。如果說魯達僅僅隻是想教訓一下鄭屠,這一拳也就足夠了。但還沒完。
接着第二拳,照着眼睛打!“打得眼棱縫裂,烏珠迸出。”眉框骨都打裂了,把眼睛珠子也打迸出來了!這一招好毒辣!即使治好了,也是個終身殘廢獨眼龍。
這還是教訓嗎?顯然已經不是了,這是在下毒手。怎麼說是在下毒手呢?因為魯達的第三拳又上來了,這一拳是對着太陽穴打的!太陽穴是最緻命的地方,打他的太陽穴,就是要他的命!如果不是下毒手,又怎麼會往死裡打。
“隻見鄭屠挺在地下,口裡隻有出的氣,沒了入的氣。”死了。
鼻子、眼睛、太陽穴。一拳比一拳歹毒緻命!三拳打完,“魯提轄假意道:’你這厮詐死,’”假意,就是說他其實知道鎮關西是要死的。
魯達與鄭屠以前有沒有什麼仇呢?沒有。往日無冤,近日無仇。那他又為什麼要如此狠心地、十分利落地打死一條人命呢?
難道他們兩個之間存在什麼“利益沖突”嗎?好象也沒有,因為一個是當軍官的,一個是開肉鋪的,并不存在競争關系。
于是,就有人說魯達“很傻很莽撞”;又有人說魯達這是“見義勇為”。都似是而非。因為書中多次描寫魯達其實很精細;也多次描寫魯達經常性輕視、毆打其他弱者,怎麼偏偏隻幫金翠蓮呢?
在下鬥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認為魯達并不是一時的頭腦發熱,而是他與鄭屠之間,一定存在很嚴重的利益沖突。
那是什麼利益呢?那就是:女人。
隻有女人,才能導緻這兩個不同行業不相幹的男人構成激烈的沖突。
魯達逃跑的時候說:“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這“沒人送飯”,就說明他還沒有老婆,即使混成軍官了,也沒混到個女人。
而那個鄭屠呢,在魯達眼裡“狗一般的人”,卻混了一個又一個的女人。要吃有吃,要日有日,過得滋潤的很啦。
你說,魯達的心理能平衡嗎?
魯達是一個雄性激素過盛的男人。而金翠蓮呢,前面我們已經說過,她是屬于特别會媚的那種女人。
當魯達這樣的男人,遇到金翠蓮這樣的女人,荷爾蒙就開始發酵了,魯達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了。并且把錢都拿出來,交給她,叫她先走。
經過就是這樣的,魯達看上了金翠蓮,也可以說是被金翠蓮媚住了。然後,魯達就痛下殺手,打死了她的男人,兩個人一走了之,私奔遠鄉,豈不美哉。
看官以為我在說胡話。呵呵
我們還是來看看魯達的逃跑路線吧,“行過了幾處州府……一迷地行了半月之上,在路卻走到代州雁門縣。”
魯達為什麼要從渭州—行半月—過幾處州府—到代州.雁門縣?
他若要想亡命天涯,流浪江湖,其實是有千萬條路可以選擇的啊,為什麼他不去别的地方,而偏偏要來到“雁門縣”這麼個具體的縣城目的地呢?
茫茫人海漫漫路,你别說這是巧合。
我告訴你,這是因為:在魯達的庇護之下,金翠蓮雇下了一輛車子,已經先他之前,早來到了代州的雁門縣!
金翠蓮,就在這裡。而魯達,一打死鎮關西,随後就趕來了。
兩個人終于走到一起。
欲知後事如何,卻聽下回分解。
4. 魯達為何當和尚?
魯達三拳打死鎮關西後,就立馬跑到雁門縣來尋金翠蓮。别告訴我這是巧合,還是看看原文吧:
魯達逃跑後,“一迷地行了半月之上,在路卻走到代州雁門縣。”遇到金翠蓮老爹時,是:“因此上在逃,一到處撞了四五十日。”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魯達用了半個月的時間逃到雁門縣,約一個半月的時候,見到老金的。
也就是說,魯達逃到雁門縣後,他就不再往别處跑了,他就一直呆在這個地方,呆了将近有一個月的時間,哪也沒去,直到遇見老金。
現在該明白了吧,魯達尾随而來的動機目的,就不需要我細說了吧。
終于遇到了老金。
老金告訴魯達說,金翠蓮現在過的很好,在街上買了兩層樓的房子,還買了丫鬟、小厮使喚。她現在“結交此間一個大财主趙員外,養做外宅,衣食豐足。”
“養做外宅”,就是當小老婆的意思。又給人家當二奶。
你看,這金翠蓮會媚吧。上次她從東京來到渭州,很快就挂上了個當地富豪鄭關西。這一次,從渭州來到雁門縣,又很快就挂上了個此間富豪趙員外。
挂上此間大财主趙員外,最多一個月就搞定了。神速啊。
那麼,做二奶的收入怎樣呢?這個是沒有“定價”的,但總的來說,應該很高,因為《水浒傳》中給出了一個“參考價”:三千貫。
總之,娶個二奶不是一筆小數目,最低也是要以“千貫”為單位來計算的。
一貫錢劃現在人民币300元,千貫就是30萬,三千貫就是90萬。
當二奶,可以賺個大幾十萬,這是古今“均價”。
那麼,魯達出得起這個錢麼?金翠蓮會看得上他?
所以,當魯達從老金嘴裡得知,金翠蓮在如此之短的時間内,又傍了個大款,又做了人家二奶時,他就像個洩了氣的皮球一樣。
你看他,和金老走了半裡路,硬是默默無語,硬是一言不發。一句話也不說。他心裡究竟在想什麼?
走到了,金翠蓮濃妝豔裹,出來相見了。魯達看那女子時,另是一般豐韻,比前不同。戴的、插的、穿的、籠的,無般不好。
金翠蓮就請魯達到樓上去坐。魯達道:“不須生受。灑家便要去。”不上去了,我走的。
他在此地呆了近一個月,也沒要走,現在看到金翠蓮了,他說他要走的。可以理解,此時的魯達,很受傷,很受傷。
那老兒接了杆棒包裹,魯達身不由己的來到樓上坐定。
三個人喝酒,“慢慢地飲酒”,這一餐酒喝的時間真長啊,一直喝到天黑了,那魯達還沒有起身下樓的意思。他也不說他要走了。
這時,金翠蓮的男人趙員外知道了,聽說有個強壯男人在他老婆房裡喝酒,就喊了二三十人,各執白木棍棒,趕過來要打他。
金老漢慌忙出來勸住了,說是恩人。這趙員外就哈哈一笑,又陪着魯達繼續喝酒。
第二天,魯達還沒有走的意思。怎麼說,趙員外心裡都是别扭的,姓魯的,雖然你很英雄,但你總不能天天躲在我老婆房裡不下樓吧。我也沒時間天天守在這裡呀。
于是,趙員外走的時候,就以“此處恐不穩便”為由,把魯達帶到莊上去住。這一住,又是五七日,每天都要殺豬宰羊,吃肉喝酒。魯達一直沒有去的意思。
魯達是個直爽人,直爽到什麼程度呢?直爽到不能體諒别人。人家這麼熱情的招待了你之後,你該幹嗎就幹嗎去,繼續跑你的路。總不能叫人家養你一輩子吧,人家又怎好意思開口叫你走呢?
所以,趙員外就犯嘀咕了,姓魯的,你該不是還在想我的老婆吧。我叫你徹底死了這條心!我給你安排個好去處,看你還想不想!
趙員外道:“若是留提轄在此,誠恐有此山高水低,教提轄怨怅。若不留提轄來,許多面皮都不好看。”
就是說,我留你,也不好;不留你,也不好。表達的非常婉轉。
怎麼辦呢?“趙某卻有個道理,教提轄萬無一失,足可安身避難。隻怕提轄不肯。”先不說清楚,叫魯達答應了,他再說,叫他不好反悔。
那魯達果然就一口答應了:“但得一處安身便了,做甚麼不肯!”
以趙員外的能力,可以為他找無數條路子,但是,趙員外偏偏要他去當和尚。當了和尚,就不許你再想我老婆,就不許你再吃肉,就不許你再喝酒。
你自然就知難而退了,也不用我趕你了,你自己走,不是對大家都好嗎?
但是,魯達卻說:“灑家情願做和尚。”不過後面還有一個附加條件:“專靠員外照管”。
趙員外就隻好把他送到山上寺裡去。奶奶的,當和尚還纏着我不放,難道我上輩子欠你的不成?姓魯的,看老子怎麼收拾你!
書上寫道:面前首座、維那、侍者、監寺、都寺、知客、書記,依次排立東西兩班。就是說寺裡的大小頭目都在場,那趙員外道:“今有這個表弟,姓魯名達,軍漢出身。……萬望長老收錄。”
(另一版本做:“今有這個表弟姓魯,是關西軍漢出身。”)
魯達此時對外的身份是“張大哥”。因為貼挂的榜文上,寫明了他的姓名、年甲、相貌、貫址等等信息。出一千貫賞錢要捉他歸案。
趙員外一上來就給大家暴猛料:這個人,姓魯名達,(關西)軍漢出身。
把他的姓名、來路都給抖了出來!叫他做和尚也做不安。哼哼,姓魯的,咱走着瞧!
但嘴上依然還是叫着兄弟:“賢弟,你從今日,難比往常,凡事自宜省戒,切不可托大。倘有不然,難以相見。保重,保重!”
5. 大鬧五台山真相
魯達當了和尚,就叫魯智深了。
第二天夜裡,魯智深起來解手,故意大驚小怪,又在佛殿後面撒了一泡尿,屙了幾坨屎,搞的遍地都是。
你千萬不要告訴我,他幹出這樣惡心的事,是為了成佛。
他心裡有氣!生趙員外的氣,他把趙員外這個人看穿了。盡管他吃的、穿的、用的,依然都是趙員外的。
話說這一天,魯智深出了山門,信步來到半山腰的一個亭子裡坐下,開始抱怨那趙員外虐待他。
智深尋思道:“幹鳥麼!俺往常好酒好肉,每日不離口。如今教灑家做了和尚,餓得幹癟了。趙員外這幾日又不使人送些東西來與灑家吃。口中淡出鳥來。這早晚怎地得些酒來吃也好。”
魯智深正在想酒,隻見遠遠地一個漢子挑着一擔酒上來了。
魯智深在亭子裡坐,那漢子也把酒挑到亭子裡來歇。還故意唱着一首歌子給魯智深聽:
“九裡山前作戰場,牧童拾得舊刀槍。順風吹動烏江水,好似虞姬别霸王。”
九裡山戰場,指的是西楚霸王中了韓信的十面埋伏。此時的魯智深就好比被困住的楚霸王,趙員外就好比遙控指揮的韓信。
最後一句“好似虞姬别霸王”,是說霸王與虞姬分别之時,作徹夜狂飲。分明是在譏笑魯智深離開金翠蓮前,喝了大半夜的悶酒。
這歌子大有深意,那漢子是存心來挑逗魯智深的。
因為那漢子從山下上來,到亭子裡挑逗了魯智深之後,就又下山去了。除了挑逗與“送酒”之外,什麼也沒做。
魯智深問他桶裡是什麼東西?那漢子故意叫道“好酒!”卻又偏不賣給他喝。你看,對和尚說酒,就已經錯了,他還偏要說是好酒!
