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這5種情況,你就慶祝吧。
1、還沒開庭,對方要和解,讓你撤訴或者對方主動撤訴
對于原告來說,被告或許是良心發現、或許突然有錢了、或許怕打官司帶來的影響,就想趕快和你和解,讓你撤訴。那兩個人就和解,交錢、簽字,事順利解決。
對于被告來說,原告暫時放棄了對你的起訴,可能他覺得告你赢不了,或者告錯人了。
2、開庭的時候,對方沒來
如果是原告沒來,視為撤訴。
如果是被告沒來,那更好了,自願放棄了庭上答辯的機會,你赢的概率更大了,你想想,開庭的時候對面都沒法反駁你。
3、對方沒有有力的證據
主要是針對被告,因為原告要證明是你該賠他,被告隻要證明你證明不了我、或被告證明自己不該賠他就可以了。被告舉證難度要比原告小的多。如果原告沒有有力的證據證明是你,那你應該就是勝訴了。
4、你找的律師比對面找的律師靠譜,或你找律師了,對方沒找律師
主要體現在庭審上,即使當事人是外行,也能通過庭審看出律師的水平高低,就像雖然大家不是專業歌手,但也能聽出誰唱歌唱得好、唱得專業。那種判誰赢好像都有些道理的案件、争議大的案件,律師的水平和發揮會對案件的走向、結果起到重要的作用,這樣的案件,如果你請律師了,對方沒請,那就更有利了。
5、法官正好以前處理過類似的案件,判決結果也有利你這邊
特别是法官如果專業處理某類案子,見得多了,正好你的案子和之前他判過的某個或某些案子類似,判決結果還對你有利。那你勝訴的概率就很大了,對于同一個法官來說,一般都是同案同判。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