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來說,職場中上司安排的工作不應該拒絕。原因有以下四點:
①上下級信息不對等,無法有效判斷上司決策的深意;
②上司決定了自己的進步的速度;
③上司可以更多的客觀物質條件,在工作中可以争取更多的資源;
④上司不一定能提拔你,但是在提拔你的時候,大多數情況下能壞了你的事。
所以說,上司安排的事情盡量不要拒絕,但事物絕對,有些上不台面的事千萬别碰,否則最終倒黴都是自己,以下幾件事十分典型。
替人“背鍋”的事情替人“背鍋”往往沒有什麼好下場,上司經常為了平衡一些關系,找人“扛雷”。還會名其名曰,有他在這件事情很快就過去了。明裡暗裡地告訴你,隻要你扛下了責任,以後自然有你的好處。
這時有些人就會動心,這很顯然是與上司拉近關系的途徑,上司把自己當自己人才會這樣說。如果有人這樣想,那就大錯特錯了,要清楚地明白,你是領導的人,但領導不是你的人。
雖然作為下屬選擇權與控制力相對薄弱,但是一旦事情過後,領導如果不兌現承諾的話,你又有什麼辦法?況且替人“背鍋”之後,本身已經有了污點,再想進步一旦有人以此為借口,你有理都沒地方說。
無論是替上司“背鍋”,還是上司要求你替别人“背鍋”這種事情都别接,因為最終的選擇權,控制權在領導手中,除非你有更強大的“靠山”,否則這種事情,誰粘誰倒黴。
觸碰“底線”的事情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無論是制度,還是流程,都是為了降低管理成本,保護個人利益而形成的,雖然可以在做事中靈活,但一定不能越過“底線”。
有時上司明知道這件事情會違規,但是為了業績,或者是為了私利,會借你的手去做,并且一定會信誓旦旦地向你保證,出了問題領導會給你撐腰。
不少人可能對制度、流程這些規定有時也存在心裡上的排斥,這下有了上司的撐腰,還有什麼猶豫的?于是成為了上司的“急先鋒”,如果取得好的結果,那自然相安無事,一旦出了問題,上司絕對會拿你開刀。
“底線”絕對不要碰,能降低自身損失的隻能是做好記錄,最好有書面形成的東西。哪怕有了這些,當事情超出自己預想的情況時,那麼被“犧牲”的人隻能是你。
假如觸犯法律,或者後果嚴重,誰會管你是上司安排的,還是自主自願的,這些都不重要了,該承擔的責任一點都不會少。
替領導做“和事佬”的事情職場政治千變萬化,各種手段層出不窮,領導與領導之間的關系更是微妙,表面上看着不錯,其實私底下明争暗鬥,各自較勁。
有時上司會暗示你來做“和事佬”,調節雙方的關系。職場人際盤根錯節,也許你與那位領導正巧關系不錯,自以為能說上話,當上司暗示你時,别自告奮勇,裝傻充愣就好了。
并不是不能做“和事佬”,而是沒有分量的“和事佬”不僅起不到作用,還會兩頭都得罪,好心最終辦了壞事。如果沒有絕對壓制雙方的實力,所謂的“和事佬”,結局就是别人都“和事”,自己最不合适。
先不提各自都有自己的立場,就分量來講,作為下屬根本起不到“和事佬”的作用,最多就是一個傳話的角色,稍不留神要麼成為了自己上司的“擋箭牌”,要麼成為了對方攻擊的“标靶”,結局無論如何自己都将是那個“犧牲品”。
蹿騰“越級”彙報的事情職場中越級彙報是大忌,有些時候上司為了試探上層的意圖,會美其名曰給下屬機會,引起更上層領導的機會,讓你會替他彙報工作。這看上去是機會,但其中邏輯是上司沒有把握,或者出現了問題逃避彙報。
這種事情确實有幾率引起更上層的關注,但要明白職場人都是“趨利避害”的,露臉的機會上司一般都會自己上,而顯眼的事情基本都會讓下屬去做。
更何況,“蹿騰”你越級彙報,不是讓你随意發揮,而是有主題的去彙報,遇到這樣的情況,基本都是上司拿你當“炮灰”試探火力。
所以遇到這樣的“機會”時,一定要給自己一個清晰的判斷,自己是否有把握赢得更上層的關注,如果沒有把握,很可能會被上司“出賣”,最終落一個自己不懂“規矩”的把柄。
寫在最後身在職場,“執行力”很重要,但并非所有的事情都适用,一旦掉入上司設置的“陷阱”中,最終耽誤的隻能是自己,畢竟職場的“黃金進步期”就那麼幾年,不是每個上司都像影視劇中那麼的大義凜然,這四種情況,一定要慎之又慎。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