魯智深一腳照那人裆部踢去,“那漢子雙手掩着做一堆,蹲在地下,半日起不得。”
這一招,是因為在潛意識中被那首歌子刺傷了。我叫你還笑。
魯智深搶過酒來,吃了一桶,醉了。回去後,大發酒瘋,趕着二三十人追打。
寺裡是有規定的:“但凡和尚破戒吃酒,決打四十竹篦,趕出寺去。”現在,完全可以開除魯智深了。
但是,長老卻說:“無奈何,且看趙員外檀越之面,容恕他這一番。”衆僧冷笑道:“好個沒分曉的長老!”
長老真的沒分曉嗎?不是的,他是看在趙員外的面子上。怎麼叫“看趙員外檀越之面”?這裡面是有文章的。
長老和趙員外是稱兄道弟的人,所以他非常明白趙員外的意思。這個趙員外啊,他自己不願意繼續出錢養活魯智深了,想趕他滾蛋,卻叫我來做惡人,故意使我來趕走魯智深,我有那麼沒分曉嗎?
于是,第二天,魯智深的酒醒了,長老把他叫過去,好言相勸一番,不僅沒有處罰他,而且還安排早飯給他吃了,又送了他一套細布衣服,和一雙鞋子。
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是鼓勵他的意思,我不會處罰你的,我還要送東西給你,因為你幹的很棒,你接着繼續幹!
于是,魯智深又酗酒了,這一次比上回鬧的更厲害。
先是仗着酒力,把亭子拆了。“隻一膀子,扇在亭子柱上,隻聽得刮剌剌一聲響亮,把亭子柱打折了,坍了亭子半邊。”
接着,來到山門,把金剛的泥巴顔色都打壞了,又把金剛從台基上推倒下來,“隻聽得一聲震天價響”。
和尚們慌忙來找長老。
長老說,沒事,沒事,就是打壞了殿上的佛像也沒事,“休要惹他,你們自去”。“這個且由他”。
于是,和尚們不高興了,再一次埋怨長老“糊塗”。
長老啊,你究竟為什麼要如此縱容魯智深呢?
修這座廟的時候,趙員外的祖上出了錢的。因此,這座廟的時間,至少三代人了,都舊了,換新的要錢,所以長老巴不得魯智深把殿上的佛像也毀了,再換新的。那就該趙員外出錢了。
長老的原話說的很清楚:“若是打壞了金剛,請他的施主趙員外自來塑新的。倒了亭子,也要他修蓋。”
現在該明白了吧,魯智深大鬧五台山,長老為什麼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包庇縱容他?因為可以不花錢重新裝修。
結果就是:趙員外出錢修了新的。而魯智深也沒有必要再留在寺裡了,等他把舊東西一毀壞,就把他支到東京去了。你千萬不要告訴我,這又是巧合。
那些和尚們,再沒一個說長老糊塗的了。廟也修了,魯智深也走了,書上寫道:“無一個不喜歡”。
這個長老會算帳吧。魯智深則落下了一個“大壞蛋”的名譽。
6. 不肯落草當強盜
魯智深被支走了,投東京大相國寺而去。除了衣服、武器,懷裡僅揣着長老贈給他的十兩銀子(合人民币3000元)。很寒酸。
半路上,魯智深又遇到了往日在江湖上練攤賣藥的李忠。此時的李忠,已經當上了桃花山強盜的老大,财源廣進。
李忠騎在高頭大馬上,看到了那秃驢。
呀,原來是魯提轄,這個人,混得好差好差!
李忠忘不了以前魯提轄那不屑的眼神,
忘不了他曾說自己是個不爽利的人,
也更忘不了他把銀子丢還給自己時的那個經典動作。
定要“羞那厮一番”!李忠發自内心的說。但面子上,還是下了馬來,扶住魯智深道:“哥哥緣何做了和尚?”
李忠現在已經發财了。所以一定要魯智深到他山上去住幾天,參觀他的山寨,并且要魯智深也留下來一起當強盜。
魯智深堅決要走。畢竟,當強盜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是一件很醜的事。這個大概是主要原因吧。
不過,我卻從書中發現:魯智深并不認為當強盜很醜。
因為他說:“俺如今既出了家,如何肯落草?”
落草:落,就是扔棄、抛落的意思;草,指草莽山林沒人的地方。落草就是當強盜的意思,就像被社會倒掉的垃圾一樣,抛落在荒郊野外的雜草叢中。
很沒面子很傷自尊的。所以,一般都不肯輕易落草為寇。
魯智深說,因為他既然已經當了和尚,所以就不能再當強盜了。很顯然,這并沒有邏輯關系。當了和尚,同樣還能當強盜,完全可以。
事實上,魯智深的話,僅為托詞,原文如下:
住了幾日,魯智深見李忠、周通不是個慷慨之人,作事慳吝,隻要下山。兩個苦留,那裡肯住。隻推道:“俺如今既出了家,如何肯落草。”
原來,魯智深不肯落草的原因,并不是因為已出家,而是因為“李忠、周通不是個慷慨之人,作事慳吝”。
因為他們太小氣了,所以魯智深不肯與他們為伍,一定要下山。
反過來說,如果他們對魯智深非常大方,魯智深就有可能留下來當強盜了。當強盜是很牛的。
那麼,李忠、周通究竟怎麼不慷慨,怎麼慳吝了?那就要看魯智深住的這幾日,李忠、周通究竟是如何對待他的。原文上寫道:“李忠、周通椎牛宰馬,安排筵席,管待了數日。”
這幾天吃的,沒話說。對于這個做了和尚自稱“餓得幹癟了”、“熬的清水流”的人而言,已經是非常夠意思的了。那魯智深幹嗎還要說他們小氣呢?
原來是面子!
你看,那李忠苦留魯智深當強盜,卻又不把老大第一把交椅的位子讓出來,送給魯智深!
那麼,魯智深來了,究竟該算老幾呢?是當老二?還是當老三?還是僅僅隻當個小喽羅?
李忠可沒有說讓魯智深來當老大,李忠隻是留他當個強盜。這個意思就是說:姓魯的,你混的這麼栽,看在以前的面子上,收你在我手下當個小弟,你跟着我混吧。
魯智深還有面子嗎?我魯智深怎麼能跟在你李忠手下混呢?當和尚,被排來擠去的,現在當強盜,還是被排來擠去的,不能當老大,還不如到大相國寺去,“讨個職事僧做”,至少也是個僧官。
所以,魯智深隻好推脫道:“俺如今既出了家,如何肯落草?”
魯智深執意要走。李忠越發輕視他了,好吧,既然你要走,我還是送點路費給你,我明天下山,捉個路人,不管多少,都送給你當路費。
次日,李忠安排筵席,擺了一桌子的金銀酒器,招待魯智深。
姓魯的,你看我吃的用的,什麼檔次?再看看你,又是什麼檔次?金銀,我有的是,我擺在你的面前,就是不送給你!我要你自己打自己嘴巴,看看你是不是真的當了和尚就不當強盜!不信你不是個賊心。
李忠隻安排了兩個小喽羅陪着魯智深。然後,就帶着全部人馬下山打劫去了。
魯智深氣呀,你現存的放着許多金銀,卻不送與俺,直等他去打劫得别人的送與灑家。
越想越氣,你不給,我就自己搶!跳起來, 兩拳打翻兩個小喽羅, “取出包裡打開,沒要緊的都撇了。隻拿了桌上金銀酒器,都踏匾了,拴在包裡。”
搶了金銀酒器之後,從後山逃走。四周都沒有路,隻有前山有路,為什麼不走前山?不敢。怕遇到李忠了。魯智深尋思:“灑家從前山去時,一定吃那厮們撞見。不如就此間亂草處滾将下去。”
魯智深就先把戒刀、包裹、禅杖都從山岡上丢下去。“卻把身望下隻一滾,骨碌碌直滾到山腳邊,”像個球一樣滾了下去。然後,跳将起來,尋了包裹,跨了戒刀,拿了禅杖,拽開腳手,投東京便走。
這是魯智深第一次做賊。
李忠、周通他們轉來了,見魯智深果然把金銀酒器都偷了。便尋到後山,見一帶草木,平平地都滾倒了。呵呵呵,不錯,不錯:“這秃驢倒是個老賊!這般險峻山岡,從這裡滾了下去。”
. 混江湖行為準則
半路上,魯智深走餓了,來到一座瓦罐寺。
魯智深找寺裡的幾個老和尚要吃的,和尚們一個個面黃肌瘦,說并無一粒齋糧,我等已經餓了三日,哪還有飯給你吃?
正說着,猛聞得一陣香來,魯智深發現了一鍋剛煮熟的粥。大罵道:“出家人何故說謊?”搶了就吃。和尚們隻叫得苦,也過來搶,當然就要挨打。書上寫道:“被智深一推一交,倒的倒了,走的走了。”
這麼看來,魯智深并非同情每一個弱者。
和尚們說,這寺裡被一個外地僧人崔道成霸占了,他引着一個道人丘小乙,把寺裡都毀壞了。他兩個無所不為,好生了得,都是綠林強賊,殺人放火的人,便是官軍也禁不的他。
魯智深一聽,有這麼厲害?!一股“鋤強扶弱”的心理油然而生。僅憑着一面之詞,便拖了禅杖走到那邊去,要打那崔道成。
胖和尚崔道成,眉如漆刷,一身橫肉。桌上擺着幾碗酒肉,旁邊坐着一個美女。猛見到智深,吃了一驚道:“請師兄坐,同吃一盞。”
然後,崔道成告訴魯智深:剛才那幾個老和尚啊,都是奸猾之徒,最喜歡撒謊,他們“吃酒撒潑,将錢養女,長老禁約他們不得,又把長老排告了出去。因此把寺都廢了。僧衆盡皆走散。田土已都賣了。”
最後,崔道成信誓坦坦地說道:“小僧卻和這個道人新來住持此間。正欲要整理山門,修蓋殿宇……師兄,休聽那幾個老畜生說。”
魯智深一聽,原來是老和尚們在撒謊,便道:“叵耐幾個老僧戲弄灑家!”一股“懲奸除惡”的心理又油然而生。僅憑着一面之詞,又提了禅杖,再回轉過來,要打那幾個老僧。
老和尚們又一齊說:“師兄,休聽他說……”他們吃酒吃肉,還養了個女的就坐在那,你沒看到哇。他剛才見你有戒刀、禅杖,不敢與你相争。你若不信,再走一遭,看他和你怎地。
魯智深想了想:“也說得是。”倒提了禅杖,又再次走到那邊去,要打那崔道成。
你看,他們各有一番說辭,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魯智深,他居然辨别不了!這魯智深的智商是不是有問題啊,怎麼這麼弱智呢?看官你錯了,他的智商沒問題,隻是他這個人分不清是非對錯。
當魯智深再次過來時,崔道成已經有了準備,拿着刀,和丘小乙兩個來殺魯智深,魯智深太饑餓了,鬥不過,落荒而逃,包裹也沒拿。
這個時候的魯智深已經是身無分文了。怎麼辦呢?他看到樹林裡有個人,對方隻一個,他就想上去打劫!“且剝那厮衣裳當酒吃。”這就是魯智深的邏輯。
不料,那個躲在樹林裡的人,也是準備來此打劫的。于是,這打劫的就遇到打劫的了,二人厮殺起來。結果都是一流的好強盜,誰也勝不了誰。
二人互報了姓名,原來是兄弟史進史大郎。這史大郎帶了許多錢出來找工作,沒找到,錢也花完了,就在這裡打劫路人當強盜。
史大郎拿出幹肉燒餅,兩個人吃飽了,各拿了器械,再回瓦罐寺來,幹了三件事:
1.殺住持。魯智深一禅杖把崔道成打下橋去,又追趕到橋下,把崔道成打死。史進趕上丘小乙,望後心一樸刀砍倒,踏入去,隻顧肐肢肐察的搠,搠死了。請注意:崔道成的身份是瓦罐寺的住持。
2.搶錢。殺了住持後,将廟裡值錢的東西都洗劫一空。書上寫道:“再尋到裡面,隻見床上三四包衣服。史進打開,都是衣裳,包了些金銀,揀好的包了一包袱,背在身上。”
3.放火。殺人搶錢後,消滅痕迹。“竈前縛了兩個火把,撥開火爐,炭上點着,焰騰騰的先燒着後面小屋,燒到門前。再縛幾個火把,直來佛殿下後檐點着,燒起來。”瓦罐寺成為一堆灰燼!
