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作:龔蕾
影子銀行的概念最早始于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指的是“有銀行之實、無銀行之名”的金融機構。”2010年,美聯儲主席伯南克把影子銀行定義為:除接受監管的存款機構以外,充當儲蓄轉投資中介的金融機構。影子銀行起源于金融創新最發達的美國。
既然是影子,那麼,就與傳統商業銀行不同,然而,包括商業銀行、評級機構等傳統渠道也可能會為影子銀行提供一些支持。
與傳統銀行相比,影子銀行不吸收存款,卻以各種形式直接或間接地提供貸款資金,行駛商業銀行傳統的把儲蓄轉化為投資的功能,并且提供的貸款資金并非像傳統商業銀行那樣直接與公司企業進行,而是通過證券和銀行業務在很寬領域配置資金。
超越了銀行和證券領域限制,通過對沖基金、私募股權基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傳統商業銀行進行各種複雜業務往來。比如投資銀行、結構性投資載體、資産投資載體、資産支持商業票據、對沖基金、貨币市場基金、債券保險公司、财務公司等。
從全球各國金融體系來看,越完善的金融體系,影子銀行越興盛發達。比如德國、法國、日本、美國、英國、荷蘭等。全球金融危機後,歐盟與英國的影子銀行有所增長。
從概念上來看,影子銀行似乎不是那麼容易理解。那麼筆者試着用例子來進一步深入研究:
1、影子銀行最主要的資金源頭之一就是銀行存款轉向表外的理财資金,銀行表外資金是影子銀行的主要來源,因而也被成為銀行的影子。比如委托貸款、銀行承兌彙票、信用證等融資來源。
2、非銀行金融機構,比如保險、基金、信托等資金來源,可能間接為企業提供信用、信托計劃、債權計劃等募集基金。
3、民間融資資金,比如民間借貸、典當行等。
再進一步簡單地說,就是比如銀行理财業務、保險基金業務、信托業務、券商資管業務、民間借貸等。
影子銀行的風險可能有哪些呢?
第一,銀行理财業務
理财業務中包含了銀行以表内信用的隐性擔保,因而銀行為此也承擔了隐性擔保責任,投資者購買了理财産品後,承擔了此類産品的最終兌付風險,還有市場風險變現能力等。
第二,信托轉向房地産領域的風險
信托産品中,一些主要方向就是基礎設施建設,房地産、城市建設等,由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出面,參與信托公司融資,基礎建設項目在未來償還債務來源上,主要是靠土地變現維持,而地方融資未來償債壓力有所增加。
第三,民間融資風險
民間金融屬于非正式金融,一般借款手續靈活、簡便、一般為本鄉本土或親朋好友。而部分民間融資流向國家調控産業,經營手續不全、有非法集資可能、資金用途不符合國家規定、并且風險較大。
影子銀行最大的風險,是面對通貨膨脹、貨币緊縮和利率升高時,企業資金鍊可維持性與投資活動連續性變得脆弱。一般來說,一個國家金融體系越發達,影子銀行規模可能也更大,我們應當警惕影子銀行給金融體系帶來的風險點。
(以上僅代表筆者個人一點兒不足不全想法,歡迎交流。)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