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黃升麻湯出自《傷寒論》。宋本《傷寒論》是這樣的: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手足厥逆,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洩利不止者,為難治,屬麻黃升麻湯。
但康平本《傷寒論》與宋本不同,康平本《傷寒論》是這樣的: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脈沉而遲,手足厥逆,
與四逆湯
。下部脈不至,咽喉不利,唾膿血,洩利不止者,屬麻黃升麻湯。
在康平本《傷寒論》中,“
寸”和“
為難治”等字樣是以旁注的形式出現的,而宋本《傷寒論》将此旁注編輯成正文,這是編書的特征。
宋本《傷寒論》與康平本《傷寒論》所記載的,哪個更正确呢?不謙真人以為,康平本《傷寒論》更接近原著,理由如下。
從行文角度看,“
脈沉而遲”與“
下部脈不至”是兩個并列内容,前者要用四逆湯,後者要用麻黃升麻湯,故而中間還有“
手足厥逆”這樣的描述,假如是叙述同一事件,則“
脈沉而遲”之後應該緊接“
下部脈不至”,脈象會放在一起論述,而不是分述,原作者是不會犯低級的行文錯誤的。
從病理來看,若誤下,脈沉而遲,手足厥逆者要用四逆湯,這是不會錯的。譬如說,《傷寒論》: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也。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故大下後,脈沉而遲者,必下利止,手足厥逆者用四逆湯,而洩利不止者必脈大。
又《傷寒論》:
下利,寸脈反浮數,尺中自澀者,必清膿血。
所謂清膿血就是吐血,故而吐膿血者,寸脈反而浮數,并非沉而遲,但尺脈反澀,故若病重者尺脈不至,即下部脈不至。
所以麻黃升麻湯這條内容,作者以“
寸脈沉而遲”與“
尺脈不至”作對比論述,以解答可能出現的不同病理與治法,這樣的寫作方法在《傷寒論》常見。
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沉而遲,利止又手足厥逆者,用四逆湯。傷寒六七日,大下後,寸脈浮數,尺脈不至,唾膿血又洩利不止者,用麻黃升麻湯。
醫學之道,差不得一點點。形而下謂之器,形而上謂之道。不能解病理醫理,而隻死記條文者,是形而下之器,必定不能得醫道。總之,您是學不會《傷寒論》的,生而知之者上。
有話要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