分手的時候,魯智深問史大郎有什麼打算,史大郎說回老家少華山當強盜去的。智深道:“兄弟,也是。”便打開包裹,又将從桃花山李忠處偷來的金銀送了些給史大郎。
這樣看來,魯智深的确分不清是非善惡。
或許有的朋友要說了,那崔道成是個壞人啊,我告訴你,崔道成在小說中隻是一個品行不端的住持,是不是強盜還不清楚,如果是,也隻是個“半僧半盜”。
而史大郎、李忠,已經是純粹的強盜了。至少要比崔道成壞一倍。
崔道成要想當強盜,那不行,魯智深要他吃禅杖!史大郎要想當強盜,那可以,魯智深出錢贊助!那麼,魯智深奉行的究竟是個什麼樣的行為準則呢?
很顯然,魯智深既不遵守統治者的“律令”,也不顧及社會上的“公德”。他所遵循的乃是:江湖上的“義氣”。
什麼是義氣?為兄弟兩肋插刀,這便是義氣。你是我的兄弟,你的一切行為就都是對的,就都是好的,即便你犯法,我也要袒護。這便是義氣。
律的核心在“王”;德的核心在“社會公衆”;而義氣的核心則在“我”。
因為義氣是由“我”和“你”之間親疏近遠愛憎喜惡等關系決定的。以“自我”為中心,和我越近的,我就越講義氣。凡屬我的兄弟、我的朋友、我喜歡的人、我看的順眼的人……我才會講義氣,反之,則不存在義氣可言。
這樣,魯智深的行為,就有邏輯可循了。
為什麼贊許史大郎當強盜?因為他是我的兄弟。為什麼不鏟除李忠這夥強盜?因為他也是我的兄弟(盡管鄙視他)。為什麼要把桃花山賊李忠的錢偷了,轉贈給少華山賊史進?因為史進才是我最好的兄弟。
為什麼要幫金翠蓮?要打鄭屠?因為金翠蓮是我喜歡的人,是我看了順眼的人;而鄭屠是我讨厭的人,是我看了不順眼的人。同樣都是欺負女人,為什麼要打死鄭屠,卻不打死周通?因為周通雖然是強盜,但沒有冒犯我,而鄭屠雖不是強盜,但他竟敢稱鎮關西,就冒犯了我的尊嚴......
為什麼會經常看到魯智深毆打其他無辜者?因為他們都和我沒啥關系。
現在明白了,在瓦罐寺,魯智深為什麼分不清老和尚與崔道成誰是壞人?誰在說謊?因為他們都不是我的兄弟,并且都是我看了不順眼的人,所以就糊塗了,不知道究竟該相信誰的話了。
這樣,魯智深既不弱智,卻又做了許多非理性的事,就都可以解釋的通。因為他奉行的是“義氣”,自然就會藐視法律、淡漠公德。一切義氣當先。
魯智深,很難說他是個好人。但不可否認,他是個講義氣的人,并且是水浒中最講義氣的一個(這也是人們喜歡他的原因所在)。義氣,使他丢了工作,丢了安身之所,從後面可以看出,為什麼要尾随那麼遠去保護林沖?——隻因他是我的兄弟。
8. 高衙内戲林娘子
魯智深來到大相國寺,當了一名最小的僧官——“菜頭”。管理寺院的菜園子。每天,都有一群非常崇拜他的小混混們送來酒肉給他吃。在這裡,魯智深過的悠哉樂哉。
這一天,八十萬禁軍槍棒教頭林沖,陪着老婆和使女錦兒,到嶽廟去燒香還願。半路上,經過大相國寺的菜園子時,見到魯智深,使着一條六十二斤重的渾鐵禅杖,飕飕的舞動,渾身上下,沒半點兒參差。
林沖看的入神,也不去燒香了。老婆就先去了。
魯智深正使得活泛,林沖站在牆外喝了一聲采:“端的使得好!”
隻因這一聲喝采,魯智深就請他相見了,然後,林沖提出“當結義智深為兄”。
魯智深就這樣“非常簡單”的和林沖成了兄弟。
而林沖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呢,魯智深不可能很了解,因為是頭一次見面嘛。不過,魯智深非常直爽地說:能和林沖這樣的人結為弟兄,就“十分好了”。
剛飲了三杯,隻見使女錦兒慌忙走來,在牆外叫道:“官人休要坐地,娘子在廟中和人合口。”
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調戲林沖林教頭的老婆!這還得了!
林沖慌忙别了魯智深,急跳過牆缺,和錦兒迳奔嶽廟裡來。隻見一個年小的後生,獨自背立着,攔住了林沖娘子的去路。
林娘子見老公來了,臉也紅了,道:“清平世界,是何道理,把良人調戲!”
很顯然,調戲良人婦女,絕對沒有道理。所以林沖趕到跟前,把那後生肩胛隻一扳過來,舉拳就要打,也喝一聲道:“調戲良人妻子,當得何罪!”
當得何罪?書上沒說,不太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把他揪住,狠狠的打一頓,打個半死,應該是可以的。
因為林沖“本待要痛打那厮一頓”,并且林沖是個“良人”,良人就是良民的意思,不會做出違法亂紀的事來。所以把調戲良家婦女的家夥抓住痛打一頓,應該是小說中法律允許的範圍。
但是,當林沖将那厮扳将過來時,一下子看清了他的臉,恰待下拳打時,卻認得是本管高太尉的幹兒子高衙内,“先自手軟了。”
一個“軟”字,把林沖的内心世界,展示的淋漓盡至!
高太尉,高俅,林沖的頂頭上司。他的幹兒子調戲了林娘子,林沖竟不敢動手打了。否則,自己的飯碗必丢無疑!
那高衙内見林沖從後面扳他,就說道:“林沖,幹你什事,你來多管!”
調戲林沖的老婆,還說不關林沖的事。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原文中寫道:“原來高衙内不認得她是林沖的娘子。若還認的時,也沒這場事。”
接下來,旁邊的人都過來勸道:“教頭休怪,衙内不認的,多有沖撞。”勸住了。高衙内騎着馬兒去了。林沖也領着老婆回家。
至此,高衙内調戲林娘子的第一回合,告以結束。
原來隻是一場誤會。林沖自釋道。
第一次雖然是個誤會,但第二次就是故意的了。
高衙内第二次調戲林娘子,是在林沖的好友陸謙的撮合下進行的。
那一天,陸謙來請林沖到他家去吃酒,半路上卻說,不到我家裡去了,我們還是到街上找個酒館吧。于是,二人就來到樊樓裡坐了。
陸謙自己把林沖纏在外面,再叫人把林娘子叫到他家裡去。
林娘子來到陸謙家,沒見到自己丈夫,卻見到了守侯在此的高衙内!那高衙内大叫道:“你丈夫來也!”
錦兒又慌忙去尋林沖,林沖急急趕來。
書上寫道:“林沖見說,吃了一驚。也不顧女使錦兒,三步做一步,跑到陸虞候家。搶到胡梯上,卻關着樓門。”
林沖急匆匆地趕來後,卻不急匆匆地進去。
他在幹什麼呢?他就站在門外聽裡面的動靜。
隻聽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妻子關在這裡?”
又聽得高衙内道:“娘子,可憐見救俺!便是鐵石人,也告的回轉。”
從二人的對話中,可以聽出高衙内并沒有硬上,還在苦苦哀求林娘子。
此時的林沖,根本就不敢破門而入,他連武大郎的勇氣也沒有。因為硬沖進去了,抓住了高衙内,林沖怎麼辦?敢打他嗎?根本就不敢!怕得罪了頂頭上司啊。
但,就這樣傻傻地站在外面,等裡面的人出來,也不是個事呀。于是,書上寫道:林沖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開門!”
他站在外面,叫裡面的人開門。這一聲叫,其實就是在提醒裡面的人,好給高衙内一個台階下。
結果,林娘子來開門。高衙内吃了一驚,跳牆走了。
林沖問娘子道:“不曾被這厮點污了?”他最關心的,就是老婆是否失了身。娘子道:“不曾。”
林沖雖然懼怕高衙内,不敢得罪他。但卻不怕陸謙,所以就把陸謙家打得粉碎!
俗話說,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高衙内連續兩番均未得手,又豈能不引起林沖的重視?林沖必須妥善的化解這場風波。
于是,他想到了一個解決的辦法。
9. 林沖為何買寶刀?
高衙内連續兩次調戲了林沖的娘子。
林沖都忍了,因為怕呀。
照說,林沖也該警覺了,也該防備了。但他好象無動于衷,依然還在外面喝酒,不守好老婆。
緊接着,林沖中了圈套,買下一口寶刀;又接着,林沖再次中了圈套,誤入白虎堂而被捕。
讀者罵道:林沖!你腦子裡有屎啊!你這個弱智白癡,一點心眼也不長,活該你一次又一次上人家的當!
讀者誤會林沖了。林沖,絕對是個有心眼有心計的人,不說别的,至少要比那個魯智深考慮問題全面些吧。否則的話,又怎麼可能混成高俅手下“大請大受”的紅人呢?
林沖并不傻,卻上了人家的當,這究竟是怎麼回事,還得從他買下那口寶刀說起。且聽我慢慢道來:
那一天,林沖和魯智深兩個吃酒回來,走到巷口,見一條大漢,手裡拿着一口寶刀,插着個草标兒,立在街上。
那大漢自言自語道:“好不遇識者,屈沉了我這口寶刀。”
這句話大有深意。因為就在前幾天,林沖的好友陸謙請他喝酒時,林沖曾對這位好友吐露過心思:“男子漢空有一身本事,不遇明主,屈沉在小人之下。”
所以,那大漢連用“不遇”、“ 屈沉”兩詞,以勾動林沖的共鳴。
可是,林沖并沒聽見。所以“林沖也不理會,隻顧和智深說着話走。”
看着魚兒不吃餌,那大漢急呀,于是又跟在背後道:“好口寶刀,可惜不遇識者。”
林沖還是沒有在意。“隻顧和智深走着,說得入港。”
最後,那漢罵道:“偌大一個東京,沒一個識得軍器的!”把整個東京都罵遍了。林沖、魯智深都是不識貨的人。
林沖聽的說,回過頭來。魚兒終于開始咬鈎。
那漢飕的把刀掣出,明晃晃奪人眼目,冷飕飕寒氣逼人,鬼神心驚,奸黨膽裂。太阿巨阙難比,幹将莫邪等閑。
林沖接在手内看了,吃了一驚,失口道:“好刀!你要賣幾錢?”
