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獅城講學期間,有一心得嘗與諸同學道,曰“甯信數,勿信人”。正所謂“數不妄發,言必有信”,2010年1月24日,于講學之次,随黃耀宗君拜谒獅城太極拳名家黃守禮先生。講拳之餘的一次小小戲占,挑戰了我的這一心得。
時與拳友談及術數,一時興起,拳友試問當日上午的太極拳訓練班何時散場。己醜年丁醜月甲戌日,子将午時。
兄 戊寅 虎
官 申 蛇
兄 戊寅 虎
合 玄 虎 蛇
戌 辰 寅 申
辰 戌 申 甲
勾青空虎
亥子醜寅
合戌 卯常
朱酉 辰玄
申未午巳
蛇貴後陰
其實起課之初,我就犯了猶豫。據課,當是申時始散。可據尋常事理,打了一上午拳,到中午怎麼也各自散去,回家吃飯了。占課時已屬午初,不必起課,由事理推之,當說“即時而散”,始為允當。但餘堅信數不妄發,課象示申時,遂斷申時。拳友笑謂吾言:“其實按我們的慣例和我的經驗,馬上就散了。”餘笑曰:“數不妄發,示以申時,必有因也。”
正說間,忽通知某師兄家舉喪,中午聚餐後同去吊唁。
午餐時,私與耀宗君及那位求占者說道:“國内壬友當中流行一種觀點,說‘壬理即事理’,我初以為是,後讀邵師《斷案》,與《牧夫案驗》,知其謬甚。試想,就事理言,社會上的耆德較我輩經驗尤富,何必求諸占驗,直接問明事理者即可。既求諸占驗,必有常理之不能逆料者也。好比今日試占,答案人人心知肚明,何必袖占?然必試之,則數不妄發,甯信數,不可輕信人事常理耳。課得申時沖散,必申時散。起課之瞬間,我也曾于象數見疑也。然欺人者,人也。上天垂象,豈兒戲哉?故仍照數理斷申時。今因吊唁事延,必申時散也。故應堅持信數不信人。”
又審其課,白虎入用,正是兇喪也。
有話要說...