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份企業安全生産責任清單,依據相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梳理了一個企業及其各管理部門的責任,很有借鑒意義。
一、生産經營單位安全生産主體責任清單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産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标準或者行業标準規定的安全生産條件,執行保障安全生産的國家标準或者行業标準;在生産經營的各環節、各崗位開展安全标準化建設工作。
(二)建立健全和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及相關台賬。
1.建立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應當明确主要負責人、其他負責人的責任範圍和考核标準,形成包括全部從業人員、全部工作崗位、全部生産經營活動的責任制度)。
2.建立和落實安全生産規章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産會議制度
(2)安全生産投入及安全生産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3)安全生産教育培訓制度
(4)安全生産檢查制度
(5)安全生産責任制考核制度
(6)安全生産獎懲制度
(7)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及崗位标準化管理制度
(8)生産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9)職業危害(粉塵、有毒有害氣體等)預防和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制度
(10)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1)重大危險源檢測、監控、管理制度
(12)設施、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3)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工程“三同時”制度
(14)生産安全事故報告、應急救援、調查處理、檔案管理制度
(15)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16)危化企業防火、動火、用火制度
(17)其他符合本行業、本單位生産特點的安全生産管理制度。
3.依法依規建立安全生産相關台賬(安全生産監管人員日常檢查台賬、隐患排查治理台賬、領導現場輪流帶班台賬、教育培訓台賬等)。
(三)健全安全生産管理機構,依法依規配備安全生産管理人員,成立安全生産組織領導機構。
1.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的生産、經營、儲存單位和礦山、金屬冶煉單位從業人員超過5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配備不低于從業人員2%的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50人以下的,應當至少配備1名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
2.其他行業領域生産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100人的,應設置安全生産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100人以下的應安排專職或兼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
(四)保障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并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産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産條件(安全生産費用提取使用情況,在财務賬目中有體現,有年度投入計劃和提取、使用情況記錄)。
1.安排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産培訓的經費。
2.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并投保安全生産責任保險。
(五)組織從業人員參加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以及相關考核,确保從業人員培訓合格并依法持證上崗。
1.依法制定安全生産年度培訓計劃。
2.培訓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産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
3.建立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的時間、内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六)依法實施職業危害勞動防護。
1.應按照法律法規、标準規範的要求,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職業衛生要求的工作環境和條件,設置相應的職業病防護設施。
2.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标準或行業标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塵口罩、安全帶、防護服、膠鞋、手套等)。
3.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每年請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一次檢測,在檢測點設置标識牌告知職業危害檢測結果,并将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4.對接觸職業危害因素的員工進行崗前、崗中、崗後職業健康檢查,并建立好從業人員職業健康檔案。
5.按規定,及時、如實向所在地安全生産監督管理部門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
(七)按照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設計、制造(建設)、安裝、使用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保證安全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1.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産使用。
2.不使用淘汰的危及生産安全的工藝和設備。
3.特種設備須定時請具有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機構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标志。
4.維護、保養、檢測要做好記錄,并由相關人員簽字,建立台賬。
5.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産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标志。
(八)加強生産經營場所和現場作業的安全管理。
1.必須向從業人員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高風險區域和重大危險源必須設立明顯标識,并确保逃生通道暢通。
2.對安全生産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并将檢查及處理情況如實記錄在案。
3.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在存在安全生産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分别标明并告知從業人員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後果、安全操作要點、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等。
4.從事爆破、吊裝、臨近高壓輸電線路作業、危險場所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臨近長輸油氣管線和城鎮燃氣管網作業以及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作業時,應當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5.生産區、生活區、儲存區之間要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6.不得将生産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7.發包或者出租生産經營項目、場所的,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産管理協議,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産管理職責;統一協調管理承包方、承租方的安全生産工作。
8.依法依規生産、經營、運輸、儲存、使用危險物品或者處置廢棄危險物品。
(九)建立健全生産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隐患。
1.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對重大危險源實施登記建檔,依法進行重大危險源申報、評估,定期進行檢測、評估、監控。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采取的應急措施。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況應當如實報告、記錄,并向從業人員通報。
(十)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和操作崗位應急處理措施,組建應急救援隊伍,配備應急裝備和物質并組織應急演練;或就近簽訂應急救援協議。
(十一)依法及時、如實報告生産安全事故,組織救援,配合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妥善處理事故善後工作。
(十二)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産獎懲機制,每年對安全生産責任制落實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并公示考核結果。
(十三)落實安全生産報告制度,定期向董事會、業績考核部門報告安全生産情況,并向社會公示。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工會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依法對安全生産工作進行監督,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産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安全生産方面的合法權益。
2.配合行政做好安全生産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本單位各項規章制度;支持主要負責人對安全生産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産規定的部門(單位)和個人給予批評和懲罰。
3.對本單位違反安全生産和勞動保護法律、法規,侵犯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的行為,及時提出批評和糾正建議,督促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4.參加制定或者修改有關安全生産的規章制度。
5.對建設項目的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産和使用進行監督,提出意見。
6.監督勞動防護費用的使用,對有礙安全生産、危害職工健康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予以抵制、糾正、舉報和控告。
7.對本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及存在的生産安全事故隐患,提出解決建議。
8.發現危及從業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要求本單位組織從業人員撤離危險場所。