經過一番讨價還價,林沖買下了這口寶刀。
那麼,林沖買寶刀的動機何在?大概有以下兩種說法:
1. 林沖要殺高俅。
這個完全說不通。因為此時的林沖正在高俅手下做事,“大請大受”,并沒冤仇。何況高俅也沒調戲他老婆。更何況,他連高衙内都不敢打,還敢殺高俅?再說,什麼刀不能殺高俅,何必要買把寶刀殺。
2. 林沖要與高俅比刀。
高俅有一把寶刀,從不肯輕易示人。林沖買這把寶刀,就是要和他比試。這個也說不通。你看,林沖見到領導的幹兒子,手都軟了,不敢打啊,這麼給領導面子的人,又怎敢把領導的寶刀比下去呢?
真要把領導的寶刀比下去了,那領導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可見,都不是的。那麼,林沖究竟為什麼要買下這把寶刀呢?
在下鬥膽,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要送禮!要行賄!!要“潛規則”!!!
林沖買下這把寶刀的真實意圖,就是想去拍高太尉的馬屁!在适當的時候,把寶刀孝敬給頂頭上司高太尉,以博取高太尉的歡心!
看官又以為我在說胡話了。哼哼
那就睜大眼睛,看看這把寶刀的價格吧:
這把寶刀,價值三千貫,因為急要錢用,隻賣二千貫。林沖和他砍價,砍到一千貫。成交。
千貫,養二奶的價。合現在的人民币算:林沖花了30萬元的現金,賣下了一個價值90萬元的寶貝東東。
在今天看來,也是一輛好車啊。
林沖,他花這麼多錢,買下這麼貴一把刀,不是要送禮,還想幹啥?千萬别告訴我,他愛刀。他要真愛刀,人家喊兩三遍他會聽不到?
那麼,究竟是誰愛刀呢?書上原文:“高太尉府中有一口寶刀,胡亂不肯教人看。我幾番借看,也不肯将出來。”看到了嗎?真正愛寶刀的人,是高太尉,高俅。
寶刀,是身份地位的象征,隻有高俅,才配寶刀。你再看魯智深,他就不需要寶刀,一聽說是幾千貫的刀,他轉身就先走了。
頂頭上司高俅愛刀,所以林沖買下一口價值90萬元的寶刀,去孝敬孝敬他,正所謂“投其所好”。拍馬屁,也就拍到點子上了。
那麼,可以得到什麼好處呢?可以得到領導的贊許,可以得到領導的另眼相待,正好就可以化解高衙内繼續糾纏自己老婆的危機!
高衙内在外面為非作歹,誰也不怕,隻怕一人,就怕被高俅知道了。書上寫高衙内調戲林娘子後,“跳牆脫走,不敢對太尉說知。”可見,高衙内隻怕高俅。
林沖自己是拿高衙内沒辦法的了,但一物降一物,隻有高俅管得了他!所以,林沖就要給高俅送禮!
看官試想,那高衙内一而再再而三的騷擾林沖的老婆,第一次不得手,就來第二次,第二次又不得手,就肯定還有第三次、第四次……
林沖是個心眼很細很小的人,難道他會想不到?你以為他是個很豁達的人啊,真的不把這件事記心裡頭?就這樣任高衙内一次又一次的調戲?
而林沖又不敢打他,你叫林沖咋辦?想想所有的應對策略,還真的隻有向高太尉“送禮”這一招了。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10. 林沖究竟是個怎樣的人?
高衙内兩次調戲林沖的老婆,都沒有上手,怏怏不樂,躲在家裡害相思病。
高衙内說:“實不瞞你們說,我為林沖老婆,兩次不能勾得她,又吃他那一驚,這病越添得重了。眼見的半年三個月,性命難保。”
這相思病害的不輕呀,高衙内說他想林沖老婆快要死了。
出點子的人有三個:一個是與高衙内幫閑的的富安;一個是富安的心腹陸謙;一個是高俅府裡的老都管。
這三個人商量後說:“若要衙内病好,隻除教太尉得知,害了林沖性命,方能勾得他老婆,和衙内在一處,這病便得好。若不如此,已定送了衙内性命。”
于是,一條陷害林沖的毒計誕生了。
那一天上午,來了兩個承局叫道:“林教頭,太尉鈞旨,道你買一口好刀,就叫你将去比看。太尉在府裡專等。”
林沖拿了那口刀,随這兩個承局來。兩個道:“太尉在裡面等你。叫引教頭進來。”
林沖進去後,見上面四個大字:“白虎節堂”。猛省道:“這節堂是商議軍機大事處,如何敢無故辄入。不是禮。”
急待回身,隻聽的靴履響,腳步鳴,本管高太尉帶着人來了。林沖見了,執刀向前聲喏。
太尉喝道:“林沖,你又無呼喚,安敢辄入白虎節堂!你知法度否?你手裡拿着刀,莫非來刺殺下官?”喝左右拿下綁了。
林沖就這樣掉進了高太尉設下的圈套之中。
那麼,林沖究竟為什麼會輕易上當呢?執刀進入白虎堂,難道他不知道這是死罪啊。
知道還要進去,就這麼好騙呀。于是,有的朋友就說了,這林沖,不僅軟弱,而且還很弱智,沒腦子。
據我分析,林沖應該不是沒腦子的那種人,而是因為和高俅的關系太熟了。
隻有當林沖和高俅是非常熟悉的人時,林沖才不容易料到高俅會突然反目陷害他。
也就是說,林沖原本應該是高俅的“心腹人”,非常忠實的、信得過的人。說的難聽一點,林沖其實就是高俅手下的狗。
我們來看原文:
1.林沖和陸謙喝酒的時候,陸謙說:“如今禁軍中,雖有幾個教頭,誰人及得兄長的本事。太尉又看承得好。”
在禁軍中,總共隻有幾個教頭,名額是非常少的。而林沖就是其中之一,還是武藝最高的一個。并且,“太尉又看承得好”,說明高俅是非常賞識林沖的。
2. 富安與高衙内的對話:衙内笑道:“你猜得是。隻沒個道理得她。”富安道:“有何難哉!衙内怕林沖是個好漢,不敢欺他。這個無傷。他見在帳下聽使喚,大請大受,怎敢惡了太尉……”
高衙内是什麼人?高俅的幹兒子,有名的“花花太歲”,“那厮在東京倚勢豪強,專一愛淫垢人家妻女,京師人懼怕他權勢。”
就是這樣一個有權勢的人,他還怕林沖!不敢欺他。他也自認為沒辦法得到林沖的老婆!這說明了什麼?說明了林沖的身份,其實是和高衙内比較接近的。
林沖在高俅的帳下聽使喚,又“大請大受”,請受,就是領受、官俸、薪饷的意思。“大請大受”,就是高俅給他發高薪的意思。(林沖買刀的時候,可以直接到家裡一次性拿出30萬現金,不是小數目。)
現在明白了:一個是高俅的幹兒子,一個是高俅的頭号幹将。差不多一個級别的。所以才會出現:林沖害怕高衙内,而高衙内也同樣害怕林沖!
3. 高俅知道了詳細原因之後,說道:“我尋思起來,若為惜林沖一個人時,須送了我孩兒性命,卻怎生是好!”
以高俅的身份,要殺一個人,那還不簡單。但從這裡我們看出:高俅是拿林沖和高衙内這兩條命在“權衡”。
高俅道:“卻怎生是好!”可見林沖在高俅眼中的分量不輕。害了林沖,可惜了,若不害林沖,可那高衙内說他會死的。
權衡之後,還是決定犧牲林沖,以救幹兒子。
正因為林沖是高俅手下的紅人,非常熟悉,再者林沖正準備借“比刀”的機會給高俅進貢送禮,所以才會輕易上當。否則,不這樣理解的話,那就隻能說明林沖的智商近乎為0。
林沖明白了,高俅是在陷害他。心裡當然很憋屈。不過,林沖并不是非常仇恨高俅。從頭到尾,也沒有要殺高俅報仇的想法。
就象被趕出門的狗一樣,無論受多大委屈,也決不會反咬主人。
你看後來,燒了草料場,林沖被逼入絕境,酒後作詩道:“仗義是林沖,為人最樸忠。”這是他心裡話。
那麼,林沖什麼地方仗義了?沒發現。而高俅害他,他理解了,承受了,這就說明他是對高俅仗義了,對高俅最樸忠。
你再看後來,高俅被捉到梁山,大家面對面同席飲酒,林沖有要殺他報仇的意思嗎?壓根就沒有!半點也沒有!根本就不是電視上放的那個樣子!
殺高俅報仇,痛快是痛快,但這不過隻是讀者一相情願的想法罷了,大家其實都誤會林沖了。
11.林沖為何要休妻?
高太尉陷害了林沖,把林沖押解到開封府發落。
犯的是死罪。林沖對開封府的府尹大人說:“……不想太尉從外面進來。設計陷害林沖。望恩相做主”。
可見,高太尉設下圈套,要故意害死林沖,林沖還是知道的。
林沖的丈人張教頭,上下打點,使用錢财,想要為林沖翻案。開封府有個叫孫定的,為人最鲠直,要周全他,就和府尹商量了,把案情的經過改成“手執利刃,故入節堂”改成了“腰懸利刃,誤入節堂”。
“故”和“誤”,在法律上是不太好定性的。但究竟是“手執利刃”還是“腰懸利刃”?這個還是很好确定的。原文:“林沖看時,不是别人,卻是本管高太尉。林沖見了,執刀向前聲喏。”
所以,林沖在白虎堂看見高太尉後的行為是:“執刀向前”。
開封府的把案情經過一改,就不是死罪了。而且,高太尉高俅本人也同意了這麼改。注意:最終拍闆的人還是高俅。高俅現在并沒有要林沖的命。
我們再看:“誰不知高太尉當權……但有人小小觸犯,便發來開封府要殺便剮。”小小觸犯,便要殺要剮,這是高太尉的一貫作風,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人。
再看林沖,手執利刃,罪證确鑿的死罪,高太尉卻對他格外開恩,放了他一馬。你說,林沖他能不感激高太尉嗎?
所以,從這之後,林沖凡說起這場屈官司,都改了口,隻說是因為“年災月厄”,是自己命運不好;或者是說“惡了高太尉”,是自己得罪了高太尉;而絕少再提是高太尉設計陷害自己了。
這就是林沖。
還是古語說得好,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高俅對林沖手下留情,林沖就對高俅感恩戴德。
林沖發配滄州,走的時候對老丈人張教頭說:“泰山在上,年災月厄,撞了高衙内,吃了一場屈官司。今日有句話說,上禀泰山。自蒙泰山錯愛,将令愛嫁事小人,已經三載,不曾有半些兒差池。雖不曾生半個兒女,未曾面紅面赤,半點相争。......”
先說與老婆的感情如何,再說:
“今小人遭這場橫事,配去滄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心去不穩,誠恐高衙内威逼這頭親事。況兼青春年少,休為林沖誤了前程。卻是林沖自行主張,非他人逼迫小人......”
說了半天,原來是要和老婆離婚。
離婚的原因,是自行主張,并非他人逼迫。但前句又說“恐高衙内威逼這頭親事”。很矛盾,很無奈。
可是,高衙内要威逼這頭親事,難道你離了婚,高衙内就不威逼了嗎?隻會更容易的。
究竟是什麼原因呢?林沖接着再說:“今日就高鄰在此,明白立紙休書,任從改嫁,并無争執。如此,林沖去的心穩。免得高衙内陷害。”
說了半天,還是為了他自己。什麼夫妻感情,什麼為了老婆好,都是在扯淡。把老婆送給高衙内,是為了免得高衙内再次陷害他。
這就是林沖。
可張教頭很固執,說道:“林沖,什麼言語!”老漢家中也頗有些過活,我幫你養着,又不叫她出入,高衙内便要見,也不能勾。休要胡思亂想,隻顧放心去。
林沖道:“感謝泰山厚意。隻是林沖放心不下,枉自兩相耽誤......”若不依允小人之時,誓不與娘子相聚。(如果不這樣,再不能相聚了。)
鐵了心,硬是叫人寫了離婚休書。老婆号天哭地。
林沖勸道:“娘子,我是好意。恐怕日後兩下相誤,賺了你。”
怎麼叫兩相耽誤?兩下相誤?就是說:把兩個人都耽誤了。隻有離了婚,才兩不相誤。
所以,林沖第一次死裡逃生之後,馬上就主動地把老婆讓出來。這叫“丢妻保夫”。
讀水浒讀到這裡,一直沒有發現林沖身上有什麼英雄好漢的質素。從教頭身份出場,到老婆被人調戲,到上當被捕,到主動自願交出老婆,令人越來越壓抑,越來越憋屈。
不過,作者并沒有描寫林沖忍得很難受。相反,把林沖描寫的非常理性。為什麼會這樣呢?因為林沖并沒有絕望。
林沖應該還在幻想,坐牢隻是暫時的,把老婆送給高衙内,他坐牢回來了,還是可以繼續當他的教頭。因為他的工作籍并沒有被免除,他在休書上還是寫的“八十萬禁軍教頭林沖”的身份。
可是,富安和陸謙兩個,并不會放過林沖,他們依然還是要害林沖的性命。于是,買通了董超、薛霸兩個公人,說好了,最多五站路,少便兩程,便要結果了林沖!
12.水浒傳中賣友求榮的小人是誰?
大家都知道,魯智深是一個非常講義氣的人。魯智深對林沖絕對夠兄弟。
但,你不能用這個來證明,林沖也會對魯智深講義氣夠兄弟。A喜歡B,B卻不一定會喜歡A,這是邏輯常識。
下面,我們就來分析林沖究竟是怎樣對待魯智深的。
林沖和魯智深一見面就結為兄弟,所以魯智深不可能知道林沖的為人。在這之前,和林沖多年的兄弟,是陸謙這個小人!為了自己利益而出賣兄弟的小人!
多年來,林沖隻和這個小人相交最好。近墨者黑,林沖該不會?
林沖的老婆被高衙内第一次調戲後,魯智深帶了二三十人趕來,什麼都不問,開口第一句話:“我來幫你厮打!”為什麼?因為他當林沖是兄弟。
林沖怕他,怕他把自己教頭的飯碗砸了。慌忙勸住。
魯智深說,有事,你隻管喊我。走的時候:“阿哥,明日再會。”但林沖再也不找他了。怕了他了。
林沖第二天沒和魯兄弟再會,卻去和陸謙兄弟喝酒,并且還向陸謙這個兄弟苦訴衷腸,心裡話,都跟這個小人說了。
林沖老婆被高衙内第二次調戲後,魯智深來找林沖喝酒,一連好幾天,林沖一直對他瞞的緊緊的,守口如瓶。發生這麼大的事,魯智深不知道。
那天買寶刀的時候,林沖叫魯智深等他,魯智深說,我走的,明日再見。林沖買了寶刀,“當晚不落手看了一晚。夜間挂在壁上,未等天明,又去看那刀。”
僅僅隻隔了一個夜晚,次日上午九點多中,有兩個人來叫林沖把寶刀拿太尉府去。林沖說道:“又是什麼多口的報知了。”
又是什麼多口的?就是魯智深!因為他買寶刀的事,也隻有魯智深一個人知道啊。肯定是魯智深回去對那些潑皮們說了,傳出去的。(林沖此時還不知道太尉要陷害他。)
那麼,林沖被抓起來後,會不會抱怨魯智深多嘴呢?
林沖被發配滄州。董超、薛霸兩個公人壓着,走到了野豬林。在這裡,要結果了林沖。
薛霸将林沖緊緊的綁在樹上。
兩個跳将起來,轉過身來,拿起水火棍,看着林沖說道:“不是俺要結果你……休得要怨我弟兄兩個。隻是上司差遣,不由自己。你須精細着。明年今日,是你周年。”
林沖見說,淚如雨下,便道:“上下,我與你二位往日無仇,近日無冤。你二位如何救得小人,生死不忘。”
可以說,在這生死關頭,無論是誰救了林沖,他都會生死不忘。這應該是他的心裡話。
董超道:“說什麼閑話!救你不得。”薛霸便提起水火棍來,望着林沖腦袋上劈将來。說時遲,那時快,隻見松樹背後雷鳴也似一聲,那條鐵禅杖飛将來,把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雲外。
跳出一個胖大和尚來,喝道:“灑家在林子裡聽你多時!”
前面我們已經知道,魯智深是一個追蹤能力極強的野戰軍人。
現在,魯智深救了林沖,林沖應該生死不忘了。
魯智深押着董薛二人前行,二人直叫苦,便想方設法的打探,這個大和尚究竟是什麼人?把他的底細打聽出來,回去也好交差。
兩個公人試探着問道:“不敢拜問師父在那個寺裡住持?”
魯智深當然明白他們的用意,想打聽老子的下落?
智深笑道:“你兩個撮鳥問俺住處做什麼?莫不去教高俅做什麼奈何灑家?别人怕他,俺不怕他。灑家若撞着那厮,教他吃三百禅杖。”
兩個公人哪裡敢再開口。林沖一句話也沒說。
分别的時候,魯智深看着兩個公人道:“你兩個撮鳥的頭,硬似這松樹麼?”輪起禅杖,把松樹隻一下,打的樹有二寸深痕,齊齊折了。喝一聲道:“你兩個撮鳥,但有歹心,教你頭也與這樹一般!”
然後,魯智深潇灑的走了。走的時候,還說“兄弟保重!”始終把林沖當兄弟。
那麼,林沖又是怎麼對待魯智深的呢?
他等魯智深走了,就對兩個公人說道:“這個直得什麼!相國寺一株柳樹,連根也拔将出來。”
相國寺的,相國寺裡的胖大和尚。就是他,倒拔楊垂柳的那個人。
在相國寺,連根拔起柳樹的人,除了魯智深,不會有第二個吧。
那兩個公人,不是一直在想辦法打探魯智深的底細嗎?你看這個林沖,轉眼之間,就把魯智深給賣了!
但人們卻都說,林沖不殺那兩個公人,是因為林沖善良。
許多讀者不明白,魯智深為什麼會失去在相國寺悠哉樂哉的菜頭生活,要去落草當強盜?原因就在這裡。
林沖第一次死裡逃生後,賣的是老婆。第二次死裡逃生後,賣的是兄弟。目的都是一樣的,他要帶罪立功,他還要回去當教頭。
魯智深,這麼仗義的人,偏偏遇到了林沖這種負義的人!
後來,魯智深上梁山的時候,衆英雄大宴席吃酒,見到林沖,也沒搭理他的。沒意思。
林沖走了過來,相謝魯智深,畢竟曾經救過他的命嘛。魯智深呢,不叫他兄弟了,改叫他“教頭”。(以前是不叫教頭,隻叫兄弟的。)
林教頭,可知道你老婆的事否?你老婆上吊自殺了,你知道不?我不挂念你,我隻挂念着你的老婆,林沖,你這個濫人!
13.跑龍套的“洪教頭”
兩個公人押着林沖去滄州,中途要經過柴進的莊園。
柴進,人稱為柴大官人,江湖上都喚做小旋風,他的身份很特殊。
柴進是大周皇帝柴世宗的嫡派子孫。柴世宗因為把皇位禅讓給了宋太祖趙匡胤,于是宋太祖就賜給了他家誓書鐵券,相當于護身符,隻要不造反,做什麼都行。
所以,柴進的莊園,就像一個獨立的小王國。沒人敢欺負他。
柴進專一招接天下往來的好漢,三五十個養在家中。常囑付周邊的人:“如有流配來的犯人,可叫他投我莊上來,我自資助他。”
柴進對待一般普通來投者的标準是:
一盤肉,一盤餅,一壺酒;一鬥白米,米上放着十貫錢。
這個見面禮,合今天的人民币:3000多塊錢。
但是現在,林沖來了,手下人還按這個慣例端上來,就被柴進喝道:“村夫不知高下!教頭到此,……殺羊相待。快去整治。”
林沖感激呀,他餓着肚子在酒館裡等了一個小時,沒弄到吃的;又空着肚子走了兩三裡路,柴進不在家;又走了半裡多路,遇到柴進;又往轉走半裡多路,一同回來。此時,已經是饑腸辘辘了。
林沖感激地不知道該如何表達了:“大官人,不必多賜,隻此十分夠了。感謝不當。”
吃飽了,柴進莊上的槍棒教師“洪教頭”來了。
隻見他:歪戴着一頂頭巾,挺着脯子,來到後堂。
林沖心想,這人必是大官人的師父。急急躬身唱喏道:“林沖謹參。”
那人全不采着,也不還禮。林沖不敢擡頭。
林沖朝洪教頭拜了兩拜起身,讓洪教頭坐。洪教頭也不相讓,便去上首坐了。林沖隻得肩下坐了。
洪教頭當着林沖的面,竟然說他到莊上,是來“誘些酒食錢米”的。這句話,聽了叫人好難受啊。林沖聽了,并不做聲。
想想也是,林沖就是來誘些酒食錢米的。
那洪教頭越來越發狂:“他敢和我使一棒看,我便道他是真教頭。”
這句話,足見洪教頭是個井底之蛙,雖然自己有幾分功夫,但畢竟沒見過什麼大世面。八十萬禁軍教頭,那可不是自封的。
林沖道:“小人卻是不敢。”因為他剛才吃了柴進的酒食,又怎麼好意思再把柴進的師父打翻呢?那柴進臉上多沒面子啊。所以,他說不敢,并不是打不赢洪教頭,而是不敢得罪柴進。
可是,洪教頭心中卻是這樣忖量:“那人必是不會,心中先怯了。”
讀到這裡,我們蓦然發覺,在水浒裡,并不隻有“官逼民”,還有“民逼民”。
比如這洪教頭,他就不是什麼官,就一草民。其實也是個在柴進莊上“誘些酒食錢米”的草民。他看不起林沖,就要逼他。
總之,你弱了,就要逼你!