9.依法參加事故調查,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并要求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三、生産經營單位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一)安全生産管理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在本單位安全生産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本單位的安全生産工作。
1.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産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标準以及政府負有安全生産監管職責部門的指示和要求,組織開展安全文化建設。
2.組織或者參與拟訂本單位安全生産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安全工作計劃及規劃。
3.組織或者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情況;對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4.督促落實本單位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5.組織或者參與拟訂生産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演練。
6.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産狀況,及時排查生産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産管理的建議,推進安全标準化工作。
7.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督促落實本單位安全生産整改措施。監督安全經費的提取與使用,确保安全經費足額提取和專款專用。督促落實本單位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三同時”工作。
9.負責本單位各類生産安全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産相關台賬和事故檔案。
10.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二)技術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依法依規依标準編制或修訂生産工藝、工藝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3.組織實施本單位新、改、擴建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設計、施工和投産時的審查驗收工作。
4.組織或督促各部門(單位)對從業人員進行技術訓練。
5.負責貫徹工藝管理規定,經常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存在的問題。
6.組織開展安全技術研究工作,積極推廣應用安全生産科研成果、先進技術。
(三)人事勞資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負責與從業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告知作業崗位、場所危險因素和險情處置要點;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建立員工工傷保險台賬;認真做好工傷職工的搶救、醫療和護理工作。
2.按規定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标準或行業标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正确佩戴使用(安全帽、防塵口罩、安全帶、防護服、膠鞋、手套等)。
3.負責建立、健全職業健康檔案,對接觸職業危害的員工進行崗前、崗中、崗後職業健康檢查;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場所進行職業病危害檢測,在檢測點設置标識牌告知職業病危害檢測結果,并将檢查檢測結果存入職業健康檔案。
4.負責組織對新入職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和農民工)進行公司(廠、礦)級安全教育培訓。
5.負責或會同安全生産管理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及其他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産技能培訓與考核。
6.負責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産管理人員。
7.負責将安全生産工作業績納入從業人員晉升、晉級和考核、獎勵内容。
8.積極參與安全文化建設。
(四)設備管理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貫徹、落實國家、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設備制造、檢修、維護保養方面的規定和要求,做好主管業務範圍内的安全生産工作,負責制訂和修訂設備管理制度;負責設備及安全設施的管理。
2.編制設備安裝、維護、保養、檢測計劃及其安全措施。
3.定期檢測特種設備,淘汰危及生産安全的設備;建立設備台賬,做好安裝、維護、保養、檢測記錄。
4.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标志。
5.組織特種設備及其他各類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督促部門、車間做好安全設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及時消除設備設施安全隐患。
(五)财務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制定年度安全生産保障費用投入計劃,保障具備安全生産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足額提取安全生産費用,設立獨立帳目,确保專款專用。
3.保證安全隐患治理費用,安全教育培訓費用等安全費用的資金到位,做到專款專用。
4.确保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的合理使用和專款專用。
5.保證和監督檢查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經費的使用。
6.确保本單位從業人員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及安全生産責任保險資金并做好相應支付工作。
(六)生産調度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單位安全生産管理制度。
2.經常分析本單位生産形勢,掌握安全生産規律,采取積極措施,加強安全生産管理,做好生産安全事故預防工作。
3.确保在日常生産活動中,當生産、進度、設備、任務、節能工作與安全工作發生矛盾時必須服從安全。
4.對生産系統違反安全生産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違章作業、違章指揮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教育。
5.負責及時落實生産環節中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七)保衛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認真做好要害部門的安全生産保衛工作和消防安全培訓工作。
2.負責本單位内炸藥、雷管、劇毒物品的管理和審批。
3.掌握本單位生産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情況,督促落實火災隐患整改,确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暢通。
(八)辦公室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産法律法規、規章及本單位安全生産管理制度。
2.認真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産的文件、指示,及時傳達、轉發、轉送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産的文件、資料,做好安全生産會議記錄。
3.負責進入本單位檢查、參觀人員的接待、陪同及安全注意事項的告知、防護工作。
4.督促各部門落實安全生産管理制度,提高安全工作的執行力。
5.積極參與本單位安全文化建設。
(九)供應部門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項目所需的物資和材料。
2.采購符合國家或行業安全标準的設備、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3.采購危險化學品,必須向供應商索取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标簽,并向有關部門傳遞危險化學品的安全防護信息。
(十)銷售部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做好産品銷售及售後服務過程中的安全生産管理工作。
2.收集并及時反饋客戶對本單位産品質量及安全要求的信息。
3.負責向用戶提供本單位産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安全标簽(必要時)。
4.負責制定危險化學品儲存保管、裝卸和發貨的安全管理規定,并嚴格執行。
四、車間(區隊)、工段(班組)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一)車間(區隊)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宣傳、貫徹、落實國家有關安全生産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标準和本單位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2.組織從業人員參加日常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
3.按照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安全裝置、安全附件)進行檢查、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保證安全設施、設備正常運轉。
4.在存在安全生産風險的崗位設置告知卡,标明并告知從業人員存在的主要危險因素、後果、安全操作要點、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等。
5.經常檢查安全生産狀況,及時報告并排查生産安全事故隐患。
6.在進行特殊作業時,安排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
7.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8.依法及時、如實報告生産安全事故,配合事故救援和調查。
(二)工段(班組)安全生産責任清單
1.宣傳、貫徹、落實安全生産方針、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産标準及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2.做好從業人員三級安全教育中的班組級安全教育及每天的班前安全教育會和安全交接班工作。
3.教育、監督從業人員按規定正确佩戴、熟練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帽、防塵口罩、安全帶、防護服、膠鞋、手套等)。
4.督促從業人員熟練掌握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落實好有關安全措施。
5.經常督促從業人員對職責範圍内的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檢查、維護、保養,發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
6.監督從業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在發現違章作業時立即制止或糾正。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産安全事故,并配合事故調查。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