在水浒傳裡,似乎隻遵循“強逼弱”的原則。而不論你的階級。
柴進要看林沖的本事,就安排他們兩個較量一場。
那洪教頭掣條棒,連呼:“來,來,來!”這三個字寫的極傳神。
林沖很為難,打赢了也不好,打不赢也不好,因為他此時還不知道柴進究竟是什麼立場。他必需先要揣摩準柴進的态度,然後才能投其所好,博中柴進的心思。
于是,兩個人鬥了四五回合後,平手。林沖托地跳出圈子外來道:“小人輸了。”為什麼呢?因為他說“小人隻多這具枷,因此權當輸了。”
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呢?是給柴進面子,因為他不敢打柴進的師父,所以他說他輸了。其實呀,他是在說他赢了。因為他多這具枷,還打成平手。那麼,要是去了枷呢?肯定就是他赢了!就是這個意思。
柴進一聽,懂了,大笑。又出錢叫兩個公人開了枷。這個時候,林沖終于可以确認了:柴進是站在自己這邊,一心要他赢。因為柴進若不想林沖赢,比賽就該到此結束了,大家都會很體面的。
還有一種說法,說是柴進把一綻大銀丢在地上,激他二人去争,林沖就鐵了心要打翻洪教頭。這個說法不太對。林沖再小人,還不至于到這種程度。林沖并不是一個為争小利而當小人的人。
此時,林沖因為有柴進撐腰,本事才敢拿出來。一棒将洪教頭打的撲倒在地。洪教頭羞顔滿面,自投莊外去了。
洪教頭後來再也沒有出場了,隻是個跑龍套的角色。下面,我們再來算一下柴進的費用開支:
叫兩個公人開枷,花了十兩銀子;又拿二十五兩銀子做賭注,給林沖赢去了;臨走的時候,又給了林沖二十五兩一綻大銀做路費;又給了兩個公人五兩銀子。
除去吃、喝、住、用等等不算,林沖來了一趟,柴大官人一共破費了65兩銀子。
林沖和柴大官人有交情嗎?沒有。僅僅隻是萍水相逢而已。柴大官人竟花了65兩!(人民币19500元),林沖帶了50兩走了!(人民币15000元)。
夠意思嗎?夠意思。所以說,柴大官人是仗義疏财!
走的前一天,柴大官人和他“吃了一夜酒”。第二天吃了早飯,又派專人幫忙挑着他們三個人的行李。并且還說,過去天,再叫人送過冬的衣服來給林教頭。
林沖謝道:“如何報謝大官人!”
此時的林沖,初次見面就得了柴大官人太多的好處,他感動地真不知道該如何報謝大官人了,看來,這應該是林沖的真心話了。
那麼,林沖究竟會怎樣報答柴大官人呢?
14.快意恩仇的背後
林沖來到滄州牢營。
牢營裡的差撥過來問道:“那個是新來的配軍?”林沖向前答應道:“小人便是。”
那差撥不見他塞錢,變了面皮,指着林沖罵道:“你這個賊配軍,見我如何不下拜,見我還是大剌剌的,這賊配軍,滿臉都是餓紋,一世也不發迹,……教你粉骨碎身。”
林沖等他發作過了,取出銀子,陪着笑臉奉上:“差撥哥哥……”
差撥見了錢,笑道:“林教頭……雖然目下暫時受苦,久後必然發迹。據你的大名,久後必做大官。”
塞了錢之後,林沖又拿出柴大官人的書信奉上。
柴大官人的書信,還是很有些分量的。那差撥說:“這一封書,值一錠金子。”
這一封書信,不僅免了林沖一百殺威棒,還給他安排了一個最省氣力的好差事:叫他去看守天王堂。早晚隻燒香、掃地,由他自在,亦不來拘管他。這樣過了四五十日。
不久,那陸謙、富安也來到了滄州牢營,定要追殺林沖。他們找到管營和差撥,雙方一拍即合。
陸謙曾給押送林沖的董薛兩個公人十兩金子,殺了林沖,再加十兩金子,共計二十兩金子。
那麼,陸謙給管營、差撥的錢,決不會比這兩個公人的二十兩金子還少。這個價錢,已經超過柴大官人“值一錠金子”的書信了。還有更大的誘惑就是:“回到京師,禀過太尉,都保你二位做大官”!
柴大官人的面子再大,也決不會比高太尉的面子還大。
差撥、管營設下一條毒計,讓林沖去守草料場。然後,一把火燒了草料場,欲制林沖于死地。
差撥、富安、陸謙三人以為計謀得逞,正在提前慶功。
一個道:“這條計好麼?”一個道:“端的虧管營、差撥兩位用心。回到京師,禀過太尉,都保你二位做大官。”又一個道:“便逃得性命時,燒了大軍草料場,也得個死罪。”
林沖,也不知道中過多少次計了。但是這次,偏偏一場大雪讓其逃過死劫,又讓其巧遇仇人。
林沖大喝道:“潑賊哪裡去!” 猛跳出,持一條槍、一把尖刀,将三個赤手空拳又沒武藝的惡棍全部殺死。
這一節,是快意恩仇的情感宣洩。是林沖的第一次反抗。
讀者在拍手稱快的同時,也需冷靜的思考一下,林沖反抗的動機究竟是什麼?
那還用問!這三個人要殺林沖,林沖當然就要反抗。
不過,我們再看前面,那董超、薛霸兩個公人,同樣也是要殺害林沖,林沖當時為什麼還是要放過他們呢?
魯智深幾次要殺掉兩個公人,都被林沖勸住了。林沖說:“非幹他兩個事,盡是高太尉使陸虞候分付他兩個公人,要害我性命。他兩個怎不依他。你若打殺他兩個,也是冤屈。”
林沖的仇人是高太尉。這董超、薛霸兩個公人,隻是幫兇。林沖分得還是很清楚的。就因為這一句話,大家都說林沖是善良的。
那麼現在,差撥、富安、陸謙三人,也同樣是高太尉指使的,要害他性命。林沖這一次為什麼不肯放過他們呢?
當時,陸謙連呼饒命,哀告道:“不幹小人事,太尉差遣,不敢不來。”
林沖罵道:“奸賊,我與你自幼相交,今日倒來害我,怎不幹你事!”把陸謙上衣扯開,向心窩裡隻一剜,将心肝提在手裡。
再看林沖殺富安時,沒什麼話說。殺差撥時,有一句話:“你這厮原來也恁的歹,且吃我一刀。”
林沖被發配之後,共遇到兩次危險,兩次都是想要害他的性命!第一次,林沖将他們放了,第二次,林沖将他們都殺了。
這兩次的差異,究竟是在什麼地方呢?
難道說差撥、富安、陸謙這三個是壞人,前面的董超、薛霸這兩個就不壞嗎?很顯然,用簡單的好人、壞人标準,似乎是說不清楚的。
其實,真正的殺人動機,還是來源于林沖内心深處的絕望!
第一次,董超、薛霸兩個沒有殺死林沖,但林沖此時心中尚還有些“盼頭”,還可以安心去坐牢,等待以後還有機會再回去當教頭。
而第二次,差撥、富安、陸謙三人雖然也沒有殺死林沖,可是燒了大軍草料場,也是個死罪!林沖心中僅有的一點“盼頭”,徹底消失了!他将再也沒有機會恢複到往日的生活中去了。
于是,絕望之中,将要害他的三個人全部殺死!
所以,第一次不殺,是“利之所趨”,隻因還有“功名”的盼頭;而第二次要殺,乃“利之所逝”,隻因斷絕了“功名”的盼頭。可以說,這與林沖是否善良,關系不大。
究竟是不是這樣呢?我們可以看,林沖殺人之後,醉酒題詩一首,這首詩,是林沖内心真實的寫照:
仗義是林沖,為人最樸忠。
江湖馳譽望,京國顯英雄。(另一作:江湖馳聞望,慷慨聚英雄。)
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
他年若得志,威鎮泰山東。
第一句,是說林沖對高太尉高俅最仗義、最樸忠。第二句,是說林沖憑武藝在京師混得很好。
這第三句, “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一語倒破林沖的殺人動機。是說悲慘的身世如浮梗,“功名”象蓬草一樣,被連根拔起,再也沒有指望了。一輩子算是完了。
(未完待續)
15. 解讀:投名狀
大火燒了邊防軍隊的草料場,林沖手刃三人後,官府懸賞三千貫(約合人民币90萬)捉拿林沖。
在柴進的資助下,林沖去梁山泊入夥,落草為寇當了強盜。
梁山泊的大頭領王倫,從一開始就不肯收留林沖。并對林沖說了這樣一番話:“既然如此,你若有心入夥時,把一個投名狀來。”
所謂“投名狀”,就是叫林沖下山去殺一個人,将頭獻納,便說明他是真心要當強盜。這個便謂之“投名狀。”
由于受電視劇的影響,在一般人的印象中,王倫百般刁難林沖,居然叫林沖這樣善良的人,去殺一個和自己素不相識、又無冤無仇的過路人。
我記得電視裡放得是:林沖下山來,遇到一個過路的老太婆和一個約不足十歲的小孩,她們哭的叫人心碎,林沖實在是不忍心下手,就把他們放走了。而沒有得到投名狀,遭到王倫的奚落。
電視裡的林沖,應該是善良的,是有恻隐之心的。
不過,當我們翻開小說《水浒傳》的原文,就會感到非常奇怪,咦?這一段故事究竟是在哪呢?我怎麼就找不到呢?
哦,原來根本就沒有這麼一回事。
也就是說,在《水浒傳》的原文裡,作者在“投名狀”這一段故事中,根本就沒有把林沖描寫成一個“很仁慈、很善良”的人。
那麼,作者究竟是怎麼具體描寫的呢?我們來看:
當王倫叫林沖去殺一個和自己素不相識、又無冤無仇的路人時,林沖并沒有大家想象中的或是電視上的那幅十分為難的表情。原文:
林沖道:“這事也不難。林沖便下山去等。隻怕沒人過。”
這裡可以看出,林沖心裡并沒有濫殺陌生人的負罪感。他認為,殺一個人,也不是難事,隻是在擔心:沒有人會送死給他殺。
王倫理解了林沖的這種擔憂,是啊,如果沒人路過,也不能全怪林教頭不誠心啊。于是,王倫就給了他三天期限。
第一天,林沖“早”起來,在“僻靜小路上等候客人過往。從朝至暮,等了一日,并無一個孤單客人經過。林沖悶悶不已。”
林沖為什麼悶悶不已?是因為要殺一個無辜的人,心裡很難受嗎?不是的,原文上寫的很清楚:是因為他從一大早等到天黑,也沒有等到一個無辜的人來送死!
“并無一個孤單客人經過”,所以林沖“悶悶不已”。
第二天,林沖和小喽羅吃了早飯,拿了刀,下山來。原文:
兩個來到林裡潛伏等候,并不見一個客人過往。伏到午時後,一夥客人約有三百餘人,結蹤而過。林沖又不敢動手,看他過去。又等了一歇,看看天色晚來,又不見一個客人過。
林沖對小喽羅道:“我恁地晦氣!等了兩日,不見一個孤單客人過往,何以是好?”
晦氣,就是倒黴的意思。為什麼倒黴?還是和昨天一樣,“不見一個孤單客人過往。”
不過,和昨天不同的是,作者另增加了一段情節描寫:“一夥客人結蹤而過。因為人多,林沖卻又不敢動手了。”
客人都走完了,他還在繼續等,等什麼呢?他自己說的非常清楚:他要等一個孤單的客人出現時才下手。可見他的膽氣還欠不足。
第三天,又沒人。天要黑了,林沖說:“不如趁早,天色未晚,取了行李,隻得往别處去尋個所在。”小校用手指道:“好了,兀的不是一個人來!”林沖看時,叫聲慚愧。
林沖叫聲“慚愧”,絕不是因為要殺一個陌生的無辜者而内心感到慚愧,完全是因為他自己沒看到有個“孤單的客人”就在眼前,卻被小喽羅看見了,好沒面子!所以叫聲慚愧,我咋就沒看到呢?
如果你不信,我們接着往下看:
那個漢子叫聲“阿也!”撇了擔子,轉身逃跑了。林沖沒有趕上,投名狀沒了,所以林沖道:“你看我命苦麼!等了三日,方能等得一個人來,又吃他走了。”
可是,林沖馬上又發現了一個大漢(就是楊志,林沖不認識),投名狀又有了,林沖見了說道:“天賜其便!”二人便惡鬥了起來。
這“天賜其便”四個字,把林沖急于殺個路人的喜悅心理寫到位了。因為“孤單的客人”終于出現。
作者對這三天的描寫,始終沒有表現林沖是仁慈善良的。始終卻是圍繞這樣一條主線在展開:“怎樣殺一個孤單的客人。”
為什麼這樣寫呢?要表現他的決心:誓要做個好強盜!這與前面那首詩相對應。“身世悲浮梗,功名類轉蓬。他年若得志,威鎮泰山東。”
當時,柴進為林沖指了一條新路:“山東濟州管下一個水鄉,地名梁山泊……”使我們第一次知道:梁山泊是在山東濟州。
林沖雖然對功名已經絕望了,但不甘人下的志願卻沒有消失。混不成白道,那就去混黑道。京師呆不下去,那就到山東去發展。反正要混一番事業。
所以,林沖沒有潛回京師殺高俅的想法,而是借酒寫詩道:“他年若得志,威鎮泰山東。”他要在王倫的地盤上,威鎮泰山東。還把這首詩寫在王倫開的酒館裡。
王倫當然就希望林沖走遠點好。不過,王倫最後還是收留了林沖,也沒有繼續追究投名狀了,還給他坐了第四把交椅。這大概是看的柴進的面子吧。
16.生辰綱之謎
蔡京,蔡太師,要過生日了。
他的女婿,是北京大名府的梁中書。
梁中書為蔡太師準備了價值“十萬貫”的生日禮物,叫楊志押送到東京太師府去。半路上,經過黃泥崗的時候,楊志等人被晁蓋一夥用蒙汗藥麻翻了,将金銀财寶一股腦搶劫而去。
這就是“智取生辰綱”的故事。雖然寫的比較有意思,但左看右看,總覺得有些地方不怎麼對勁。
如果出現了非常明顯的不合邏輯的情況,那麼,十有八九是我們沒有看到一些被隐藏在背後的真相。
下面,僅就我個人的觀點,略談一二:
第一個疑點,“生辰綱”究竟有多少錢?
梁中書道:“……已使人将十萬貫收買金珠寶貝,送上京師慶壽。……”
從原文中可以得知,送給老太師的生日禮物,是“十萬貫”。
十萬貫,按現在的人民币來合,大概約有3000萬元左右。
3000萬人民币,這個數目不小啊。要知道,這不是地方财政收入,不是公款,僅僅隻是私人間的“生日禮物”。
那麼,梁中書搜刮民脂民膏的擔子絕對不輕。
每一年,除去公款開支雜項費用,僅私下的“生日禮物”這一項,年年都要上交3000萬!兩年、三年如此交下去,梁中書他受得了麼?
第二個疑點,這麼大的款子,為什麼會輕易洩秘出去呢?
《水浒傳》十三回,第一次提到了怎樣“送”生辰綱的話題,是在“端陽節”,五月初五這一天,梁中書與蔡夫人的對話:“泰山是六月十五日生辰。……尚有四五十日。”
可是,緊接着望後看,劉唐、晁蓋、吳用這三個人在商量如何“搶”生辰綱的時候說:“他生辰是六月十五日,如今卻是五月初頭,尚有四五十日。”
我們會吃驚的發現:這“送”生辰綱的,和“搶”生辰綱的,居然是在同一時刻上,各自都在進行密謀。
這消息洩秘的好快啊!
第三個疑點,搶來的“十萬貫”寶貝,到哪去了呢?
參與搶劫的人,一共是8個。如果按均分:每人該各得1.25萬貫。如果不按均分,那個挑酒的白日鼠白勝,理應分得最少,即使把零頭撇了,再打個對折,最少也得分個5千貫。
白勝在犯罪過程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不可缺少的角色,沒有理由分不到5千貫錢。(合人民币不低于150萬元。)
但是,抓住白勝的時候,搜到的贓物卻隻有“一包金銀”。并且,白勝也招了,把人也都供出來了,可贓物卻下落不明,無論怎樣拷打,就是沒有錢了。
再看晁蓋等人,帶了那麼多的錢上梁山,為了網絡人心,不僅把“打劫得的生辰綱”都拿出來分賞了,竟然把“自家莊上過活的金銀财帛”,也都拿出來分賞了。
可見,這“打劫得的生辰綱”,數目并不多,還不夠分給大家。難道十萬貫生辰綱會很少麼?
我們再接着望下看:正飲酒之間,小喽羅來報道說,有一起客商,今晚要從這裡經過。晁蓋聽了說:“正沒金帛使用,誰可領人去走一遭?”
晁蓋,在打劫生辰綱不久,他居然說“正沒金帛使用”。那麼,這麼大的一筆巨額贓款,都到哪兒去了呢?
從上面三個疑點,我們可以初步感覺到,“生辰綱”好象并沒有許多錢。與傳言中的“十萬貫”(人民币3000萬元)不符,并且懸殊太大。
下面,我們再來看看梁中書這邊,他是怎麼安排人押送生辰綱的呢?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離譜的叫人匪夷所思。
第一個疑點,為什麼不多派些人手押送?
梁中書安排楊志押送生辰綱。楊志先說去不得,三番五次推脫。因為路上強盜太多了,枉丢了性命。楊志道:“恩相,便差五百人去,也不濟事。”
就是五百人也不夠。可梁中書隻派十幾個人去。他說:“帳前撥十個廂禁監押着車,……每輛車子,再使個軍健跟着”。
這樣一算,滿打滿算,押送生辰綱的全部人員,最多才隻有二十幾個。這麼大的款子,為什麼就不多派些人去呢?
第二個疑點,為什麼要大張旗鼓,招搖過市?
梁中書隻安排極少的人員去押送生辰綱,這還不算。并且他還有一個要求:“帳前撥十個廂禁監押着車,每輛車上各插一把黃旗,上寫着:‘獻賀太師生辰綱’。”
生怕強盜們不知道,還要插上黃旗,旗上寫着“獻賀太師生辰綱”,并且,每輛車上都要有這個非常容易識别的“标記”。
這不是引狼入室、惹火燒身嗎?梁中書的智商有這麼低嗎?他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第三個疑點,為什麼偏偏隻要安排楊志去押送生辰綱呢?
梁中書的手下,猛将如雲,也并不隻有楊志一個高手,和楊志打平手的,也不止一個兩個。為什麼偏偏隻要提拔楊志去呢?
難道楊志比别人聰明些嗎?應該不會。至少我們知道,楊志在不久前,他還押送過“花石綱”,把事情辦砸了,在半路上,他把押送的寶貝貨物都給弄丢失了!
梁中書還敢用這樣一個有前科的人,去押送十萬貫的生辰綱,不是腦子進了水麼?!
緊接着,我們發現:押送的隊伍上路了,有11個挑夫挑着擔子,還有三個人跟在楊志後面故意拖後腿,(并且還監視着楊志),而擔任這筆巨額财寶十萬貫金珠保衛工作的人員,事實上竟隻有楊志一個人!
梁中書,他能放心嗎?可書上寫的很清楚:梁中書見到這種情況,竟是“大喜”!他究竟是在喜什麼呢?
真相往往隐藏的很深很深,就像我們的現實生活一樣。
這梁中書究竟是唱的哪一出戲呢?看官勿急,且聽我慢慢道來。
17.楊志為何有好運?梁中書的行為很有些怪異。
我們先來看梁中書是怎麼提拔楊志的。
《水浒傳》第十二回說,梁中書有心要擡舉楊志,欲要遷他做個軍中副牌,月支一分請受。隻恐衆人不服,于是就在軍中安排了一場比武大會。
比武的這一天,梁中書傳下令來,叫“副牌軍周謹”向前聽令,要他與楊志交手。結果就是,楊志很順利的戰勝了周謹。
當時,李成、索超等人都不服氣。那索超說道:“周謹患病未痊,精神不在,因此誤輸與楊志。小将不才,願與楊志比試武藝。”
索超是“正牌軍”,當然和“副牌軍”的周謹不在一個檔次。
從索超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出,梁中書企圖用一個副牌軍,并且還是一個“患病未痊”的副牌軍,與楊志交手後,就匆匆提拔楊志。
這說明:梁中書是故意要找個差的,好讓楊志穩赢,這樣,便有好的理由提拔楊志。“我指望一力要擡舉楊志。”這是梁中書的心裡話,也是書上的原文。
但是,現在索超硬要和楊志比武。梁中書就擔心了,索超也是武藝高超啊,萬一楊志輸了呢?自己的計劃豈不要前功盡棄了?
于是,梁中書便說道:“既然如此,……就叫牽我的戰馬,借與楊志騎。小心在意,休觑得等閑。”
叫楊志騎着梁中書的戰馬,與索超交手,至少可以讓索超顧慮重重,同時也可以讓楊志鬥志昂揚。反正不能讓楊志輸。
結果,楊志與索超打成平手。“兩個鬥到五十餘合,不分勝敗。”
即使平手,梁中書還是提升了楊志。這個時候,我們不妨再回過頭來看梁中書先前說的話:“如若赢時,便遷你充其職役。”
“如若赢時”,便升遷。現在隻是打平了,并沒有赢,但還是升了,為了服衆,梁中書把索超也一起都升了。
總之,比武隻是個幌子,其最終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有心要一力擡舉楊志”。
梁中書要提拔楊志,應該是真心的。隻是,這個動機呢?動機何在?梁中書與楊志之間,既不沾親帶故,也非手足好友。他幹嗎要無緣無故地提拔楊志呢?
所以,解釋不通了,大家都說:那是因為楊志的“運氣”好!楊志和林沖、宋江、武松等發配犯人不一樣,既不用吃殺威棒,也沒人找他勒索銀子,他這個犯人還能升官!所以,他是最幸運的!
呵呵,運氣好,隻是表面現象。
我們順着原文往前尋找線索,梁中書究竟是在什麼時候、什麼情況下,決定要提拔楊志的呢?
書上寫得很清楚,那一天是二月初九日,兩個公人押解着楊志,來到大名府留守司,見到了梁中書,梁中書當時就是“大喜”,并且把楊志留在廳前聽用。
從一見面的那天起,梁中書就很欣賞楊志了。
那麼,楊志究竟是個怎樣的人呢?對于梁中書來說,又有何種利用價值呢?為什麼梁中書一見到他,就想提拔他呢?
梁中書從公文中、從與楊志的交談中,一定可以知道如下三件事:
1. 楊志是一個很倒黴的、丢失公款的人。
第十二回說:“既是你等十個制使去運花石綱,九個回到京師交納了,偏你這厮把花石綱失陷了。”
十個人去運送“花石綱”,九個都交納了,偏偏楊志的弄丢失了。所以楊志說自己是“時乖運蹇”命不好。曾經有過丢失公款的前科。
2. 楊志是一個頭腦簡單、脾氣暴捩的人。
從楊志鬥殺潑皮牛二這一段來看:
楊志在街上賣刀,牛二跑來無理取鬧,二人發生糾紛。做生意嘛,有時碰到無理取鬧的混混也很正常,處理的方法也應該有N種之多。
但楊志偏偏采取了最極端、最不可思議的一種:“一時性起,望牛二颡根上搠個着,撲地倒了。楊志趕入去,把牛二胸脯上又連搠了兩刀,血流滿地,死在地上。”
你看看楊志的脾氣,一言不合,就極其利索地怒殺一人。這還怎麼做生意呢?以楊志的武藝(中過武舉),狠狠揍他一頓,難道不行嗎?幹嗎非要殺出人命官司呢?所以說楊志的脾氣暴捩,且考慮問題簡單,很容易出事。
3. 楊志是一個頗識法度、有責任感的人。
水浒裡的好漢,比如魯智深、武松、林沖、宋江等等,凡殺了人,第一反映就是“快跑”!而楊志不同,他殺了人,不僅不跑,還說決不連累大家,還叫大家都陪他去官府裡自首。因此本質還不算壞,還算個勇于承擔責任的人。
正因為這三個方面的原因,都極為符合梁中書心中最秘密的計劃,所以梁中書才會非常高興,才會一力要提拔楊志。
呀呀呀,兄弟,你來的可真是時候呀!我正需要你這樣一個人來押送生辰綱呀,隻有你把生辰綱弄丢失了,一切才會顯得那麼順理成章呀!
18.解讀《水浒》:七星聚義
謀劃劫取生辰綱的一夥人,共有七個,叫做“七星聚義”。下面逐一分析。
一、劉唐
劉唐其實并不認識晁蓋,卻大老遠的跑來尋晁蓋,“小人姓劉名唐,祖貫東潞人氏。因這鬓邊有這搭朱砂記,人都喚小人做赤發鬼。……”又說:“小人自幼飄蕩江湖,多走途路……”
劉唐隻說他“祖上”是東潞人,自己現居何處卻不說了。
說了半天,晁蓋還不知道他劉唐究竟是什麼地方的人。
就這樣,兩個素不相識的人,一見面就說,哥們,我聽說你很牛,所以特地來找你,咱們一起去搶錢。梁中書的十萬貫,搶來咱就發了。
所以,第一個傳播“生辰綱”消息的人是劉唐。
很奇怪,他的消息究竟是從哪來的呢?隻存在以下兩種可能:
1.從梁中書那裡直接得到。(是梁中書派來的人。)
2.從其他地方打探得知。(不是梁中書派來的人。)
二、晁蓋
晁蓋突然遇到一個素不相識的人,自稱姓劉名唐,約他一起去搶錢。
這個人,究竟是什麼來路?消息可不可靠?所以晁蓋一定是将信将疑。
因此,晁蓋的回答,比較正常:“壯哉!且再計較。……暫且待我從長商議。來日說話。”
“壯哉!”,說明晁蓋有所動心。
“且再計較”,說明晁蓋還在猶豫。
于是,晁蓋就找吳用商量。這件事究竟該怎麼做。
三、吳用
晁蓋介紹說,這是江湖上好漢劉唐,有一套富貴,特來投奔我。他說梁中書收買十萬貫金珠寶貝,送上東京,與他丈人蔡太師慶生辰。此等不義之财,取之何礙。所以“正要請教授商議。”
吳用笑道“小生見劉兄趕得來跷蹊,也猜個七八分了。此一事卻好。隻是一件,人多做不得,人少又做不得。宅上空有許多莊客,一個也用不得。如今隻有保正劉兄小生三人,這件事如何團弄?便是保正與兄十分了得,也擔負不下這段事。須得七八個好漢方可,多也無用。”
從吳用這番話可以看出:
1.“此一事卻好”。他不假思索就相信是真的。并且早以猜個七八分了。
2.他說就我們三個還不行,需要七八個才行。并且,你家裡的“許多莊客,一個也用不得。”
3.最後,他提出要阮氏三兄弟加入。
四、阮氏三兄弟
阮氏三兄弟,聽說了搶錢後,可以“圖個一世快活”,個個熱血沸騰。
阮小二道:“我三個若舍不得性命相幫他時,殘酒為誓,教我們都遭橫事,惡病臨身,死于非命。”
阮小五和阮小七,把手拍着頸項道:“這腔熱血,隻要賣與識貨的!”
可見,阮氏三兄弟的頭腦,要相對簡單些。
五、公孫勝
公孫勝是不請自來的。他一來就說:“貧道覆姓公孫,單諱一個勝字,道号一清先生。……貧道久聞大名,無緣不曾拜識。今有十萬貫金珠寶貝,專送與保正作進見之禮。未知義士肯納受否?”
因此,公孫勝的來路,其實與劉唐比較類似。
這7個人的關系是:
劉唐以前并不認識其他6個人;公孫勝也不認識其他6個人;晁蓋隻認識吳用一個人,而吳用卻認識晁蓋、阮小二、阮小五、阮小七這4個人。(吳用成了核心人物。)
緊接着,這7個人内部先搞了一個“英雄排座次”:大家都是奔晁蓋而來,當然由晁蓋當老大,可後面6個人怎麼排次序呢?
當時,大家都勸晁蓋坐第一位,晁蓋謙讓。吳用道:“保正哥哥年長,依着小生,且請坐了。”晁蓋隻得坐了第一位,吳用坐了第二位。
從這裡可以看出,吳用提出“晁蓋年長”的理由,其實就是在按年齡大小來排序了。因此,吳用他自己就名正言順的排在第二位了。
為什麼吳用認識的人最多呢?因為他說晁蓋的人,“一個也用不得”,必須要用他吳用的人三阮才行。因此,在這個小圈子裡,主要成員都是吳用的兄弟,吳用才是實際上的真正操控者。
1. 是他幫晁蓋做的決策,拍的闆,決定了要去搶生辰綱。
2. 是他謀劃的計策,決定了以何種方式去搶生辰綱。
3. 是他安排的主要成員,決定了哪幾個人去搶生辰綱。
而晁蓋則顯得沒有什麼主見,從一開始就受到了兄弟們的擺布。
19. 梁中書的心思
梁中書,怕老婆。書上這樣寫:
當日,梁中書正在後堂與蔡夫人家宴,慶賞端陽。酒至數杯,食供兩套,隻見蔡夫人道:“相公自從出身,今日為一統帥,掌握國家重任。這功名富貴從何而來?”
老婆很牛啊,在家裡吃飯的時候,突然盛氣淩人地問老公:從你的出身,到今天的統帥,你這功名富貴是從哪裡來的?
老公很軟弱。梁中書道:“世傑自幼讀書,頗知經史。人非草木,豈不知泰山之恩,提攜之力,感激不盡。”
梁中書的富貴,是從他嶽父蔡太師處得來的。所以,梁中書在他老婆蔡太師女兒面前,說話總是小心翼翼的。
蔡夫人道:“丈夫既知我父親之恩德,如何忘了他生辰?”
梁中書道:“下官如何不記得泰山是六月十五日生辰。已使人将十萬貫收買金珠寶貝,送上京師慶壽。……”
下官。沒錯。
你看這個男人,梁中書,在他老婆面前,竟自稱是“下官”。
梁中書在家裡,應該生活的很壓抑。
年年都要上交蔡太師十萬貫(約合人民币3000萬)的“生日禮物”,誰他媽受得了啊!想那大名府一年又能刮到多少财寶?所以,梁中書就要想個省錢的辦法。
那就是——被劫了!
梁中書去年送的生辰綱就是被劫了!而且案子一直破不了!也沒有任何蛛絲馬迹,強盜們搶了那麼多金銀财寶,也沒看到流入市面提供線索。
為什麼?生辰綱是假的!
所謂“十萬貫”生辰綱,那都是騙老婆的,先讓老婆知道他已經給嶽丈大人送了錢,然後用石頭什麼的替換金銀,再放出消息,讓強盜們來搶。最後,真金白銀還是都落入了梁中書的腰包。
所以,楊志來了,梁中書一聽說他是個倒了大黴的人,就馬上“大喜”,讓楊志這個犯有死罪的配軍去充當“替死鬼”,就是很劃算的了。并且,楊志以前也是有過丢失公款前科的,不容易被人識破。
梁中書第一次故意試探着問夫人:今年叫誰人去好?
夫人說,你手下那麼多人,你選一個心腹的人去就是了。
梁中書就順口說道,時間還早呢,夫人不必挂心。
又過了一段時間,梁中書又故意問第二遍:不知道派誰人押送為好?
你看,你看,他梁中書明明早已安排好了:讓楊志這個蠢貨去押送生辰綱,卻故意說沒有合适的人選。
蔡夫人就指着階下的楊志說:“你常說這個人十分了得,何不着他委紙領狀送去走一遭,不緻失誤。”
可見,梁中書不斷的在老婆耳邊吹風,好叫老婆記住楊志這個名字。功夫沒有白做啊。
于是,梁中書又是“大喜”,随即喚楊志上廳說道:“我正忘了你。你若與我送得生辰綱去,我自有擡舉你處。”
梁中書一直在大力擡舉楊志,又怎麼可能會突然忘了他呢?這隻不過是要在老婆大人面前,把戲演的逼真,從而要最終形成這樣一種局面:
是蔡夫人安排楊志去押送生辰綱的。而不是梁中書安排的。
楊志押送生辰綱,十個擔子裡究竟裝的是什麼?他自己根本就不知道!反正封皮一封,他也不能看。這件事,老都管和兩個虞候可能清楚,所以半路上不斷挑事,好為強盜們創造機會,來劫走這些石頭。
我們不妨為“生辰綱”估一下值。除了十個擔子之外,書上還寫道:“夫人也有一擔禮物,另送與府中寶眷……”後文還有:“又将一小擔财帛,共十一擔。”
很清楚,夫人送給他親老爹的生日禮物是“一小擔财帛”。
梁中書送的,是十萬貫,共十個擔子。因此一擔約裝有一萬貫。所以夫人送的一小擔約不足一萬貫。
梁中書的十個擔子裡面,最多隻有表面的一層是金銀财寶,以掩蓋下面的石頭。所以,這一趟“生辰綱”的實際總值隻有一個擔子多一點(一萬貫多,合人民币300多萬元。)
這個估值,才與白勝分的那點小錢是相符合的,才與晁蓋很快就沒錢用了是相符合的。因
...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